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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优质20篇)

时间:2019-12-12 0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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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优质20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通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成长进行总结。总结应该注重逻辑性和系统性,做到有始有终。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的分享,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一

我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目标是:,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高邮市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市),其覆盖率应达85%以上;,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60%以上,高邮市的覆盖率达90%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达80%以上。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户和贫困家庭进行医疗救助,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组织引导。政府对保障农民健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多方筹集资金。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3、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按照筹资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支付范围和标准,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4、低水平起步,广范围覆盖。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筹资标准和个人分担比例,吸引广大农民参加,扩大合作医疗覆盖面,并随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社会化程度。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二

市政府每年对各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捐赠资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落实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资助资金的地区,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不准建办公楼、买轿车,不准领导干部出国,违者要追究领导责任。

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以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对截留、挪用、贪污或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并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三

当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新农合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起在各地逐步推开,计划到,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试点工作推开后,特别是去年试点工作会议后,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新农合已经覆盖了全国约半数的地区和农业人口。截止到203月底,全国开展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7.83;覆盖农业人口近4.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2.25,参合率为79.06。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试点地区建立起了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样化的补偿模式;初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三是参合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对27个试点县16198户农户调查,有57.6的参合家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4.1的家庭获得了住院补偿,51的家庭获得了门诊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偿783.6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的23.2。四是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欢迎。据对上述27个县的调查,农民参合率总体较高,达到82.7。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要继续参加;在未参合的农民中,51的农民明确表示下年度要参加合作医疗。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备不够,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动。二是新农合管理网络不完善。一部份地区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不落实;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普遍人员不足、业务经费不足,缺乏基本的办公设备,有些地区甚至无办公经费。三是新农合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有些地区财政补助资金仍然留有部分欠帐,个别地区甚至至今没有下拨补助资金;一些财政困难县往往只有补助资金指标,难以筹集补助资金,新农合基金财户存款不足。四是基金沉积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以广西为例,到年5月31日止,全区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金额占当年全区新农合应筹集总基金的16.94,最低县仅达到2.2;参合农民平均获得住院补偿仅占住院总费用的27.68。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县统筹、集中管理、分级核算、全方位监督的运行机制。

(一)以县统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农民以户为单位缴纳各项医疗费用。建立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筹资机制。

1、个人缴费。高邮市、宝应县为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低于10元,其他地区农民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不低于15元,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缴费比例。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未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企业职工,亦可以自愿参加。

2、集体扶持。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其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筹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捐助资金。

3、政府资助。在省财政对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高邮市、宝应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人每年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对高邮市、宝应县以及其他县(市)经济薄弱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给予每人每年2元的补助,补助时间暂定三年,高邮、宝应县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配套补助6元,其他县(市、区)财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元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乡级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予以补助。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县、乡财政资助标准。对未享受省、市补助的非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市财政按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农民每人每年0.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时间暂定三年。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资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予以资助或对救助对象大病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集中管理。

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集中管理。县级合管办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应在具有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入户用于收缴农民个人上缴的合作医疗基金、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合作医疗的资助、捐赠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财政专户上缴所征收的基金。支出户用于按规定支付农民的医疗补助费用。

乡(镇)合管办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应在具有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过渡帐户,主要用于乡(镇)人民政府收缴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不得从基金中支付手续费、管理费和劳务费。其收入应定期上交县级合管办收入帐户。

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全部纳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级合管办应定期将收缴的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合作医疗的资助、捐赠等,划入同级财政专户。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将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划转到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三)分级核算使用。

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县、乡两级开分核算、分类补助。乡镇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费用补助的起报点和报销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筹资额和上年人均医疗费用测算后确定。为兼顾享受补助的受益面可设定补助限额。补助可采用对农民在医疗机构就医时进行直接减免的方式,也可先由农民就医时垫付医疗费用,再按规定报销的方式进行支付。县级基金主要用于患大病、重病的农民,其医疗费用补助超出限额后,由县级基金按比例给予重点扶持,以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收到参加农民的报销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及时兑现。费用补助采取分段累进计算的办法。

2、合作医疗基金可报药品范围,原则上参照省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超出范围的药物不予报销。

3、鼓励和引导农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农民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就诊,执行不同的补助标准。鼓励使用中医药资源,提高中医药疗法在合作医疗基金中的补助比例,节约合作医疗费用支出;依法及时、全程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提高其床位费和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有效控制和管理传染源,其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由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

4、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内没有动用合作医疗资金的人员,有条件的乡镇每年安排一次常规性体检,并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其费用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支付。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方式及组织实施要求,由各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

(四)强化全方位监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审计、监察、信访等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向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市人大和市政府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公布投诉、咨询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方方面面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有社会和个人捐赠的,还应向捐赠方通报使用情况。各县(市、区)审计部门每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将结果报市财政、卫生、审计部门及本级政府。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11月,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40多天时间里,完成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动员和资金筹集等大量工作,试点工作于元月1日顺利启动,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400184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85.3%。截至12月31日,已为67088名参合患者报销医药费用7472473.66元,其中住院报销14956人,报销金额6483845.44元,人均报销433.52元。目前,全县已有20人报销万元以上,6人报销最高限额1.5万元,104人获报销5000元以上,419人获报销2000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有病不看、小病抗、大病拖的现象有所改善,农民生病后的住院治疗意识明显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有利地推动了农村小康社会进程。

总体来看,我县的合疗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可以用4句话来概括。一是群众的实惠。参加合疗的患者除了可以按规定报销一部分医药费用外,35个单病种限价包干和县合管办的有效监管,防止了乱收费、乱检查、乱用药等损害患者利益现象的发生,降低了患者的就诊费用,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二是医院增收入。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带动了我县农民群众的医疗消费,全县各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住院病人,均较去年有明显增加。三是政府提威信。实施合疗初期,部分群众对政府的做法有怀疑,但合疗启动后,当初没有参加的合疗的个别群众看到政府真是说到做到,从而改变了他们对政府的看法,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四是试点出经验。我县的试点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今年4月,省上在我县召开了研讨会,全国两期农村合作医疗培训班的专家和200多名学员到我县参观学习,湖北、江苏等10余省市60多个区县到我县学习经验。陕西省电视台、陕西日报和西安电视台等10余家新闻媒体先后对我县合疗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报道。9月、11月,我县试点工作经验分别在全国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和介绍。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县委、县政府对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十分重视,把建立农村合疗制度列为全县的重点工作和本届班子为农民群众办的实事、好事之一。试点前,组织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和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先后赴湖北省长阳县、我省镇安县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并从卫生、统计部门抽调60多人对全县医疗机构近三年来的65000多名住院患者和21个村堡的群众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基线调查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初步方案。同时,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合管委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镇村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民代表座谈会,充分征求各方对方案初稿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并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审核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1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大规模的全县动员大会,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动员大会后,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深入村组,宣讲合疗政策,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在筹资阶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日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分管领导先后9次组织召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政策宣传、资金筹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合疗工作顺利进行。

二、上下联动,方式多样,深入开展合疗政策宣传。

为了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合疗制度,提高参合积极性,我们从提高农民群众思想认识入手,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精心组织编写宣传材料。我们精心组织编写了2万余字的宣传材料,详细介绍了农村合疗制度的内容、特点、意义、参加对象、参加形式、基金来源、管理方式、报销程序和比例、以及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等具体内容,并利用《金户视野》(报纸)专版印发15万份。同时,整理提炼出35条通俗易懂、概括性强、朗朗上口的合疗宣传标语下发到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和各部门。

二是开展万人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去年12月4日、5日,县委、县政府利用周末,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万人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分组带领县、乡机关干部、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近万人,进入全县518个村,对农民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全县境内达到了车辆入村,人员、资料入户,标语上墙,横幅跨街,使每位群众在家能知道,出门能听到,抬头能看到,处处能见到合作医疗的宣传,“每天节约三分钱,合作医疗保一年”、“有病可报销,没病保平安”等宣传口号很快深入人心。

三是针对实际问题及时解疑释惑。针对部分农民思想上存在的“参合容易报销难”、“参加合疗既然采取农民自愿,县、乡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反复动员,个别村干部动员别人,自己不积极”等问题,我们将农民关心的报销程序和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等31个具体问题,以知识问答的形式在县电视台和《金户视野》上进行解答,并统一制作了合疗相关政策及报销程序宣传栏,设立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醒目位置,消除了群众心中的疑虑。同时对个别存在问题较多的乡村,县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同志坚持到现场进行宣讲,并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和农民代表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进行宣讲解答,解难释惑,打消了群众顾虑,激发了群众参合的积极性。

