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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理论心得体会报告 《法治报告会》心得体会(2篇)

时间:2019-01-12 1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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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理论心得体会报告 《法治报告会》心得体会(2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加强法治理论心得体会报告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对于加强法治理论心得体会报告二

同志们:

刚才,我们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工作要点》,下一步,尽快按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当前,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但“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存在,疫情一天不结束,我们就不能有一丝松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防疫任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展现了我市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精神面貌。

但我们也要清醒注意到,疫情防控既是一场阻击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常态化防疫形势下,个别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持续巩固阶段性成果:

要坚决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秩序、散布疫情谣言、利用疫情诈骗他人财产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切实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要加强对防护物品供应价格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疫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医疗废弃物因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或疫情扩散;

要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劳动用工政策情况的执法监督,对企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必须精心研究谋划,周密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抓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抓好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总结考核等工作。

二要提升工作标准。市司法局要全面梳理我市前期推行“三项制度”的经验和不足,在实现工作标准化、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标准做好执法工作。要将“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级执法机关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步骤、方法、期限和尺度,确保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个处理决定都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三要规范信息公开。要推行执法全流程音像记录,实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流程以及进展和结果,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要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公开信息的申请,以公开倒逼规范,用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管理。

四要推进创新运用。要围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围绕各自执法领域的特点和短板,进行探索创新,在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的过程中,体现烟台特色,总结烟台做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要严格督导考核。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坚持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制度,对推行“三项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达督察意见书。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内容。

一要全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目前,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队伍已经建立并正常运转。但改革没有休止符,从效果来看,有的部门只是完成了物理整合,还没有产生化学反应,对多个执法领域整合的部门,不能各敲各的锣、各打各的鼓,要加快推进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同步整合,形成运转高效的统一整体,体现出改革的效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领域,既要厘清职责边界,也要密切协作配合,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各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签好委托书,确保执法程序合规合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全面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二要加快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近期,省政府制定下发了《x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我们要从改善营商环境、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的高度,充分认识领会这项改革举措的深远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清单实施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果,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对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案件不能简单的一放了之,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并做好执法记录;

对拒不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努力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氛围。

三要全面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是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载体。去年10月,上网运行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上网运行工作的制度落实。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所有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执法程序完整统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四要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市顺利完成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今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加快编制事项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大失信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要在告知承诺文书完善、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完善总结好告知承诺制的“烟台模式”。

《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建立了“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一个部门一个监督机构”的监督体制,形成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但目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不强,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拖延履职、执法不力等执法缺位问题,急需强化执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一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紧紧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二要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最大限度防止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发生,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针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要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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