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 学生参观农业基地心得体会(七篇)

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 学生参观农业基地心得体会(七篇)

时间:2020-11-07 18:51:24

相关推荐

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 学生参观农业基地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职责。

1、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目标管理职责书。为扭转我市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在全省的落后局面,为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职责,结合省农业厅下达的目标职责制,市监理所经过征求各县意见后,制订考核资料,分解落实了20xx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职责制。三月份,市、县两级农业局签订了目标管理职责书。明确各县(市)农机安全生产职责目标,同时要求各县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全年农机监理工作之中,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继与市农业局签订目标管理职责书后,各县(市)农机监理部门相继与辖区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单位签订职责书。透过加强对管理单位的目标职责制考核,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修订完善绍兴市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为提高我市农机监理部门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潜力,规范农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同时为了适应社会发展以及与一些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部分的修正需要。市农业局于5月初提出修订绍兴市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计划,经我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于当月完成绍兴市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经市农业局发文公布。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事故处理的领导职责和工作人员的事后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农机事故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农机生产安全氛围。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全市农机监理部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着力提高农机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透过以“平安农机”建立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部关于拖拉机及驾驶员管理的《两个规定》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利用安全片组等宣传阵地,发挥农机专管员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资料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十个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宣传到户、服务到户,为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意识氛围;三是利用“农民信箱”信息群发功能,及时向机手发布农机安全信息,构筑起农机监理部门与农机手联系的直通车。透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村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收到良好的效果。据统计,20xx年,全市张贴宣传挂图1850张,悬挂标语横幅185条,发放宣传资料15500余份,发送手机信息近10万人次,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报道28次,网络宣传98次,巡回宣传3场。

三、力抓源头管理,切实消除事故发生隐患。

抓好源头管理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也是农机监理日常工作中最本质的工作,源头管理工作开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今年以来,我们在抓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部署,规范实施

1、扎实开展拖拉机年检审及换发新牌证工作。根据拖拉机监理工作安排,市监理所于5月10日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拖拉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拖拉机、驾驶员的年检审及拖拉机第三者强制保险实施工作。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三负责制度,坚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三公开”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拖拉机牌证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各县根据省农机局有关文件要求及实际状况需要,将拖拉机换牌工作与年检审工作两者结合进行。这样既方便了机手,又减少了各县的监理工作量,今年,全市检验拖拉机14545台、收割机938台,年检率分别到达86.6%、96.1%,10567辆拖拉机换发了新牌证,已顺利完成拖拉机的年检审及换牌工作目标。

2、认真执行档案规范化管理。为了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在制订拖拉机登记与驾驶证相关业务工作流程时,要求所有档案集中在市所管理。一年来,各县都按市局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档案的移交工作,分批分期地把经过整理的档案陆续移交给市所。全年各县共移交拖拉机挡案5300份,驾驶证档案2251份。

(二)开展活动,保障生产

1、切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切实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农业局结合我市实际状况,制订了“绍兴市农业局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方案提出了我市农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工作部署:1.深化平安农机“十个一”宣教活动,组织发动机手用心参加全省“平安农机知识竞赛”。2.严把登记、检验、考试、发证关,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3.做好从事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工作。4.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悬挂标语(横幅)25条,张贴宣传画137张,出黑板报26期,出动宣传车14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500份,领导电视讲话2次。各县透过联合上路检查,已经纠正拖拉机违法73次,查处拖拉机55台,查处无证驾驶1人,有效的减少了农机重大事故隐患。

2、圆满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攻坚月”任务。为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攻坚月”活动,确保省农业厅下达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制订了“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攻坚月”活动。总体目标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增强,建立并完善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防御潜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了拖拉机运输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作业的安全隐患。

3、开展百村农机安全示范行动。为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基层监督管理网络,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我市“建立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市农业局制订了百村农机安全示范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为20xx年新建“平安农机”示范村70个,到20xx年底,全市建成120个,全年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省定指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宣传发动,用心开展“十个一”宣教活动;三是严格建立标准,做到建立活动不凑数字,不搞形式主义;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健全联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路面动态监管。方案公布了“平安农机”示范村名单和建立负责人和联络员的职责。20xx年,全市已建立96个“平安农机”示范村、一个“平安农机”示范县、13个“平安农机”示范镇和4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村。

