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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设志愿者心得体会和感想 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心得体会200字(2篇)

时间:2021-03-07 14: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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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设志愿者心得体会和感想 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心得体会200字(2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市政建设志愿者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建立推进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督查考核,提高了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化程度。组织开展了南昌路桥通车典礼、取水口搬迁开工仪式、市领导集中观摩城建重点项目等一系列活动,对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重点项目制度,定期检查挂钩项目推进情况。二是牵头组织面上项目推进。建立了重点项目协调机制,定期分层次牵头召集市规划、国土等部门和相关区政府参加的重点项目推进例会和会办会,协调会办和通报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让市领导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面上项目的顺利开展。今年重点项目建设的开工率、实施进度总体上比去年同期要好。三是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筹措和监管。加强与市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理调度资金。充分发挥市政投资公司的平台作用,申请银行贷款xx万元,解决了合肥路、杭州路、大同路东段等道路的拆迁问题,使洪福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全面启动。运用市场化方式融资xx万元,开工建设了枚乘路、大王路等7项重点工程。同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按照“扎口管理、统一调度,全程参与、跟踪审计”的原则,请市财政全程参与项目的预算评审、工程招投标,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和管理。四是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对照创卫标准,对市区252个在建工地和32 个拆除工地开展了集中检查和整治,组织对城区范围内121条主次干道及附属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养护,积极帮助挂钩社区开展创卫工作,我局承担的创卫项目在国家创卫迎检中均获得好评,并被市委、市政府表彰。各区围绕创卫目标,累计改造巷道xx条。对照创模标准,全面加强市政和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全力加快高教园区和开发区污水泵站建设,上半年共铺设污水管网近6公里。按照创园要求,完成市区8条道路的绿化池建设任务。各县区也按照创建要求,切实加大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项目建设,推动了我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抓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大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动员会议,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市区所有在建工地悬挂活动宣传标语、横幅等,《中国建设报》、《扬子晚报》、《xx日报》、《xx晚报》、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均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出台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试行办法》,我局还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实施细则》等6项配套政策,并将实施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等4项制度作为重点创新举措,为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市县(区)整体联动,推动质管年活动深入开展。市质管办将活动各项任务进行详细的分解落实,并于6月中旬召开了活动转段工作会议,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建工局、质监站、城建处等职能部门相继组织开展了施工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夜间施工突击检查、监理员挂牌上岗情况检查等系列活动。各县(区)均建立了活动的组织机构,并召开了动员会议。xx县率先出台了《加强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金、积极开展了检测、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清河和经济开发区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抽、巡查力度,xx县积极推行工程创优目标管理工作,、xx区还组织对乡镇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大检查。

(三)突出抓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达xx万人,外出施工人数xx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等县区建筑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完成外出施工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外出施工队伍分布在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和境外的科威特等16个国家和地区,完成了苏州办事处组建工作。全市升级和新申报企业39家,其中晋升一级2家。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组织对扶持建筑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督促、等建筑企业改制工作。切实抓好清欠工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xx万元。

(四)突出抓好拆迁管理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市物价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等3个配套文件,同时,还专门为规范拆迁评估市场而下发了《市拆迁估价工作“五项制度”》。以打造“阳光拆迁”、“平安拆迁”和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严把资质审批和拆迁许可关,强化拆迁监管,保证了越秀路、越河小区、会展中心公房、文化宫地块、供销学校地块等重点拆迁项目的顺利推进。上半年,市区受理行政裁决70件,作出行政裁决59件,应对行政诉讼90起,申请先予执行28件,裁决的及时率达100%,裁决前的调解成功率达43%。切实落实初信初访责任制,建立拆迁信访预警机制,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13人次,处理各类信访件件,处理及时率、回复率均达100%。切实加强对县区拆迁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了全市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和平安拆迁检查考核,开展了拆迁业务培训,培训人员520人次。xx区上半年完成拆迁1040户,xx县完成拆迁xx户,洪泽县注重人性化拆迁,25天完成183户的拆迁任务。

(五)突出抓好建筑节能、墙改、推散和科技创新工作。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制订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筑节能设计技术要点》,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活动,实施了自保温砌块项目研发和推广工作。加大墙改“禁实限粘”力度,新上非粘土新墙材项目8个、关停砖瓦窑厂6个。洪泽朱坝镇建成全省最大的年产25万立方米砼砌块生产线,该镇也成为全省乡镇“禁实”先进典型。严把商品混凝土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指导金湖、积极开展创建散装水泥“达标县”和混凝土“禁现县”工作。组织参加20xx年全市科技洽谈会,共征集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等7个技术合作项目,已有5个项目签定了技术开发合同书。加大重点技术推广力度,将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利用等8个领域35项作为“”重点推广科技。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及抗震审查工作,共审查工程项目xx项,面积万平方米,市区审查覆盖率达100%,县(区)达95%以上。

