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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心得体会(9篇)

时间:2020-04-04 2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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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心得体会(9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宣传内容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意见,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师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及与教育教学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全面提升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和学生依法维权水平。

二、任务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

2、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赵明铁同志任组长,副校长涂荣真同志担任副组长,保卫科长、教导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德育处主任、工会副主席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组长涂荣真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 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

1、继续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继续坚持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中小学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法》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继续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积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继续坚持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培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2、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进一步落实我校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

(三)、加强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进一步抓好学生法制教育“四落实”工作(课程、教材、师资、经费)。法制课教师要结合学校工作、班级状况和学生思想实际,按计划完成法制课教学任务。政治教师和其它学科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

2、营造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升旗仪式、红领巾广播站、校园局域网、班级墙壁报等宣传媒体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3、组织高年级学生参加校外法制教育活动,既能达到对外宣传法律法规的目的,又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意识。

4、充分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阵地参观学习,形成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活动的良性互动。每学期至少请法制辅导员做专题讲座或报告1次。

5、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律进校园”、全国安全教育日(周)、“6.26”禁毒日、“11.9”消防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学校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6、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为家长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家长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7、与有关单位密切合作,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设。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司〔20xx〕188号)对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建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组织、督促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每年召开两次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人,我局按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业务科室责任人两个层面签订责任状,各业务科室定人定岗。同时实行工作项目制,项目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以项目形式落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强化持证上岗工作。根据《西湖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在职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及岗位培训的意见》,把执法证考试直接与职务晋升和任职挂钩,要求中层干部两年内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不得担任中层岗位,督促所有中层干部持证上岗。组织局机关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参加省专业知识和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今年又有8名同志报名参加省厅执法资格证考试,并通过了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现我局共有24名同志获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在全局形成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坚持每周机关例会,每月所长例会,传达学习有关司法行政政策文件精神。坚持每季度举办一次业务讲座,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宣讲新法新规,交流心得体会。专门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

一是梳理职能,明确职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梳理执法职权,申请挂起33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明确了我局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项,在区权利阳光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平台上进行数据同步和联网办理,并接受区直纪工委的监督。

二是大力加强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多项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便民法律服务。今年发放法律服务须知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待来电来访5953人次,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1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科学决策与文件审查制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情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集体决定。明确了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各业务工作会议等的决策事项和程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要求,做到提前请示,前置审查备案。

二是畅通政务公开与监督渠道。按信息公开条例,将本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事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以及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在区政府电子政务网和门户网及西湖法治网公开。加强大型活动的政务公开,提前公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强化法制宣传效果;加强司法所及法律援助中心(站)等窗口部门的政务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及西湖法治网增强办事透明度,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三是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全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分别为黄彬投诉徐建树律师索要钱财用于行贿法官案件和省司法厅转我局调查处理的亿维律师事务所被投诉违规执业案件。在办理投诉案件时,我们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确保投诉查处工作有登记、有受理、有调查、有答复、有送达,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并要求被投诉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写出书面整改措施。今年没有收到对法律援助异议和对执法人员的投诉。

一是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和执法文书管理。略

二是重点做好执法环节工作。略

三是重点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略

四是重点提升社区矫正队伍执法能力。略

(一)齐抓共管,努力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一是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结合相关的警示教育整顿活动,采取各所及个人自查、检查小组抽查、座谈、走访法律顾问单位和法院等方式,了解当前律师队伍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对西湖区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警示教育和执法执纪检查,律师队伍执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坚持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针对执法执纪检查和平时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抓律师事务所内部自律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学习讨论、财务管理、诚信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分级分类举办律所主任培训班、新进人员培训班、律所内勤培训班,规范立案审批、案件办理、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使各岗位职责分明,形成完备的内部工作准则体系。三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开展百分考核活动,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全区45家事务所进行综合考评,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预期目标。四是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司法部59号、60号及省、市有关规定,以严格管理、加强指导、协调服务为原则,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各所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性管理能力有了增强,没有发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事件,也没有发生乱收费等违纪现象。