4、完善“农机公安联络室”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农机公安联络室”的执法作用,市农业局于8月7日和市公安局联合在诸暨召开由市、县两级*支(大)队副支(大)队长、各县(市)农业局分管局长和农机监理站长参加的全市农机公安联络室现场会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商讨完善了农机公安联络室的工作机制,透过会议明确了两家单位以后的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为我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日常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带给了有力的保障。

5、开展农机作风建设活动。高素质的农机监理队伍,是事业发展的强有力保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机监理系统依法行政潜力、礼貌执法意识和为农服务水平,全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在年初开始认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经过建设,我市农机监理系统的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政策行为、规范办事行为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全体农机监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使我市农机监理执法潜力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增强执法力度,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现场监管工作

为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和事故高发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平安绍兴”建设。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市农业局研究制订了《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农业局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督促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从7月1日至10月20日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农机违法行为、降低农机事故为目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必须的成效。整治期间,全市农机监理部门共组织公安联络室上路联合执法103次,参加执法人次856人次,共查处无牌无证拖拉机58台,无证驾驶113人,脱检拖拉机118台,拖拉机违法载人90起,脱保拖拉机112台,其它违法行为428次。

为配合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指示,我市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也开展了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排查登记整顿工作。按照省局精神,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各县(市)召开乡(镇、街道)农机员会议,布置前期排查和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人员与当地村委领导进村入户上门登记,做好登记上报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排查外省籍拖拉机207台,其中本地挂外省籍牌照170台,外省籍驾驶人35人,其中本地人持外省籍驾驶证28人;二是建立和完善外省籍拖拉机登记制度,在登记时,分清车辆类别,查明其真实车型,根据行驶证载明的车辆类别,分类进行登记,属于拖拉机的要求其参加临时检验、建立档案。据统计,整治期间全市共临检拖拉机190台,建立外省籍拖拉机信息档案190个,外省籍驾驶员信息档案31个;三是对外省籍拖拉机进行长效管理机制。今后有关拖拉机所有人的日常管理、安全学习,按实地住所纳入当地乡镇农机安全片组进行管理,年度临时检验由各县(市)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实施;四是对排查出的外省籍低速载货汽车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透过整治,使我市跨省异地违规办理拖拉机牌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外籍拖拉机和驾驶员的管

理走上了规范化、长效性的道路。

总结一年来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经过我市各级监理部门的努力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我们不能居功自傲,而应以此为起点,透过比较、分析,找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努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日常监管手段,增强安全监管有效性,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保稳定、促发展,争取在20xx年把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推荐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二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xxxx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xx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开工。xx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推荐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三

实习协议(定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生):_________

根据学校实习教学要求及教学工作的安排,经过学校和教学系部审核,共同推荐学生_________到_________公司(企业)实习。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兼顾学生、学校和公司的共同利益,甲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1.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该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例如:公司的要求、劳动考勤制度、生产及安全卫生守则等),缺勤等同旷课,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乙方若因表现不好被该公司解除实习合同,甲方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

2.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安全。由于违规操作等个人原因,乙方出现人身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3.乙方要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考虑到学校与该公司产学合作的长远利益和有关教学要求,乙方在实习期间,不得中途退出(包括专升本也不得中途退出。身体确实有病,不能坚持实习者除外),否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并取消乙方一次就业推荐机会。

4.乙方要遵守甲方的教学安排与规定,以便保证乙方完成在校期间的学习任务。甲方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采用各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安排好乙方学习以及成绩考核。

5.学生未通过学校而自行与企业进行定岗实习联系时,学生应事先对企业的详尽情况,特别是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后,方可与企业签定有关合同(或协议)。否则,出现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6.学校推荐乙方参加定岗实习,要求乙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不欠交学费,学习成绩没有挂科情况。

7.乙方在实习期间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可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和学校一起,共同与该公司协商解决,学校有义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协议(定岗)

实习协议(定岗)

推荐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四

新学期初始,一切事物都充满了活力与生机。新生活意味着新开始,新开始象征着新的挑战。作为学生,我一直秉着“不断进步”的宗旨,在新学期我有以下学习计划:

一、首先,明确自己的专业, 明确自己即将面对的专业先充分了解它.

