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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范文 > 物业没经过政府部门备案。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自行进入小区收费。合不合理? –

物业没经过政府部门备案。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自行进入小区收费。合不合理? –

时间:2020-05-17 0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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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没经过政府部门备案。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自行进入小区收费。合不合理? –

一个小区,物业没打任何招呼,没经过任何程序,自行进入小区收费,大家还必须交钱。从古至今,还没听过这么牛逼的事情。古代的劫匪,还喊着“此路是偶开,此树是偶栽”呢?

小区物业的进入,大概有三种程序: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属地政府应急指定的物业。

上述任何一种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

开发选聘前期物业,是基于未出售前,开发是唯一的大业主,有权选聘物业。出售房屋时,业主同时签了物业服务合同,此委托关系转移。

属地政府指定,是基于小区稳定的目的。

业主如果觉得不需要物业服务,随时可发动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自管或不需要物业。

物业服务,不再是计划经济下的政府审批事项,是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民事行为。就像你请了装修公司,签了合同,需要去政府备案吗?

实行备案制度,也许是政府为了留份资料,以利于双方发生纠纷时调解或见证,或掌握一下情况,否则,实在想象不出备案的意义。

现实中,无论是调解和诉讼,好像也没看到备案发挥了什么作用。法院判决时,也是以是否提供了服务为依据,没听说过备案或成立业委会与收取物业费有关。

无论备案与否,小区里的物业活动都在正常进行,收费与备案,没有必然的联系。

同样,小区有没有业委会,物业活动也都在正常进行,与收取物业费,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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