(六)突出抓好招投标、造价、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市区新开工工程报建率、应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均达100%;截止6月底,共发包工程87项,造价亿元,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下浮9.25%,节约资金1.2亿元。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加强《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的动态监管,继续推行县(区)造价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充实完善了城建档案工作网站,档案管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xx区累计投入20余万元用于加强档案硬件建设,阅档工作实现微机化管理,为年内创建省一级档案馆奠定了基础。

(七)突出抓好行业管理工作。强化对公用事业的支持与监管。妥善处理了自来水改制遗留问题,积极帮助做好新股份制自来水公司的注册工作,协调处理开发区自来水管网和柯山路自来水管网建设问题,上半年,市区自来水水质保持稳定。认真做好市区污水处理厂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开展污水处理价格调整论证工作,督促二污厂做好运营设施的完善和厂区环境的绿化等工作,配备了专职驻厂员对两污水厂的工艺运行、设备状况、进出水水质情况进行监管。牵头做好市区天然气加气站布点规划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工作。xx县落实了专职机构负责对公用事业的监管。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下发了《加强我市勘察设计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的通知》及《勘察设计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诚信手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将全市105个帮扶结对村庄落实到19个勘察设计单位,并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民住宅设计方案评选活动。全面实施监理员挂牌上岗制度,开展了针对监理、检测、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培训、考试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节庆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八)突出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党建工作扎实推进。下发了《20xx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完善《党委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作风建设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上半年市建设系统新发展党员10名。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完成路灯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了系统科级干部信息库,强化对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印发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开展了局属领导干部三述、党风廉政电教月和廉政文化建设征文等一系列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针对市政养护处出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建立了局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并受到省厅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对工程建设领域等8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集中整改。加强财务监管,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了财务审计和检查。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显著。切实强化制度管理,建立了41项机关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下发《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细则》等文件,完成年终万人评议意见的整改和落实工作。聘请行风监督员对系统贯彻执行《六条禁令》进行明察暗访。顺利开通“12319”建设服务热线工作,目前已受理来电449人次,受理处理率为100 %,办结率为85%以上。认真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累计办理各类来信来访456 件,回复率、反馈率均达100%。学习型机关建设、宣传报道等工作不断深化。把建设质量管理年等7项工作列为政府创新课题,并进行了全面的部署。针对当前难点热点问题,遴选了32个课题开展分类调研,并已进行调研提纲撰写和交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累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100余篇,其中省以上媒体刊载20多篇,中国建设报就达15篇。

上半年,我们还顺利完成省建设系统工会工作年会的组织等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固定资产到位资金xx万元。此外,群团、计生、帮扶、政务信息、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厦保洁、教育等工作也取得长足进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许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制和体制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有关市政建设志愿者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合 同 编 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预算书内容进行承包,甲方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协议

2、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条款)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宁市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小区14-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安吉路支行

帐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4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行业标准或施工企业标准

2.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4.发包人工作

4.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无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3天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无 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3天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开工后7日内完成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地上高压线、电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卫生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交工前免费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洁,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5.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6.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6.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6.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三、质量与验收

7. 工程质量

7.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7.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8.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9.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确定。承包人让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让利10%后支付。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浮动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甲方编制的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砖、碎石、商品砼、铝合金制品、给排水管材及电缆、电线等在施工期间,如果《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发包方所公布的预算控制价采用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价格的±15%的,则超过部分按施工过程中《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甲方审定方可施工。

(2)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10.工程量确认: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0.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0.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计价依据:(gb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__]61号),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计取。

10.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1.1工程进度款原则上随进度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变更部份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在保证期限届满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

承包人应在每个月的2日前将上个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同意付款的金额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答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同意的金额开具足额的税票,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开具的税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开具税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五、材料设备供应

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2.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电。

1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4、竣工验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1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_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1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退场的,每天向发包人赔偿损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维修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发包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经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等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否则对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发包人已同意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承包人擅自调换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被调换材料设备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这些材料设备。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导致终止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单价或投标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以合同价的5%为限赔偿承包人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双方另行协商

16、争议

1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7.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19. 保险

29.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0. 担保

2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20.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1 合同份数

21.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

22、补充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个月,自竣工并通过验收时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精心养护,及时清理更换死苗,使本工程随时保持最佳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质期内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为100%。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3%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无息)。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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