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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园林养护技术培训(六篇)

时间:2024-04-01 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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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园林养护技术培训(六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园林养护工作,制定出每项工作的作业顺序,使养护作业有条不紊;

2、有病虫害防治、园林绿化等专业知识;

3、对养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4、监督施工过程、质量、原材料检测,工程验收,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5、经培训学习,能够掌握自动喷淋系统的工程施工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园艺、植保、市政,农业造林类相关专业,有养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练掌握园林规范和施工工序及技术要求,能读懂施工图并了解材料及准确计算工程量,了解施工及验收规范,熟悉相关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

3、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

4、能够适应出差。

主题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xxx,现年xx岁,xx年xx月~xx年xx月就读于学院风景园林系。我性格开朗、朴实、稳重,在领导老师和同学中享有好评。另外,我身心健康,精力充沛,适应能力强,课余时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喜欢的运动有打羽毛球、打篮球等。农家出身的我从小就养成了吃苦耐劳仔细认真和沉着稳重的良好品质,这使我能成为合格的园林绿化人员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也使我在园林知识学习过程中受益匪浅。

在一个发展的年代,我深知未来的竞争是复合型人才的竞争,大学期间除了学好专业知识之外,也非常注重学习做人的道理。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曾在院园艺场、院树木园、院茶园实践过,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以后获得丰富的经验和分析鉴别能力。

如今,我即将走上社会,面对人生的再次挑战,渴望在更广阔 天空中发展自我,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和百倍信心迎接这一次挑战,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在不断拼搏进取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同时来回报社会。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主题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在实习期间,刻苦勤奋,认真负责,听从上级调配,思想积极,目标明确,顺利完成了实习任务。

1.通过实习,将在在校期间课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以达到融会贯通巩固知识的效果,从而发现不足,总结经验,指导学习。

2. 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通过实习,应具有良好的适应社会的你能力,沟通能力,一定的责任意识,职业意识,服务意识。

4.通过实习,要具备一定的草坪养护,树木修剪的能力和常见病虫害的防治管理技巧,以及园林机械的使用管理,等等一系列园林工作的能力。

1.实习地点:(1)xx市xx区回龙观镇碧水庄园

2.实习单位:(1)xx市xx区碧水物业有限公司

3.岗位介绍:

(1)碧水庄园简介:

碧水庄园是xx碧水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经十二年的时间,精心打造的京城最大的独栋别墅之一,地处京城上风上水,雄踞“龙脉”正北方。西有春华秋实、文化底蕴深厚的西山,北连国家森林风景区和历史文物保护区,东南是精英荟萃的亚奥商圈,西南为著名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南沙河依傍而过,沙河水库遥遥相对,八达岭高速公路似巨龙蜿蜒侧卧。环山抱水的地理位置独享天地之厚待。碧水庄园分三期建成,占地3300亩,一期、二期、三期共688栋别墅从西到东依次展开,各自独立,又连成一体,井然有序,完整中见差异,个性中见统一。

碧水庄园,倡导建筑与自然地和谐共生,结合中国传统私家园林的造园理念,将绿色和水引入家中。在3300亩的土地上,建造了两个共433亩的湖面,北美风格的别墅环湖而建,每家超大面积的庭院同远山近水相结合,平和宁静、清淡素雅、活泼清新的氛围,弥漫着自然健康的气息,营造出都市中绿色花园的惬意舒爽。

碧水庄园于20xx年全部售罄,由全国物业管理一级资质企业——xx碧水物业管理有限任公司管理庄园内设有旅游局认定的挂牌四星级酒店——碧水大厦,拥有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健身等各种设施,全方位为庄园业主提供高品质的服务。近几年来碧水庄园也是我院园林专业的主要定点实习基地。

04月27日——10月15日

(一)实习计划(或安排)

1.熟悉实习环境,明确实习任务。

2.在实习中规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完成承担任务。

3.培养良好的工作心态和锻炼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的吃苦敬业精神。

4.实习中注意学习和总结,提高持续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5.实习中注意表达,沟通和协作,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能力。

(二)实习过程和具体工作内容草坪品种的识别:

