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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信息简报写作心得体会 工会总结新闻稿(5篇)

时间:2019-03-02 12: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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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信息简报写作心得体会 工会总结新闻稿(5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工会信息简报写作心得体会一

坚持学习,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是提高公司职工整体素质的有效方面。因此,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公司“三会”精神的同时,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及市场经济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基本做到了学有体会、学有记录,通过学习不仅丰富了职工的头脑,增长了知识,而且还提高了职工用决策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通过教育广大职工群众在实际工作中都能以升田为榜样,重实干、讲实效,主人翁精神得以淋漓尽至的发挥,公司干部,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休息日,为不影响用户正常用水,早4时30分上班,午间不休息,对净水车间的锰砂进行了全面更换,不仅节省了资金,而且水质有了明显的好转。维修队在公司减员后,克服人员少,维修任务多的实际困难起早贪黑,早出晚归,保证了维修任务的按时完成,受到了职工群众的一到好评。

根据州总工会和局工会的统一安排,一年来,我们在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同时还重点开展了以双增双节,三压、三降、四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使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得以发挥,今年我们在不间断供水的情况下,采取分流减压方式,对主水厂的大型阀门进行了成功的维修更换,彻底打破过去那种大型阀门维修、更换停水一天的历史,从而保证了林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在合理化建设和技术革新活动中,我们注意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开展技术改造,克服浪费现象,对此我们充分发挥劳动模范、革新能手、能工巧匠的骨干的作用,通过多方面的论证。xx年我们对供水车间尚在使用的三台离心式清水泵两次进行了更换,取而代之地换上了新型高效节能潜水泵,降低了电量消耗,增加了出水量,解决了过去由于设计不合理造成的“大马拉小车”现象,节约电费14000元,通过修旧利废活动,修复阀门4个,节省材料费支出1200余元。

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人,为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参政权、监督权“的落实,公司工会以职代会的形式3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经营,一年来公司工会共召开职代会三次,不但成功地参与了公司的工资制度改革而且还在职工的使用、奖惩、经营指标以及相关的责任等内容,与公司行政签立了集体合同,在制度和作用上保证了职代会职权的落实。同时我们还就职工关心的热点,如福利待遇、经营状况、低保等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对职工关心的水费收缴标准进行长年的公开,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杜绝了以住暗箱操作职工意见大的矛盾。

职工是工会组织的服务对象,真心实意为职工解决问题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年来,我们以“温暖工程“为纽带,围绕职工的遇到的实际困难、想办法、谋出路。为了了解职工的生活状况,我们在经常深入车间、班组的基础上,利用星期天、节假日对重点困难职工进行重点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走访中,我们感到当前大多数职工由于林业局长年不晋级,工资收入低,加之工资拖欠、老人有并孩子入托上学等因素造成生活困难。针对这种状况,xx年春节前夕,我们在争取局慰问金1000.00元的基础上,又自筹资金1500.00元,对困难程度比较严重的26户职工进行了慰问补助,帮助他们度难关。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们还充分利用国家低保的优惠政策,在充分调查,走访的基础上,对17户35人的长补户,进行了调整,保证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户上,同时公司领导还与相对较困难的5户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为企业减轻了负担,稳定了职工队伍。

为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xx年我们在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先后在元旦、春节、三八、五一、十一等节日先后开展了“ 辞旧迎新联欢会”、“迎新春”橡、围旗富及庆“三八”、迎“五一”、“十、一”歌曲演唱会,职工排球、乒乓球赛等多种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用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占领每一位职工的心理阵地,筑起抵制防线。

自来水公司自xx年一月减员64人后,公司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工作年限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发给每位待岗职工部分生活费。为了职工在待岗期间能够生活好。公司始终鼓励并扶持职工发展家庭经济,坚持做到“三抓一落实”既:一抓宣传、促进家庭经济的普及;二抓信息和技术指导,增强服务职能;三抓基础研究,完善家庭经济的管理;一落实即落实家庭经济组织领导体系;通过三抓一落实工作的开展,公司家庭经济户户数由68户增长到74户,全年共为职工提供信息16条,为保证职工发展家庭经济提供了后助保障和支持。

