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保证农资质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近日,东兰县农业局与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经营承诺书,承诺遵纪守法,保证质量,优质服务,诚信守约。
《承诺书》要求,各农资经营户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要落实以下各项具体措施:1、不经营未经审(认)定品种(种子)和无登记证号的农药、肥料。2、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所经营农资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以上。种子包装、标签达到规范性要求。3、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4、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所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可靠。5、不哄抬物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6、凡因农资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7、凡本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农资产品,承诺人无条件接受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承诺书签订后,按农业局要求张贴在经营农资门店,接受广大农户对该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对农资经营者将起到很好的约束效果,对于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自身利益,进一步规范该县农资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