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广西会计中级复核 广西初级会计资格审核

广西会计中级复核 广西初级会计资格审核

时间:2018-09-12 22:44:21

相关推荐

广西会计中级复核 广西初级会计资格审核

根据媒体报道,广西南宁13岁女生张某在失踪一夜后浮尸水坑,其手机内容疑似被删除,而张某的父亲将手机数据恢复后却发现张某疑似遭受性侵的视频。

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校园暴力等伤害的事件层出不穷,如何预防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成为大众讨论的焦点。那么,本起事件又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第一、关于张某失踪一夜后浮尸水坑的问题。

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警方对该起事件的定性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不予立案。通过此信息可以看出的是一个事实就是,本案并不存在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起意外溺亡事故。

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案人在报案以后,公检法等机关应当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调查,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来看,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一般由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根据自己的管辖范围进行立案审查,并在审查之后再决定是否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如果在经过审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通知报案人。如果报案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是否就没有救济途径了呢?当然不是,报案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救济:

①在收到该决定后的七日内向作出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②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否成立,如果认为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予以立案。

因此,具体到本起案件中,张某父亲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根据本案情况来看,其申请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是其仍然可以通过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的方式来维护自己权益。

其次,关于张某手机中出现疑似遭受性侵视频的问题。

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张某去世之前只有13岁,在法律上仍属于幼女的范畴,如果其在生前确实遭受性侵的,那么本案则属于需要被公诉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众所周知,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行为人在未经过被害妇女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侵犯的是妇女性的自主决定权。而对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来说,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明知其为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即使征得被害幼女的同意,同样应以强奸论处,并且需要从重处罚。

因此,综合本案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无论张某失踪后浮尸水坑是否为一起意外溺亡事件,如果其在生前确实遭受性侵犯的,有被性侵的犯罪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均应当启动刑事立案侦查程序,尽快查明真相,还张某及其家属一个真相及交代。

最后,综合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如果本案不能排除张某生前遭受性侵后被他人故意伤害的情况,那么本案可能会存在两个罪名,第一个是强奸罪,第二个则是故意杀人罪,如果查证属实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数罪并罚。当然,也有可能存在犯罪嫌疑人在对张某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对张某实施了致其死亡的行为,同样也需要承担最高为死刑的刑事责任。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下方留下你的观点。

一大早到阜外给内蒙的阿姨预约术后复查。

之前在阜外做了心脏搭桥手术,现在该复查了。我先来医院给她预约。

下午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帮一个广西的大哥会诊。

在当地医院做了一些检查,那边的建议是来北京治疗。

去中医肿瘤医院预约要一个星期,安排好就医的时间,再确定来北京的时间。

来北京看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提前安排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如果今天时间还富裕的话,我会去西苑医院帮忙开一些酸枣仁和生发酊。

每天不是在医院,就是在去医院的路上。虽然累,但还是很乐意帮助大家。

我是5月10日搭乘飞机从伊朗德黑兰返回广州的,算是从疫情严重的国家返回国内。为了保证自身安全和遵守国内的防疫规定,我先后在5月8日、5月13日、5月16日、5月23日、5月24日、5月26日做了6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5月8日在登机回国前两天,我在德黑兰还做了血清igg和igm两项检查,均为阴性。

这次回国休假时间为1个月,考虑到国内疫情依然有散发的趋势,作为从海外回国休假的人员,我深刻地感觉到当前中国的抗疫成绩来之不易。回国后看到大家出门都不用戴口罩,各项生产生活犹如往常,心里感觉非常舒服和安心。不过呢,我尽量不去人多聚集的地方,除了必要的探亲活动,尽量将出门旅行的次数降到最低,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身边的朋友亲人负责。

前两天,看新闻说,南宁市的一个34岁男士在广州隔离2周之后,回到广西之后再次复查时返阳。 这个男士的情况比较复杂,宁某某,男,34岁,现住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于4月25日从卢旺达回国,入境广州市后在荔湾区隔离酒店集中隔离14天。5月10日解除隔离,5月11日乘坐D204动车至金陵镇家中。5月24日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协查函后,立即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5月25日5时37分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

从宁某某的例子可以看出来,是广州荔湾区那边的病毒溯源工作发现宁某某有可能存在密切接触的嫌疑,所以广州的疾控部门发函请广西南宁的疾控部门进行协查和排除,没想到宁某某真的就中招了。宁某某是在隔离结束的路上感染新冠肺炎的,还是回国之前感染的但是一直没有查出来,目前不清楚。但是我们必须知道,新冠病毒的隐匿性太厉害了,感染能力也是非常强的,必须随时有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当然,国内能接种疫苗的也尽快接种吧。我已经在5月24日接种了第一针科兴疫苗,6月21日打算接种第二针。

回国以后,很多网民对于我返回国内,享受安全没有疫情的环境,感到高兴,也要极少数网友说我不应该回来。不管怎样,能回来就是幸福啊,非常感谢奋战在一线的防疫工作者的辛勤付出,没有他们,我们不可能享受没有疫情的安全环境。

最近广州的疫情有散发的趋势,荔湾区正在全力筛查和防控,相信会尽快斩断传播链条的。广州加油!

【广西玉林市中院依法对罪犯吴惠忠执行死刑】3月24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罪犯吴惠忠执行死刑。

吴惠忠因犯故意杀人罪,于5月29日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吴惠忠提起上诉。(一审宣判回顾)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12月1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审宣判回顾)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吴惠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惠忠醉酒驾车肇事逃逸,不顾周围群众拍打车门提示、呼喊制止,拖行被卡在其车下的伤者,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深,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惠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吴惠忠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林头条#

#玉林头条#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广西玉林过节提醒:

因4月27日晚,北海市银海区报告1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4月28日凌晨,复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所以,在北海务工的老乡建议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乡。

另外:广州回来的虽然不用隔离,但是还是要居家健康监测。

#男子酒驾撞车拖行伤者1公里致死# #执行死刑# 3月24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罪犯吴惠忠执行死刑。

吴惠忠因犯故意杀人罪,于5月29日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吴惠忠提起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12月1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吴惠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惠忠醉酒驾车肇事逃逸,不顾周围群众拍打车门提示、呼喊制止,拖行被卡在其车下的伤者,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深,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惠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吴惠忠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来源:头条新闻)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

杨光毅因犯强奸罪,于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5日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审查期间,被害人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再审,于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幼女杨某某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某某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

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国家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人们常说在北京生活各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优势。谁说不是呢?

一大早我就来到了阜外医院,帮内蒙的阿姨预约术后复查,阿姨之前是在

阜外做的心脏搭桥手术,现在到了复查的时候,我先来医院帮她预约上。

下午还要去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帮一位广西的大哥代问诊,

大哥当地的医院做了一些检查,建议来北京治疗。

中医科肿瘤医院预约检查就要排队一星期,我先来医院帮大哥预约好检查,

安排好就诊时间,然后再确定来京时间,来京看病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提前安排好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今天如果时间来得及再去西苑医院开点酸枣仁,生发酊,

这俩都是北京西苑的镇院之宝。

每天都是这样,不是在医院就是在赶往医院的路上。

虽然累,但是能帮到大家我还是很开心的。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

杨光毅因犯强奸罪,于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5日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审查期间,被害人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再审,于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幼女杨某某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某某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

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国家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央视新闻)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今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

杨光毅因犯强奸罪,于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5日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审查期间,被害人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再审,于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幼女杨某某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某某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

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国家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央视新闻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