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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古代婚姻?且看唐朝小年轻的自由恋爱

时间:2021-01-06 12: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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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古代婚姻?且看唐朝小年轻的自由恋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 古代婚姻?

只能说,凡事总会有例外。

【1】

唐朝大历年间,江南吴郡【江苏苏州市】有个晁姓人家,书香门第。男主人常年在外地做官,妻子不想远离故土,于是带着女儿居住在老家。

女儿名叫晁采,天资聪颖,乖巧可爱,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家族的书香底蕴,父母的殷切教导,晁采很早就精通了诗词歌赋,琴棋书画。

颜值一流,气质优雅,才华横溢,家境殷实,活脱脱一位唐朝版的白富美。

放眼江南,晁采就是男人们的梦中情人,可碍于严格的家教,晁采很少抛头露面,江南的男人只能在梦里想象晁采的绝代风采,然后暗自伤神。

唯一的例外,就是隔壁的少年文茂。

两家是邻居,孩子们又年龄相仿,从小便结伴玩耍。这也印证了一句话: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十几岁,正是男女情窦初开的时光。

他们慢慢发现,两人之间,绕床弄竹马的童趣开始消减,另外一种情愫却在疯狂的发酵,那就是朝思暮想【想要探索对方,期待见到对方】。

很快,双方家长就察觉到了他们之间欲说还休,若即若离的状态。

长辈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为了避嫌,他们断绝了孩子们的来往。

那段时间,书信成了他们互诉衷肠的唯一方式。

甜蜜的爱情,从来不会诞生于同居。

在地理隔绝下,仰慕、思念、眷恋的情愫,统统浓缩为深沉的文字,狠狠的撞击着对方的心房。

晁采写道:

晚来扶病镜台前,无力梳头任髻偏。

消瘦浑如江上柳,东风日日起还眠。

文茂回道:

旭日瞳瞳破晓霞,遥知妆罢下芳阶。

那能化作桐花凤,一嗅佳人白玉钗。

他们知道,有一种东西,他们在共同捍卫着。

古代传统,孩子的婚姻应该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基本游戏规则。自由恋爱,私定终身绝对是对家长权威的一种冲击。

到最后,基本都是父母捍卫自己的权威,放弃儿女婚姻的自由。

所谓两情相悦,只能沦为两代人斗争的牺牲品。

站在晁采母亲的立场,女儿违背了基本游戏规则,应该给予镇压和惩罚。

不过,晁采的母亲最终选择了妥协,她同意了两人的婚事,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 2 】

在现代人看来,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因为这是基本的自由。

可就是为了这个自由,我们的祖先足足抗争了上千年,最终才得以解放。

没有经历过抗争,可能不会对失去自由的那种绝望感同身受。

许多人喜欢唐朝,因为它的包容开放,对人性的尊重。也有人鄙视唐朝,因为只要说到男女关系,大家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脏唐臭汉”。

脏,自然有脏的道理,因为唐朝有婚外情,婚前性行为,各种乱伦。这些行为严重偏离了古代主流价值观的轨道。

问题是,许多评论都是站在今人的立场,拿古代传统标准,去约束另一个我们从未去过的年代。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偷偷看戏的小偷,用君子标准去评价被抓现行的同行,然后给同行扔了许多臭瓜烂菜,将他踩在脚底下。

可换个视角来看:与现代对比,唐朝的脏绝对是一股清流了。

《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

意思就是,如果子女已经自行成婚,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子女没有合适的对象,又不愿意遵奉长辈的安排,就要接受一百杖刑。

换言之,在游戏规则之内,唐朝统治者给予了老百姓更多的选择,而且愿意用法律去保护他们的选择,这是唐朝最令人着迷的地方。

按照唐朝律法,如今没有对象,还不愿意接受相亲的孩子,就该被政府胖揍【原谅我情不自禁的笑了】。

【 3 】

在讲究传统的年代,法律开了一扇大门,是否敢走出去拥抱自由、爱情,首先要考验追逐者的勇气,其次要有开明的父母。

唐朝有个宰相叫李林甫,历史评价就是佞臣、奸臣,可他对女儿却是百般疼爱。

李林甫有五个女儿,每逢在家里接待贵族子弟,李林甫就会让她们隔着纱窗,挑选自己的意中人。女儿看上了谁,李林甫就会帮着撮合。

这件事,确实刷新了我对李林甫的认知。

元和年间,青年才俊卢储到长安参加科举考试,期间向户部尚书李翱投卷,李翱因为有事外出,将他的作品放在了书桌上。

李翱回家的时候,十五岁的女儿刚好看到了卢储的作品,于是心生爱慕,对侍女说道:这个人必定会中状头【状元】。

李翱明白女儿的心意,赶紧派人去向卢储提亲。

天降艳福,卢储不知所措,婉言谢绝了,直到一个月后,他才重新答应。

第二年,卢储果然高中状元。

在洞房花烛夜,他写了一首《催装诗》:昔年将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鸾凤下妆楼。

【 4 】

自由恋爱是好事,前提是遇到良人,而非渣男。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八个字,在世俗眼里可能是陋习,可它却意味着家族的支持,法律的保护。

简而言之,女儿在夫家受了气,娘家可以理直气壮的给你撑腰。请注意,是理直气壮。

如果是自由婚姻,为爱情私奔呢?

《北梦锁言》记载,台州盘叙村有个叫萧惟香的女子,才华横溢,相貌出众,上门提亲者络绎不绝,她却很少看得上眼。

后来,萧惟香遇到了进士王玄宴,觉得他就是自己的白马王子,竟然不顾家人的反对,和王玄宴私奔到异地。

萧惟香觉得自己付出了一腔真情,王玄宴却觉得她不顾廉耻。玩腻之后,王玄宴露出了渣男面目,果断抛弃了萧惟香。

自由恋爱,世俗可以理解,婚前性行为,世俗也可以包容。问题是,被渣男玩腻,没捞到名分,还被始乱终弃,这就有点玩大了。

萧惟香没脸回家,又无处安身,只好自暴自弃做了妓女,最终在异地他乡孤独终老。

没有人愿意客死他乡,萧惟香的悲剧在于,她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放弃了原本保护她的法律和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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