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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膳食制度范文 养老机构的膳食应(三篇)

时间:2019-07-22 03: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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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膳食制度范文 养老机构的膳食应(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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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养老机构服务膳食制度范文(推荐)一

同志:

您于年 月 日与我养老院签订的 年期限的聘用协议(编号: ),现因您 的原因,养老院决定于 年 月 日与您解除聘用协议。请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院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离职。

特此通知

养老院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收(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通知书一式两份,送乙方一份,甲方留存一份。

解除聘用协议通知书

劳动合同编号:

同志:

您于年 月 日与我养老院签订的 年期限的聘用协议(编号: ),现因您的原因,养老院决定于 年 月 日与您解除聘用协议。请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院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离职。

特此通知

养老院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说明:本通知书一式两份,送乙方一份,甲方留存一份。

精选养老机构服务膳食制度范文(推荐)二

同志们:

刚才,继军书记和宇驰书记宣读了我们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在这次改革中的纪律要求,汪局长代表市委、市政府督查组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把机构改革工作抓好。事实上从今年四月份起,我们就在考虑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并安排县编办、人事、财政对33个乡镇的人口、面积和乡镇财政收支状况、债权债务状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安排,又多次召开县四大家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县委会认真地进行了研究。大家可能知道,当初按照省市的整体想法,我们县除了乡镇机构改革澄清底子、人员分流这些每个乡镇都涉及的问题外,将有四个乡镇撤并,后来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县委、县政府反复做工作,形成了今天宣布的这个方案。应该说,这个方案对于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最理想的。在昨天召开的四大家联席会议上,四大家领导同志一致认为,我们这个方案最成熟,而且最有利于推动当前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我们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基础工作做的非常扎实。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上午召开的这次会议,就是全面安排部署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乡镇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由于我县被确定为全省5个区域性中心城市,随着“”规划的即将实施,在今后一个相当长阶段,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将处于一个黄金机遇期和快速上升期,也是一个重要的转型期。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既是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展开的,也是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要认识到这是新时期我县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县上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大力实施科教兴固、人才强县、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市场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抢抓机遇、越位奋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喜人局面。全县生产总值、财政收入、金融存款等主要发展指标,近些年来均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72.2亿元,预计今年全县生产总值将会突破85亿元,为固始的奋力崛起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我县被省委确定为全省五个直管县和省委书记徐光春的联系点以后,固始跃上了一个新的战略起点。在这新的发展基础和起点之上,我们要想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就必须认真面对和解决诸如发展不平衡、就业压力大、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我县仍然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大,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落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解决“三农”问题更是今后摆在我们面前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当前,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总体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我们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大县仍达不到这一点。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就是在这种大的形势下展开的。适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有利于使农村上层建筑进一步适应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第二,要认识到这是改革不断深化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深化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深化改革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迎难而上,克难攻坚,使改革不断深化,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扩展。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政策,关系到农村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按照中央的设想,农村税费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阶段从20xx年开始,主要任务是通过正税清费、规范税制,治理“三乱”,取消“三提五统”,把过重的农民负担减下来,概括起来就是“减轻、规范、稳定”。第二阶段从20xx年开始,主要任务是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同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概括起来就是“两取消、三改革”。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自20xx年全面推开,实行“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全县农民总体负担由20xx年的1.59亿元减少到8076万元,减负47%;20xx年,在全县取消农业特产税;20xx年,全县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并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使全县农民减负增收5293万元,农民负担在20xx年减负基础上再减34%;20xx年,全部免征农业税,使全县农民再次减负增收4615万元,延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从此成为历史。通过近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新的农业税制初步建立,农村分配关系逐步规范,农民负担不断减轻,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干群关系大为改善。但这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在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对农村基础组织的职能配置和运行方式提出新的要求。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我们必须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必须进一步创新乡镇管理体制,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农村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如果我们不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不下决心精兵简政,不彻底解决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问题,就必然导致一些地方重新回到“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老路上,导致农民负担反弹,使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效大打折扣。可以说,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关键。

