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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离婚协议书补办手续简短 离婚协议书要怎么办理(5篇)

时间:2022-08-10 2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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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离婚协议书补办手续简短 离婚协议书要怎么办理(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南宁市离婚协议书补办手续简短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 的

分标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中标通知书)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服务时间(或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务起始之日起计)。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 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8.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尽快组织评审,评审合格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的给予签收,评审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签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宁市离婚协议书补办手续简短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4.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3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及时处理。

5.4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5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6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7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8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数量提供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6)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一份,二份由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送代理机构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宁市离婚协议书补办手续简短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宁市离婚协议书补办手续简短四

卖 方 (下称甲方):

买 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宁市

(房屋总建筑面积㎡)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元)。

第三条 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限:

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甲乙双方商定委托 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 )划转交易资金。

甲乙双方商定自行交割交易资金。

1、付款方式:

2、付款时限: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在房屋移交时,结清上述房地产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交付房产之前已发生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房产当日及日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按全部房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为确保交易安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对上述房屋产权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保证义务如下:

(一)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其交易行为:

1、未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

2、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人同意;

3、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5、不属于违章建筑、危房或被拆迁范围;

6、相关产权、身份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7、符合房产交易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保证其交易行为:

1、对上述房产现状有充分了解且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住人的同意;

2、所提供证件资料真实、有效、齐全。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特别声明:本宗房地产交易由 公司居间代理,经办人 ,中介执(从)业证书号码: 。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监护人(签章):监护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南宁市离婚协议书补办手续简短五

1.寒假:1月24日至2月20日共28天,其中2月1日为农历大年初一。

2.下学期2月21日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南宁旅游攻略必玩的景点介绍

广西科技馆: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地处广西首府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毗邻民族广场、广西人民会堂和广西博物馆等重要公共设施。

石门森林公园:设5个风景区:田园风光区,石门风景区,石灶风景区,天堂顶风景区,峡谷探险区。景点景观有:巍峨石门、相思古榕、石门香雪、三仙会天堂、石灶天池、石灶浮烟、彩霞缤纷、鲤鱼板石、仙人推磨、神谷梵音、虎神古庙、古炮楼、伟人卧像等50多个。是一个休闲度假、探险、避暑、回归大自然的最佳去处。

南宁海底世界: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人民公园内,是广西规模较大的游乐公园及水族馆之一,也是南宁地区甚至广西的海洋教育中心及海洋动物保护区,被评为南宁市优秀旅游景区。

南宁动物园:南宁动物园位于南宁市大学西路,始建于1973年,1975年建成正式对外开放,总面积39.1公顷,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多万人(次),是广西唯一一家以观赏野生动物为主,并对野生动物进行异地保护、饲养管理、科学研究、繁育的专业性动物园。

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药用植物园是一座溶游览、科研、教学和生产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地,坐落在距南宁市区8公里的东郊山峦,是我国及东南亚地区最大的药用植物园之一。

昆仑关:唐元和十四(公元8)始建,石龟塘垒石为关。宋景祜二年(1035年)筑关城于昆仑山。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宣化县知县柳际清重建关楼。

麒麟山风景区:位于江西镇同良村,山形外貌似神话中的麒麟,有头有尾,有鼻有眼,有麟有角,故名麒麟山。山上有牛岩、老虎岩、通天岩、仙水洞、蝙蝠岩、藏宝岩等10多个奇特的岩洞,洞中有钟乳石、石笋、石柱,周围有稔子坪、独秀峰等风景。离市区36公里。

石埠农村旅游区:石埠位于南宁市西部,距市中心15公里,东临相思湖,南接南昆铁路金鸡段,西邻江西镇,北至金沙湖风景旅游区,环绕一江(邕江)、一湖(金沙湖)、一岛(太阳岛),原生橄榄树林遍布和安、永安、忠良等村。

杨美古镇:明代成镇,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保留下来的文化遗产遍布全镇,特色鲜明的明清民居有的还保留完好无损。

太阳岛:位于沙井街道金鸡村邕江河段中,距市区约13公里,面积约15公顷。岛四周有浅滩,并有竹林环抱,中间是绿色的草坪。

洞墙洞遗址:位于江西镇同宁村棺材山西北侧,是一座石灰岩孤山,此洞共分为3个洞口,方向朝西,高约5米,宽约4米。在洞口地表上采集到夹砂陶片、兽骨等,未见石器。陶片有灰、黑色,纹饰有绳、蓝、素面纹,因洞内已被群众挖土破坏严重,故只存部分堆积。其年代为新石器时代。

大王滩国家水利风景区: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南郊28公里处,依托大王滩水库而建,以秀丽的江南湖光山色和恢宏的现代水利工程而著称,人称首府南宁的“后花园”,属绿都南宁十大景区之一,广西优秀旅游风景区。

五圣宫:位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团结街55号。现为邕宁区文物管理所管理使用,隶属邕宁区文体局。五圣宫位于邕宁区蒲庙镇银峰东面脚下,门前为蒲庙镇街道。

清水泉:清水泉又名鸳鸯泉,分清泉和浊泉两处,两泉相距约100米,一上一下相偎依,清浊分明,实为奇观,故当地群众称为鸳鸯泉。

寒假每日学习时间表

7:21起床

7:40洗漱完毕

7:40--8:00听一篇英语听力

8:00吃早饭

8:20---9:05做作业【第一节课】

9:15—10:00做作业【第二节课】(可以利用第一、二节课时间上家教课)

10:10---10:55复习【第一科】

11:05---11:50阅读【包括语文课外必读篇目,优美散文,作文范文等】

12:00吃午饭

12:30---13:30午休【午睡,实在睡不着的话休息会】

13:40—14:25做作业【第三节课】

14:35---15:20复习【第二科】

---------半小时自由时间【阅读,体育活动,或娱乐】---------------------------

15:50---16:35做题【做数学题,物理,化学题】(单周)【英语训练→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等】(双周)

16:45---吃晚饭自由时间【看报纸,电视→新闻、科普类等】(此段时间不固定)

吃完饭后---21.:30进行一天的总结,检查背诵、默写等签字类作业,并听录音,背单词或古诗古文等

10:00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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