在新农合运行工作中,我们仍没有放松合疗的政策宣传。4月份在各乡镇集中开展了义诊、咨询、接受投诉的合疗宣传活动,躺群众工作在合疗实施中体会合疗的好处。国庆节前夕,我县又举办了“为民办实事合疗进万家”大型文艺晚会,以全县合疗工作中真实生动的事例为题材,精心编排了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节目,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群众提高了对合疗的认识,为度合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统筹安排,夯实责任,认真做好筹资工作。

为了推动新农合工作,在筹集资金初期,县政府首先对5100名特困户和“五保户”实行了医疗救助,帮助其交纳了参合自筹资金。另外,经过做工作,经济基础好的后寨村等8个村子,由村上为全体村民出资交纳了参合资金;东韩村等21个村子,对参合农民分别给予2―5元的补助。全县参合率由10%、20%迅速上涨,但在35%左右时,一些乡镇干部出现盲目乐观情绪,对困难和问题估计不足,导致收费工作进展缓慢、几乎停滞不前。对此,我们及时调查研究,剖析根源,采取措施予以推动。

(一)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我们将人口最多的甘亭镇、五竹乡和地处山区基础较差的涝峪、太平管委会确定为全县筹资工作的重点,乡、村干部利用早、午饭和晚上农民在家的有效工作时间,加班加点,进村入户反复动员宣传,上门收取资金。仅一周时间,这四个乡镇的农民参合率很快超过了70%以上。初步的成效增强了我们筹资的信心,也推动了全县的筹资进度。

(二)解剖麻雀,对症下药。县卫生局安排祖庵、涝店中心卫生院选取了成道宫、里贤2个工作滞后的大村,逐户走访群众,倾听其参合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发现主要是政府公信力不够高,合疗政策宣传不很到位,部分村干部不太积极,怕合疗与商业保险一样报销难,等等。对此,我们边宣传边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3天后,这两个村参合率达到85%以上。我们及时将具体做法在全县推广,有力带动了整体工作。

(三)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我们从县级医疗单位抽调32名骨干,进行培训后,组成16个联络督查小组,进驻全县16个乡镇,协助开展工作,督促落实合疗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时向县合管办反馈各乡镇工作进度情况,县电视台每3天公布1次各乡镇资金交纳进度,并报道筹资过程中好的做法,从而使全县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筹资局面。

(四)事实引导,整体推进。合疗启动当天,部分参合群众就开始受益,我们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宣传,使广大群众从中真切感到合疗的好处,消除了心中的疑虑,再次调动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极大的推动了筹资工作的进度。

四、强化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合疗规范运行。

元月15日,我县合疗个人资金收取结束后,我们即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基金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促其规范运作,合理有效使用,从而取信于民,最大限度惠及群众。

(一)加强合疗基金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钱少、人多、事难办,一方面农民用到大病统筹的人均只有5元,却想把看病的问题都解决,另一方面,农民怀疑卫生部门既管钱又管医院,串通起来乱涨价、乱开药、乱检查,欺骗农民。对此,县合管委坚持“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封闭管理方式,对基金严格做到专户储存,专财管理,专款专用,并定期将基金使用情况在县电视台和《金户视野》向社会公示,公开透明,让参合农民乃至全县各界及时清楚基金动态。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会上明确强调:合疗资金的正确使用,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谁如果在这上面出问题,将严惩不怠。

(二)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和报销“直通车”。为了体现便民利民,我县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经过科学测算,确定了与户县消费水平相适应的35种单病种定额费用,并明确了患者自付金额和定额补偿金额。县内住院属单病种的,患者入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定额补偿部分由合疗中心和各定点医院结算。同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参合农民凡在县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直接在住院医疗机构设立的合疗科报销,原则上手续齐全的当日出院当日现场报销,特殊情况需经县合疗中心同意,但不能超过三个工作日。家庭个人账户可在县内任一合法医疗机构门诊,凭合法医疗机构门诊票据,直接在本人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疗科报销,只有经批准转入县外住院的,才在县合疗中心报销。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和报销“直通车”后,收费公开透明,患者知情权得到充分保证,简化了审批报销程序,遏制了医院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行为,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患者可以明明白白看病,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

(三)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行为。试点工作启动后,我们按照《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县合管办严格入出院标准及审批程序,成立了医疗专家组,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临床检查、用药等实行全程监督。制定下发了《单病种入、出院标准》、《定点医疗机构违纪违规处罚办法》、《关于住院用药等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对合疗患者的特殊检查、治疗和自费药品的使用,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自费药品费用超过比例时,必须向县合管办申报。

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县合管办严格掌握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凡定点医疗机构违纪违规一经发现,坚决扣除违规金额。对由医疗机构不合理的检查、用药、收费等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报销计算错误少付患者的合疗报销款,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县合管办安排人员逐一上门返还患者。经合疗中心审核,1―12月份共为全县1808名参合住院患者返还少付报销款及不合理费用84402.96元,其中全县最低返还款0.41元,最高返还款700元。严格的管理,有效杜绝了超范围检查和滥用药品等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投诉查处机制。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有咨询必有答复、有投诉必有查处、有违规必有处罚的投诉制度,利用多种方式,接受群众投诉。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设立乡镇监督小组18个,聘用村监督员518个。在县合管办开通2部专线电话,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26个意见箱,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并向每位参合住院患者发放入院须知和征求意见表,对出院的部分参合患者进行走访,充分征求其意见。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截至12月底,县合管办共受理群众投诉18起,接受咨询22600余人次,均及时进行了答复、调查和处理,真正做到了有诉必查,一查到底,查有结果,使投诉查处制度落到了实处。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我县从建立公开透明公示制度入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县合管办按月将已报销参合患者的姓名、住院时间、住院地点、费用总额和报销金额在患者所在村子、辖区卫生院和就诊医院进行公布。并将基金使用和大额报销情况定期在县电视台和《金户视野》进行公示,使合疗工作公开透明化。4月1日和5月11日,县上先后组织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农民代表及部分出院参合患者座谈会,通报我县合作医疗制度第一季度运行情况,听取代表和群众对合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答复群众的疑问。20余名县人大代表对前期运行情况表示充分肯定的同时,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充分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意见和建议。下半年,我们又两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对代表、委员提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有效的促进了我县合疗工作的健康运转。

(六)切实加强合疗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合疗体系。我们从卫生系统中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得力、高效、精干的合疗工作队伍。县合管办聘请原县中医院业务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宋伟前等学科带头人严把合疗报销中的病例审核关。各乡镇卫生院经上岗考试后择优确定58名合疗科工作人员,518名乡村医生经培训后具体负责各村的有关合疗工作,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网络,形成了上下贯通的合疗体系。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县上分别办了乡镇领导、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县卫生局在对全县卫生系统进行合疗业务培训的同时,分片召开乡村医生培训会,分批将医疗机构合疗科经办人员抽调至县合疗中心进行为期一周的具体业务学习。三是严格内部管理。按照县合管委的要求,县合管办制定了合疗工作制度、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召开全县合疗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通报运行情况。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在追究医疗机构责任同时,还将对经办人员予以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我们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的6名经办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撤换了屡次出现问题的2名经办人员,保证了合疗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

(七)及时完善管理制度。随着合疗工作的运行,根据群众投诉和运行中的存在问题,我县先后制定了《特殊检查及治疗审批制度》、《关于异常分娩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9个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合作医疗的健康运行。8月份,县合管委又对合疗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群众受益面。一是扩大合疗基本用药目录,改原来的甲类用药报销为甲乙类都报销;二是继续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费用,规定每月合疗出院患者药品费用不得超过总费用的45%;三是对自费药品的使用,必须由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科主任把关,接受合疗中心监督。

五、体会。

(一)强化医疗监督,规范医疗行为是保障合疗顺利运行的关键。在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到位后,如何使有限的基金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关键是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使其规范运作。我县通过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上升了,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了,群众在医疗机构的消费放心了,参合的积极性提高了,今年的资金收取工作顺利了。

(二)精干、高效的合作医疗队伍是确保合作医疗取得实效的基础。新农合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较强,只有建立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的合疗队伍,才能做到宣传到位、操作规范、准确审核、合理报销、运转正常。我县合疗工作由于选人、用人严格把关,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较高,其中县合疗经办中心有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2名,执业会计师1名,高素质的人员保证了全县合疗工作的顺利运行,医疗机构和群众也议论这次政府把人选对了。

(三)有诺必践是确保合作医疗真正取信受惠于民的根本。在合疗运行过程中,我们坚持说到做到,向农民群众的承诺,不折不扣全部落实,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合疗运行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合疗办共收到群众赞扬合疗政策的牌匾、锦旗6面,感谢信60余封,大王中心卫生院十余名复明患者得到报销后,自发组织要敲锣打鼓给政府送感谢信。有两名受益群众得知县上要办合疗晚会要求在晚上上向县委、县政府送牌匾、锦旗,牌匾上“政府为民办实事,合疗农民得实惠”道出了群众的心声。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运行以来,整体运行良好,合疗制度受到了各级领导、医疗机构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我们在总结05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06年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合疗资金收取工作顺利,全县在短短的20多天的时间,参合人员就接近了90%。目前,我县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今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继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巩固合疗试点成效,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把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努力促进新农合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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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六