二、积极认真完成每一次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到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同时广纳各方意见,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三、注重学生会部门之间的宣传交流工作,互相沟通。

四、积极配合我院内部其它部门的工作,以及我院学生会的工作,共同努力,全力以赴。不管是生活,学习,思想,人际关系,工作等等,都要全面发展。

第一学期是我的摸索阶段,现在是我的实施阶段,我要结合以前的学习经验来指定这学期的学习计划.

首先,我要在学生会中磨炼自己,并且可以充实自己的课外生活.

其次,我要在社会上寻找机会,找一些我能干的工作,来丰富自己的入社的能力.

第三,广交朋友,寻找机遇。

第四,学习还是挺重要的,合理安排自己的自习时间.

第五,不管今年有什么活动,我只要能参加的,尽量参加。

第六,生活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第七,认真抓住每一次机会,让自己的能力尽量发挥.

第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果能舍得和放弃的,我都不会太在意,细节成就成功.

第九,努力的完成每项任务,无论是大事、小事,都认真的对待,命运是可以靠自己争取的.

第十,活出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对自己做全面详细的分解,争取在毕业之前,合理利用学校的天时、地利、人杰,在学校多考一些证件,丰富自己的人生空白。

第十一,学会自定目标与计划,有了目标才会有努力的方向,有了计划才能合理规划,才会有奋斗的激情。

第十二,20xx年一起加油吧!

推荐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五

为了完成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学校与社会的沟通,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实践能力,尤其是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便把学生培养成为能够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从20xx年6月份开始实习,现将实习情况及效果总结如下:

阶段实习是学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会实践虽然安排在一个完整的学期进行,但并不具有绝对独立的意义。它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运用教学成果,检验学习效果。就是看一看课堂教学与实际工作到底有多大距离,并通过综合分析,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便为完善教学计划,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提供实践依据。

1、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而这种实际能力的培养单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机械这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从课堂走向工厂。近几年来,我校在教学实习单位的安排上侧重于对口实习工厂,目的就在于让学生通过亲身实践,了解实际的操作过程,熟悉工厂管理的基本环节,实际体会一个对机械工人的基本素质的要求,以培养自己的适应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2、预演和准备就业工作。通过实习,让学生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从而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我们对学生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1、以正式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实习。要求学生不因实习生身份而放松自己,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积极争取和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从小事做起,向有经验的同志虚心求教,尽快适应环境,不断寻找自身差距,拓展知识面,培养实际工作能力。

2、以“旁观者”的身份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往往被安排在某一具体的岗位,工作可能很琐碎。我们要求学生自觉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此同时,也要把眼光放高远,从工厂工作的全局出发,了解企业运行的基本规律、工人的基本心态、企业管理的原则等,这种观察和训练能够使学生在更广的层面熟悉工厂,增强适应能力。

3、以“研究者”的身份实习。要求学生在实习前通过“双向选择”(指定、自定)方式确定一些课题,积极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利用实习机会深入工厂,了解数控行业的新技术,熟悉操作流程,关注最新行业动态,为最终走向企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4、安全第一,服从管理。在实习过程中,要求学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绝对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老师的统一管理。

本学期的实习工作,得到了学校领导的极大关注和重点支持,为此机电部多次召开会议,制订了完善的实习方案,并且明确提出学生的实习工作教师包干到户,每位专业教师负责一个项目,争取使学生得到最全面、最细致的的指导。

1、达到专业教学的预期目的。在近一年的顶岗实习之后,学生普遍感到不仅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后,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专业知识的兴趣,并能够结合生产实际,在专业领域内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2、教学实习促进了学生自身的发展。实习活动使学生初步接触社会,培养了他们的环境适应能力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教学实习配合了所在单位的工作。参加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基地积极工作,从小事做起,真正将自己当作企业的一名员工来看待,成为一支富有朝气与活力的年轻队伍,实习学生的精神风貌及工作能力受到了实习单位领导的普遍好评。实践证明,教学实习适应本专业特点,符合教学规律与学生心理预期。它作为数控专业教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无论对学生成才还是对教学改革,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推荐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六

大学的生活不比以往,在大学什么都要靠自我,这也是在锻炼我的生存本事,我会把自我的生活作的井井有条,作的简单而充实,培养自我的生活习惯,锻炼自我的生活意志,提高自我的生活自理本事。

