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您的车辆年检了吗?该报废的报废了吗?
以下是洛宁县重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公示,请下列车辆的车主尽快办理相应业务。
重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名单公示如下
重点机动车逾期未报废名单公示如下
请上述车辆所有人尽快按要求检验、报废机动车相关法律规定:
1.逾期未检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定期接受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2.逾期未报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逾期未报废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驾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依法年检、报废机动车,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