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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 养老中心活动心得(七篇)

时间:2021-11-10 21: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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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 养老中心活动心得(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3.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4.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5.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2.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3.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4.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应保证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4.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5.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1.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2.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5.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7.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8.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9.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10.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12.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3.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_________元;

(4)缴纳押金____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6)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_________元。

(7)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_________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2.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4.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7.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缴的费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1.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20__】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业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岗位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可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工资福利

(一) 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及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兑现工资待遇。乙方工资构成: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未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违反法律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随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描写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三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类别(专技、工勤):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20xx】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业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岗位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可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工资福利

(一) 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及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兑现工资待遇。乙方工资构成: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未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违反法律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随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描写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四

描写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五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

gb10213-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gb1486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19082-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1908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t21417.1-医用红外体温计第1部分:耳腔式

gb/t26366-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26373-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273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

gb/t34855-洗手液

yy0469-20h医用外科口罩

yy/t0506(所有部分)老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yy/t0969-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1统一管理

养老机构应在属地政府组织领导下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3.2责任落实防疫期间养老机构法人代表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养老机构应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由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防控小组,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应建立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

成立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流程图

3.2.1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组织结构

3.2.2机构最高领导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2.2.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包括防控健康教育、疫情报告、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组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处置措施。

3.2.2.2根据养老机构新生疫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做出判断、指挥到位。

3.2.2.3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领导、组织、协调、指挥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

3.2.2.4建立机构、部门、老人、家属四级防控联系网,确保监测预警与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

3.2.2.5掌握属地民政、卫生、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3.2.2.6保障老人、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将疫情造成损失降到最低。

3.3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3.1全面负责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开展疫情排查、消毒隔离、医疗救治、保障供给、督查督办等工作。

3.3.2全面督导各部门疫情防控监测、调查、分析、处理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3.3完善机构物资储备和使用保障供应,确保机构防护物资统筹管理。

3.3.4建立机构疫情防控制度、职责、流程,组织会议、讨论决策、提出措施、组织实施、依法防控。

3.3.5及时、准确做好养老机构全员疫情防控技术培训和风险防控专业技术咨询。

3.3.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坚守工作岗位。

3.3.7做好各部门疫情防控监督考核及防控制度、职责、标准落实情况。

3.3.8督导隔离区、老人居室、各功能室、公共区域的消杀防控工作,确保各区域干净、整洁、舒适、空气新鲜、无异味。

3.4人力资源保障

3.4.1疫情防控团队人员由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构成。

3.4.2具备疫情防护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免疫力强,具有一定抗压能力及院感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4.3关注属地疫情发展、防控动态,做好入住、隔离观察、疑似老人数量和工作人员现状的评估。

3.4.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按工作岗位、工作量大小,做好整体安排,保证在岗人数,弹性排班、轮流值班、建备班制。

3.4.5关注工作人员身心状态、人力数量、排班模式等,和动态结构调整,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

3.4.6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人力资源和防护物资平衡使用,效率最大化,确定各部门人力资源现状和人力优先调配等级。

3.4.7全员动员,争取外部资源,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志愿者服务。

3.5宣传培训

养老机构应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传授消毒隔离技术,组织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6建章立制

3.6.1养老机构应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疫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b)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守制度;

c)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d)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制度;

e)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制度;

f)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餐制度;

g)老人就医登记、追踪、返院制度;

h)院内新冠肺炎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

i)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j)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3.6.2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不缓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3.6.3执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6.4及时做好各种疫情防控记录,做到有据可溯。

3.7后勤保障

3.7.1在防控领导组统一指挥下,全方位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确保后勤保障到位。

3.7.2督促、检查、评估各区域、各部门防控物资配备是否到位、合理使用、减少浪费。

3.7.3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也可采用集中配送方式保障供应。

3.7.4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科学储备、统筹计划、申领、调配等合理安排。

3.7.5全力配合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排查、登记、信息汇报。

3.7.6做到物资充足和稳定,必要时寻求社会力量支持。

4.1人员管理

4.1.1管理原则: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应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可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封闭通知,杜绝外部人员来访和探视。

4.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工作人员应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a)有十四日内异地旅行史、逗留史、疫区人员接触史;

b)居住地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c)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有乏力、干咳等主要症状;d)有鼻塞、流涕、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

4.1.3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分散居住。在外居住工作人员应采取“养老机构-居住点”两点式生活方式,可采取自驾通勤方式或由机构负责统一接送,避免与外界接触。必要的外出工作人员应与机构内部员工分区管理。