此顶岗实习期间,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对草坪进行修剪及养护管理,其具体内容如下:

1.碧水庄园内所有园林树木的识别,比如:常见的果树有樱桃、苹果、桃树、李子数、海棠、柿子、山楂等等!观赏树木有悬铃木、银杏、丁香、榆叶梅、连翘、黄栌、栾树等等树种!当然在工作中也是经常见到的,因此,在我们实习中我们要认真的对待工作,识别各种园林植物以及园林花卉,掌握它们的形态特征,包括花、果实、叶形等,了解它们开花的时间和花期的长短!观察它们的季节性变化!例如变叶的彩色树种,常见的变叶树种有紫叶李、黄栌、栾树、银杏、白蜡等!宿根花卉主要有萱草、月季、剑麻、鸢尾、荷兰菊、地棠、美人蕉等花卉种类!在识别园林植物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归纳各种植物和花卉的特征,发现它们所特有的形态,利用树木与花卉的特性来识别植物与花卉的物种!因此,在实习过程中只要我们留意到处都是我们学习的东西,我们不仅仅要在工作中学习,而且要在工作之余学习,更多的了解我们专业的的知识,使我们的专业知识更充实。

2.草坪的建植:在实习期间,我们男生对草坪的建植也在前期帮助过几次忙,因此,也对草坪建植相应的有所了解些,其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1)坪床准备及清理场地还有翻耕平整在我们实习过程中是一起进行的,要求清除场地中的杂物,翻土深度在20-30cm左右。(2)精整场地。(3)是铺植草皮块,这项工作都为女生负责,领导要求是将草皮块按2cm的间距平整铺植。(4)是浇水,第一次透水以后每次1-2天浇一次,保持土壤湿润6-7天。

3.草坪除杂:在此实习期间,草坪除杂对我们来说是一项重大工程,因为都是人工除杂,但掌握了杂草生长规律后,除杂也就变得容易多了,在4—5月份,主要是阔叶性杂草,阔叶性杂草比较喜欢阴,一般在阳光光照不好的地方生长较多。如:房子的背后,树荫下等地方,且阔叶性杂草的根系很发达除杂时相对困难,具体的有:猫耳朵、蒲公英、小三叶等。在6—9月份,主要是针叶性杂草,其主要生长在花灌丛中:如萱草丛中月季池中等,其生长速度一般在雨季是生长快,且易结子,但是其生长的根系较浅,易除。

4.草坪浇水:在师傅的指导下,我熟悉掌握了喷头的使用并能独立的解决草坪浇水时出现的常规问题,如喷头堵筛水管接口断裂等,同时也知道了在水压正常时单个喷头旋转360度浇透一片草坪(15cm),当射程为最大时(一般喷射距离为70 cm ),一般需要4小时左右,当射程为最小时(一般喷射距离为20cm),一般需要2小时左右,在同一个院子里在光线好的草坪上,浇透一次水,一般能够维持5-6天。

5.草坪修剪:在整个实习过程中,草坪的修剪是主要工作贯穿于整个实习的全过程。在有来实习之前,我还真没过剪草机,割灌机,绿篱机等许多园林机械,不过也就只是在网上见过而已,更不用说使用了,然而经实习后我已经熟悉的掌握了剪草机、割灌机、绿篱机的使用;例如:剪草机的使用就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在每天早晨使用剪草机前腰先检查机油汽油等是否充足,在到剪草现场后首先要查看草坪中是否有石块以及硬物。在启动剪草机剪草是要调好高度,即保证草坪1/3的高度,这为的是保护草坪不被日光照;剪完草后要清理干净机器里面的杂物等等。

6.园林病虫害的防治:防治园林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应科学、有针对性的进行养护管理,是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能力。还有要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原虫原,防止病虫扩散、蔓延。追逐要的是要以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为主进行早期防治。

7.园林植物的夏季修剪(桃、李):两周的园林植物修剪虽然不算多,给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很多有关园林植物修剪的知识。具体例如:乔木修剪要保留明显的主干中央枝 ;银杏只能疏枝不能短截;行道树高度保留2.8m。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荆、丁香、黄刺玫等在生长花落后10-15天中截或短接等等这些知识是在课堂无法搞的很清楚的。