近年来,随着城市改革取得较快发展,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起来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滞后问题日益突出。这一时期农民健康状况的恶化,农民医疗卫生保险水平低下,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给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长期下去,必将严重妨碍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阻碍农村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保障农民健康权益的保险制度无疑是相当重要的,构建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的关键问题,确立适合农村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农村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般意义上的保险,就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物质保障的一种制度。而社会保障法下的保险—社会保险,则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保险。所谓社会保险,有学者认为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的,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险内容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制度。

(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立法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必须以立法作为手段,才能保证其运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但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一部综合性的铱村医疗保险法》,其专门性法规的建设也相当落后。农村医疗保险国家立法的严重滞后必然造成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在运作中缺乏法律依据,只能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来推行,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目前,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层次低。从法律地位来说,社会保障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法律部门,而农村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通过。但在现实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200多部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没有一部专门调整农村医疗保险关系的基本法律和农村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农村医疗保障方面,只有2002年政府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部门规章和政策,立法层次低,与社会保障法的法律地位不相符合,导致农村医疗保障法律的权威性、统一性、稳定性不足。

另外,农村医疗保障法律体系不健全。正因为缺乏权威的社会保障基本法,那些作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法律依据的行政规章之间缺乏统一协调,不能形成配套的法律系统,使整个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建设形成较混乱的局面。比如在中央决定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策中,对于其资金来源,各职能部门观点不一,其政策措施也相互矛盾。如民政部门规定,为了建立合作医疗制,地方政府可向农民收取一定的费用中,合作医疗项目被视为“交费”项目,列为农民负担不允许征收,致使许多地方不得不放弃合作医疗制度。同时,由于没有权威的法律作保证,许多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卫生政策的稳定性和系统性信心不足,参保情绪不高。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未法定化,法律责任不明,一旦参保农民权益受损,找不到任何法律救济。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集体和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的筹资机制。从实际情况来看,财政补助资金相对来说比较有保障,而农民缴费情况却不太一样。

在农民缴费方式上,有采取基层干部上门收的办法,有的采取信用社代收的办法,有的采取动员农民自行缴费的办法。具体的收缴时间也不尽一样,还没有形成合理有效的机制。在基金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农村医疗保险基金没有完全封闭运行,经办机构既管钱又管账,直接进行账目审核和现金结算,基金安全问题存在潜在风险。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在“发展优先与效率优先”的理念下,没有投入充足的资金。同时,随着农村“费改税”的开展,乡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集体可支配收入减少,甚至收不抵支。因此,筹资渠道狭窄,方式单一,资金的不足成为农村医保建设的一大瓶颈。

现在影响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平稳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报销的比例偏低,农民收获的补偿太少。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补偿方案里都设有补偿的比例、起付点和封顶线。但是在实际报销的过程中,这就造成了费用门槛。患大病的贫困农民承担不起自付费用的部分,所以很多人选择了放弃医疗保险中的补助,而条件较好的农民则有能力承担自付费用的部分,所以得到了相应的保障。这样使经济条件差些的农民没有很好的办法从农村医疗保险中受益,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同时也加大了农村医疗中的不平等,影响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效果。

农村医疗保险在1978年曾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逐步发展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公费医疗和合作医疗等事业,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农村医疗保险进行确认。此后,农村医疗保险只是出现在国家的相关文件或决议中,某些地区虽然开展了一系列立法实践,但农村医疗保险还未正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有无完备的法律保障是衡量一项制度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加快农村医疗保险的立法进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要保证。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涉及财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己在全国范围推广,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应在推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加快法制化进程,做到依法管理。明确政府的职责、医院和农民的权利、义务,以法律效力保证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设立科学的筹资标准。要把握一个原则—公平原则。它是指资金筹集过程中,不同主体间的经济负担应该公平。这种公平性分为垂直公平和水平公平两种。垂直公平是指不同的收入水平、不同经济能力的家庭所确定的筹资水平应该不同,这体现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按照遭遇疾病风险的家庭的实际支付能力而不是按风险大小来支付这一原则,以实现高收入者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确保低收入者在遭遇相同的风险时有相同的支付能力。水平公平是指不论劳动者的职业、身份有何不同,只要收入水平相同,则应支付相同的医疗费用。如果将这个原则运用到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上,并且超越个人支付的范畴来研究各不同筹资主体的公平险我们就会发现,政府是强势一方,其充足的资源保障决定其较强的支付能力,理应在筹资中承担主要的责任。而农民是弱势一方,其不稳定的收入增长难以保障这一制度持续运行的必要支付,其不稳定的资源条件使其在筹资中只宜扮演配角。

科学确立补偿标准。从调查可以看出,农民对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报销比例过低。报销比例偏低,会降低农民的收益率,直接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因此报销比例应该更为合理,由各地区根医疗保险资金状况和自身经济能力灵活掌握,报销方式的确定应该更加灵活化,充分考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便利。报销比例是指参合农民的医疗费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获得补偿的部分所占的比例。实践中,各地确定报销比例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理念,要在经济水平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提高报销比例。确定科学的补偿水平,不但可以缓解贫困家庭的负担,而且能够极大地促进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七

xxx位于xxx县西南部,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集山区河谷交叉,立体气候突出,旱作农业为主,素有“鸡鸣四县”之美誉。全乡幅员面积334平方公里,辖三个村委会,29个村民小组,是一个贫困程度深,而又不是扶贫攻坚乡的攻坚乡。20xx年末农业人口3655人,农民人均纯收入878元,比全县的平均纯收入低302元。

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xx年7月23日乡党委、政府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以来,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摆在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首先召开几次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布置工作,有条不紊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乡合作医疗工作组和村委会以及29个村民小组长的努力工作,xxx合作医疗参合户数662户,参合人口3576人,农民参合资金35760元,参合率达98.84%。现将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概况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2、明确职责,认真吃透相关精神和政策界限。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成立后,在7月25日召开了新型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集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提高认识,吃透文件精神,组织逐条款项的讲解学习,明确政策界限,乡卫生院牵头拟出了《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要求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深入千家万户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民心工程,应先在领导小组成员内部明白,清楚合作医疗的目标、原则、参合对象、参合人享受政策的范围、组织管理、基金筹集、资金管理及其相关的操作规程。

(二)各司其职,加大宣传力度,逐级落实政策的知晓率。

1、各负其责,团结协作。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根据民族结构和部门职责,抽调乡卫生院、乡政府各4人组成合作医疗工作组。乡卫生院先对全乡29个村民小组的户数和人数做了一次相关合作医疗的摸底调查,在摸底调查中,突出合作医疗重点,针对今年的“非典”疫情,向群众讲解卫生保健知识,农村防疫知识和注意事项。全乡的29个村民小组长集中在村委会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泽通村7月28日,霞珠村29日,仓觉村8月2日,在培训当天,乡领导亲自讲解,卫生院领导和村委会从各自的职能作了强调,要求各村民小组长经过培训后及时召集群众,向群众如实宣传,作动员,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小组长的作用,为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大力宣传后,乡合作医疗工作组一行8人从20xx年8月4日开始,在各村委会的鼎力支持下,进村入户,走村串寨进行征收集资工作,所到村寨并没有因为医院医生的宣传,村民小组长的宣传不只是简单的把资金收好,而是召集会议,一而再,再而三的讲解合作医疗这项利民的大工程,同时,工作队把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生产生活,治安工作,防抗旱等相关当前各项农村工作予以宣传和强调,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2、规范宣传材料,宣传口径统一。为切实严把宣传口径,统一印发工作队员、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长人手一册的宣传提纲,从而宣传有理有据,让群众明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底“新”在哪里,和以往的合作医疗有什么差别,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从参合对象,组织管理,资金来源,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和注意的事项都向群众耐心宣传,使群众自愿集资参加合作医疗。

(三)、统一步伐,走村串寨,耐心细致做工作,对群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国策。

1、合理抽调工作队员。结合五境是一个藏族为主的乡,抽调工作队员不管是乡政府还是卫生院,尽量是懂藏语,会宣传的得力人员,在宣传过程中让群众听清楚,想明白,入脑入心的得到理解。