4.1.4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和返回机构的老人,应做好风险评估,无4.1.2所列情形,应填写《返院/工要求确认书》(参见附件),并在养老机构指定隔离区域内单人单间观察14天,经持续动态监测,确认身体健康、核酸检测正常、无其他异常方可进入。

4.1.5申请返院老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如实填写返院申请表,向养老机构提供老人返院前的真实生活情况,不得隐瞒,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返(新入)院老人在返回养老机构过程中不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1.6防疫期间,应执行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对空巢(独居)、子女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人等刚性需求群体,经与相关监护人协商一致,签署返(入)院要求确认书,在符合养老机构接收前提下,经14天隔离观察,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养老机构,单独分区入住。

4.1.7因防疫需要及特殊原因需进入机构的人员,应出示健康证明,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询问并记录旅行史、健康状况等,经确认不存在4.1.8所列情形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机构入口进行手部消毒,在缓冲室(区)内更换工作服、鞋帽、口罩,由指定路线进入指定区域。

4.2车辆管理

非特需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经过门岗消毒并在指定位置停车。

5.1日常管理

5.1.1体温监测每天早晚为老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接触式体温计应做到消毒后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及时询问老人身体情况。

5.1.2慢病管理

提醒患慢性病长期服药老人,应定时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身体不适时立即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精心照料预防跌倒。

5.1.3健康教育

5.1.3.1开展疫情和防控基础知识宣教,确保所有人掌握新冠状肺炎个人防护知识,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要求工作人员及离开个人居室的老人佩戴口罩。

5.1.3.2做好新冠肺炎危险提示,告知老人,针对新冠肺炎,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药物,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倡导老人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的好习惯。鼓励老人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鼓励老人充足饮水和摄入丰富营养。

5.1.4档案管理

做好机构内慢病老人健康档案管理,及时完善各项记录。

5.2一般疾病处置

5.2.1基本原则

老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应及时与老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护人员处置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就医。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

5.2.2慢性疾病

高血压、糖尿病、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保守治疗,不宜外出就医。老人常用药物可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5.2.3普通感冒

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隔离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5.2.4发热处理

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院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隔离治疗;有条件的机构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肺部ct等检查,必要时送医院就诊。

5.3心理慰藉

5.3.1适时交流

适时与老人进行交流,对老人可能出现的情绪危机或心理问题做好预警工作,及时发现积极干预,做好正面宣传教育。

5.3.2耐心倾听

耐心面对老人情绪的困扰,不否认不忽视老人的情绪体验,不打断老人的心理倾诉,了解老人的感受、状态和心理需求。消除老人心理负担,通过转移注意力、耐心倾听、陪伴等方式淡化刺激因素。

5.3.3纾解沟通

为居室内老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借助电话、网络、微信视频等现代通讯手段为老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生活。

5.3.4重点关怀

对焦虑过度或在隔离区域观察的老人予以重点关怀,应由养老机构内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必要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派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医务人员提供远程服务,帮助老人缓解心理危机。

5.3.5关爱职工

观察并了解工作人员心理状态变化,及时进行开导和疏解。通过物质奖励、荣誉授予、事迹报道等方式增强员工积极性。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避免出现工作人员过度劳累情况。

6.1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分类投放垃圾,对于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用医用酒精喷雾消毒(或84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后密封,丢弃至专用的“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桶内。

6.2做好餐具、设施设备、物品、服务场所、办公场所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消毒应符合gb17988、gb1493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6.3应按照gb17051、gb5749等的规定保障老年人饮食、饮用水安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6.4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消毒工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消毒用品应按规范加强保管,避免老年人接触,电器应避开喷洒,需要擦拭的应防止短路。

6.5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当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应立即关停所有活动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进行强制清洗消毒。

6.6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食材采购、加工、烹煮、留样,及时处理过期食品或物品。

6.7应设置隔离室(区)和消毒室,用于放置疫情所需的日常消耗物资。隔离室(区)应设置在远离公共通道,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机构下风向。尽量使用独立空调,如需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新风系统,每周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清洗、消毒。隔离室(区)应每天消毒,垃圾应统一处理。

6.8对于共用个人物品、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

6.9清洁消毒

6.9.1污染区、隔离区、缓冲区(室)、办公区、电梯、走廊、楼梯间,公共场所的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物体表面每天用500mg/l有效氯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3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