大学学校是个大课堂,里面有来自各各省市的同学教师和各种性格的人,来到这我会尽可能的改去自我的缺点,用最短的时间与同学和教师们相处好,处理好自我的人际关系,要在寂寞之时耐得住寂寞,活力之时把握住分寸。

一、首先,明确自我的专业,明确自我即将应对的专业先充分了解它。

二、积极认真完成每一次教师布置的作业,做到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同时广纳各方意见,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三、注重学生会部门之间的宣传交流工作,互相沟通。

四、积极配合我院内部其它部门的工作,以及我院学生会的工作,共同努力,全力以赴。不管是生活,学习,思想,人际关系,工作等等,都要全面发展。

第一学期是我的摸索阶段,此刻是我的实施阶段,我要结合以前的学习经验来指定这学期的学习计划。

首先,我要在学生会中磨炼自我,并且能够充实自我的课外生活。

其次,我要在社会上寻找机会,找一些我能干的工作,来丰富自我的入社的本事。

第三,广交朋友,寻找机遇。

第四,学习还是挺重要的,合理安排自我的自习时间。

第五,不管今年有什么活动,我只要能参加的,尽量参加。

第六,生活勤俭节俭,不奢侈浪费。

第七,认真抓住每一次机会,让自我的本事尽量发挥。

第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果能舍得和放弃的,我都不会太在意,细节成就成功。

第九,努力的完成每项任务,无论是大事、小事,都认真的对待,命运是能够靠自我争取的。

第十,活出自我的人格和尊严。

对自我做全面详细的分解,争取在毕业之前,合理利用学校的天时、地利、人杰,在学校多考一些证件,丰富自我的人生空白。

第十一,学会自定目标与计划,有了目标才会有努力的方向,有了计划才能合理规划,才会有奋斗的活力。

推荐学生农业实践基地心得体会范本七

光阴如箭,高中的生活好像还在眼前,而我却真实的坐在了xx大学的课堂里。在高中的时候,为了高考这个唯一目标,我们埋头苦读、努力学习,不断的拼搏,甚至放弃了许多有意义的活动,错过了许多能锻炼自己的良机。时至今日,目标已经实现。进入新的学习殿堂,我们不应该再像高中那样只顾学习,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计划,这也是作为一个新生首先考虑的问题。

初次来到大学,很兴奋、也很茫然,我会时不时的审视大学和专业,然后对自己的大学学习生活进行各种各样设想。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对着社会对大学生综合实力的要求,深深感到大学带给我的不是高考后的轻松和快乐,更有着压力和竞争。

从高中时代进入大学时代,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不仅要抓好学习,还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说到抓好学习,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要掌握好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更要有一个好的学习态度。态度决定一切,没有高考压力学习态度尤为重要,分配好学习、生活、活动的时间,认真对待每一堂课这是态度端正的基本表现。学习方法上要勤于思考,多想问题,不要靠死记硬背。学习方法对头,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根据自身情况我认为,应该在大学学习生活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做好课前预习,把不解的问题记下来,听课时增加求知的针对性;其次,

在上课的时候要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课堂上力争弄懂老师所讲的内容,认真思考,消化吸收,变成自己的东西;再次,做好课后复习,课后复习时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的重要环节。对照课本和参考书,对所学的知识归纳和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温故而知新,形成自己的思路,把握知识的来龙去脉,使知识加完整。

另外,图书馆是提高学习成绩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通过大量阅读书籍,拓展知识面,再加上课后作业的认真完成,进一步弥不了学习的不足。

随着社会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社会对大学生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大学生,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是势在必行。就我个人而言,我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要尽快的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这对于一个新生来说,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次,要积极了解并关注所学的专业,多搞一些与专业相关的活动,以更好的掌握专业知识为考研及进入工作岗位打好基础;再次,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加入到学生会、社团等团队中,使自己认识更多的朋友,学习到更多的专业外知识,是自己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

最后,我认为要保持良好、健康的心理,善于排除不良的情绪,与同学平等对待,真诚相处,虽然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志向,但我们毕竟将要一起生活学习4年之久,这将是我们终生难忘的美好记忆。

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做好了大学规划,握好这一阶段每个“第一次”,走好每一步,实现自己的每一个梦想,让我们的大学生活过得更充实、更美好。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