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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最好吃的美食 重庆忠县美食推荐

时间:2020-05-06 08: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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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最好吃的美食 重庆忠县美食推荐

现实版农夫与蛇!重庆的毛妈妈在网上接了一笔150份的土特产团购订单,这突如其来的大笔订单让她尤为重视,在精心制作后就寄给了收货人邵某,可万万没想到,毛妈妈不仅没收到邵某的好评,反而收到了要求其赔偿50000元的传票!

原来,毛妈妈家住忠县农村,自己有点做家乡土特产的手艺,于是儿子儿媳就想着回村创业,不仅能补贴家用还能照顾老人,索性就以“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的名义注册了微店,毛妈妈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品牌代言人。因为有年轻人的帮衬,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能推广当地的传统美食,毛妈妈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这天,网上来了个单位团购的大订单:150份传统扣肉。儿媳王女士迫不及待地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毛妈妈,毛妈妈从未见过如此大份量的订单,激动地不得了,加上儿媳说这个人是之前在她家买过3份扣肉的老客户,毛妈妈也没有多想就决定这次一定要用心制作。

毛妈妈一家按照订单要求花了两天的时间,将粉蒸肉、烧白和豆豉回锅肉各50份做好,进行简单的真空包装后就寄给了邵某。本以为邵某在收到快递品尝后会在平台上给出好评,可令毛妈妈一家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几个月后竟收到了法 院的传票。

邵某在收到快递后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打开品尝,反而转手就以三无产品为由将该商家直接告上了法庭,称商家售卖的产品没有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地址和保质期,并提出了退一赔十的赔偿要求。

毛妈妈得知消息后整日以泪洗面,她怎么也想不通,作为老实本分的农民她从没干过见不得人的事,而且每一份土特产都是她亲手做的,也从未添加过防腐剂等有害物质,都是原汁原味的农村美食。

而且买家肯定是认可她家的产品,觉得她家的味道不错,才会再次光顾。况且光这一笔订单就4500元,再赔十倍一共就是50000元,尽管她知道是因为她的法律意识太淡薄造成的,但她家这样的小作坊实在是赔不起啊!

一审法 院通过审理后认为,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售卖的这150份产品确实没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等标识,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食品安 全法》等相关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要求毛妈妈一家按诉讼请求予以赔偿。

毛妈妈一家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随后这事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说:“法律有法律的规定,商家既然已经进入市场进行售卖了,那就应该遵循市场规则,接受生产监督。如果每个商家都像这家人一样,老百姓的生命安 全又如何得到保障?吃一堑长一智接受教训吧!”

也有网友说:“买家很明显就是职业打假人,第 一次买3份的时候为什么不起 诉?150份能吃的完吗?就是蓄谋已久。普法可以,可没这么普的!你让她们一家人怎么生活?”

不得不说,这个邵某的法律意识还真挺强的,不过他后来也承认了自己是职业打假人,学习过相关法律,可拥有这样的知识应该用来伸张正义,不能借打假的名义来牟利。

他提出的“三无产品”尽管在《产品质量法》第 二十七条规定中提到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 须真实,要求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 标明生产日期和安 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但,因为毛妈妈售卖的是食品,相较于产品而言是属于特殊的产品,所以要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来处断,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也就是说,如果毛妈妈能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且服务范围包括熟食食品制作项目,那么售卖的这150份土特产就不应该算作三无产品,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就不应得到支持。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邵某的职业打假行为能否属于恶意敲诈呢?

如果邵某的打假行为存在恶意的动机,并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来达到敲诈勒索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目的的,那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而邵某非但没有使用恐吓、威胁等方式,反而是通过法律武 器“保护”了自己,这做法实在是“高”啊!

所以说,我们普通人不管学历怎样,既然身处这个社会就要对自己负责,就算没机会成为律界精英,那也不能作个法盲。知法守法是做人的底线,但学法用法才是生活的底气。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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