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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发现妻子偷情反遭暴砍!被两小偷意外撞见 拼死相救被判刑

时间:2020-10-19 06: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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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发现妻子偷情反遭暴砍!被两小偷意外撞见 拼死相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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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捉奸时殴打奸夫时有发生,但你见过奸夫直接拿刀砍丈夫的事吗,更离奇的是两名入室盗窃的小偷救下了这个丈夫。

这样离奇的事就发生在南方某城市。事情得详细经过是怎么样的呢?

以案释法

女子林某在家人的要求下,和家境优越的包某结为夫妻,在别人看来小两口和和睦睦的,但实际上林某根本不爱包某。

并且结婚没多久就出轨自己大学时期的恋人段某,两人还时不时的趁着包某不在家,偷偷幽会。

可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久而久之包某就有所察觉,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包某给林某说自己要出差一周,然后收拾了东西便离开了。

离开后包某藏匿在附近,观察着林某的动向,果不其然当天下午林某就出了门,到了晚上和一男子挽手回到了家,不用想男子便是段某。

见这情况,包某怒火中烧,但为了能捉奸在床他一直等到半夜才回家。

打开房门的瞬间,段某和林某慌不择路,包某愤怒的冲进厨房拿起菜刀就要砍死这对男女。

但双拳难敌四手,段某牵制着包某双手,林某瞅准时机拿起花瓶砸向包某的头,瞬间鲜血四溅,包某也应声倒地。

见包某被打晕,段某顺势把刀抢了过来,红了眼的两人想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包某杀了两人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于是,段某和林某一起拖着包某进了卫生间,准备拿刀将其砍死分尸。

可就在这时,客厅里传来动静,段某和林某出去查看,没想到是两个小偷。

害怕事情败露,段某和林某又和两个小偷打在了一起,结果两人被小偷轻松制服,但转念一想,你们不是要钱吗?那我就把钱给你们,你们赶紧走吧,保证不会报警。

小偷一听也不是不行,于是拿到钱后心满意足的离开了这了。

但刚到小区门口,其中一个小偷感到了不对劲,他想起刚才并没有伤到段某,但他身上大量的血迹怎么回事。

出于好奇小偷再次返回家中,意外发现了两人杀人的行为,尽管自己也是犯罪人员,但对于人命还是非常尊重的,为了阻止段某两人的行为,他们再次扭打在一起。

这时巡逻的保安队听见动静冲了进来,将场面控制住,并及时报了警。

最后,林某和段某因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小偷何某因抢劫罪,被判,其弟弟小何因为未成年,可以从轻处罚,被判3年。

以案释法

本案中涉及到多个主体,既有偷情的林某和段某,也有多次入室盗窃的何某兄弟两个,他们的罪行我们来一一分析。

林某和段某都是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段某在奸情败露后想要杀人灭口,其主观目的就是让包某死,也就是说段某并不是想要伤害包某的身体,而是直接想让包某死,那么段某故意杀人的指控就是准确无误。

有人可能会说,包某最后没死,段某应该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

这不准确,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在于主观目的,故意伤害罪目的是损伤他人的身体,并不是为了致人死亡,而故意杀人罪就是为了让人死。

段某显然是为了让包某死,即使包某最后没死,他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林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杀害包某,但她默许了段某的杀人行为,而且她在旁边辅助了段某,包某是被段某和林某一起制服的。

林某看见段某想杀包某时也没有阻止,任由外人杀害他的丈夫。因此林某属于共同犯罪,也是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的林某和段某在婚姻家庭中背叛配偶,情况已经够恶劣,更为危险的是,他们两个人还采取了杀人行动想要将包某杀死。

他们的行为无异于挑战法律底线,不仅违反了家庭伦理道德,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他们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何家两兄弟看似是入室盗窃罪,但实质上已经构成了抢劫罪。

据我国法律规定,转化抢劫罪:行为人在非法夺取财物时没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之后出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湮灭罪证等特定目的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而构成的犯罪。

何某及其弟弟踩好点以为家里没人,然后来到包某的家里盗窃,但没想到撞到了人,他们两人直接用暴力手段将段某和林某制服然后拿走了钱,这已经是属于转化抢劫罪的范畴了。

至于责任的划分,何某是主谋,他负责具体的盗窃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鉴于其有立功表现,酌情减轻处罚,在量刑范围内,判处合情合理。

而何某弟弟还是未成年,同时在抢劫犯罪中起到的是次要作用,因此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3年有期。

这起案件的复杂程度远超想象,不仅涉及到了故意杀人和故意杀害之间的区别,还涉及到了转化抢劫罪,这个罪名大部分人不太清楚,理解起来也很困难,不过通过分析大家应该会有一定的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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