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仆寺旗随着种植业结构的调整,马铃薯和蔬菜种植面积逐年扩大,农牧民的人均收入明显提高,使太旗种植业进入稳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制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行为时有发生。
9月8日,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又接到一起投诉:疑似购买到假大萝卜种子案件。执法人员迅速对该案件展开调查。经调查,投诉人系北京市怀柔区人,于4月份在太仆寺旗千斤沟镇马坊村承包土地270亩种植大萝卜。大萝卜种子是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两位农民手中购买,并签订了供种协议。种植后在生长期内发现有生长异常现象,不仅抽薹现象严重,而且有明显杂株。执法人员又进一步查清该批种子的数量、货值以及投入资金,并对其剩余种子取样送内蒙古农业科学院进行质量鉴定,又委托内蒙古农业大学和锡林郭勒盟农牧业科学研究所三名专家到实地进行现场调查鉴定。
依据检验鉴定和现场鉴定结论,判定该批种子为假种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又因该案件属跨省市作案,涉案金额约50万元人民币,对种植户危害巨大,情节非常严重,太仆寺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该案件移交太仆寺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之后经侦大队依法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