第三,要认识到这是机构改革尤其是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需要。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县不断推进机构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效果。20xx年的机构改革,是建国以来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幅度较大的一次。改革后,县委、人大、政协机关的行政编制精简20%,群团机关精简25%;县乡行政编制由1800名精简为1542名,精简14.3%,公安、司法机关专项编制精简10%。20xx年的机构改革,又对政府有关机构进行了调整。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乡镇机构改革进展并不理想,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乡镇职能转变不到位。乡镇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方面的能力还比较弱。各级对乡镇的评比检查较多、较滥。二是乡镇机构设置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许多乡镇的事业机构名义上综合设置为四个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原来的七所八站还依然存在。一些乡镇政府大院各类站、所、办和中心的牌子挂了十几个,专门用来应付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种检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尽管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我们存在的问题。三是乡镇超编人员分流不到位。我县行政编制一直控制很严。乡镇机关即使加上撤乡减编因素,人员仍不超编。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超编严重。截至20xx年底,乡镇农业、文化、村镇建设、计划生育“四个中心”加上劳动保障所,总核编制数1251名,而编制台帐反映,实有人员4129人,超编2878人。平均每个乡镇125人,超编82人,少数乡镇超编上百人。如果加上分配、安置后没有报到上班的人员,实际超编人数还会更多,人员分流的任务十分艰巨。四是乡镇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混乱。由于过去多口进人,加上经常性的编制冻结,而正常的分配、安置又难以避免,造成编制管理悬空,进人多、入编少,人员膨胀难以控制。还有一些乡镇违规办事,私招乱聘。不少乡镇对工作人员既不按职位或岗位管理,也不按行政和事业管理,人员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分不清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分不清正式人员和非正式人员。目前,全县正在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从清理的情况来看,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财政工资、离退休费以及补助的现象仍然存在。五是乡镇债务沉重,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大部分乡镇都有债务,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个别的甚至达到上千万元。许多乡镇人员的工资执行的是几年前的工资标准,有的甚至连职工生活费也不能按时发放。对以上问题,我们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来解决。大家一定要认识到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决心把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到位。

二、明确重点,突出抓好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

根据中央及省市精神和我县实际,这次改革不搞过渡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权责一致、精简效能的原则。既要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符、事权与财权匹配,又要切实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坚持大胆改革、稳步推进的原则。既要坚持改革的方向、积极推进,又要以人为本、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承受能力,确保大局稳定;三是坚持分类指导、配套改革的原则。既要统筹规划、配套改革,又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县乡关系,明确乡镇职能定位,调整乡镇布局,精简规范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优化组合乡镇事业单位,分流超编人员,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切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确保乡镇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搞好改革,我们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做好各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又要突出重点,认真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要整合机构,精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我县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时,改革方案规定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已经比较精简和规范。按照免征农业税后对乡镇机构编制配备的新要求,我县乡镇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要在落实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调整、规范和精简。一是调整规范乡镇机构和编制。乡镇党政机构,坚持原定的三个机构数额不变。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6个,即: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税所、民政与劳动保障所,其中乡镇财税所由县财政局管理。原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除兽医站按上级通知维持现状外,其它各站、所必须进行实质性合并。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县直派出机构,也要在这次改革中设置到位。乡镇机关编制不得突破省核定我县的乡镇行政编制数,乡镇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按行政编制10%的比例核定。乡镇机关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编制,仍按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核定。乡镇事业单位的编制,在不突破省核定我县乡镇事业编制总数的前提下,合理核定分解到各乡镇事业单位。二是精简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求是从原来的7至12名减少到7至9名。精简下来的乡镇领导干部,作为过渡可保留原职级待遇。要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配备,坚决清理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提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三是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按照分类指导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整合乡镇事业单位。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服务要推向市场。要逐步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的投入,优化整合事业所站资源。从严控制公益性事业所站的规模和数量,今后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设置的要改制转企,不能转制的,要予以撤销。

第二,要切实搞好乡镇超编人员分流工作。人员分流安置问题涉及广大乡镇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推进这次改革的关键点、难点,是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这次改革要切实解决人员分流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要真正解决过去有些地方存在的“分而不流、流而不走”的问题。一要坚决清退非正式人员。对乡镇的各类非正式人员,凡是临时借调、临时聘用的人员,凡是没有经过组织、人事、编制、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人员,凡是假身份、假证明、假手续等弄虚作假的人员,不管什么关系,都要一律清退。凡是被清退的人员,一律要张榜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该清不清、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二要规范竞争上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搞好正式人员的竞争上岗。上岗和分流人员名单必须公示,严禁暗箱操作。分流人员必须离岗,不能与在职人员混岗,更不能轮流上岗,严禁搞编制混用和轮岗分流。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要严格按编制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三要认真落实人员分流政策。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这次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分流、财政及社会保障的有关文件,来保证乡镇人员分流。主要措施是:明确近几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要把符合考录条件的乡镇分流人员作为考录对象之一;对到今年底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xx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乡镇行政机关正式在职人员,分流后退出编制序列,未就业的每月按本人20xx年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中任副科级干部十年的可以享受正科级待遇,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乡镇机关正式在职人员,本人自愿、经批准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可视其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辞职费;乡镇事业单位分流的正式人员,退出事业编制序列,可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1995年1月起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1995年以来历年的档案工资为交费基数,按11%的比例补缴个人帐户资金,退休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分流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分流后可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计发保险金;乡镇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自愿辞去公职并与单位办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手续的,既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比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未就业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可比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所有这些政策措施,各乡镇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第三,要积极稳妥地做好乡镇撤并工作。我们县乡镇撤并工作任务不重,85年丰港是全圩区,因为考虑向上争取水利、工程项目,设立了丰港乡。1991年大水以后,修建了桥沟大桥,现在无论是从今后的防汛,还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乡镇对区域的拉动功能、加快地方的经济发展来看,丰港、桥沟两乡合并都非常合适。不要站在个人的角度来看待乡镇合并,必须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不论是丰港、桥沟两乡的乡干部,还是村干部和群众,都不要带着感情色彩来看这个问题,乡村干部更不能带着个人利益来看待这个问题,来对待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我在这里提醒大家,不管你是从个人感情角度还是从个人利益角度,这次动员会以后,认识都必须统一。如果你仍然带着个人利益来对待这次改革,消极地、被动地、应付地对待这项工作,不客气地讲,县委、县政府将视其态度、行为来考虑你下步工作走向。对于个别干部不顾大局,擅自煽动或宣传、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改革、对抗乡镇机构合并,我们将按照纪律要求,该采取组织措施,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处理你没商量。希望在这一点上,两个乡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对于你们个人的使用问题,要相信县委、相信组织会作妥善安排的,不要担心这,顾虑那,你们胡思乱想有什么用?唯有一条路就是投身到改革中来,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来接受组织上对你的考验。我相信,两个乡的党政人大班子的同志和广大干部会做到这一点。昨天四大家联席会也作了研究,两乡合并,专门成立工作班子,县委、组织部长周辉,县人大副主任张守忠,副县长王振庆,县工会主席周炳华牵头,从组织、人事、财政抽调人员,今天下午要进一步研究。总的一条,保证固始的乡镇机构改革不给市委、市政府添麻烦,保证固始的改革工作正常进行,保证固始干部思想不乱,保证固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第四,要转变职能,理顺县乡关系。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关键在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特别是免征农业税以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任务发生了新的变化。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重新界定乡镇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改进乡镇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工作重点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到提供政策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乡镇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得代替企业招商引资,不得直接干预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按照省、市的安排,清理省、市、县三级下达给乡镇的一票否决和评比达标项目。凡不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票否决项目 ,以及不应该由乡镇承担的评比达标项目,要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评比达标项目,也要严格进行规范,不准随意扩大评比检查内容和范围。今后,凡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责,不准转嫁给乡镇政府承担。上级有关部门需要乡镇配合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并赋予相应的权限。对乡镇的工作考核只限于乡镇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一年一次,并且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