2、工作组服从村委会的领导。从8月4日始进村入户,前后历时12天,不管是烈日当空,还是大雨滂沱,不管是山头小寨,还是江边小村,工作队员不管分在什么地方,毫无怨言,跑遍29个村村寨寨,切实在基层工作中实践了“三个代表”,用言行讲解了“三个代表”,树立了形象,履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走村串寨,访贫问苦,逐户核实,逐人征收。在征收集资的过程中,在原乡卫生院摸底的材料基础上逐户核对,逐人核实,再次规范材料,相当于在xxx开展了一次非正常的人口普查工作。在下乡过程中访贫问苦,为乡、村掌握农民生活生活情况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

4、特困户予以政府扶贫资助。五境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在工作组下去之前,乡党委、政府要求严把贫困户的资助范围,所以工作队员在下乡过程中,严格把握尺度,除了五保户和实在无力交付集资款而家中又常有病人的困难户共37人列为政府的资助对象,为群众尽了政府的微薄之力。

5、工作队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自始至终完成合作医疗工作。当前农民白天上山捡菌子挖药材,征收工作只能在晚上召集会议,从而更需要工作队员有高度的责任心,很多时候在晚上几点钟围坐火塘边开会,宣传,征收;在征收过程中,有的困难户实在无力集资,而又达不到政府资助范围的,工作队员看着他们无耐而无助的现象,只能掏自己的腰包为他们集资。

二、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正因为有了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在职能部门的积极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长的鼎力支持下,在各位工作队员的辛勤努力下,xxx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圆满划上句号。同时,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发现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1、在群众的思想深处对合作医疗有一定的思想障碍,对能否及时兑现政策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因为在以前曾经组织实施过合作医疗,最终不了了之,半途而废,从而,在群众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乡卫生院要提高服务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药价进一步向群众公示,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达到乡人民医院的初步标准,乡财政除了保工资和机构运转之外,无力投入硬件建设,请求县委、政府的扶持和帮助。

3、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人才的竟争愈来愈激烈,市场的竟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竟争,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调配人员时予以配置医院急需的人才。让百姓增强当地就医的信心。

4、要求县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联系沟通,乡政府对合作医疗管理委会加强领导,让合作医疗“小病互补、大病共济”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5、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管好钱,用好钱,办好事,让群众吃放心药,住放心院,明白资金支出款项。

6、由于五境自然条件差,群众仍处于温饱线下,这次合作医疗的集资过程中,乡财政垫付了五保和部分特困户,村委会也尽了微薄之力,恳求县政府,卫生局予以倾斜解决一定的合作医疗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的任务。

1、加强农村合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作用,让群众参与管理委员会工作,实现有人管事。

2、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对待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存在问题和疑难问题。实现有章理事。

3、及时上报各种相关材料,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细、做实、做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吃药。

4、乡卫生院集中学习相关合作医疗的实际操作规程,使之合理、规范,做到带好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人民医院的职责,树立人民医院在广大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八

我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推行近二十年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截止到,我国有2.71亿城镇居民、8.02亿农村居民分别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全覆盖,为保障城乡居民的生命健康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行医疗保障模式仍然是城乡分开的管理体制模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在保险人缴费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和保障待遇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整合势在必行。为保障现在正在全国推进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得以顺利推进,就需要对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衔接模式进行一定的研究。

(一)基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医保体制设计。

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从户籍属性出发进行设计的,把农民、城镇居民分别纳入不同的保障模式,两种模式的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总筹资水平、报销比例、报销范围都存在差别。这种分割管理的体制模式对于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范围明显低于城镇居民,这事实上是對农村居民的一种不公平。这种按照城乡二元化户籍制度设计的制度,难以适应城乡庞大的流动人口医疗保障需求,也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趋势。

(二)管理体制分化增加衔接难度。

为我国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的农村合作医疗一直以来都是由各地的卫生部门负责管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则一直是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这就形成了同为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工作,但是农村和城镇的医保工作却分别归属于两个部门管理的局面。这种城乡分割的医保制度缺乏紧密的内部联系和统一的管理办法,增加了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和各种管理成本。

(三)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阻碍衔接进度。

由于自然条件、地方政策等原因,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东高西低的不平衡性。从当前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发展来看,财政实力较强的地区发展较好,而筹资问题仍旧是影响欠发达地区医保工作开展的主要原因,其中的关键就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当地政府承担医保资金能力有限。两种制度整合以后,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可能需要各地政府支出更多地财政资金。因此,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的客观障碍。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整合涉及到的人员众多,各种社会群体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因此这是一项非常复杂和繁巨的工作。需要区别不同群众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整合方式。

(一)农村务农人员的整合。

对于原地务农人员,当地政府可以在现有新农合的基础上,依据居民实际承包的耕地(林地)面积以及每个家庭实际人均收入对其进行分组,合理划分出高档、中档和低档。高档组的农民,可直接纳入当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医保相一致;对于中档者,可在原新农合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其个人缴费额,并视情况适当提高或保持新农合的国家补贴标准,也可以考虑使用集体扶持资金,使他们的总人均筹资水平与居民医保保持一致;对于低档组的农民,可以保持甚至降低其原有当地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救助力度,将其纳入居民医保的保障,享有同参保居民同等的保障水平。

(二)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医保衔接。

随着我国和城市化的逐步推进,农村土地被当地政府大批征用,许多农民成为既无地又不同于城镇市民的无地、无业、无保障人员。对于这一部分群体,首先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征占土地的程序和方式,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在此基础上,多渠道筹集保障经费,按不同年龄段分类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征地补偿费按照一定的折算方式按月发放,每年年初从征地补偿费中扣除本年度居民医保该年龄段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的补贴资金参照居民医保的规定;对于劳动年龄段的农民,可以按现行居民医保该年龄段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从征地补偿费中逐年划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

(三)城镇居民的医保制度整合。

城镇居民中大多数普通居民在整合后可以保持原有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不变,对于为数众多的城市于自雇型低收入重体力劳动者、个体手工业者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保是为他们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生活压力的较为理想的选择,也应当视情况给与一定的扶助。特别是对于城镇居民中的重残人员、低保人员等群体,个人缴费部分应该适当予以减免。除此之外,重要的一点事也要把进城务工农民工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框架之内。

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衔接整合是“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制,可以为大量农村转移至城市中的劳动力提供更方便,保障水平更高的医疗保障,也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冗余人员,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九

20xx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生局的关怀与帮助下,以省、市新农合工作要点为指导,围绕卫生系统医疗改革制度工作中心,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完成了20xx年参合筹资工作任务。20xx年应参合人数38.03万人,参合人数38.01万人,参合率99.96%,共筹集群众参资金3801.20万元。

2、完成全县38.01万人,95323户参合农民的合疗证审办证工作,同时按县政府要求对全县12个乡镇参合筹资票据进复核同,并将结果报县政府。

3、3月份启动了最后一批8家定点医院住院业务新农合信息化软件网络结报工作,至此全县所有办理新农合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县实现信息网络结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管理效力。

4、1-3月份共为我县431688人次参事合患者补偿医药费用4482.94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5051人次,补偿3700.49万元;门诊补偿416637人次,补偿782.45万元。

二、主要作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合疗政策执行力。今年以来我中心先后举办定点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和合疗科长业务培训会、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信息化软件操作培训会和全县乡医门诊统筹工作会。分别就住院报销、门诊补偿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细化解决、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培训。

2、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合疗运行。一是每月对各定点医院住院病历进行审核,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医院,对违规严重的问题扣除违规基金;二是在在病历审核的同时开展不定期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定点医院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医院派驻业务人员对其蹲点帮扶。有效的纠正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完善政策,细化管理。根据信息化平台要求和外县学习经验,结合我县新农合运行实际,我们完善、修订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有力的规范了医院服务行为,促进了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新农合工作更规范、更好运行。

4、举办中心乒乓球比赛,提高工作学习活力。在加强大家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的同时,为活跃工作学习氛围,中心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乒乓球比赛,受了广大职工的欢迎,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各定点医院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2、协同卫生局对定点医院人员资质进行一次检查核实。

3、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4、完善新农合信息化平台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

首先,提高对新农合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加强新农合管理网络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在当前新农合覆盖面越来越大、扶持新农合资金越来越多、新农合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必须将健全新农合管理网络,解决新农合管理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还要着眼于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对管理和经办人员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各级财政的拨款是否及时到位,不仅关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农民交款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积极性,是决定新农合成败的最重要条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担的比例,千方百计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进入新农合基金帐户。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群众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各级合作医疗监管委员会,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监管,对报销及大病补偿资金实行监督,提高基金合作透明度,确保基金安全。

第四,进一步扩大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调整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门诊补偿,门诊补偿可在村卫生所报销,解决“小病不出村”问题。尽可能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不断扩大使用基金的群体。总的来说,就是要逐步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尽量使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积太多,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

第五,为五保户和特困户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好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特困人口就医问题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点。可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二次补偿办法,参加新农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对象,在获得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还可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资的力度,为农村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医疗救助。

