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罗甸县中央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实施,使项目从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真正造福一方群众,4月底,由县监察局、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罗甸县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督查。重点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罗甸县至实施的121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能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原则和拨付程序,坚持做到专户存储,专帐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等问题。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四制”要建设,进一步确保了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