8.园林树木的移植:在五月而是三日那天我和一师傅去果园移植一棵大国槐,移植树木虽然说在学校时雍老师给我们用一周的时间详细讲解过,可那只是纸上谈兵,在实际工作中还是有许多地方是用它不上的,不过经过近四个小时师傅手把手的指导后我才知道了土球直径是树木直径的7-10倍不一定就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我们不是在做高端技术,我们要带着问题去干活,要知道在变通中做事在做事中成熟。

9.节日花卉的摆放设计,结合不同的节日时间设计摆放花卉的种类,以烘托节日的气氛: 节日花卉的摆放设计在园林中也有一定的地位,作为园林季节性、节日性的园林观赏补充,花卉摆放一般用于节日的装饰,为烘托节日气氛而设计的局部园林环境,作为临时性的补充。在花卉摆放的要求中,我们要结合不同的节日时间、气候特点进行设计。在植物的选择方面,主要以观花草本为主体。可以是一二年花卉和球根花卉或宿根花卉,也可适当选择长绿色叶及观花小灌木作辅助材料。节日花卉的摆放主要是花卉群体的色彩美,因此,在色彩设计上要精心选择不同花色的花卉巧妙搭配!一般要求鲜明、艳丽。我们常见的花卉摆放花种主要有:一串红、矮牵牛、日本小早菊、万寿菊、三角梅、孔雀草、羽衣甘兰等色彩艳丽的花卉。通过合理的和摆放图案以及拼配来达到一定的要求,体现出摆放花卉所要表现的效果!

10.园林施工:在碧水实习的六个月里,我们从事一些简单的园林施工。包括园林小品,荷花池的建设,大树移栽,以及花灌木的种植。

顶岗实习早已结束,现在的我们坐在教室躺在床上已不再想我们怎样去搞好那门课了,而是在想明年的五月份毕业后要往哪里去,要从事什么工作。时间一如流水般已逝而过,再也回不去了,可我们面对的才刚刚开始。回想起在xx碧水庄园的6个月的实习,让我真真切切的感受了园林植物养护的全过程,也体会到了没有经验的艰辛。但我努力的去做好每一步,遇到问题向师傅请教,努力解决所有遇到的疑难问题。六个月完整的园林养护过程和园林小品建设让我把以前所学的知识很好的串联在一起,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加强了我对专业知识的更好的记忆。在xx碧水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习过程中,在经验丰富的师傅的指导下,我学到了很多真正应用于实际生产中的操作方法和技巧,并且可以掌握,这些技巧是经过长期实践得到的,不同于书上讲述的方法。所以就告诉我们既不可不看书,也不可尽信书,书上的方法也不可能永远是对的,起码不可能是永远最实用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的变化,所以我们应重视实践经验的总结。

同时,在xx碧水庄园实习后使我对园林这个专业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园林专业包括方向众多,我们主要学习了园林生态学、园林植物、园林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这次的实习中我就对树木的栽植和养护有了实践,对建筑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且园林专业的发展前景也相当宽广。

在我没有学习园林专业,没有到xx碧水庄园实习之前,我只记得在小学的时候学校组织我们在家乡的山上种过树,那时我们的种树也只是把树按老师的指导埋在了地上,就更不用说修剪过花草树木,也没有想过树木还需要修剪,就更没体会过在37度到40度的炎炎烈日下拔草种树剪草的辛苦,我们看到只是美丽的树型,平整的草地却不知道那些园林养护师傅的辛劳,当我真正的认真的成为园林专业人员去当职工时,我才体会到种树也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不只是要挖一个坑,种一棵树,最起码要考虑树的间距是否合理,树之间的高矮搭配是否可以达到美观的效果,更重要的还要保证它的成活率。在xx碧水我主要是草坪的修剪,不过其中也参加了几天的树木栽植。就那几天的学习,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的道理,也懂得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重要性。也培养了我的耐心和执着的敬业精神以及工作时的认真负责的心态,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怎样更好的与领导相处,因为与领导很好的相处是我们以后工作的基石,我们必须要在踏入社会之前就要学会,并很好的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曾经我一直很茫然,不知道我们所学的知识到底在社会上可以用到多少,而且还怀疑过知识到底有没有用,更不知道以后自己可以去做什么,心理没有底。经过这次实习,埋藏在心底的疑惑可以迎刃而解。知识是迈向成功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多看书才会学到很多东西,在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去,会发挥更大的效益。我们还年轻,年轻就是一种财富,我们应该趁着这个大好时机多学习,而不是虚度我们的青春,浪费生命。我们还有四个多月的在校学习时间,我应该多看些书,总结前人的经验,争取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谦虚向有经验的人请教,这样我才会有更大的进步。