(二)固本强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建成区大调解工作中心,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种资源,在11个镇街依托司法所建立了镇街大调解工作中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先后设立了信访、劳动仲裁、征迁,物业、交通等9个行政调解组织,组建了一支30人的专家调解员队伍,在全区基本建成大调解组织网络。区大调解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共指导分流调处矛盾纠纷13125起,组织协调重大矛盾纠纷调解7起,其中人民调解5969起,行政调解103起,司法调解5225起,劳动仲裁调解708起,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贯彻实施《杭州市人民调解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组合选聘中,发挥自治优势,由各调委会负责聘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能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相替代。配合市局人民调解文书规范对口检查活动,制作统一的调解文书范本,下发给各个司法所,明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要求各司法所开展调解文书的检查,提高调解文书质量,实现调解文书的规范化、统一化,促进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夯实基础,规范延伸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558件,解答法律咨询7305人次,解决各类纠纷270件,收到锦旗13面,无一起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在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工作中,援助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位来电来访咨询案件登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采用满意表调查、现场旁听、跟踪检查,实行质量评估。通过对办案情况的全程监控和反馈,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由于制度落实到位,监督措施到位,未发生过承办人员办私案和违法办案的现象,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一直保持了零投诉。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进步,但与省厅、市局和区法制办对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明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研究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配套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落实。三是注重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新进执法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了做好全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增强法律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扎实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紧紧围绕全局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工作,为全校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半年来的法治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工作,周密安排部署。

20__年我校制定了法制实施计划,并及时调整法制领导机构,确立一名领导去抓法制工作,由于责任靠实,安排扎实,督查及时,学校的法制工作落实得早,落实得快。在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上,领导都强调法制教育,并要求把法制教育融入到各项中心工作中去,用典型事例和现身说法强化法制教育,效果明显。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

(一)半年来,按照上级部门法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和法制培训,讲解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学校定期组织学习,并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培训和法制讲座,多次按规定要求购买法制教材。

(二)学校积极组织镇上每年一度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教师参考率每次都在96%以上,合格率达到100%;并且每年组织中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的考试,每次合格率都在95%以上。从而为提高教育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落实法制教育任务,保证工作全面推进。

(一)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治理。如:坚持不懈地抓好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和搭车收费,并建立贫困学生救助机制,确保学生不因经济贫困原因而失学。

(二)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提高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的意识。学校实行上下学排队制度,公路沿线学校实行教师护送制度。学区认真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教育师生做文明人,行文明路。

(三)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学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会议精神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结合素质教育的实施,狠抓“四个落实”,全面提高了中小学生的法律素质。如:学校每年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报告会、法制文艺节目等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形式,从而让学生树立法制意识,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学生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学校加强对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因素和苗头的排查,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做到“三防”“三不”,把校园及周边各类隐患作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校园创建活动,加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如:拆除学校旧戏楼一座,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为学生创造了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发展成果。

学校认真本年来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寻找工作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完善措施,加大力度,使法制教育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全面落实。同时,也为今后开展“六五”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这次“六五”普法工作,使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工作生活秩序良好。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有待于我们继续努力,更进一步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一、20__年的工作思路

20__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__年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1. 结合重大节庆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效。

2.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各镇、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3. 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落实“一月一法一考”活动,推动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五个一”,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4. 加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治宣传,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国家公共安全意识强化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5.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创建单位,开展经常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的作用。

6. 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二)优化法律服务环境,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7.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12348法网,充分发挥三级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8. 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和范围。引导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化解矛盾和风险。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问责制度,促进窗口服务行业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落实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一村一顾问”活动,助力精准扶贫,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法治保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9. 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工作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依法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防范危害政治安全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形成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10. 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工作,推进监狱和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11.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调解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

13. 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律师党员工作,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积极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年底前党政机关普遍聘请法律顾问。

14. 推动公证改革发展。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精简公证办证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公证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公证人员综合素质和办证服务水平。

15.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6. 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效。

17.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8. 加强特殊人群监管。推进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推进“一中心四基地”建设,帮助刑释人员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运用好已建成的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为狱所与家属和亲属见面提供近距离信息服务平台。人员监管到位,实现零漏管、零脱管。

19.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档案,全面强化执业监督。

(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0.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干部“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对党绝对忠诚、政治品格合格的司法行政干部。

21.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扎实开展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2.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营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平安峨岭”建设为载体,以服务“三农”为总抓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以法制教育与规范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执政水平,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为全镇社会持续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和谐安定的法制环境。现就一年来全镇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

