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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级会计师 陕西会计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时间:2019-01-23 05: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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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级会计师 陕西会计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法治中国年”普法系列公益观影活动在西影电影园区成功举行

影视赋能法治建设,共度平安欢乐吉祥年。1月11日,由西部电影频道、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中 共⻄安市雁塔区直属机关⼯作委 员会、西安市雁塔区人 民法院、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中影国际影城(西影TIME店)联合承办的“法治中国年”普法系列公益观影活动在西影电影园区成功举行。

西安市中级人 民法院宣传处处长李树宏表示,“法治中国年”普法系列公益观影活动是陕西省首创法官走进影院,开展公益普法宣传。今后,我们将不断探寻普法的新途径,联合各个单位共同为法律护航,一起助力法治陕西建设。

中 共⻄安市雁塔区直属机关⼯作委员会书记肖喜军表示,本次活动,是今年雁塔区机关大讲堂首场活动,通过这一新颖生动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带动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特别是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法治,遵纪守法;带头厉行节约,廉洁过节,努力带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文化氛围。

⻄影视频总编辑、⻄部电影频道总经理⽂万亮表示,“法治中国年”普法公益观影活动是西影传媒影视与法治相结合的全新探索,未来,西影传媒将持续开展内容丰富的普法线下活动,以影视赋能法治宣传,助推法治陕西建设。

活动现场,⻄安市中级⼈⺠法院⺠事审判⼀庭法官林瀚、陕⻄许⼩平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李露律师围绕春节期间的“红包”、“麻将”、“游戏充值”等相关法律问题展开,为观众朋友们带来一场影院里的法治讲座,使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通过访谈交流的方式变得鲜活生动。也让观众朋友们对“法治中国年”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让观众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活动最后,中影国际影城(西影TIME店)为大家放映了近期的热映电影《扫 黑行动》。

据悉,本次活动是“法治中国年”普法系列活动的第二场,接下来活动将于1月13日、16日分别走进未央区、碑林区,将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市民朋友。

第一个案件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安头条# #律师#

09、二审裁撤发重审 重审二次裁定驳

11月17日上午9-11点,在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陈律和搭档杨璇律师共同出庭。

庭审中和庭审后,审判长李永旺法官多次尽力主持调解,被上诉方公司均不同意调解的方案。

12月25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陕08民终3837号和3840号民事裁定:本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裁定撤销定边县人民法院()陕0825民初2331号和2332号民事判决;发回定边县人民法院重审。

9月26日上午10时,在定边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陈律一人独立出庭。

10月26日,定边县人民法院作出()陕0825民初1529号和1530号民事裁定:本院认为,本案当时在涉案井场作业的是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在该公司作业过程中出现了井口渗漏现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定边县种羊场当时并未在涉案井场作业,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起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定边县种羊场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院为查清案件事实依法对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进行了追加,而原告明确表示拒不追加,也不要求被告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承担责任,故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在本案中本院不予审理。裁定驳回原告对被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定边县种羊场的起诉。

一审法官以被告主体不适格及未追加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为被告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原告宋春香和罗才华一审再次败诉后再次向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西安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7284件 葛七宝、张仲谋等首要黑恶分子受到严惩】#西安两会# 今天(2月3日)上午,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洪涛作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7284件,同比上升6.1%,占全省法院总数的37.3%;结案265811件,同比上升7.3%,占全省法院总数的36.3%,案件结收比达到1.01,收结案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68件,高出全省法院平均数91件。市中院共受理案件33061件,结案31112件,收结案数量在全国412个中级法院中均位列第8,结案数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级法院中位列第3,创历史最高位次。同时,制定《关于为“十四运”道路场馆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方案》,将涉“十四运”案件审判工作纳入法院目标责任考核,依法办理涉“十四运”违建拆除案件25件,为“十四运”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全年审结涉黑案件26件483人、涉恶案件95件676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葛七宝、张仲谋等首要黑恶分子受到严惩。执行到位涉黑涉恶犯罪财产刑7.1亿元。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9592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2649件,审结盗窃、寻衅滋事、“黄赌毒”等多发性案件2324件,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对侵犯财产类涉众案件的审判力度,审结西安联合学院、陕西聚鑫隆资产管理公司等非法集资案件38件,涉案金额超过150亿元。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活动,依法审理扰乱防疫秩序、破坏医疗秩序、防疫物资诈骗、非法经营等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54件。生产、销售16万只假冒伪劣“3M”口罩案主犯王献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杨江绍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案被评为全省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开启“网上立案+特邀调解+在线确认”便民新方式,全面推行诉讼费电子缴纳,实行诉讼全流程网上办理,当事人打官司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