这次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生活,让我实实在在的看到了课本上上理论课时无法想象的东西,在工作实践中形象生动体现了出来,从而使我们更方便记忆;也实实在在的体验了工作的艰辛、管理的繁琐、生活的艰辛,还有自己知识与经验的不足;真真切切地体会到“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体会到了父母亲省吃俭用的全是为了我们再再将来过的更好,活的比别人有出息。同时,也让我在那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大开眼界,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是世界之大。

最后,我非常感谢在xx碧水庄园实习的那段日子里,那些帮助过我、指导过我的人,有了你们的热情帮助与关心,让我才能顺利度过了自己在碧水的日子,虽然在碧水有苦又累还有汗,可是更多的是成长。现在虽然实习结束了,但是我真正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学习努力的,我相信有了在碧水的实习生活我获得的是更多地成长。

主题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的工作忙忙碌碌,就要结束了,而我单位也更名为“_市园林绿化养管中心”。在宋主任的带领下,我单位等到进一步的发展、壮大,随着长风西街绿化养管的接手,我们的管护面积又将有大幅度增加,这一切使得我车队全体司乘人员深感责任之大,任务之重,非比寻常。回顾过去,我们在“和谐”、“团结”的养管中心领导集体的正确指挥和带领下,与各养护队股协调配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迎泽、长风两街的绿化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现将全年学习、工作情况向大家汇报:

一、认真学习园林局安全例会精神及交通法规从思想上杜绝麻痹大意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无交通事故的发生,每月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带领广大司乘人员认真学习传达局安全例会精神及单位队务会议内容,每日班前班后小结;在具体的工作中,在人员密集的便道、非机动车道、花池边装卸树木、残花、死树等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求大家养成规范的工作习惯,结合给车辆喷“警示标识”,摆放安全隔离墩等措施尽最大努力排除在道路绿化作业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不安全环节和潜在的危险、隐患等等……时刻提醒检点驾驶员在严格遵守交通法的同时了解车辆性能,对容易出现的故障及时地排查、维修,从而确保车辆安全上路、文明作业,思想上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积极适时有效地办理各项车管手续确保作业车辆能安全高效地投入一线的绿化工作中去

随着我绿化养管中心的不断壮大和发展,目前已拥有机动车17台,车辆的年检、通行证等手续的办理更加的频繁,特别是我们的自卸货车、水车属特种车辆,其业务要到清徐车管二分所办理,排队检车、验车常是人满为患。就在前些日子,给新水车上牌照时,我们早早去验车场排队,等到上班时间到了,却出现了网络故障,一等再等,过一会儿有网了,还没轮到上检测线又有了设备故障,一天办不成第二天一大早继续去,就是这样心里想的始终是不办完事绝不罢休,一定要尽早完善每台车的手续。无论是在炎炎盛夏还是寒冷的冬天,我队内勤赵新平同志一次次往返在检车线、尾气站,特别是在今年更换车辆行驶证的过程中,整理手续、安排照像、喷写门字等真正付出了常人所想象不到的辛苦和努力,如此这般使得一台台作业车辆顺利、安全、高效地投入到街上的绿化工作中,完成着各自的运输、浇水任务。