年初,我镇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综治、司法、派出、民政、社保、国土、计生、财政、林业、水利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工作,划拨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同时要求各村、各单位均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和年终对单位及干部个人的考核中。对单位及干部个人依法行政工作实行平时掌握,随意测评,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自觉学法,主动依法办事,自觉约束和规范行为,从而使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首先是在班子成员中开展带头学,今年共组织开展了5次法制学习,重点对《行政许可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其次是定期对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内容主要有强化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开展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通过严格学习,努力铸造了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最后是“培养法律明白人”,对全镇领导干部“争做法律明白人”培训4次,其培训目的是要求领导干部要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这项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

三、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平台,全面贯彻落实《纲要》

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重要之年,我镇按照规划,继续实施法律“六进”工作。把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我镇分别开展五月综治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及“12、4”法律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组织镇党政、综治、信访、安监、司法、派出、财政、农经、国土、供电、林业、计生等单位参加的普法宣传队,深入各村广泛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依据,办理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程序,办理时限,宣传中同时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向群众共发各类宣传资料220xx余份,公示展60余幅,刷写大小标语80余幅,使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能够自觉地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真正实现“还政于民”,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公开,推进民主

政务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此,我镇在镇政府大楼前制作了8块政务公开栏,定期将各单位部门的办理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求各村村务公开栏也要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全镇共开辟政务公开栏86块,累计公开各类内容360次,发放政务工作宣传材料1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90余次。同时要求各执法部门公开办事程序和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并按照公开内容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将本部门的办事规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服务承诺、问题咨询等向群众公开,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

五、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广泛开展了“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了矛盾调解机制,加强了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各村均建立了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并对各村调委会成员进行培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了调解、综治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二是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加大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发展。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了全面推动学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法制轨道,使学校形成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文化氛围浓、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要求:

1、在教育教学上,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计划和规定去执行,监督教师全面贯彻课程标准的要求,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在学校管理方面上,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在服务保障上,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职责,提供充分、有效、适当、健康的师生必备物资。

4、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实行职代会制度。凡是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要在职代会上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学校的有效资金周转,充分发挥其优势,为学校办实事、好事。

四、工作要点:

1、做好学习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办公会、行政会、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可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2、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与本职工作机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

3、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安全教育等法规,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4、把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保证学生无违法犯罪,不出安全事故。一方面,要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主要依靠班主任指导学生学法、知法、自觉规范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校规校纪,把法律规定化为学校纪律要求,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实现法制教育目的。

5、通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体上,一是学校依法搞好教学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加强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加强师德教育,调动教师积极性,形成严格管理、照章办事、领导带头、教师投入、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教职工要把学法知法落实到自觉行为上,执行县局规定、学校制度和教学常规上。特别要运用课堂主渠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认真抓好教学,服务教学,服务学生。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我社区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紧紧围绕依法治理、以德育人的目标,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和实践活动,建全完善各种普法宣传教育制度,落实了财务、居务、低保公开制度,推行了社区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的法制和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广泛参与到社区事务中来,成为社区事务的管理者、参与者和推进者。现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我社区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把加强领导作为推进普法及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始终将法制宣传教育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坚持常讲、常议、常抓不懈,主要领导亲自抓、常过问,分管人员具体抓、抓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做到组织领导、具体工作、培训力量、经费落实四到位,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社区“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工作部署及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定1人负责日常工作,将法制宣传、民事调解、矛盾纠纷排查等一并纳入,使“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推进的过程中,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社区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人员培训到位。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培训,使法制教育的效果明显提高。一是通过以案释法及以会代训方式,提高社区干部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社区工作事务的能力。二是通过辖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请司法机关专职工作者为居民讲法制课,社区计生办主任候红平给居民讲解计生政策和相关法规,成效明显。三是充分利用政法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四是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方式相结合,加大对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力度。利用星期天、节假日分组划片,进行普法,还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做到普法到人,人人见面,人人受益。

北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时机、各种场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寓于市民教育之中,寓于社区工作之中,寓于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法制教育做到持久性、经常性。

(一)向社区党员宣传法律、法规,学习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党章,结合社区开展“十大员”活动,社区干部和居民、党员人人争当法律宣传员。

(二)坚持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利用一切有力时机,多方面组织学生、家长参加社区关工委举办的普法学习班,开展学法演讲2次,使社区广大居民、中小学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掌握法律知识,使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得到有效落实。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几年来,先后组织广大居民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刑诉法》、《婚姻法》、《劳动法》、《民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召开法制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普法材料2500多份,组织辖区居民参加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开辟法制宣传栏1个,各种普法活动记录清楚,做到普法对象、任务、时间三落实,在繁杂的社区工作中对法制教育始终保持旺盛的热情,并把法制教育不断推向高潮