6.9.2老人居室及室内物品表面每周消毒两次,每天清水擦拭。天气允许时,每周晾晒老人被褥衣服一次。

6.9.3老人居室、卫生间、公共走廊等区域抹布、拖布应分区使用,颜色区分,显著标识。用后应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

6.9.4老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消毒;做好失能、半失能老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排泄物、呕吐物按垃圾分类管理原则分类处理。

6.9.5做好餐(饮)具消毒,使用过的餐(饮)具应高温煮、蒸30分钟以上。有条件的机构宜使用一次性餐具分装餐食。

6.9.6厨房、洗衣房、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

七、老年人日常照料

7.1每日巡查居室,早晚测量老年人体温,重点观察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做好老年人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健康记录。

7.2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检测,规范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7.3老年人外出就诊应根据不同情况,与亲属和老年人商议一致后分类处置:

a)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b)突发性重大疾病或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老年人亲属或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返院后,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无本预案4.1.2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可返回生活区和复岗,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7.4督促、协助、帮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清洁防护工作,提供洗手液、擦手纸,督促老年人返回居室后、用餐前、如厕前后、戴脱口罩前后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及时洗手。做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清理及消毒处理。

7.5保持老年人衣物、床单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晴天时每周老年人被褥、衣服、书籍等物品暴晒6小时以上,每2小时翻动1次。

7.6根据天气情况,老年人居室通风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阴雨雾霾等不宜开窗通风天气,宜配备换气通风设备,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开窗通风时,注意老年人保暖,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感冒。

7.7不组织集体活动,督促老年人不串门、不聚集,可利用室内、外空间进行个体活动,锻炼时应有照护人员看护,防止跌倒等意外。

7.8不宜集体用餐,可将餐食送至老年人居室或分时段就餐,就餐时老年人应保持距离,避免飞沫传播。

7.9加强浴室管理,不宜集中使用公共浴室,可分时段使用公共浴室,浴室使用后及时清洁、消毒。

7.10不宜使用公共用品或共用个人物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7.11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每日饮水宜为1500ml~2000ml。

8.1内部工作人员

8.1.1统计工作人员旅居史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有以下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a)15日内在疫情重点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疫区人员;

b)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c)腋下、耳廓、额头等体表温度≥37.3℃;

d)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e)呕吐、腹泻等消化症状;

f)其他疑似症状。

8.1.2宜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分区域、分不同房间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8.1.3疫情响应未解除前,从外地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无本预案8.1.1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应居家自我隔离满14天无异常后方能返岗。工作人员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8.1.4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出入机构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健康状况,暂停面对面的集中交接班,上岗前换好工作服、做好手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准备。正确佩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必要时使用医用橡胶手套,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按七步洗手法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传染。

8.1.5加强培训教育,及时疏导工作人员情绪。实行工作人员轮岗制,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8.2外来工作人员

8.2.1登记外来工作人员旅居史,有8.1.1所列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8.2.2进院前测量体温并登记,工作前换好工作服、做好手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准备。进院后由内部工作人员陪同,在指定区域和路线开展工作。

9.1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疫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监测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后立刻报告。

9.2发现

9.2.1发现老年人有本预案7.1所列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通知老年人亲属,由亲属或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疫情重点地区除外),应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9.2.2工作人员有本预案8.1.1所列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同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9.3报告

9.3.1出现老年人或工作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报告。

9.4处置

9.4.1在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应在隔离室(区)实施14天隔离观察。

9.4.2协助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开展终末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未消毒前患者住所不得使用。

9.4.3治愈后需返回机构的老年人,应在隔离室(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

9.4.4治愈后需返岗的工作人员或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9.5请假返岗或新入人员处置(见下图)

9.5.1老人出现慢性基础病时,不建议外出就医,可通过电话、线上咨询医护人员,在其指导下用药。

9.5.2出现呼吸道、消化道、无流行病史的老人,按一般隔离观察治疗、护理,待疾病恢复后,返回生活区。

9.5.3老人突发疾病时,机构、家属协商一致,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家属陪同老人就医,必要时养老机构派值班人员协助随同。

9.5.4老人治愈返回养老机构时,按疫情隔离观察期观察、无异常后转回生活区。

9.5.5老人请假外出者,返回时按疫情要求观察期隔离,无异常后返回生活区。

9.5.6无人照料急需入住老人,按入住要求提供近期体检报告或病历及其他资料,需按疫情观察期隔离,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9.5.7返岗工作人员,需进行详细的信息录入,了解是否去过疫区、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居住环境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经排查无异常的,按疫情防控观察期隔离后方可上岗。