自来水公司由于工作性质决定,女工人数较多,占公司总人数三分之二,多数分布在泵房和营业等重要岗位,女工队伍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地区的供水和收费、关系到公司的经济效益。为了做好女工工作,我们在依照(劳动法)(妇女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法律,纲要依法维权的同时,认真做好女工自尊、自重、自爱教育,同时为了便至管理和交流,我们在配齐女工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在女工相对集中的科、队配备女负责人,随时掌握女工的心态。为了保证每位女工都能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我们还不失时机地在女工中开展巾帼立功赛、创最佳文明女工、文明家庭活动,通过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措施、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女工的积极性,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虽然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距上级工作组织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自身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比较明显的表现在:一是工作手段单一,仍停留在老方法、老套路上,不能很好地为职工群众职务。 二是车间、班组缺乏独立活动能力,存在等待、观望现象。这此缺点和不足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推荐工会信息简报写作心得体会二

同志们:

为切实加强学校工会建设,培养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工会业务,热爱工会工作,深受教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基层工会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工会干部履行工会职责水平,切实做好工会工作,积极推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开创我县教育工会工作新局面,按照学年初教育工会的计划要求,经县教育工会研究并报教育局党委同意,在这里举办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干部培训班。

下面,我代表教育局党委就本期培训班工作和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工会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工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这么多年来,我们总结一下学校工会组织发挥的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桥梁和纽带作用。工会能将学校班子的集体决定、制度要求、校长的主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很好的贯彻到教群众之中,我们工会更能真实的倾听、收集、反映教职工的集体意愿,以便学校做出更好的决策。

二是学校的“教工之家”。就是通过开展活动,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解决困难,使教职工感受到学校是教师的依靠,能找到家的温暖。这会使教师心情愉悦,校园和谐稳定。

三是为教职工做好事、做实事。工会主席在全校教职工中最有威信、深得民心。是因为你们能够满腔热忱的为教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事事都为教职工想在先、做在前。

二、要明确工会组织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工会组织责无旁贷要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始终放在自己工作的突出位置。 我们多数学校的工会都制度健全、管理完善、监督有效。学校的重大决策要通过教代会表决通过;学校的财务、收赘支出等都要公开透明;能够站出来为教职工的利益、尊严、权益说话,敢于担当。因此,我们要把握好四个关系:

一是整体维护和具体维护的关系。 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是: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学校发展是整体利益,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是具体利益。说实在些,就是具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二是宏观维护与微观维护的关系。 宏观维护就是通过决策参与和政策监督,为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提供保证;微观维护就是对教职工具体利益的维护。

三是建机制与办实事的关系。 工会维权主要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机制、制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科学合理制度多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同时通过办实事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四是民主政治权益与其他权益维护的关系。 经济是基础,是教职工生活的第一需要。精神文化是教职工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政治是教职工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因此,工会维权是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权益维护的统一。当然,首先应该是落实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益。

我个人理解,就现实社会的生活水平而言,政治的、精神文化方面的权益更为重要,就是说要多给教职工尊严,让他们有面子、有地位,让他们心里感动。因此,我们领导说话、做事,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走进教师的心灵! 为此,维护工会职能应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我理解,要想办好学校,学校领导要善于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的管理之中,从而把学校的制度、意见和决策让全体教职工自然生成认同感,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教职工在政治上有保证,在制度上有落实,在素质上有提高,在权益上能够得到维护。

二是始终把保持与教职工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工会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心里装着职工群众,凡是想着职工群众,工作依靠职工群众,一切为了职工群众,尊重教职工的首创精神,总结他们的经验,集中他们的智慧,听取他们的意见,反应他们的呼声。这样工会才有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

三是始终要把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 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关键所在。要努力发挥工会组织“学习之家”的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教育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使广大教职工始终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担当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四是始终把依法办事作为做好工会工作的可靠保障。 坚持依法办事,就是要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规范工会行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工会参与学校决策的形式制度化,维护职工权益的内容和方法制度化,工会自身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健全,各项工作都能依照法律和制度规范运行。

三、努力提高学校工会工作的水平

工会组织最大的挑战是工会干部自身的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是开创学校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决定因素。

