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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毒贩练瑜伽挣脱手铐开枪杀警 被判死刑

时间:2020-05-17 19: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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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毒贩练瑜伽挣脱手铐开枪杀警 被判死刑

昨天,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台湾籍杀警毒贩卢志胜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死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卢志胜犯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惠州市中院组成合议庭,于3月18日、4月7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卢志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卢志胜表示要上诉。

卢志胜其人

练过瑜伽曾挣脱手铐脚镣

卢志胜是台湾台北人,系台湾黑帮天盟会成员。1972年出生,身高168cm,很壮实。他长期贩毒,被台湾警方通缉,然后潜逃到大陆。据警方介绍说,卢志胜长期练瑜伽,柔韧性很好。今年3月份,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惠东县法院开庭,准备审理卢志胜。当警车进入法院后,法警打开囚车第一道车门(该囚车有两道车门),对卢志胜的手铐和脚镣进行复查,发现其左手手铐和左脚脚镣均已被挣脱。当时,卢志胜情绪激动,拒绝戴上手铐和脚镣。后经过多方劝说,卢志胜才终于自己戴回了手铐、脚镣。

案件回顾

指认现场时开枪杀警

经法院审理查明,6月,被告人卢志胜、邱圣雄(另案处理),商定购买50公斤K粉贩卖给谢清棋(另案处理)。同年7月20日,卢志胜到惠东向林罗养(另案处理)购买了11公斤K粉,后卢志胜经验货,认为该批K粉质量不好,遂欲找林罗养换货。7月25日,卢志胜准备了约8公斤K粉,让黄智伟、陈景福(均另案处理)运到惠东交给邱圣雄,自己则驾车携带着上述11公斤K粉到惠东县找林罗养换货,并将枪支藏匿在车尾箱。

当日上午,卢志胜到事先约好的惠东某酒店找到林罗养,两人商定好换货事宜,后卢志胜又与林罗养达成了再购买60公斤K粉的合意。期间,卢志胜将随身携带的43粒麻古卖给林罗养吸食。当日13时许,公安干警接报后在酒店将卢志胜和林罗养抓获。当日15时30分许,公安干警将反手被铐的卢志胜押解到酒店地下停车场,让其指认藏匿于其小车尾箱内的毒品。在指认过程中,卢志胜趁机反手从车尾箱中拿出其事先藏匿在车尾箱内的手枪。公安干警杜宇华察觉并扑向卢志胜欲将其控制,卢志胜即将枪上膛朝杜宇华身上开了一枪并趁机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卢志胜又开了一枪(未击中人)。后公安干警合力将卢志胜制服,并当场缴获手枪1支、子弹5发、弹壳2枚。公安干警杜宇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公安干警在酒店卢志胜住宿的房间内查获的白色结晶粉末状物质共净重15.87克,在其车上查获12袋白色结晶粉末状物质共净重10509.95克,在其身上查获白色结晶粉末状物质1瓶净重3.39克。以上均检出氯胺酮成分。

故意杀人并非枪走火

在庭审中卢志胜提出贩卖毒品数量没有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量那么大,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卢志胜贩卖7996.17克K粉的行为,有被告人自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及同案人黄智伟、陈景福、杨彬、邱圣雄供述证实,应予认定。

卢志胜还供认,在3、4月间,其通过互联网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把仿654K手枪及7发子弹,后一直持有。

在庭审中,卢志胜提出系枪走火,至于枪保险开关是否有故障的问题,法院于4月7日再次开庭进行了质证和认证,经过实弹射击实验,卢志胜使用的枪支具备基本结构,其机件齐全,射击性能完好,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改制手枪。卢志胜是一个服过兵役并对枪支的性能及危险性有认知的人,而且有视频资料证实还清晰听到枪上膛的声音,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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