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度、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流程的通知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17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业务规程》的通知(冀税发〔〕118号)文件规定,现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度、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补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对确有困难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未缴纳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延期到自愿缴纳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在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需要补缴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请在7月1日至12月2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新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补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灵活就业养老核定缴费”模块缴纳(自动带出核定信息)或到当地税务机关缴纳。
2、缴纳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方式
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直接到税务部门缴费,不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手续。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方式
对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费款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841的60%-300%的区间自主选择。月缴费基数是3042.05-15210.25元之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规定需要补差的,由税务部门核定。
1、7月份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1月份至退休月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并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及时到税务部门补缴差额,确保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本人原因未按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的,造成不能按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请在退休当月直接到税务部门缴费,不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手续。
3、度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延期至补缴。
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自主申报缴费流程:(1)参保登记。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办理。(2)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大厅办税服务窗口、“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灵活就业社保费-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申报渠道缴费。(3)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度费款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基数,所属期选择1-12月,办理申报缴费业务。(4)费款查询和凭证打印。费款入库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记录。需要打印凭证的,可以通过税务大厅办税服务窗口、自助缴费终端渠道办理。
特此通告
1月14日
01
问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自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02
问
灵活就业人员能直接缴纳养老保险吗?
答
首次参保或者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渠道完成参保信息登记及信息变更后,再通过税务提供的渠道缴费。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自1月1日起可直接通过税务提供的缴费渠道申报缴费。
03
问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期为每月的1日至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缴费期一般为当年9-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费款,不产生滞纳金。
04
问
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
答
在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需要缴费的,可暂在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为了保障缴费人相关待遇的及时享受,避免补差,建议按照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作为基数缴费。
05
问
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按什么标准缴费?已缴费的需要补差吗?
答
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缴费基数应在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已缴费且缴费基数达不到最低标准的,按规定需要补缴差额。
06
问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以前年度费款,该如何缴费?
答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特殊业务(包括补缴以前年度以职工身份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期间欠缴费款;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经审批一次性趸交费款等),需要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费款核定业务,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07
问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渠道有哪些?
答
1月1日起,灵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窗口、“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报缴费,后续将陆续开通银行窗口、自助缴费终端、电子税务局、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税务部门将及时公布新增的申报缴费渠道。
来源:河北税务
【来源:承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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