首先,必须加强学习。 加强学习是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水平的关键。广大工会干部要学业务提高教学水平,学法律提高法制意识,学政治提高理论水平。学习《工会法》等工会业务知识,学习《教育法》等政策法规,学习新课程理论,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之中。

其次,必须转变作风。 工会干部的作风问题关系到工会的形象,关系到会员教职工的人心向背。我们一定要克服形式主义和作表面文章的坏作风,做到从思想上尊重教职工,感情上贴近教职工,作风上深入教职工,行动上依靠教职工,眼睛向下,深入教职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多办实事,保持同教职工的血肉联系,了解教职工的所思、所想、所盼。对本单位每名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了如指掌,对每名教职工的家庭状况了如指掌。对学校工会工作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推进,一个具体问题一个具体问题地解决。

第三,必须理顺关系。 第一,要坚决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党组织对工会组织的领导,是工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也是工会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根本保证。因此,基层工会对重大事项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争取党组织支持,努力把工会工作融合党的工作中,在做好维护工作中体现大局。第二,要坚决支持和配合学校行政的工作。工会在学校中,是学校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工会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大力支持和配合学校行政的工作。即教育教学工作要多给教师搭建交流思想、展示自我、体验成功、生成自信的舞台,使教职工互相切磋技艺、教学相长。

第四,要注意廉洁从政。 学校工会主席在某种程度上,是代表全体会员教职工,维护教职工利益。我们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爱民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克服官司僚主义思想,以爱民之心、为民之举、律己之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形象。要修身立德,明确从政的根本目的,要规范从政的行为准则,做到遵纪守法、诚信公道;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励精图治、艰苦奋斗;要树立良好作风,做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同志们,这次培训班的时间虽然很短,只有短短的半天,但培训的内容都是工会干部必须掌握的关键内容。我们还特意请来了吉林省教育工会梁主席、李部长为大家辅导授课,为保证本期培训班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我再提以下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是要端正学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在座的工会干部,你们参与实践的机会很多,但参加集中培训的机会相对难得。希望大家珍惜为期不长的培训时间,以饱满的学习热情和刻苦钻研的劲头,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力求在学习中接受新观念、理解新知识、收集新信息、消化新理论、提高新水平。

二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工作发展创新。 工会工作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大家要把学与思、知与行结合起来,善于思考和总结,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把零散经验综合为系统经验,做到学用相长、融会贯通;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到教职工和学生中去,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注意探讨新形势下学校工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实际工作水平和具体操作能力;要把这次学习的过程当作反思工作、推进工作的过程,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新举措具体运用到工作中,把丰富的知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办法和举措,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要严格要求,遵守学习纪律。 把大家集中起来学习很不容易,各位学员要珍惜机会,静下心来,集中精力,认真学习,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经常学习。 希望大家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境界,融入工作,融入生活。少一些应酬,多一些思考;少一些空谈,多一些调研。挤时间、下功夫,在学习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最后,预祝这次培训班圆满成功。祝同志们培训期间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推荐工会信息简报写作心得体会三

疾控中心工会换届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全体工会会员们:

按照大会的安排,本人受本届工会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全体工会会员们予以审议。

第一部分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本届工会委员会自换届选举产生后,五年来在市卫生工会和中心党政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和依靠广大职工,从加强组织建设、推进民主管理、加强职工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勇于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积极为中心改革发展推进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团体精神,活跃职工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中心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省抗非先进单位、江苏省、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企业、江苏省群众性技术创新工程先进集体、无锡市、卫生局模范职工之家、无锡市学习型先进单位、无锡市红十字会先进集体、无锡市无偿献血优胜单位,无锡市“五一”服务示范岗、无锡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这些成绩的获得,与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与全体工会会员的支持和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谨代表中心工会委员会向这几年来一直重视、关注和支持工会工作的领导、职工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我将本届工会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教育,增优提势,不断促进职工队伍建设。

五年来,中心工会以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培养“四有”职工为主体,始终坚持以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不断创新舞台,拓宽渠道,夯实职工思想理论基础,提高职工思想理论水平。