,全市法院工作将按照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抓好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积极服务“十项重点工作”,全力护航“十四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肖琳 图强军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到位涉民生案件案款1亿1000多万】岁末年初是欠薪案件的高发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集中发放了一批涉民生系列案件执行案款,记者了解到,今天现场对5起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案款进行发放,现场通过转账与现金发放案款8000多万,前期已经陆续发放了一些,总执行到位案款1亿1000多万元,涉及5000多名农民工.(记者:苏龙 杨晗)

2001年4月11日,在西安市人民体育场,郑卫国团伙共三十人被宣布逮捕。7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的三十二名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郑卫国、张占平、马新超、吕长江、雷龙江等五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乔一心、卢长均等其余二十七名被告被分别判处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至此,这起“陕西省涉黑第一大案”终于被画上了句号。——《西安大案》

“亲妈凭啥不能抚养儿子?”陕西商洛,女子离婚后,前夫因工死亡,她想着也能分点赔偿款,就找前婆婆去要,被前婆婆断然拒绝。于是女子将前婆婆告上法院,要求原来由前夫抚养的大儿子,变更为自己抚养,意图以此获得前夫的赔偿款,法院一审驳回女子的诉讼请求。女子不服,提起上诉,孩子的父亲虽然死了,但亲妈还在,现任丈夫也愿意抚养大儿子,凭啥孩子让奶奶养?

女子小丽和前夫小张是前年12月份离婚的,当时两个人已经有两个儿子了。两人约定,大儿子由小张抚养,小儿子由小丽抚养,各自不再给抚养费。离婚不到半年,小丽就和现任丈夫小王结婚了,居住在外县,很少再去看大儿子。

小张离婚以后,常年在外打工,大儿子在小张母亲老张的照管下,学习成绩非常好。

没想到今年6月,小张在打工时,意外因工死亡。小丽找到老张,想协商分割小张的死亡赔偿金,被老张拒绝。

于是小丽把老张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大儿子由小丽抚养。并在法院诉讼中,称“本案名为抚养权纠纷,而本质是小张亡故的死亡赔偿金由谁保管的问题”。

一审法院审理时,询问12岁的大儿子愿意跟谁,小张大儿子说愿意跟奶奶老张生活,不想和小丽一起生活。

【@家子说法 】

一、祖母能否抚养孙子女?

众所周知,父母对子女由抚养义务。但其实,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对孙子女同样也具有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根据上面这一规定,祖父母虽然可能对孙子女有抚养义务,但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这是与父母抚养子女的不同之处——父母抚养子女是无条件的 。

这些条件包括:

1、祖父母必须有负担能力。也就是祖父母在支付自己的合理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以外,还有剩余财产可以养育孙子女。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考虑父母有没有负担能力的,即便父母生活困难,也必须抚养子女,也就是俗称的,有一口吃,就必须分给子女一半。

2、必须是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如果父母在世,而且有抚养能力,则祖父母没有抚养孙子女的义务。

3、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而父母抚养子女则没有这样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二、小丽能否要求变更大儿子的抚养?

在这个案件里,小丽是大儿子的母亲,当小张去世以后,她要求抚养大儿子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一审法院认为,小丽离婚以后,已经抚养了一个儿子,而且居住在外县,抚养两个儿子的能力有限。而老张作为大儿子的祖母,就生活在本地,家庭条件较好,具有抚养能力。

而且,大儿子从出生以后,一直由祖母老张抚养,大儿子也表示愿意和老张生活,不愿意去外地,如果改变其生活、学习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虽然小丽对大儿子有监护权和探视权,但监护与抚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本案所调整的是抚养关系,抚养关系应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标准来确定。

法院认为,老张说小丽对大儿子的照顾很少,离婚后没有主动探视过大儿子的观点不当,因小丽已经重新组建家庭,远在他乡生活,客观上无条件、无能力抚养大儿子。

最终,法院认为,小丽既没有提供有能力抚养好大儿子的相关证据,也没有可变更抚养的法定情形发生,小丽的代理人在开庭时也明确表示本案的争议明为抚养权纠纷,而本质是小张亡故后的死亡赔偿金由谁保管问题,利益的争夺不能成为变更抚养关系的正当理由,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故对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大儿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了小丽的诉讼请求。

小丽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

中院认为,未成年儿童的抚养权问题,要坚持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于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儿童抚养关系变更问题,既要征求被扶养人自己的主观意愿,又要综合考虑案涉各方当事人的经济生活条件、与孩子的亲密关系及孩子目前的生活学习情况等诸多因素,选择由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当事人抚养孩子较为适宜。

本案中小张的大儿子明确要求由其祖母抚养,且其在父母离婚后一直随其祖母在本地居住生活求学,祖孙关系融洽,小张大儿子对其祖母具有较强的情感依赖,目前孩子的生活居住求学环境也较为稳定,跟随祖母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而且小丽本次起诉要求变更大儿子的抚养权存在一定的谋取利益动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相悖,应予摒弃。

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本案例来源于陕西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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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律师来帮忙# #商洛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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