三、人尽其才车尽其用早出晚归全力以赴配合各队栽树种花

春季栽树,夏季种花,无论是运输还是浇水,是在长风东延小游园还是在南寒路心池,处处都留下我车队职工辛勤工作的身影和汗水。早春,货车开始清运绿地内的垃圾、纸屑、炮皮;水车则开始浇解冻水,以唤起植物的早日返青。然而,近几年来道路上的机动车数量猛增,给我们的运输、浇水任务带来极大的难度,尽管如此,广大司乘人员为提高工作效率,他们错峰工作,早出晚归,用满腔的热情服务于迎泽、长风两街的绿化、美化事业。春季绿化开始,广大司乘人员就更加忙碌了,既行来回运输新种植的乔木、灌木,又得及时清运挖起来的死树、枯草、渣土等。清楚的记得某一天已经是下午的5点多钟了,在清徐挖起五、六株七、八米高的大条桧急等用车,雇车吧又进不了市区的迎泽街,我看看表就快6点了,只得招呼还在街上的_x等司机忙完手头的工作,陆续往清徐赶,等到我们返回来将树卸到红三角门口的绿地时,已经是零点左右了,此时看着卸下来刚种起的大树大家这才松了口气;要知道,超过车箱长度一倍以外的大树,从几十公里以外的地方,冒着夜色往回运输,得有多么的费心……。夏天,迎泽大街的路心池要种植各种草花,一次我们的货车将一箱箱的牵牛花、鸡冠花运往花池边给各个队股,然而,临近中午了等到种完花我车队司乘人员准备收集箱子时正赶上下起雨来,而且还是越下越急,没有停的意思,看着满地成百上千个箱子,我们的公益岗装卸人员:_x等冒着大雨往车上收集箱子,工作结束时,大家个个浑身上下都水湿,汗水混着雨水,以及粘满两手的泥,而这会儿,已接近两点了,他们连午饭还没顾上吃,这就是我们的职工,他们在平凡朴实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倾倒运输垃圾时,他们在泥泞的道路上行驶,车陷了,走不动,他们下来推车,相互间拿绳索牵引,在苍蝇满地、蚊子乱飞的垃圾场,尘土飞扬,臭气熏天,他们一耙一耙地卸车,这就是我们的职工;他们把满腔的热情献给_市的街道绿化工作。一年来,除运输苗木、花卉外,共计倾倒垃圾2370余次,基本做到辖区的绿化垃圾随产随清,尤其是迎泽东大街,我们努力做到日产日清,没有过夜的绿化垃圾。谈到水车,他们除了对新种植的绿篱、乔木、灌木树苗进行常规的浇三水以外,更主要对新接收的长风东延小游园三万多平米绿地进行浇灌;对迎泽西大街四万多平米管道破损的绿地,以及长风西大街水压不够的绿地三万五千多平米都要浇灌,他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遇到烈日高温,旱情比较严重,采取夜间作业,人歇车不歇等办法。此外,两条街上293个花钵,160多个木制花盆,100多个花柱、花球都要进行适时浇水,尤其浇到长风桥中央两米多高的花柱,水从花柱的最高层向下方淋在他们身上,流入鞋里,就是这样一次次反反复复地完成对花卉、树木的浇灌任务,在这过程中涌现出了不少先进人物,象_x加班加点,_x随叫随到,_x早出晚归等等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回顾全年,车队无论是在职正式工、公益岗还是聘用的驾驶员,都能够以单位全局为主,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齐心协力、团结一致、不计得失地去面对各自的任务,才得以使车队全年的工作安全、顺利地完成。在这里,我作为车队负责人感谢在车队辛勤工作的每一位司乘人员,感谢所有支持、帮助、配合车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事!谢谢大家,希望来年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

四、工作体会存在问题今后努力的方向

1、继续对安全工作紧抓不懈,只有在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谈到做好其它工作。

2、个别驾驶员对车辆爱护不够,与养护中队缺乏沟通、配合,致使车辆的使用效率不是很高等问题。通过多组织学习,逐渐提高大家的工作责任意识及业务水平,强化团队精神。

3、总结工作经验,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管理艺术和沟通协调能力,全力

营造团结、和谐、愉快、奋进的工作氛围,发挥安全、高效、能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来面对来年更艰巨的任务。

工作计划建议

一、组织全队司乘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业务水平,并注意培养和各养护队股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尽量减少甚至避免相互之间的推诿、扯皮等现象。

