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有乙肝小三阳的人能不能上大学 – 网络

有乙肝小三阳的人能不能上大学 – 网络

时间:2020-02-04 18:49:19

相关推荐

有乙肝小三阳的人能不能上大学 – 网络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会传染,国家规定是可以上大学的,如果校方强烈反对,可以告他们,或者到校外租房。

举几个例子:

[休学乙肝患者状告新疆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的“乙肝”休学新生李艺(化名)将新疆农大告上了法庭,1月23日,该案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立案。

[乙肝患者状告河北经贸大学] 1月,55名学生之一、对休学持有异议的王华及其家人向河北省教育厅提起行政复议,但至今未得到确切“说法”。

国外大学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方式: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Brownsville and Texas Southmost College)在其网站上刊登了他们的学生手册(点此),大家可以轻松地通过网络搜到这一网页,而这也让大家了解到美国的大学在面对疾病患者的态度。

下面是已翻译好的关于HIV(爱滋病毒携带者)及HBV(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时的规定:

The existence of HIV or HBV infection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dmissions decisions unless current scientific information indicates required academic activities may expose others to risk of transmission.

只要没有科学依据证明专业活动会带来传播给他人的危险, HIV和HBV的存在不能影响是否被接收的决定.

A student with HIV or HBV infection should be allowed to attend all classes without restrictions, as long as the student is physically and mentally able to participate, perform assigned work, and poses no health risk to others.

携带HIV和HBV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的课程,只要他们的身体和精神条件循序允许, 可以正常地完成作业, 没有危害他人的健康.

A person with HIV or HBV infection should not be denied access to the institution because of HIV or HBV infection.

携带HIV和HBV的同学不能以此为由被拒绝入学.

Unless otherwise authorized or required by law, no HIV test should be performed without informed consent of the person tested.

除法律规定外, 如没有本人的同意, 不允许进行检查.

Except where release is required or authorized by law,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HIV status of students and any portion of a medical record will be kept confidential and will not be released without written consent.

除按法律规定外, 任何学生的个人疾病记录在未竟本人同意的条件下不得被公开

No student will be denied benefits, have their benefits reduced or otherwise be subject to impermissible discrimination under a health benefits plan offered through the University on the basis of a positive HIV test result.

任何学生享有同样的医疗保险和津贴, 否则将被视为歧视和违法行为.

让所有人都有权利上大学:

任何人,都有上大学的平等权利。然而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却远远超出了让人忍受的水平。此举不仅直接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于情于理上更是走不通,完全是大学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的无赖之举。

解读:学校滥用权力制定违法校规?

乙肝病毒感染人体后的情况可分为三期:第一期是免疫耐受期,就是“大三阳”。这种情况可能持续终生不发病,也可能进入到第二期。第二期被称为慢性肝炎期,在这一期的病人如果没有很好的治疗,可能导致肝病进行性加重,进展到晚期肝病。但如果经过治疗,或自身的免疫功能战胜病毒,就有可能回到第一期或进入病毒被抑制的第三期。在第三期,感染者是“小三阳”,肝功能正常,每年还会有1%这样的感染者乙肝病毒完全被清除。

第一期的“大三阳”携带者,第三期的“小三阳”携带者几乎占到乙肝病毒感染者的60%~70%。也就是说实际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针对的是第二期(只占30%-40%)的慢性乙肝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人群。而占大多数“大三阳”和“小三阳”人群是不适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类人群上学。

澄清:乙肝,真的会危害公共健康?

现在更大的问题是:学校更多的以一种变相的方式歧视乙肝携带人群,往往逼迫新入学的学生休学,除了错误的套用教育部的规定外,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为了大多数学生的安全”。然而事实和科学都证明,这种担心是完全多余的。

事实表明,无论乙肝的“大三阳”还是“小三阳”,传染性都不强,一般的接触是不会被感染的。大家人体的胃中能分泌一种胃蛋白酶,这种酶可以把乙肝病毒杀死,所以乙肝不会像甲肝和戊肝那样通过消化道传播,引起社会上肝炎流行。医学史上也从无因接触乙肝造成社会上乙肝的流行的记录。

最好的例子就是偶国和中、小学生,由于9年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入学不体检,但孩子们经常在一起吃饭,一起打闹,从无顾忌。在他们中的1/10乙肝病毒感染者并没有造成乙肝在中小学中流行。那为什么大家长大后要害怕与乙肝病毒感染者接触呢?所以大学校方的这种理由是毫无道理的!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