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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

时间:2022-03-22 16: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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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

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给发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xxxx年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特此通知。

xxx。

20xx。

年7月10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八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持续高温,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常年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40℃。未来8-10天本市将以晴热天气为主,极端最高气温38℃左右。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应对高温天气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全力做好高温季节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体之中,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监管、建设、交通、国资等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尽力改善劳动条件,合理安排高温季节工作计划,适当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时间,防止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各项劳动措施的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高温相关预案激活措施。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强化迎峰措施,加强应急力量准备,及时处理各种故障,确保水、电供应。农业部门要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加强在田蔬菜生产管理。商务部门要指导搞好高温天气市场供应。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门急诊医护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强化暑期各类活动的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遵守高温作业规定,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气象部门要加强高温监测预警,加大预警信息传递。卫生、教育等部门搞好高温季节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新闻媒体、相关政务新媒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高温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高温天气作业安全意识。

五、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突发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7月13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九

分公司各科室、车间(车队):

近日,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尤其,从7月12日起,初伏正式开始,而且,今年的三伏天要比往年多10天,防暑降温工作不能疏忽大意。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季节的.劳动防护工作力度,关心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分公司总经理李雪松要求:

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业务科室、车间(车队)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高温季节,要根据作业特点,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要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由分公司办公室协调食堂给有需求的作业场所供应绿豆汤,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五是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分公司安全生产室牵头,邀请消防队专业人员对配电房、仓库、油库等易燃场所加强定期检查,落实防火责任。

xxx。

20xx。

年7月10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

集团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高温季节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季节的劳动防护工作力度,关心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和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车间(工区)、班组,切实加大防暑降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结合高温期间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工区)、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落实责任,加强保障,依法依规落实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各项措施。

各单位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伤害。

三、加强监督,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对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工作的特点,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性因素较大的企业和场所进行检查。

各单位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将本单位防暑降温好的做法,并将工作总结于8月30日前报送安全运行管控中心。

xxx。

日期: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一

同志们:

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相关职责,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员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员工供给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备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发中暑事件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员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景,结合今年我县6—8月份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知人:

日期: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二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筑系统有关单位、各施工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坚持以人为本,对建设行业防暑降温工作再部署、再落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和露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因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各类事故;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各公司、项目部、监理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防暑降温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责令停工;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用人单位对防暑降温工作负有主要责任,要切实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作业环境,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向劳动者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等措施,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执行高温停工或限时作业的相关规定,当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企业要合理调整工人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11:00-15:00)在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要按照要求抓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工人因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1、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技术交底等,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训练。项目部要配备具有急救经验或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

2、施工期间围挡喷淋装置持续开启抑尘降温,有条件的工地现场应搭设凉棚,作业场所应分区多点设置饮水处,保证不间断供应干净卫生的饮用水,防止作业人员脱水、中暑,同时要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

3、要加强对现场作业工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加强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4、保证工人宿舍隔热通风透气,并配备空调、电风扇等必要的降温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责令整改。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协调配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盲目抢工、赶工作业,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关协调工作,同时,督促项目部落实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6、各工地要加强管理,对基坑及废弃水坑做好围挡,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防止学生进入工地发生溺水事故。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确保高温天气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一要做好供气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供气设施的安全巡查,特别要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泵、喷淋管线的使用状况和安全阀、放散管、压力表的完好情况,液化石油气灌瓶站、供应站点要合理摆设液化气气瓶,增设遮阳蓬,完善供气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防雷击、防爆燃、防泄漏等措施,防范因高温暴雨导致燃气安全事故;二要做好供水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市自来水公司要精心编制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科学调度,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切实做好供水设施保护和供水故障的抢修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单位用水。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加强值班管理,促进值班与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xx委员会。

20xx年7月12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三

省直工会: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盛夏时节,为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安排部署,推动降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工作部署、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和检查巡查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

各级工会要集中开展“送清凉”等服务职工活动。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进行走访慰问,了解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咨询、防暑降温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者提供避暑休息场所,使服务职工活动贴近职工实际需要。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防暑降温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帮助广大职工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宣传活动要采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活动实效。

请于8月30日前将20xx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情况报送省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

xx办公室。

20xx年7月7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四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各有关用人单位:。