居民法制观念,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社区民事纠纷越来越少,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减少,社区治安明显好转。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中,更加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依法治理社区,为社区经济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做好社区各项工作,为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文明社区贡献力量。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学法、用法、依法执教案例集锦

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已经颁布实施十多年了,对学校、教师、学生的权益、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既要受法律的保护又要受法律的监督,不能够违背法律,而且成效显著。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是校园内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违法案件的性质不断升级,这不仅给社会造成许多不安定因素,而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干扰。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社会的、学生家庭的、学校的、教师自身的,但归根结底,造成这些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还是属于不懂法,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所以,做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学校的管理工作者,更应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用法律来治理学校,即“依法治校”,其基本含义有二:一是表现在“治”上,即管理,使学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管理工作更有秩序,更有效率,使法律成为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表现在“护”上,即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上,使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得以补救。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关注的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思想、意识。法律规范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指引人们行为并预测未来行为及后果,当然也是警戒和制裁违犯的依据。

一、学生的权益和义务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往往十分强调学生应尽的义务,而往往忽视他们的权益,实际上,法律给予学生广泛的权益,由于受教育制度、教育理念以及人们的认识等因素,没有正确认识到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因而常常使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而这一现象主要发生在学校里,在学校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学生与教师之间有着大量的接触,从而增大了学校、教师对学生侵权的可能性。

1、学生的受教育权

[案例1]把“差生”赶出学校

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黄某平时纪律涣散,经常上课迟到与邻座讲话,有时甚至旷课。经老师多次教育仍然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生意,对儿子也疏于管理,极少过问儿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班主任多次与其父母电话联系,但是都没有找到。班主任赵老师认为学生黄某继续在班上学习会影响他人,于是三番五次地找他谈话,要其自动退学。黄某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有厌学心理,于是在没有告诉家长的情况下就辍学回家。此事后来被学校发现,学校责成班主任赵老师迅速去黄某家动员学生返校学习并向家长赔礼道歉,并在教职工大会上批评赵老师的错误做法。

分析:该案例中,班主任赵老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后学校及时制止了班主任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义务教育法》的严肃性。①学生黄某在品德上有缺点,对班级教育有影响,班主任有责任耐心教育他。②班主任也可以如实向学校汇报学生黄某的情况,按有关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处分。③虽然班主任多次与其家长联系,但是并没有联系上,家长才是其法定监护人。④在《义务教育法》第2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生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学生也是公民,当然其人格也要受法律的保护。

[案例2]班主任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

某学校高中二年级文理分科。原高二(4班)一女生王某被分到6班。由于王某皮肤长的很白,班主任赵老师以为她擦了增白化妆品,在王某刚到6班的一个星期内,赵老师三次警告她不要擦化妆品。王某曾对赵老师说她并没有擦化妆品,班主任不相信。在一天早自习上,赵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王某某,看你的脸抹的那么白,就跟挂了大白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王某含着眼泪说:“我洗,我给你洗。”赵老师认为她当着大家的面顶撞他,于是当天下午赵老师把她的母亲叫到学校,并当着其母亲狠狠的批评了王某。王某向班主任承认了错误并写了书面检讨,王某的母亲也向赵老师赔了理,道了歉。在此后的一个月里,因王某不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底,赵老师多次让王某到办公室里站着。最长一次是王某背着书包,连续3天站在赵老师的办公桌旁边没有上课。王某认为自“洗脸风波”后,赵老师就看不上她,刁难她,于是整天偷着哭,漫漫地变的精神恍惚,最后住进了精神病医院。经诊断,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分析:国家教委发布的规章性文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规定:“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关文件作出上面这些规定是必要的,是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如果女生使用化妆品,班主任进行适当干涉,也是合理合法的,这是班主任享有的法定的“管理学生”的权利。本案例中,赵老师不顾事实,相信学生,无中生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王某洗去本不存在的“化妆品”,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给王某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赵老师严重违反了《教师法》第8条第四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5条、《义务教育法》第29条之规定,侵犯了学生王某的人格尊严,同时,还侵犯了王某的身体健康权(体罚所致)、受教育权(在办公室罚站不让上课)和精神健康权(使之精神恍惚),最后导致了王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使其名声受到损害。使一个正常的学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生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

