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省农委、省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省级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计〔〕34号),海安县被列为全省水稻集中育秧补贴试点县,全省共10个县,补贴秧池5000亩以上。
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培育水稻集中育秧主体,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扩大水稻集中育秧规模,提升全省水稻集中育秧水平。对县域范围内开展集中育秧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进行动态跟踪,根据育秧规模、育秧质量、辐射带动效果等优中选优给予扶持,通过项目补贴、示范带动提高全省水稻集中育秧比例达40%。水稻集中育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基质、秧盘、无纺布、播种流水线等生产资料购买以及育秧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