9.5.8观察期间,每日监测疫情相关指标,有可疑症状,按政府疫情处置要求上报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处理。

9.6疑似病例的处置

9.6.1对疑似病例的甄别和隔离,做到简、短、快、准。

9.6.2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做好呼吸道隔离。

9.6.3有上吐下泻、里急后重的消化道症状者,做好消化道隔离,消化道疾病应强调用具、排泄物、呕吐物的消毒和接触后洗手。

9.6.4夏季严格昆虫、蚊蝇的消杀、隔离工作,防止昆虫感染。

9.6.5指导老人学会避污纸的使用,勤洗手,做好消毒隔离。

9.6.6按不同疫情,对隔离老人的症状、体征,做好观察和记录。

9.6.7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记录、上报。

9.6.8做好老人心理疏导,缓解恐惧、焦虑情绪,树立战胜疾病信心;必要时每日和家属视频、电话沟通,缓解老人思念之情。

9.6.9注重倾听、共情,正常化、鼓励、积极建议等基本咨询技巧的使用,多采取稳定情绪的心理干预策略。

9.6.10隔离期结束,老人无异常后转回生活区,做好环境终末清洁、消毒处理。

10.1防止聚集

严禁一切形式的人员聚集。停止集体用餐,宜实行分餐制,由食堂统一分餐、送餐到老人居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室。应保证老人每日充足饮水与营养摄入。护理人员应与老人组成固定护理小组进行照护服务。

10.2人员防护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在接触每位老人前、后,均应使用手消毒剂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参见附录e)进行手部消毒,手消毒剂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附件5。全部工作结束后,再按照“流水+洗手液”顺序和七步洗手法洗手,使用手部消毒剂消毒。

10.3区域划分

10.3.1在养老机构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送货人应做好体温检测、手消毒、鞋底消毒、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机构内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拟进入养老机构的物资采取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小面积的可以用75%乙醇消毒剂和84消毒液表面喷洒、擦拭消毒。

10.3.2养老机构应根据现有条件和人员行动路线,严格实行区域化通道的封层管理模式,设置污染区、缓冲区(室)、清洁区,制定规范严谨的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做到标识上墙、防护流程上墙、防护制度上墙,随时对照落实,严格做好隔离区域的出入防护工作。

10.3.3隔离区应设置在远离公共通道,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机构下风向。

10.3.4医疗隔离室(区)宜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配置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10.4食品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活的畜禽和野生动物,彻底煮熟食物,停止提供生食品,生熟食品分开。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配(送)餐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帽子。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就餐管理流程

11.1基本要求

养老机构防疫物资、生活及其他物资管理应做到:

a)应采取专人采购、保管和分配;

b)宜采取无接触定点配送方式,经消毒后送入机构内定点存放;

c)应急物资应放在醒目处,标示清楚,以方便使用;

d)物资十分紧缺时,可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捐赠物资应建立台账,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11.2防疫物资

根据机构实际需求,定期购买、储备、清理、统计防疫物资。及时补充必备物资和清理过期物资,并根据申请需求,合理分配使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a)医用防护口罩,应符合gb19083的要求;

b)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符合yy/t0969的要求;

c)医用外科口罩,应符合yy0469的要求;

d)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应符合gb19082的要求;

e)一次性手术衣(隔离衣),应符合yy/t0506的要求;

f)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应符合gb10213的要求;

g)护目镜,应符合gb14866的要求;

h)医用红外体温计,应符合gb/t21417.1的要求;

i)消毒液,乙醇消毒剂应符合gb/t26373的要求,含氯消毒剂应符合gb/t36758的要求;

j)洗手液,应符合gb/t34855的要求。

11.3生活及其他物资

应确保养老机构内生活用品、耗材、食品、基本药品等物资的保障供应。

十二、监测预警与信息上报

12.1疫情监测要做到网络直报,逐级审核,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

12.2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网络上报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12.3疫情上报流程:当班人员-部门负责人-防控领导组-主管部门-卫生防病中心。

12.4隔离观察老人或与确诊、疑似接触者,每日上报具体情况,有异常立即转诊。

12.5疫情防控领导组加强疫情报告工作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报送信息及时、准确。

12.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描写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六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类别(专技、工勤):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20xx】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业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岗位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可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工资福利