学生的健康权是学生人生权的重要内容。在学校中,对学生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侵害主要是由于体罚学生和学校事故引起的。体罚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打学生,罚站,罚劳动改造,罚下蹲起立,罚抄作业,罚学生值班,罚学生吃塑料片、喝墨水、喝尿、罚跑步-----这些行为将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产生严重后果。《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案例3]教师让学生自罚(或者互罚)

某学校某班上午第四节上数学课,有几名学生在做练习题时屡做屡错,并不是学生不会做,而是学生马虎不认真所致,为了提醒学生注意,数学老师王某提出一个要求:学生每做错一道题,就打自己一耳光。当场两名男生做错了题象征性地打了自己的耳光,一名女生出于自尊没有打自己,受到教师的[批评。中午回家后,这名女生喝卤盐水自杀,幸亏及时抢救没有酿成大祸。

这个案例中,教师虽然没有直接打学生,但是却向学生下达了自己或者互相打耳光的命令,所以仍然属于体罚行为,使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

[案例4]罚“劳动改造”

某学校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比较散漫,上课常常迟到。一天早晨,来到学校时,第一节课已经上课10多分钟,由于老师正在讲课,李某没敢敲门进去。正好被来巡视的政教主任吴某发现。于是吴主任对她进行严厉的批评,要求李某写检讨,并罚她打扫教学楼前面的卫生,结果李某整整打扫了一上午的卫生,并在打扫卫生过程中不慎将脚扭伤。李某的爸爸知道后,来到学校闯进办公室大骂吴主任并动手打了吴主任,使吴主任头部受伤并导致轻微脑震荡。

分析:案例中吴主任要求违纪学生打扫卫生不仅侵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而且同时还侵害了她的受教育权。①有些教师把劳动作为惩罚违纪学生的手段,还美其名曰:“劳动改造”,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②我们不否认劳动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但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劳动和作为惩罚手段的劳动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正常的劳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我们一贯提倡的。但劳动一旦作为体罚学生的教育手段,劳动就失去了应有的教育价值了。③对违纪的学生,教师首先有了解情况,弄清违纪的原因,予以说服教育,必要时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一般来说,体罚学生会造成如下的结果: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侵犯,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⑵导致师生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家长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甚至会出现家长报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干扰,有关教师被打等结果;⑶体罚学生的教师要受到行政法律的制裁甚至刑事法律制裁;⑷学校要承担因教师体罚学生而对学生造成的损害(如医疗费、营养费等);⑸因体罚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使有关国家机关如教育行政机关、治安管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必须为解决这些纠纷付出时间和精力,增大了社会管理资源。

除个别情况外,大多数体罚学生的教师并非出于恶意,他们认为体罚可以阻止学生的不良行为,使学生守纪用功,同时也可以警戒其他学生。但是从体罚的效果来看,往往与教师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适得其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的法律条文上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不是要求教师放弃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而是对教师管理学生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有更文明、更科学的管理形式的方式方法。

体罚是侵害学生身体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但在学校里,并不只是体罚才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事故也会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案例5]一学生因教师罚抄作业自缢身亡案

案情简介:

新疆某市附小六年级小学生徐某,因班主任老师罚抄作业而在家用红领巾自缢身亡。徐某平时性格开朗,活泼调皮,纪律性较差,学习成绩属中下水平。某日上午早读课上,徐某因没按要求补写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抄写课文而受到班主任老师的批评。班主任派徐某的同学打电话叫来其父亲,让徐父将儿子带回家补家庭作业,并罚他将语文课从第一课一直抄到第十八课。当日13时40分,徐某父母回家,发现门从里面反锁着,反复敲门都无动静,遂破门而人,发现徐某横躺在客厅门前,一条红领巾拘成的圈一头套着离地面约90厘米的门把手,一头套着徐某的脖子。徐某父母抱起已失去体温的儿子直奔附近医院急救,终因发现太晚,抢救无效而亡。事发后,引起该市教育界的广泛关注。一些专家指出,徐某事件一方面反映出我们教师在教育方法上的简单粗暴,另一方面也说明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亟待加强。