我区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98号)、《杭州安委办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14号)等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高温天气的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区一些企业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有关部门、街道和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行业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地铁施工、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区安委办将对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和重点行业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有关部门、街道和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将本年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情况,于9月10日前报送拱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金莉莉,联系电话:85255028。

杭州市拱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五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做好。

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早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工作部署、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和检查巡查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

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职工。

提供。

必要的休息场所,组织高温作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提供。

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通过职代会、集体协商等制度,促进企业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

健康检查、法律咨询、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推进“安康驿站”、“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户外作业职工。

提供。

避暑休息场所,确保广大职工平安度夏。

络、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防暑降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帮助职工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关爱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和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情况,于9月1日前报送市总工会经济保护部。

联系人:邵xx,联系电话:

2xxxxx。

3,邮箱:2xxxxxxxxx8@。

xxx。

20xx。

年7月10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六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全省各地相继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立即行动起来,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高温引发的各类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

各地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94号)之规定。

防暑降温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对于确诊为职业性中暑和疑似职业性中暑的病例,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上报职业病相关信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各级工会组织要代表劳动者就防暑降温措施与用人单位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或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送清凉”等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省有关部门将对各地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市安监部门将本地区有关部门防暑降温工作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至省安监局职安处。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七

公司各部门:

据气象台消息:今年第1号强台风“**”(英文)的中心今天凌晨五点钟已经移到我国广东省深圳市以南大约660公里的南海中部海面上,即北纬16.5度,东经115.0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4级(45米/秒)。预计,强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继续向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广东沿海靠近,并可能于明日上午到夜间在广东惠东到福建厦门一带沿海登陆。受其影响,今天白天到夜间,南海中部和北部海面将有10-12级大风,强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的风力有13-14级,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南海南部海面、华南沿海、台湾海峡、台湾东南部海面将有8-10级大风,广东中东部沿海将有大到暴雨。

为切实做好台风和暴雨的防范工作,请各物业服务中心及房产后勤管理部立即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一、请各物业服务中心通过电子显示屏、小区广播等方式将台风预警信息通知全体住户,提醒顾客及时将放置或悬挂在阳台上各种物品收回到室内,关好门窗,随时关注台风预警信息,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二、请各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检查沙袋、手电、防洪闸、潜水泵等抢险物资的准备情况,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给排水、供配电等机电设备,切断霓虹灯及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三、检查、加固户外设施,如广告牌、路灯架、空调室外机及其它各种室外悬挂物,加固高大树木,台风来临前收回太阳伞等活动的公共设施。

四、安排人员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房屋的门、窗、阳台、天台,对家里无人而门窗未关好的房间,应电话联系该住户进行预防。

五、安排人员检查疏通沟、井、渠、管道、地漏是否畅通、排污设施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六、检查各类设备房、员工宿舍、仓库的防洪情况,能移动的较贵重物资须移到高处存放。

七、加强台风暴雨期间的治安防范工作,提高警惕性,重点加强小区周界、停车场的监控,防止范罪分子乘机作案。

八、确保职员人身安全。气象台发布黄色台风预警信号时应停止所有户外、高空作业。气象台发布红色或黑色台风信号、黑色暴雨信号时,除必须坚守岗位的员工外,其他人员应停留室内或其他安全场所避险避风(注意不要停留在广告牌等危险物附近)。特别是居住在低洼地区的职员要随时做好防风、防暴的准备工作。

公司各部门主管/主办以上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随时保持联络及接受调配。

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根据台风暴雨情况,安排好值班人员,如台风暴雨猛烈,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值班,异常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八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街镇(工业区)安全生产事务所: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9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先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随着本区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天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限措施,抓好组织实施;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89号)的有关规定,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落实防暑降温主题责任,重点做好以下5各方面。

(一)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责任制,将防暑降温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加强宣传教育。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册、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暑降温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用人单位要改善作业条件,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

(四)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用人单位要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五)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各街镇、工业区安全生产事务所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作、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冶金等高温作业防控重点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及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等情况。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将对各街镇、工业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各部门于9月5日前,将本部门或者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附件)报送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月5日。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篇十九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各有关用人单位:。

我区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98号)、《杭州安委办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14号)等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高温天气的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区一些企业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有关部门、街道和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行业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地铁施工、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区安委办将对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和重点行业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有关部门、街道和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将本年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情况,于9月10日前报送拱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金xx,联系电话:8xxxxx8。

xxx。

20xx。

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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