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一号罚单,st金正财务造假手法曝光,堪称沉谋重虑、鬼斧神工。
年初,证监会在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号显示,金正大(即ST金正)以及8位时任公司高管,被证监会正式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金正大至上半年,ST金正共虚构贸易并虚增收入230.73亿元。
经分析,该公司采用的造假手法是:
1、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不记账,虚减应付票据;
2、制作虚假出库单,将盘亏存货计入产品成本;
3、虚构暂估入库,虚增存货;
4、将虚假采购,暂估入库的货物计入发出商品;
5、虚构电费和人工费,计入产成品和应付职工薪酬;
6、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
7、作为承兑人,向临沂不确定关联关系的两家贸易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近6亿元;
8、通过预付账款方式,分别向关联方支付非经营性资金,用于虚构贸易资金循环、偿还贷款本息、体系外资产运营等。
涉及账务系统大多数科目,既完成了资金闭环流动,又完成了商品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