分析:在本案中,徐某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自己。他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他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不能正确对待班主任对他的错误作法。班主任罚他抄作业的作法虽然是错误的,但并不是导致他自杀的必然原因,因此徐某对其自杀负有主要责任。班主任的作法是错误的,违反了教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在本案中,班主任采取的是变相体罚的作法,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作法,如罚站、罚饿、罚劳动以及本案中的罚抄作业。我们既反对直接体罚,也反对间接体罚。本案中的班主任间接体罚的错误作法给学生造成了伤害,同样要承担一定责任。对班主任应当如何处罚呢?在本案中,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实施了变相体罚,造成学生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应由其所在学校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死者家属所遭受的损失,他应当适当予以赔偿,因为尽管他不是造成学生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必定与其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故应该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案例6]体育课发生的事故案例4:小学生赵勇诉被告钟强老师及该校人身损害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赵勇,男,12岁,原系黑龙江省某市第一小学学生。

法定代理人:赵宏伟。原告赵勇之父。

被告:第一小学。第三人:钟强,第一小学体育教师。

原告赵勇系被告学校学生,第三人钟强曾任原告所在班级体育教师。钟强在任教期间,曾因原告违反课堂纪律对其进行过两次体罚(用脚踢及橡皮筋崩脸)。1994年4月15日上午上体育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钟老师追过去用手拽住赵勇的红领巾推搡,并杵其一拳。赵勇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经送该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解放军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治疗先后共花医药费5866.6元,去外地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费24元。事后,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遂向某市祥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8757.68元。

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第三人钟强在任课期间先后三次对原告赵勇进行体罚,致原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证。钟强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校承担,第三人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的证据,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原告在药店及卫生所所购药品未经主治医生准许,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于5月16日判决如下: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5421元,住院营养费150元,伙食补助费120元,护理人员误工工资150元,外出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24元,总计6050.2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

分析: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学校作为被告,教师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理由是:第一,教师体罚学生属法人侵权行为。某市第一小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其民事行为能力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施,其一,学校的重要民事活动由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以学校的名义进行;其二,教师按学校安排从事日常的教学活动,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法人行为分解成教师直接开展教学活动的职务行为。钟强为维护教学管理秩序对学生进行体罚,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与学生间构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由学校作为被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本案从损害事实看,钟强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的体罚行为导致了赵勇的人身伤害;从违法行为看,教师的体罚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从主观过错看,教师体罚学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也体现了主管学校对教师监督管理的疏忽和懈怠;从因果关系看,学生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教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其最终原因是学校未对学生尽到保护责任。综上所述,学校由于教师的体罚行为而与学生之间形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学生可以对学校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学校作为侵权方,理应以被告身份参与诉讼。第三,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和教师之间不形成连带责任,教师只能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连带责任是指在共同责任中,每一个责任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全部承担了连带责任的人,有权向其他共同责任人追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本案中,因教师的体罚行为,学校与学生之间形成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教师与学校不负同一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形成连带责任,更不能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学校作为侵权的法人主体,因其没有尽到监管职责而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实施体罚的教师,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只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可以证实学校已尽到了监管职责,教师是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害行为,方可由教师作为被告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在承担责任之后,可根据教师的过错和经济状况,在学校内部责令其承担部分损失。《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7]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去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某小学一个班主任李某带学生去郊游,在玩耍的地方附近还有5个小学生在玩耍,一包马蜂被扰动,到处乱飞,这时候班主任李某迅速组织并教他的学生进行躲避,而另外5个学生由于不知道怎么躲避,被马蜂追刺,其中一人因伤势严重而不治生亡。后这个学生家长状告这个老师及其所在的学校,经法院判决,该校赔偿家长一万余元。

分析:虽然班主任李某在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学生进行躲避,但是只是组织自己的学生,没有教育在场其他的学生进行有效躲避,也没有呼救。而且当时现场没有其他成年人,是首知责任人。所以其学校和他本人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教育活动中,不仅教师因过失会造成学生的人身事故发生,学校因管理不善也会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引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学校均要负刑事责任,学校还要负行政管理责任。所以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进行组织、安排,充分考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而且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自救、互救的措施。

[案例11]学校是否有全关学生的禁闭

某市有一所农村初中,近年来进步较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校长多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然而,有一天市教育局收到一封姓李的学生家长的申诉信,说他的儿子李某在学校上学多次被校长陈某体罚,身体多处受伤,要求追究该校长的责任。于是市教育局派人前往调查,结果实在出人意料。该校校长陈某是一位29岁的年轻人,工作很有干劲,3年前被镇教办提为校长,他下决心要把学校搞上去,提出先要整顿学校的组织纪律,同时还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他对学校的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说,你们大胆去抓,有哪些学生不听教,就交给我处理。他的处理办法很简单,先关学生禁闭,然后在禁闭室里训斥学生,对还不悔改的,会处以最严厉的体罚。事情暴露后,本地的一些农村干部认为校长做的好,学生不听就该打,并且要出来为校长担保。

