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2期)。
据通告,今年11月,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环节组织抽检米面制品、自制豆浆、煎炸用植物油、自制花生及其制品、餐饮具、熟肉制品、生食水产制品、自制五谷杂粮饮品等8类食品9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委托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水产制品、其他餐饮食品等4类餐饮食品共29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米面制品25批次,其中合格24批次,不合格1批次;自制豆浆5批次均合格;煎炸用植物油8批次均合格;自制花生及其制品1批次合格;餐饮具48批次,其中合格37批次,不合格11批次;生食水产制品1批次合格;熟肉制品1批次合格;自制五谷杂粮饮品1批次合格;食用农产品21批次,其中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4批次均合格;其他餐饮食品1批次合格;水产制品3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慈溪市侯芳餐饮店的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慈溪市坎墩炜栋餐饮店的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慈溪市慈润饭庄的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慈溪市浒山娟飞餐饮店的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慈溪市浒山锅锅鱼火锅店的复用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慈溪市逍林聚友饭店的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慈溪市浒山李欢餐饮店的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慈溪市匡堰步友小吃店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慈溪市匡堰老乡饭店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慈溪市匡堰鲜鲜小吃店的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慈溪市周巷寻湘源饭店的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慈溪市逍林金为点心店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23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慈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慈溪市新浦明鑫烤鱼店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3.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慈溪市梓云餐厅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已按法律法规作出后处理。
合格产品信息
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检测项目.docx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