第六,强化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要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上涨所吞噬。制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招标办法,对新农合用药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价格,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一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支持、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第四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入保筹资情况。

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2、资金报销情况。

(1)全区共报销2,622,583元,占年度总资金的97.9%。节余资金5.4万元。

(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

(3)按乡镇分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的顺位为:牛场乡6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2.5元)、都拉乡54.85(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4.5元)元、沙文镇55.72(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6.1)元、艳山红镇41.62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7.7元)、麦架镇4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0.6元)。

(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2);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

3、就诊转诊情况。

(1)、共就诊222587人,实际人均就诊4.2次,比上周期高0.8次,门诊就诊220909人次,住院1678人次(乡卫生院108人次,区级278人次,市级35人次),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占总就诊人次的99.25%,0.75%,比上周期相比门诊比例上升0.12个百分点。

(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

(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

4、医疗服务情况。

(1)、门诊次均费用,村卫生室9.1元,与周期相比上升0.9元;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22.1元,与上周期相比下降6.7元;区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60.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16.3元;市级医院425元,下降1元;省级医院382元,下降512元。

(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

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区目前已经出台《白云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第五周期(xx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周期的基本运行模式如下:

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10、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

门诊及住院补偿标准表。

元补。

元合计。

元门・诊住院。

%乡。

%村。

%最高。

补偿(元)区及以上(%)乡(%)最高。

补偿。

(元)。

1030402030400402500。

);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三、日常管理工作。

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并要求整改及落实。

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乡(镇)合医办也需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

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

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根据筑府办发〔xx〕85号及筑府办发〔xx〕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

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

五、下步打算。

新的周期即已经开始,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步入第五周期,新的周期里面,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村、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

3、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微机化管理。

4、强力推进独立于医疗机构的乡镇合医办的建设工作。

5、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单病种管理。

・・・白云区合医办。

・・・xx年年2月。

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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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二

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x卫办发〔〕310号)文件精神和德阳市卫生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了更好地为我市参合农民服务,确保新农合在我市健康、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筹资标准:

农民每人自筹xxx元,中央、省、市财政每人补助xxx元,共计xxx元。

二、补偿模式:

基本补偿模式:住院统筹补偿单病种定额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含一般诊疗费)特殊慢病(比例)门诊补偿,原有家庭账户基金,由家庭成员继续使用。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xx市人民政府和什邡市人民政府议定执行。

三、补偿标准:

(一)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70%,每次门诊最高补偿卫生站不超过x元、卫生院不超过xx元,全年累计门诊补偿每人不超过xxx元,家庭成员共享。

2、特殊慢病门诊补偿:补偿比例为75%,按月结算,逾期不补。17种特殊慢病每月和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如下:

(3)结核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4)精神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为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5)支气管哮喘,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7)风湿性心脏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9)扩张性心肌病,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0)持续性心房纤颤,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1)癫痫,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2)帕金森综合症,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x元;

(14)骨关节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5)重症肌无力,每月补偿封顶线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6)慢性肾脏损害,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150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17)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月门诊补偿封顶线xxx元,全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xxx元。

为配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三种特殊慢病实行年审管理,由病人户籍所在地卫生院负责年审,并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和动态管理。

3、特殊疾病门诊比例补偿:按门诊医药费用的50%予以补偿,实行季度报账制度,每年审核一次。特殊疾病门诊比例补偿病种及标准如下:

(1)恶性肿瘤,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2)血液透析,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3)肝硬化(失代偿期),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4)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期间),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5)急性心肌梗塞,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6)脑梗死,每季度最高补偿xx元;

(7)血友病(急性发作期),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8)甲状腺机能亢进,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9)唇腭裂,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1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期间),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11)系统性红斑狼疮,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4、一般诊疗费补偿:参合农民在什邡市人民医院、什邡市中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诊查费,新农合基金支付为6元/人次/疗程;参合农民在定点镇(中心)卫生院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支付确定为10元/人次/疗程,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在定点村卫生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确定为5元/人次/疗程,其中新农合将4.5元纳入报销范围,个人负担0.5元。

在同一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中,只享受一次门诊补偿。如已经报销了特殊慢病(比例)补偿,不同时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二)住院补偿。

1、在市内镇卫生院住院自付100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85%;在市内定点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住院自付xxx元(什邡市人民医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70%;在什邡市外德阳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60%;在xx市外定点医院住院自付x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50%;在什邡市外未定点的医院住院自付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40%.

人民医院传染科、中医院、保健院及精神病医院纳入专科医院管理,起付线为xx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75%.

2、中药饮片、国家基本药物在原报销标准上提高5%报销。

3、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按照《四川省卫生厅xx省财政厅xx省民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7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的通知》川卫办发〔〕167号文件精神执行。

4、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德市卫办发〔〕540号文件)精神要求,xx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德阳市人民医院、xx市第二人民医院、xx市口腔医院、xx市中西医结合医院、xx五医院、xx市第六人民医院、xx市精神卫生中心、xx眼科医院、xx骨科医院、德阳肿瘤医院。

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

6、按省、市有关规定,在xx市范围内住院的,实行住院互认制度。

7、住院床位费按最高10元/天予以报销。

(三)专项定额补偿。

1、住院分娩,每例补偿xxx元;

2、白内障摘除术,每例(每只眼睛)补偿xxx元;

3、肾功衰血液透析,每次定额补偿xxx元;

4、体外冲击波碎石,每次定额补偿xxx元;

5、犬伤门诊(使用狂犬疫苗),每疗程定额补偿xx元。

(四)封顶线和最高补偿比例。

住院基本补偿全年累计总额每人最高不超过xxxxxx元;封顶补偿额原则上不超过医药总费用的90%(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不予报销的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院际会诊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和费用清单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3、就诊交通费、救护车费。

4、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损坏公物赔偿费、特需生活服务费。

5、陪住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6、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费用。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3、高新仪器检查费(普通b超、彩色超声多普勒、ct、心、脑电图除外),置入材料(心脏起搏、人工关节、高新固定材料等)。

4、非一次性使用或选择性使用的医用材料、检验试剂等。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肝脏、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术。

3、近视、失聪、口吃矫正、正颌、镶牙治疗。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工娱治疗、行为矫正、运动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各种理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物理治疗项目每天超过一个计价单位的费用。

6、除脑瘫肢体训练、截瘫肢体训练以外的其他康复类项目费用。

7、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每天超过两个项目及每个项目超过两个计价单位的费用。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性病及性功能障碍的医疗费用。

2、各种研究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伤自残、吸毒、麻醉品成瘾、交通事故(如汽车、摩托车、助力自行车等机动、助动车辆所致的损伤)、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5、工伤医疗费用。

五、部分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高压氧舱治疗、激光治疗(如心脏激光打孔)、射频治疗(如心脏射频消融、椎间盘突出射频、消融治疗)、免疫治疗(如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核素内照射治疗,按医疗费用收费标准的50%纳入可报销范围。

六、就医和报销。

1、在市内就医实行“一证通”,凭《什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可在市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若因病情需要或本市医院设备或技术条件所限转入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在xx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四川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患者分别按照各级相关规定报销。在未运行即时结报医疗机构的就诊患者,出院后凭出院证、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原件(报销联),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处报销。

2、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的报销补偿实行网络在线审核、就地结算报销补偿制,门诊患者缴费时即可报销,住院患者出院时在该院合作医疗结算处立即进行报销补偿。患者在进行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合作医疗证》及发票原件。

3、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户籍为xx户籍的新生儿出生当年患病可随母(父)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须出示准生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留存复印件)享受新农合补偿。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父)亲合并计算,直至一人最高封顶线。

4、住院患者应24小时在院,且住满三天方可给予住院费用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三

市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地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策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指导、督办检查、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在市卫生部门内部抽调2名同志,专职从事此项工作。

各县(市、区)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指导等管理工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各地卫生部门内部抽调4一6人负责日常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乡镇政府成立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受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的委托,负责本乡镇合作医疗的具体业务管理,人员按2一3人配备,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按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标准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四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进行责任考核,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的追究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集中力量抓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各级农业、财政、药监、民政、监察、审计、扶贫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民工工程办好办实。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和典型事例,引导广大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理解、支持并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五

新农合基金专户,其中农民个人筹资×万元,县级财政补助×万元,省级财政补助×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到位×万元。

(二)医药费用报销情况。截止今年×月×日,已有×.×万人次享受了新农合报销,报销费用×万元,受益率为×.×%,统筹资金使用率为×%。其中住院×.×万人,医疗总费用×万元,报销×万元,报销比例为×.×%,人均报销费用×元,最高报销金额×万元,有×人获得了×-×万元的二次救助。门诊家庭账户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大病统筹门诊×.×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门诊统筹报销×.×万人次,报销费用×万元。