分析:本案例中,学校关学生的禁闭剥夺了学生的人生自由权,属于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应负行政法律责任。此外,该校体罚学生还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该校校长年轻、积极、肯干,有责任心,但是从严制校不等于依法制校。另外,还有这样的现象,放学后把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来做作业,当然有的老师是和学生一起在办公室里完成,但有的却是让学生自己在教室里做,要求老师来检查了后再走,(特别是对初中学生而言),认为这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以之代替正面的教育方法,其不良后果是严重的:首先,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学生得不到活动,不能按时吃饭;其次,对学生产生心理压力,容易激化师生矛盾,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再次,学生单独回家,在路上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给学校和教师本人带来责任风险。

6、学生的通信自由权和隐私权

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主要行为表现在故意隐匿、毁弃、和非法开拆信件等,在学校的管理中,学校和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日记、通信、早恋等问题时若处理不当,易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另外,有的班主任认为让学生当着其家长念信件内容,这也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案例12]教师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某中学学生马某,是个性格开朗、善于交际、自尊心极强的女学生,她经常与外界有书信来往,引起了同桌李某的好奇和猜疑。一次李某在收发室又看见一封很熟悉的笔迹写给马某的信,邮票被人扯去了,露出了信纸,就偷偷地看了信的内容原来是一个男生写给马某的,信中表露出爱慕思念之情。李某把这件事情悄悄告诉了其他同学,后来班主任陈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情。

陈老师认为这是早恋现象,应该坚决制止。于是找到学生马某谈话,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严令学生马某交出与男生的所有信件。马某被迫将信交给陈老师,陈老师看了信后非常生气,第二天陈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把信的一些内容念了出来,严厉地批评了早恋现象,并说:“我们班个别同学不自尊,不自爱,思想堕落,行为不轨,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一天净心思谈恋爱、搞对象,这样怎么能考上大学!”事后又找到学生马某,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其家长到学校来谈话。同学们在背后议论马某,指指点点,说三道四,马某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觉得没有脸见同学和家长,几天后马某离家出走。马某离家出走后,被人贩子拐卖,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才被营救出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分析:①该案例中,教师强迫学生交出私人通信、公开学生隐私,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权。②教师还训斥、挖苦学生,造成了学生心理上的极大压力,在同学和家长面前伤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应该负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③学生出走后被拐卖与教师的行为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是由社会上的犯罪分子造成的,教师陈某不负刑事责任。④随着性的逐步成熟,中学生对性问题变得明显关心,调查显示80%的初中生渴望了解性知识,因而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关注学生的成长,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的进行一些性知识教育、性道德教育、性法制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正面教育,辅以个别教育,在学生出现有早恋现象时,切记不要简单粗暴,而且要保护学生的隐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7、学生的财产权

教师和学校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主要表现在损坏迅速的财物、没收学生的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

其他一些权利不在这里一一举例了。

二、消除“校园暴力”保护师生权益

根据义务教育法,师生安全都要受到保障。学生安全受保障,教师的安全同样也应受到保障,消除“校园暴力”应是全方位的。学生犯错误可以理解,但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并加以改正,而非一味的容忍,不能等到他们走向社会后,让法律来纠正惩治他们。这不是爱孩子,而是在害孩子,我们不能这么一味地迁就娇惯孩子。但是在目前的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师生关系日趋紧张已是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原因有多方面,但很重要的一点是教师自己承受不了巨大的应试压力,致使其心理发生畸变、扭曲,患上了心理不健康症。一方面教师体罚学生反映了当前部分教师的师德问题,他们违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暴力来对待学生问题,对学生缺乏爱的教育,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是在谴责部分教师师德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是什么根源导致部分教师的师德沦落,让体罚的暴力现象充斥在校园呢?体罚学生的校园问题,不仅仅是师德的问题,从深层来看,更是教育体制的问题。当前社会应试教育体制仍然根深蒂固,素质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升学率是衡量地方教育水平、学校教学质量、教师业绩的最重要指标,一些地方过去追求升学率,升学指标层层分派到教师身上,教师教学业绩以及工资福利直接与升学率挂钩,教师承受着社会、家庭、学校对他们过高的期望,教师超负荷的压力往往导致心理问题,出现情绪紧张、态度粗暴、甚至是出现暴力等不良问题。另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在家是“皇帝”,在学校就成“上帝”了。老师一旦对学生严厉一点,轻则告状,重则招来一顿暴打,这类事件在报刊、网上时有报道。第三,社会媒体对教师、学校、学生以及家长的一些不公正的评价也是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一个方面。所以,做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种状况,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呢?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法律给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展开工作。

