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泽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履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泽州县农业实际情况,日前,泽州县农业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泽农字〔〕76号)。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将泽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原则,明确了县农委、县蔬菜办、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委股(站)室的共同职责及具体职责分工,制定了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要求及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的推动“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