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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的公告

时间:2022-08-20 1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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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的公告

东北网鸡西12月24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自11月22日至6月15日,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厉查处以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决议》明确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上述等形式购买的保健产品,有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依据《黑龙江省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举报违法行为线索奖励实施意见》,对保健产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将给予奖励。根据举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奖励分为100元、500元和1000元三个档次。

一、举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应予奖励:

1.以会议营销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

2.会议营销主体等经营者无照或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行为;

3.保健产品商标违法行为;

4.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

5.经营未取得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伪造食品批号、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在经营许可场所以外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

6.经营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保健食品广告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明示或者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或者在广告内容中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以及利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行为;

7.为保健产品的经营者提供集中式体验、宣传、销售活动场地的提供者未核查经营者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拒绝向查询情况的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8.其他有关违法行为线索的。

二、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实施意见奖励范围规定的情形;

2.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证据或者线索;

3.举报对象及举报事实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

4.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监管执法部门掌握。

望广大社区工作人员、消费者、业内从业者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线索。

投诉举报电话:12315,电子邮箱:hljjx_12315@。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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