(三)新农合实施细则调整情况。一是从xx年起个人筹资标准由×元提高到×元。二是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按×元计提,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由×元提高到×元,家庭成员间可共用,取消单日次报销×元的限制。三是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按每参合农民×元的×%预算,另×%由县合管办根据各乡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参合农民健康需求、农村流动人口数量、当年就诊人次、年就诊率、次均门诊费用等指标在乡镇间调剂使用。四是县财政局按各乡镇门诊统筹基金总量的十二分之一对乡镇卫生院预拨周转金。五是将住院报销封顶线由×万元提高到×万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报销比例由×%提高到×%;县级(民营)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提高到×%;统筹地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统筹地外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元,报销比例为×%。六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报销比例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提高×%报销。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自xx年我县启动新农合制度以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新农合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了机构、经费、职责和人员四落实。一是县上成立了县合管委、合监委、合管办,专家评审组等议事机构,组建了县合管中心,落实了合管中心的编制和负责全县新农合的审核报销业务。二是各乡镇也成立了合管委、合管办,各乡镇政府核定了×-×名新农合管理人员编制,落实了专门的办事窗口和专职人员负责新农合管理工作。三是各乡镇卫生院和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合管科(站),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新农合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四是县政府与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和乡村医生包户的“一包一”责任制。五是对新农合筹资进度快、资金上划及时、新农合管理规范的乡镇在全县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3年来共兑现奖励经费×万元。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一是培训“广”。三年以来全县共培训各级各类人员×万人次,新农合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村社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培训率达×%。二是形式“多”。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张贴宣传单、标语,利用专栏、广播、电视、报刊、坝坝会等宣传形式,大造声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累计发放宣传单×余万份,悬挂宣传标语×余条,制作宣传标牌×余块,宣传板报×余期,农民群众新农合知晓率达×%以上。三是效果“好”。通过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农合政策的好处,进一步提高自觉参合意识。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了医院管理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全装新农合系统,县乡经办机构可对参合住院病人进行实时监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新农合专家组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使用和收费行为。3年以来,我县对在新农合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予以撤职,×名院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名分管副院长行政记大过,×名医务人员暂停新农合报账资格,×名医务人员行政记大过。同时乡镇合管办每周对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回访部分出院病人,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三是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

各定点医疗机构每天向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在一日清单上公布物价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让患者在住院期间能动态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课件增加了收费透明度,维护了患者的利益,改善了医患关系。四是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度。县、乡、村各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委会每月公示辖区内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情况,参合农民也可以随时在县新农合信息网上查询报账信息,使新农合政策执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个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由于受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制约,我县个别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设施简陋,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虽然我县每年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动员,但是新农合政策每年都在进行调整,仍有部份村社干部和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一知半解。

(四)参合农民县外住院监管困难。我县参合农民县外住院费用较高,自费药品比例较大,报销比例偏低,特别是执行全省统一的报销比例以后,群众意见较大。对于以上问题,县合管中心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持续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我县新农合工作涉及×万农民,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我县新农合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我县把新农合政策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把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程序等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参合群众的自愿参合意识。

(二)全面动员农民参合筹资。xx年度新农合筹资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县将在认真总结筹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特别要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在筹资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制定周密的筹资工作计划,确保×%的参合筹资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健全和创新农合监管机制。在全面落实原的监管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农合监管的新机制,确保新农合资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特别是加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发挥乡镇合管办的职能,让门诊统筹惠及更多的老百姓。

各位领导,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好新农合这一民生工程,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六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激活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年度考核制度。定点机构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由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发给合格者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证书。定点机构三年复评一次,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复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竞争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七

【】生育保险的实施是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和社会进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需要。然而在我国生育保险的实际运行中,存在着法律缺失、主体负担不公平、覆盖群体不公平等问题。因此本文基于社会保障公平性的视角出发,探讨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整合的优势,并提出了整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从而达到两险整合后公平有序运行的目的,最大程度地保证国民公平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权益。

【】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公平性;整合。

根据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政策,人社部最近也表示,将在包括邯郸、郑州等全国12个城市现行试点。将暂时调整实施《社会保险法》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其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征缴管理,即将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实施。国务院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那么为什么要将这两个险种合并?“五险”变“四险”后原先生育保险的保障待遇会不会降低?整合中会出现哪些实操性的问题等?以上这些问题都是涉及群体所关注的焦点。两险整合是指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依托,采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和较完善的生育保险运行机制,在对参保职工的生育状况、生育医疗费用水平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整合原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为统一的生育医疗保险,统一经办业务机构和操作流程,实现参加一个保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双重待遇。即两险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社会保障的根本理念就是实现国家、社会的公平正义,此外根据罗尔斯在《正义论》中阐述的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社会分配的制度只有体现一定的公平性,其分配结果才会是公平正义的。因此无论是生育保险制度,还是医疗保险制度,都是作为社会制度中的一种,也就必然要求其公平性地存在,这种公平也是社会正义的体现。因此本文将从公平性的视角出发,近一步对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整合进行思考。

从公平性的角度出发,我国目前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主体负担的不公平。

在我国生育保险主要是由企业为员工缴费,员工个人是不需缴费的。一方面相对于国家、企业和员工三方负担的缴费机制,企业单方面缴费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在社会保险缴费水平不断提高的环境下,参保企业承担着较高的保险费率,并且又将这种负担无形中转嫁给消费者,企业的产品价格提升,从而降低了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这对于企业长远的发展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单方缴费且缴纳费率过高,会降低企业的参保积极性,进而侵害到女性职工公平地享受生育保险的权益。女性就业不公平、享受福利不公平等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缴费机制对于企业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此外政府责任的缺失,其中包括顶层制度的设计与规范的缺失,实施责任的缺失以及监管责任的缺失等,也是造成以上不公平现象出现的原因。

(二)覆盖群体的不公平。

我国生育保险的对象为城镇企业已婚女性职工,不包括农村妇女、城镇自由职业女性、在校女大学生以及二胎妈妈、男性等。而且目前参加生育保险的主要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各种非公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参加的较少。而这些未被覆盖的群体却占据着生育人口的大部分比例。此外在我国五大险种中,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是最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人有着生育保险的需求。相比于国外一些国家基于公民权和身份权的生育保险,我国的生育保险不足以覆盖生育所涉及的广大人群,无法保证利益相关体的相对公平,进而造成覆盖群体的不公平。

(三)辐射区域的不公平。

一方面体现在生育保险制度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有较大差异。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地区,大多数的省市生育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覆盖面较大、参保人数多,更能较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权益;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基本上未进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也没有实现市级统筹,覆盖参保人数较少,这种差异明显损害了妇女合法的生育权益,进而不利于社会保障公平性地运行;另一方面各地待遇标准、保障程度差异大。在基金征缴、支付水平、享受条件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但是无论是在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都没有实现省级统筹,生育保险的举办还处于碎片化的境地。缺乏全国统一的一致性管理,致使生育保险制度的“不平衡”发展,造成了区域的不公平性。

(四)资源的不公平。

一方面目前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主要实行县(市)级统筹,由于统筹层次低,基金筹集渠道窄,造成基金调剂功能差,基金无法在大范围调剂的状况,使生育保险难以起到互助互济、均衡负担的作用,进而难以实现公平性的社会统筹。另一方面,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率过高,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度,当年的收入应该全部用于当年的支出,大量的结余表明我国生育保险基金运用的不够充分。社保部门担心收不抵支而削减生育保险支付项目,降低支付水平。而企业在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后,还要负担生育女工的相关费用,负担未减轻反而加重。大量的结余得不到解决,必将阻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与公平运行。

鉴于生育保险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且与医疗保险之间存在着诸多关联性,因此以下将从公平性的角度分析两险整合的优势。

(一)机会公平—整合利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避免选择性参保的问题。

一方面,当前我国已经有成熟的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设计上是基本实现全覆盖。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好地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这样以往被生育保险制度忽视的人群,农村妇女、城镇自由职业女性、在校女大学生以及二胎妈妈、男性等都可以公平地享受基本生育保障权利。另一方面,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实现城乡统筹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保障民生底线公平,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合并,新农合也开始已经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试点。在多地相继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并轨”大环境中,在推动城乡服务公平目标下,将非城镇职工纳入生育保险,有助于社会不同工作群体公平地同等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平等服务。