除了我们自己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外,还要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及我们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改变教育观念,做到以人为本,实施差异教育,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赢得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许.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关注点仅仅停留在了应试上,忽视了学生全面的发展,教育理念的落后导致教学盲点的产生。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我国著名作家二月河(凌解放),创作了帝王系列作品——康熙、雍正、乾隆祖宗三代的长篇历史小说,就是这位才华横溢的著名作家可是当年小学、初中、高中都留过级。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晚,先后之分,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喜欢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3、加强师德修养,以身示范,情感育人。

从我们的民族传统上讲,当教师最重要的就是要诚信,守礼,这也是人的品德的形成.受教育者要得到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还是品德.教师在传播知识的过程中,他的性格,品德包括价值观都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我国现代教育家夏沔尊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产品,而是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如果说智慧要靠智慧来铸就,那么爱心要靠爱心来成就。高尔基曾说过:“爱孩子,那是母鸡都会做的事,如何教育孩子才是一件大事。”只有尊重学生,才能教育学生;没有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让我们时常想想教育家们的谆谆告诫:“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4、加强政治思想、义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艺术。

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严谨笃信,与时俱进,不但充实自己,不断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著名教育家吕型伟先生说:“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这是对教育的精辟论述。

5、缓解心理压力,保持健康的心态。

一位心理学家曾经说过,教育是心灵对心灵的呼唤,是用心灵来浇灌心灵。教师不仅要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去影响学生,还要通过自身良好的情绪和健康、成熟的性格去感染学生,这种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比常人更好的心理素质。但是,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曾对14个地区168所中小学的2292名教师进行了抽样检测,发现有52.23%的教师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18%的教师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教师属于“中度心理障碍”,2.49%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专家们分析教师心理不健康的首要原因是压力过大。(5月21日新华网)社会压学校,学校压教师,教师压学生,最终造就的是病态的学校,病态的教师和病态的学生。有病的教师怎么能教出健康的学生?这样,有病的学生想打有病的教师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因此要想有健康心理的学生,必须是要教师有健康的心理。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课程的全面实施,为了促进每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教师需要不断的自我发展、不断的成长,在知识、经验、能力特别是心理品质方面增强对工作的适应性,在职业上更加成熟。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教育战线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教师理所当然就是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作为班主任我们就应该首先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应用法律,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安全,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我们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和谐教育而努力吧!

描写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围绕旅游系统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旅和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坚持普治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实效,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旅游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对旅游产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力推进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学法活动

制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学习。

1、在学习内容上:一是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二是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学习《**省旅游管理条例》、《旅游统计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旅游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2、在学习形式上:采取专题学习日及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培训、讲座等主要学习形式。全年计划1-2月安排1次法制专题学习,单位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5次,邀请有关法制部门进行培训、讲座2场次。

3、在学习检验方式上:以市委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制教育考试委员会统一命题,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办、职工所学习制教育考试委员会进行组织,就全县领导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的统一考试为主要检验手段。

(二)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

认真开展好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旅游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深入宣传贯彻《旅游管理条例》,引导游客、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心理,为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从而促进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并以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法制宣传日为载体,深入各景区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促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治理工作

(一)按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宾馆(酒店)的督促监管,对现有四家宾馆(酒店)的硬件设施按标准要求达标配套,定期不定期的对其进行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大检查。

(二)在贯彻《**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的同时,着力解决游客关注和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旅游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强化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行政处罚,强化游客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整治,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旅行社市场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活动,对非法经营、无证照的旅行社、旅游咨询服务公司等严厉取缔。并定期组织全县导游的年审和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对旅行社、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的投诉案件按照有关旅游法律法规及时处理,依法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旅游局成立了由局长范俊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刘鸿亮为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以及普法依法全年工作计划的实施,半年、全年工作总结的撰写上报,刘鸿亮兼办公室主任。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痕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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