(一) 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及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兑现工资待遇。乙方工资构成: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未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违反法律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随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描写养老机构百日会战心得体会简短七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入住老人和护理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理及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和护理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式、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养老服务机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先、依靠科学、依法处置、公开透明、群防群控的原则,切实履行责任,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内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确保此项工作正常运转,成立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街社联动”的工作原则,重点对属地无证无照无备案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拉网式、无死角、全覆盖排查,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全面掌控相关情况。

(二)建立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综合管理制度

1.外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要采取封闭管理,取消老人外出申请,因身体原因确需外出看病的老人,养老机构要主动帮助做好防护措施,外出看病或回家过年的老人一律不准返院。

(2)外部人员。疫情期间外来人员不得对服务对象进行探视;养老机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快递等物品在门外设置接收点等。

(3)工作人员。外地返回且身体状况正常的进行15天居家隔离观察,如出现相应症状的建议在家留治和休养,暂不返回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测量体温、观察有无症状等。

2.内强防控方面:

(1)服务对象。每天测体温2次(早晚各一次);每天进行3次消毒,每次消毒房间内要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每天进行3次通风,每次通风半小时;每天老人和家属视频通话2次,及时和家属沟通老人的健康状况,有效缓解了老人和家属的焦躁情绪;老年人及工作人员随时用免洗消毒液洗手消毒;每位老年人及工作人员每天喝水不少于1500毫升;取消院内集体性活动。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服务对象居室;在公共活动空间应戴口罩等;加强服务对象心理调节,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等。

(2)工作人员。工作入员入院每天要做到“一人一消”,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消毒;(包括,衣帽、裤子、鞋、手机、耳、鼻、口、手等部位进行酒精擦拭消毒);每天每人进入工作场所前“一人一测”;每天每人进行一次体温测量;(体温在37度以上,需进行居家隔离,满15天后方可上班);工作人员在休息日要进行“一人四问一视频”,询问员工休息时间内有无聚餐、聚会活动,询问本人及其家人有无与疫区人员接触史,询问员工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询问员工的家人有无感冒发烧体温超过37℃的情况,以上发现存在一种情况请员工及时在家隔离休息。护理主任或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要对休息日休息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一次视频确保本人在家中。

(3)环境、物品消毒。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及物品每天清水擦拭1次,每周擦拭消毒1-2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

(4)服务对象个人卫生。加强服务对象个人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洗浴,但不得集中使用公共浴室。

(三)统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台账

1.服务对象台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入院日期、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等项目。

2.工作人员台帐。内容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时间、家庭住址、外出情况(含外出地、外出时间、返院时间、有无各类症状)、外出回来采取的防范措施。

3.体温测量台帐。内容包含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2次。

4.环境消毒台帐。内容包括消毒时间、地点、人员等。

5.服务对象外出就医台帐。内容包括就医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出机构时间、回机构时间、患病名称、防护措施等。

6.外出采购人员台帐。内容包括外出采购人员姓名、出机构时间、到达地点、返回机构时间、体温、消毒等。

7.隔离间使用台帐。内容包括使用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使用隔离间时间、使用原因、退出时间等。

8.老人离院台账。内容包括离院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院时间、离院原因,离院老人家属签字等。

9.疫情上报台帐。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症状、上报机构名称(以及人员姓名)、上报时间、反馈处理意见、本院处理情况等。

(四)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应急工作流程

1.外出就医流程

2.服务对象患病处置流程

3.非疫情死亡人员处置流程

4.发现疫情症状上报流程。

(五)出具本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因不可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进行疫情防控实地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亲属探视、禁止接收老人入院、禁止外出老人返院等。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上报区民政局。

(六)严格落实巡查和应急值守制度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各时间段巡查。重点查看养老服务机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前,受疫情防控影响,老人长时间吃住、生活在房间内,要特别注意防范电器、插排长时间连电的安全隐患、吸烟隐患。要采取各种方式调整好老年人的精神状态,防止老年人情绪失落。对情绪异常的老年人,要重点做好精神慰藉和心里疏导。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区疾控中心和区民政局报告,并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做好曾与患病症密切接触者隔离工作。同时加强防护设施以及日常物资储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养老服务机构要结合民政部《养老机构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要求,进行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的防控管理制度、台账和流程,要突出严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决遏制病毒传播和输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统筹谋划,形成合力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应对各类突发紧急情况,并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防控,积极报送信息,主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三)严肃纪律,履职尽责

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非凡,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落实各项要求,摒弃麻痹大意思想,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并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同社会上或身边的错误思想、误导言论作斗争。发生失职现象,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将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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