二、继续坚持每日早会,每周小节,每月例会;结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尤其是1月1日起新的条款内容,重点强调驾驶员爱护车辆、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全力营造车队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安全、高效的工作理念。

三、按照上级道交委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档七制,严格执行单位派车、加油、维修制度,积极办结完善各台车辆手续,确保作业车辆能随时安全上路,投入生产。

四、随着长风街的接收,我们的任务将更加的艰巨,道路上的车流逐年增多,为了能安全、迅速、准确地清运垃圾,建议各队管辖区固定几个绿化垃圾收集点,一来减少城建热线的举报,二则省去货车在路上盲目找寻的过程,这样便可尽最大努力避免遗漏,以达到树枝、树叶及时有效地运走。建议针对街上的喷灌管道,快取加水井,安排专人及时地维护检修,以方便水车随时就近加水,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用车成本。

五、工作忙碌起来,面对迎泽、长风两街各个养护队股的用车需求能兼顾最好,如当下有困难的话只能先顾当紧的、主要的,随后我会逐个安排解决,这点请大家理解。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若有其它的不足和失误,还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以便使我能够不断进步和提高。

主题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主题园林养护人员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振兴三大经济、推进三大目标的发展思路,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xx年园林绿化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xx年园林绿化工作情况

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我单位承担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已完成,进入提档升级和巩固成果阶段。

(一)公共绿化建设

今年绿化建设任务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年底预计全市共新增绿化面积21.4万平方米,其中道路绿化新增0.44万平方米,公园绿地新增2.25万平方米,居住区及单位庭院新增绿化面积6.7生产绿地新增绿化面积4万,生态建设新增绿化面积。

1、完成新田路分车带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新田路分车带绿化升级改造范围自风雷街向东至原大运二级路口,路长5000余米,花池总长8500余米。绿化提升面积2.4万,工程建设已完成,目前进入苗木管护阶段。中间分车带花池增植连翘、丁香、紫薇、榆叶梅、花石榴等花灌木1500余株,对缺失的桧柏、黄杨球、大叶黄杨、月季、毛白杨进行了补栽补植,以期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效果。

2、加快实施动物园改建呈王公园工程。该公园占地52亩,绿化面积1.97万平方米,人工水系面积1500余平方米,绿地率64%,规划建设秦汉风格的仿古建筑、广场、水系、摩崖石刻、驿亭、群马雕塑、树木栽植等,目前景观建设工程已完成85%,其他工程加紧实施,力争入冻施工期结束前完成园内景观工程。

3、完成新田路人行道加宽绿化苗木移植工作。从合欢街至五道口路段,人行道加宽绿化苗木移植已全部完成。现进行浇水、打药、疏松土壤、修剪、清理枯枝等工程苗木精细化管护工作。

4、完成呈王路立交桥配套绿化工程。对4个长280延长米,宽2(详细定稿版)的呈王路立交桥花池实施绿化,内植卫矛、金叶女贞、海棠、碧桃四个品种,同时对立交桥两侧栽植雪松、黄杨等植物,新增绿化面积3000余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苗木管护阶段。

5、完成春季苗木补植工作。今年春季,为积极配合大西高铁项目及新田路改造工程,对新田路、市府路、浍滨街、大运高速连接线、文明东路、北环路和各游园缺失苗木进行了补植补栽,共移植雪松、毛白杨、桧柏、黄杨球、卫矛、金叶女贞、月季等乔灌木7万余株,确保大西高铁项目及新田路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

6、完成市府路架设观景花盆工作。为打造文明示范路,在市府路全线广告杆上安装铁艺花架,悬挂鲜花花盆,目前进入养护阶段。

(二)社会绿化建设

居住区及单位庭院新增绿化面积6.7万。计生服务中心、财富家园小区、路东办等社会单位正进行新栽植苗木的管护工作。惠泽苑二期、锦都经典二期、财富家园等小区绿化工程已完工。