1、努力为职工创造学习条件,搭建教育培训舞台。工会以各类重大会议的召开为契机,以形势教育为内容,以员工学校为阵地,开展知识讲座,专题培训,主题演讲,观看教育片,读书活动等各种形式教育,尽力为职工创造学知识,受教育的机会。一是以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卫生职业道德教育读本》的学习,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精神内涵,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和思想素质的水平;二是在职工中开展了“城市精神大讨论、卫生精神大发扬、中心精神大家谈”,先后开展了“扬疾控精神,展卫生风采”征文比赛,配合团总支参加局“弘扬‘四创’精神,服务‘两个率先’”主题辩论赛并获得了市卫生局第三名,组织职工参加卫生局“争先率先发展卫生”读书知识竞赛中获得了团体优胜奖,在参加卫生局法律法规竞赛中获得了团体第三名,在组织全体职工撰写“新时期白求恩精神大家谈”征文中,我中心获得市卫生局金评奖1篇,银评奖1篇,好评奖1篇的好成绩。举办了“疾控精神在岗位闪光”摄影图片展以及“中心在我心中质量月”等主题活动,使职工在大讨论、大发扬、大展示的过程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三是加强行风教育,在职工中开展争创文明单位,争做文明职工,结合先进典型进行形象宣传,组织职工学习先进人物,动员职工立足本职,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争创一流,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四是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方面,鼓励职工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课题的研究,积极撰写论文,让职工们充分意识到学习永无止境。年我中心被市总工会评为无锡市学习型先进单位。

2、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搭建练兵习武的舞台。随着市场经济和中心建设的发展,对职工队伍的素质有了更进一步的要求,工会主动适应要求,积极帮助职工以知识技能参与竞争,赢得主动权。一是充分发挥各工会小组的作用,结合不同科室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竞赛。工会积极配合行政,在启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中,组织职工举办应知应会的知识竞赛。二是在参加省疾控系统防病知识竞赛中做好赛前的准备工作和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在参加省防病知识竞赛获得了团体第一名,20在参加省病媒生物标本鉴定制作技能竞赛中获得了团体第一名,在参加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能竞赛中获得了团体第二名,电视竞赛第一名。在参加卫生系统计算机应用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三名,英语竞赛荣获团体第二名。三是平时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重点岗位开展业务技术练兵活动,围绕“爱岗位,练技能,促质量”系列竞赛主题活动中,对护士岗位的操作规范,医生的病历书写规范,夜间值班人员和卫技人员对疫苗接种、狂犬病病历书写、实验室盲样检测、计算机操作竞赛、英语笔试等岗位练兵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激发广大职工对学习新知识,追求新技术,掌握新技能的积极性,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只有高素质才有高效益,只有规范化,才有竞争力。

3、针对女职工的特点,努力为女职工搭建发展平台。以构建和谐环境为目标,努力搭建女职工发展平台,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引导女职工紧跟单位发展的需要

推荐工会信息简报写作心得体会四

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全市各级女职工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总工会部署,围绕市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活动。现将活动预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组织活动。在活动内容上力求创新、体现特色;在活动方式上突出主题、深化内涵;在活动手段上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开展展示女职工风采、凝聚力量、促进和谐、寓教于乐的“中国梦.劳动美”“三八”活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女职工组织要以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周年为契机,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工会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女劳模、女技术能手、女职工标兵、女职工标兵岗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广大女职工成才发展的社会舆论和氛围。

三、活动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召开市总女职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利用周末学校平台,举办一期健康知识讲座。

2.举办12县(市、区)工会女职工“中国梦·劳动美”演讲比赛,每县推荐一位女职工参加,演讲时间8-10分钟。

3.开展市直企业女职工趣味运动会,组织12支队伍,每队20人。地点:三钢体育馆。

4.在全市8个县继续组织开展以“温暖的祝福”为主题的为一线女环卫工送保温饭盒活动。

5.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有关基层工会女职委组织女职工参加省总工会女工部举办的20xx年“三八”节才艺展示活动,如剪纸、做绢花、绘画等。

6.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有关基层工会女职委摸底准备申报20xx年省总工会女工部“三八”节表彰的女职工标兵和标兵岗。

推荐工会信息简报写作心得体会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 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 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企业 (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工会方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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