第五,要强化管理,建立有效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搞好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是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的关键。要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坚决堵住不按编制多口进人的“口子”,建立有效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机制。省委、省政府决定,乡镇的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宏观管理和总量控制,5年内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乡镇领导职数一经确认,不得改变。要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严把乡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关。乡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满编后,一律不准增加新的工作人员;乡镇领导干部调整交流的,也必须在编制内和职数内进行。要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乡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实行县级统发;县级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编制内人员名单和人事部门核准的工资标准,逐人逐月发放工资。要将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实行乡镇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责任检查和离任述职报告制度;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和纪律的行为。

三、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要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估计到这次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实施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在改革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上,都要有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和明确的处理办法。要严格掌握政策,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切实把握改革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要统筹兼顾,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实行领导联系点制度,县处级干部要深入所联系乡镇,加强指导和督促。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本辖区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经上级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要密切配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县组织、人事、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部门“条条”干预机构编制工作的现象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机构编制的膨胀。县直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克服部门利益,带头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切实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以项目、资金、评比、检查、达标等手段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核定,不得要求上下级机构完全对应。部门代党委、政府起草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得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部门下发的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规定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无效。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管好机构、管好编制、管好领导职数,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纠正。

第三,要保证按期完成。省委要求,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不留过渡期,不准拖延。市委要求十二月十日前各县区全面完成人员定岗分流任务。这是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也是总结历次机构改革得出的一个基本经验。乡镇要有时间观念,严格按照《固始县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贯彻落实,不折不扣执行,确保按时完成。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之前,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再调整。要加强督导检查,县派到乡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同时担负乡镇机构改革督导任务,机构改革不结束,督导组不撤回。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检查验收。

第四,要营造良好环境。要搞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增强透明度,让乡镇的每个工作人员对改革政策都能熟悉和掌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乡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对阻挠改革、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同志们,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各乡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目的!

精选养老机构服务膳食制度范文(推荐)三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加强对探视人员监测

1.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监测。同时,需要提供近15日内的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

2.养老机构应控制探视人员的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对探访人员实名登记,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具体探视要求参照执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返院(新入住)、复工人员入院及探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政发〔〕15号)。

3.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向区卫生健康或区疾控中心通报其近期接触过的探视人员情况。

(四)加强对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安排专人根据食品安全要求负责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食品,在食品加热成熟前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做好各环节时间、地点、接触人员记录,形成可追溯的链式管理信息。

(一)常规疾病处置

1.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针对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2.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区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一)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加强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二)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片、微信平台推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老年人、服务对象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三)坚持多病共同预防

1.加大对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应对处置相关疾病疫情,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2.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的监测,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做好预案,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养老机构要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加强心理疏导

1.依靠心理咨询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服务。各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通过一系列措施预防老人发生心理疾病;更要在发现老人有心理问题时,及时协助老人获取有效的心理疏导。要积极联系卫生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为老人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服务,疏导老人心理问题。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指导并督促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并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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