(三)绿化管护工作

1、推动园林到园艺的转变。在新田路、市府路部分街头游园及新田广场、市民公园进行春季植物局部修剪造景,并对造景植物进行后期养护和精细修整,初步尝试了园林到园艺的转变。20xx年,全市绿篱及模纹带修剪造型面积达40万余平方米。

2、推动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转变。中心继续按照两个办法,一个标准即:《园林中心绿地管理办法》、《园林中心绿化检查考核办法》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创新园林管理机制,通过采取年初建帐、季度考核、奖优罚劣等措施,加大苗木管护力度,推行园林绿化标准化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园林养护管理水平,从而推动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转变。今年,为打造文明示范路,我单位对新田路、市府路等道路行道树进行了五次枯枝修剪及精细修剪。对绿带内枯枝死叶、白色垃圾等实施了六次清理整治,并进行中耕除草、树穴松土、树枝等垃圾清理管护工作。同时督促沿街社会绿化单位对所属路段绿化进行精细化管护。

3、苗木日常规范管护有序进行。今年以来,为缓解春季旱情,3、4月份中心共出动浇灌车200余车台次,喷灌设施全部启动,进行抗旱保苗。在市区主要街道分车带、街头游园、广场公园的春季修剪工作中,绿篱及模纹带修剪面积达30余万平方米。对望桥街、文明东路、高速引线、紫金园、各街头游园、市民公园的白粉病、蚜虫、蛴螬等病虫害进行防治,施药面积20余万平方米,对新补植苗木进行重点管护,保证成活率。

4、市容环境整治。为整治市容环境,中心共6次粉刷树木25万余棵。重点清除北环路、合欢街绿带内杂草9万余平米、清除垃圾360立方。

(四)新田广场、市民公园建设与管理

在建设方面,新田广场(市民公园):相继完成了湖底清理、湖壁修复、湖内景石砌筑、平台栏杆粉刷等四项工作;广场舞台亮化设施改造已完成,广场外围的景观灯已安装完成,亮灯运行,共安装路灯28盏、庭院灯26盏、钻石灯2盏、射灯10盏,并为高杆灯安装新光源40盏。今年,广场苗木补栽、移植等绿化改造面积约5000共栽植地被植物1500、草坪20xx余、金叶女贞等模纹带1800、灌木4000在管理方面,新田广场管理处依照科学组织,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一个字核心,即工作勤奋,纪重点抓好新田广场、市民公园的卫生、绿化、秩序、设施运行维护、重大活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五)省级园林单位、小区、道路创建工作

组织北方风雷、锦都佳园、城市先锋等社会绿化单位申报省级园林单位,大运高速引线申报省级园林道路。目前已完成材料汇编和报送工作。

(六)严格执法、依法治绿工作

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和《临汾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破坏城市园林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中心执法巡查队共查处(破)损坏绿化设施案件1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余元,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城市绿化建设成果。

(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今年我单位无大操大办、吃拿卡要、公车私用、贪污腐败案件发生。

3、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加大对公车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

4、继续开展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集中整治活动,狠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歪风邪气,继续实行婚丧事宜申报审批、公示及现场监督制度。中心党总支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把制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因大操大办问题受到处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八)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工作

今年,我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开展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经过五个阶段的集中教育整顿,通过仔细查找,认真剖析,总结出当前园林工作中存在着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绿化管护简单粗放,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在工作中由园林向园艺转变的意识不够,园艺修剪造景艺术性不强,还停留在简单的修剪、绿地管护上。

三是社会绿化管理薄弱,亟待加强。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充分利用查找问题阶段的成果,重点围绕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分领域、分层次梳理出了整改项目,建立了整改台帐,确定了整改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对20xx年我单位已制定实施的《绿地管理办法》、《绿地植物养护技术标准》及《绿地考核检查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进一步细化了任务与责任,从而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向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迈进。

二、20xx年工作计划

1、加快实施呈王公园建设工程,争取20xx月底前投入使用。

2、实施北环路(浍滨街-东环路段)隔离带绿化工程、新田东路(五道口-凤城段)绿化工程、新田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3、围绕明年5月召开的月季花卉,在全市范围内栽植月季20。

4、加强现有苗木及新栽植苗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同时做好抗旱、防涝、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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