1、解决两险之间的竞合问题:这两个险种,在服务项目和待遇上,均有共同之处,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管理服务基本一致,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使用统一信息系统平台。通常情况下,女性参保人生育过程中的检查、手术、住院以及部分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生育险范围而被医保覆盖的,则要到医保窗口报销,但使用的都是同一张“社保卡”。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交叉的情况,人社部门经办时就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2.统筹筹措两险的基金、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一方面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两个险种的费用归到同一个部门管理,统筹层次提高,管理效率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人力和物力的成本。且更便于审计监察,有利于抑制医疗保险费用的过度支出,防止出现骗保、基金挪用等现象出现,减少了基金亏空的风险,使更多的育龄妇女受惠,同时避免基金结余过多,产生贬值或者挪用的现象。另一方面两种保险制度合并之后,取消生育保险的缴费,将合并后的筹资模式沿用医疗保险的筹资模式,同时加大政府的财政补贴,这意味着减少了我国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率,使其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中。既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也可以减轻女职工对其单位的依赖程度。3.提高保险制度管理效率。合并实施,对参保人来说会简化报销过程;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则降低了运作成本。生育里面重要的待遇之一就是住院待遇,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性质是一致的,但由于是两个基金,结算的时候就涉及医药费用应该是医保支付,还是应该生育险支付?这就是算账存在着交叉与不明晰。合并实施就降低运作成本,减少环节,也减少一些经费的支出,基金利用率会提高。生育保险筹集的资金有限,针对的是特定群体,支出量也不是很大,有些地方基金存在一些结余。两项合并,会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整个医疗资金的支出能力。

(三)结果公平—充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资源。

一方面,基本医疗保险的高覆盖及保险基金科学管理是生育保险需要依托的资源优势。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比较完善,针对不同群体建立不同类型的参保项目,做到了应保尽保,不同的人群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医疗保险,高覆盖率是建立全面生育保险的基础。最重要的一点是响应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整合,体现出国家充分满足广大群体对于生育保障权利的诉求,开展行动保护所有妇女的公平地享受到生育权利,更好地实现生育保险保障广大女性生育权益最初目的,以此来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体现出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公平、权利义务对等,避免道德风险现象的发生,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在两险的整合构建中,最重要的就是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支持。而在我国还没有专门和具体的法律来对生育保险制度进行指导和规范。虽然有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先行开展对两险整合的试点工作,并且尝试建立根据本地区的规章制度,但是缺乏统一的标准制度会对以后保险关系的转移和社会统筹产生阻碍。国家制定标准的政策体系,规范统一的标准,然后再由各市根据不同的经济状况制定出详细的规定,才能做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制化建设,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做到两险的最终整合,才能达到顶层设计的公平运行。

(二)确定合理的缴费比例和适当的筹资模式。

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一定会增加基本医疗基金的支付压力,为了使制度具有可持续性并且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同时支付医疗和生育的费用,就应该适当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合适的缴费比例应该根据各地的基金结余情况及对生育费用的远期测评情况进行合理的测算,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缴费比例,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筹资模式。建立起一整套新型的、合理的、科学的、统一的缴费筹资模式。最终达成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的运行模式,使制度更加公平地运行。

(三)制定适当的保险待遇发放模式。

在医疗费用结算方面要按照两项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各自的需求和服务标准进行,要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不能人为扩大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服务项目。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之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妇女,有关生育涉及支出的一切相关费用,都可以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结算。这样就可以省去之前存在的两险之间结算报销的问题,即无法确定一些费用到底是应该有生育保险结算,还是有医疗保险结算,极大地便利了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也解决了涉及人群由于缺乏相关知识,而不能享受到国家保险政策待遇的问题;此外合理的保险待遇发放模式,也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基金,从而最大化地保障妇女公平性享受生育权利。

(四)合理确定管理模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通常而言,不同的保险制度都分别有不同的管理体系和筹资模式等。生育保险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都是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然后由医疗保险局负责两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负责监督和审计。两险整合之后,可以选择并入到同一个部门之中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征缴、统一支付。这样可以提升两险的部门管理效率,节省了多余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可以也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社保基金的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两险之间的融合必然会引发一些例如待遇的发放、筹资比例的确定等问题,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管理和监督保险的运行过程。加大对未按照规定合法执行的企事业单位的惩罚力度,从而从实质上实现生育妇女的权益保护。

(五)合理确定协议医疗机构,合理保留延伸生育保险服务项目。

两险种的服务重点有所差别,生育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基本上以保健和监测为主,而医疗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则主要以治疗康复为主。因此对于两险的整合不是简单地合并,而是应该突出保留两个险种的特色,在不降低生育保险待遇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保留和延伸生育保险相关服务项目;另一方面,两险合并后,由于基金的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可以考虑将一些生育医疗机构纳入到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范围,扩大生育保障范围。在对医疗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生育医疗保险要求的定点医院签订生育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1]邓大松。社会保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梁洨洁。我国城镇流动女性生育保险制度的瓶颈与对策探析[j]。中国妇幼保健,(1)。

[4]乔丽博。将生育医疗费纳入医保结算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03)。

[5]唐钧。生育保障是全民族的大事[j]。中国社会保障,(8):25.

[6]王建荣。生育保险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j]。管理观察,(4):24.

[8]秦嘉健。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公平问题探析[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5)。

[9]汪弘。医疗与生育保险:政策与实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0]刘英。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1.第24卷第4期。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八

政协主席、各位委员:

我区现有总人口391366人,其中农业人口274780人,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和1个街道的275个行政村。由于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及就学等原因,全区实际应加入合作医疗人数为25209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xx年12月开始宣传发动,截止到20xx年3月底,全区共有67808户的185067人,志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达81.35%。乡镇村覆盖面100。市、区、镇村及个人筹集资金额总计1480多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

20xx年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区开始筹备,区政府责成卫生局抽调专人对我区16个乡镇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于20xx年10月份制定了适合本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措施》。20xx年11月14日,全区召开了由各委办局、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等领导参加的xx区卫生工作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20xx年12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有各委办局主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管镇长、主任和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所所长、社保所所长、经管站站长、医疗单位院长等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会。对全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会后全区16个乡镇、1个街道及275个行政村的各级领导积极行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填写证书、费用收缴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20xx年6月,成立了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长王云峰任主任,区委副书记李印泽、副区长刘汉勤任副主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农委、体改办、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区体改办、卫生局牵头负责政策调研、拟定、修改和完善,区卫生局同时负责调剂资金管理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区农委负责参与各乡镇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支出的专项审计。

2、20xx年11月成立了xx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人事局正式批准为事业编制,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指导、协调、调研、特大疾病调剂资金的管理、医药费支付的统计等工作,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3、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主管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保所、财政所、经管站、卫生院组成。

20xx年1月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及时抽调兼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由社保所、经管站、财政所、卫生院派人组成。社保所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经管站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征缴,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报销,卫生院负责医疗费用的审核。

(三)广宣传,深动员,提高农民认知度。

1、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每周播报合作医疗政策、进度、农民认知情况等新闻,并用字幕打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以问答形式做专题一次,用视点栏目在报销现场解答农民疑点,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发动效果。

2、印制宣传手册10万本,农民每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户。

3、各乡镇、街道利用广播、标语、秧歌、自制宣传单等形式在各村进行宣传动员。各镇村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在宣传动员期间,管理中心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度,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态。区领导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汇报会,了解各乡镇参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和协调,提高了我区的整体参保率。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区迅速展开。

(四)启动资金落实到位,匹配资金逐级下拨。

1、在宣传动员阶段,区财政投资20万元,印制了宣传手册10万本,医疗证10万本。区卫生局投资15万元开发了结算软件,为管理中心配备了服务器、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乡镇、街道财政各出资2万余元,用于合作医疗结算中心房屋、办公设备(计算机、档案柜、办公桌、电话、传真机等)及宣传板的配备。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原则是政府组织,集体扶持,个人自愿。其资金采用政府拿大头,个人拿小头的方式,实行全区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贴比例、统一保障政策。分配比例分别是:市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实际人数,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2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乡镇、村对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1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个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合计每人每年筹资80元。个人的30元一次交齐(其中5545名享受低保人员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镇财政资金一次性全部拨付到位;区财政匹配资金分三个时段拨付,第一笔200万元6月底拨付到位,第二笔100万元8月底拨付到位;第三笔78.5万元尚未到位;市财政匹配资金380万元已到区财政,将下拨。区财政匹配到位资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已分别按各乡镇参合人数如期拨付到各乡镇的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合作医疗结算中心由财政所协助建立专用账户,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另外设立区级合作医疗调剂资金,从80元中按每人每年3元提取,由管理中心保管,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政策,年底用于特大疾病调剂使用。

(五)加强监管力度:

主管副区长刘汉勤在每周听取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和相关单位的汇报会和协调会,了解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指导和解决。20xx年4月28日,区人大主任到峪口镇、东高村镇、兴谷街道结算中心进行视察,听取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先后两次到各乡镇检查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六)定期业务培训,确保报销畅通。

1、20xx年2月初,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开发了镇结算中心报销软件。2月9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软件操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并通过了操作考试。软件操作人员加班加点,利用半个月时间,将全区185067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完毕,为报销、统计和将来的数据分析打下了基础。

2、20xx年3月4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的报销审核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详细讲解各种医疗费用的报销办法,并下发了培训材料,使报销单据审核有据可查,防止合作医疗资金流失。

3、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深入开展,管理进一步的规范,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双月报销,单月汇总。定期培训相关人员,不断摸索经验,完善各项政策,促进工作开展。

(七)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服务行为。

为更好的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制订了本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于20xx年2月份召开了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会,要求各医疗单位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

各医疗单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施后,本着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原则,加大了管理力度,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现在乡镇卫生院对参保人员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优惠政策,做到了四免、三降、一优惠:

1、四免包括:免社区挂号费(0.5元)、免一级医院诊查费(2.5元),免接送住院病人车费(每公里2。5元),免入户出诊费(10元)。

2、三降包括:药费、服务费(护理费等)、检查费(b超等)。其中药费降了十到十五个百分点。

3、一优惠即加入合作医疗者的手术费用按标准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

(八)报销工作全面启动,合作医疗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峪口镇于3月15日在全区率先第一次报销,之后全区在4月、6月、8月、10月分别进入报销阶段。各乡镇主管领导在报销日亲自到场,参与报销过程中政策解释、维持秩序,了解农民反映的问题。到20xx年10月31日,我区17个乡镇、街道第四轮报销工作全部结束。全区共支付报销金额为511.3万元。门诊共报销5538人次,报销金额9.8万元;住院共报销6522人次,报销金额477.8万元(住院中解决大病5000元以上163人次,共报185.0万元);慢性病报销56人次,报销金额23.7万元。其中夏各庄镇马各庄村村民徐桂荣,自20xx年7月19日至8月31日住院1个半月,共支付医药费9.5万元,结算中心共为其报回4万元,首户达到封顶线。农村合作医疗真正解决了患者的家庭困难,体现出了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合作医疗资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报销封顶线30元太低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二)结算中心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任务繁重。

1、乡镇政府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不利于今后报销和资金、账目、票据等管理及统计报表、培训等工作。

2、乡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任务繁重,把合作医疗工作做为额外工作来管理,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安排产生了影响。

(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1、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很强的责任性,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镇一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责成医疗机构将《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有关规定在医疗单位公示于众,让群众一目了然。

4、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明年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利为民所谋”的责任,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十九

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理赔程序过于复杂,投保单位必须经过军师级单位代为办理投保及理赔手续,操作起来不太方便,且时效性差,效率不高,也不能就近就便理赔。部分战士由于身份证丢失,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其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能无法办理理赔,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范围狭窄,实效较差一般情况下,部队官兵在就医时大多是感冒等常见症状,所需药费并不高,病历工本费、挂号费等费用却占了近1/5,却不在理赔的条款之中。这样一来,保险理赔金额与实际就医花费不相等,其实效性会大打折扣。保险衔接,仍有盲点《远离军队医疗机构人员商业医疗保险方案》中规定,甲方需要增加或者减少被保险人的,在办理二次保险结算时,向乙方提供被保险人变更情况。这样就只有6月30日这样一个人员变更时间节点,如果上半年新调入的人员没赶上签保险,就只能在下半年参保了。那么,这些人员不在保险覆盖内的时间最长达半年之久,盲点可见。

简化手续,理高效赔一是改革就医费用结算制度,官兵就诊时所产生的费用,由部队财务部门先行垫付,列暂付款处理,待部队财务部门将理赔材料上报后,由保险公司将赔付款直接打入部队商业医疗保险专用账户。二是改革投保方式,由独立营以上单位直接与县(市)级保险分公司签订投保协议。如果有人员变动,办理投保事项及办理理赔时会更快捷高效,有效地节约部队经费。扩大范围,增强实效一是扩大就医范围。由于目前的保障模式是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如果投保人在训练、执行任务时出现突发疾病或受伤等情况需要就医,往往不能及时赶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这时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会由个人承担或单位承担,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所以就医范围应扩大到所有医院和卫生所。二是扩大理赔范围。目前,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手术附加费等特需医疗服务及检查康复费用都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这使得投保人的权益受限。一方面军人体质都较好,都是在经过严格的体检后才进入到部队服役的,较少出现病理性疾病。另一方面,军人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训练和执行任务过程中极易出现摔伤、扭伤等情况,这就需要进行磁共振等检查及康复性治疗(如理疗等),因此,必须将磁共振等检查费用及理疗费用纳入理赔范围。

由于军队医疗一直是由军队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地方医疗机构没有保障军人病员的先例,军人优先的服务理念还没有在地方医疗系统树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官兵能得到优质的服务,部队相关单位应多与地方政府协调,使地方医疗服务人员树立起军人优先的理念,地方医院形成军人就医优先的机制。

一是明确要求地方医院做到军人就医优先,简化就医程序,为官兵热情服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实事求是地合理用药,不得拒诊拒治,也不能惜用或滥用药物,同时在治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常规,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是确定合理医疗范围,根据门(急)诊官兵患病的情况,选择合理的诊疗项目及药品。为杜绝地方医院对部队患者乱收费及部队患者的不合理花费等问题,可以制定合理医疗药品目录。此目录以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为基础,可以参照驻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严禁开目录以外的保健药品,原则上一次只能开3天的药品,且每次将就诊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

三是医院给予军人健康体检给予优惠,在100元的保费内,给予尽量多的项目优惠,使有限的保费在保险额度内利益最大化。无缝衔接,节约经费由于每人每年的保费是360元,可以粗略地计算为每人每天的保费是1元,所以在和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时应补充以下条款:在人员变动时,投保单位将人员变动名单发至保险公司,及时增减投保受益对象。在人员减少时,计算出退保人员本年度剩余保费,将剩余保费列入保险公司暂收款一栏;在增加投保人员时,保险公司按照本年度剩余天数追加保费;部队年底与保险公司进行核实,多退少补。这样既能实现无缝衔接,确保每一名官兵的利益,还能有效节约部队有限的卫生经费。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篇二十

20xx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政府重视、各部门大力协作下,基本理顺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的预期目标,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30元,其中中央补助60元,省级、本级财政补助50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再从中提取30元作为门诊统筹资金。

一、20xx年参合筹资情况。

20xx年,我市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387366人,参合率97.22%。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3873.66万元,其中个人缴费731.96万元,民政资助42.78万元,省、本级财政补助1549.46万元,中央补助1549.46万元。

二、基金的监管情况。

为切实保障广大参合农民的利益,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督查制度,实行定期专项督查与经常性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监管措施,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每月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四合理”和住院病人在院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经检查,1—12月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扣减违规补偿费用共27.84万元。每月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已补偿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进行电话回访,回访率达每月全市上报总人数的2%。

三、搞好二次补偿,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

年内对20xx年度住院病人患特大疾病1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713例进行了二次补偿,共补偿金额435万元。年内对20xx年度第一批住院病人患特大疾病2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447例进行了二次补偿,共补偿金额329.16万元。

四、基金的补偿情况。

20xx年1—12月共补偿19.45万人次,计补偿医药费用4564.55万元;总受益率为50.2%;其中门诊补偿12.2万人次,补偿256.64万元;住院补偿7.25万人次,补偿4307.91万元。人均住院补偿600元,全市平均实际住院补偿比为37.98%,较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

五、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新制度,尚需不断探索。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定点医院数量多、分布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编制少,人员少,现有工作人员只能勉强应付日常审核工作,交通工具未及时到位,监督工作难以到位。镇乡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结算处工作人员兼职多,队伍稳定性、工作连续性和效率均较差。

2、合作医疗筹资难度大、成本大。每年度合作医疗筹资期间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且必须依靠行政命令,筹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3、上级行政部门的干预较多,如规定起付线、增加补偿标准等,易导致合作医疗基金出现政策风险。

六、20xx年新农合工作安排与打算。

(一)围绕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措施,突出抓好20xx年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xx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在德阳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早谋划、早宣传、早发动、早安排,切实做好20xx年的门诊统筹宣传工作。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卫生局目前正与绵竹电信局谈协议的有关事项,为抓好新农合门诊统筹信息系统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市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要做好各镇乡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统筹软件培训工作,各镇乡定点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财力抓好本辖区内村卫生站人员新农合门诊统筹的信息录入培训工作,要求每个村医都要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技巧,预计20xx年4月份实现门诊统筹网上审核补偿。

(二)从20xx年1月起开始实施《关于建立xx市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评价体系的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按指标比例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风险。严格执行xx市新农合住院率、次均住院床日费用、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天数、药品费用比例、自费比例等指标规定。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严格掌握病人住院指征,防止小病大治加重患者治病经济负担,20xx年确保全市平均住院率下降至全省平均水平;严把入院身份核实关,防止冒名住院套取新农合基金;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防止滥用药物、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造成新农合基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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