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记
贷款终于下来了这利息有点吓人
原本申请的等额本金,结果银行工作人员自己改成等额本息[捂脸],每月平白多处2000无忧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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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房子有几个原则:
1、尽量多贷款,年限尽量长;
2、买能力范围内的好房子;
3、尽量带学区,哪怕你的孩子不用;
4、向上跃升,外环换中环,二房换三房,楼梯房换电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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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新政解读:假如一套房子网签价卖500万,银行评估价420万,但是交易中心的核验价为350万,那只能按照350万去申请贷款!所以,客户贷款额度会大幅降低,需要多掏现金去买房了。
上海购房银行贷款利率自7月24日起提升,产生了一个大的法律问题,房管局限制网签违法了吗?需要国家赔偿吗?
原先上海是首套4.65%(也就是lpr)现在改为5%(lpr+35bp);
原先上海二套是5.25%(lpr+60bp)现在改为5.7%(lpr+105bp);
本身银行调整没什么问题,但是上海各区房管局存在大量限制网签的行为,很多6月份7月份购房的业主,交好了首付,提交了购房贷款申请,但是房管局不给网签(正常是当天交首付当天网签),因为没有网签,导致银行贷款不进入实际审核程序,业主因此要适用新的银行利率。
以一套550万的新房为例,35%首付,家庭公积金贷款100万,其余商贷,新政策下,那么一共要因此多交十几万的房贷,对于刚需家庭影响不可谓不大,同时,还可能导致一些家庭本来每月流水刚好够贷款,现在还款额增加,可能导致部分人贷款审批不下来。
简单来说,房管局无故(从他们的角度可以说是有故,为了数据)限制网签,然后银行利率变化,每户业主损失十几二十万。
涉及几千个家庭,该由谁承担?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那么这种情形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呢?是否属于上述第四条第四款的情形呢?我认为是的。
如果应当赔偿,赔偿单位便应该是房管局。
举例:
第一张图是说明选房时间为7月13号,首付时间是接下来5天,7月14-18号。
第二张图是开发商销售点网签时的弹窗。
第三张图是说明该小区共348套房,目前仅网签了21套。
这只是其中一个小区,这样的小区共有十几个,涉及业主六七千户。
众多业主主要诉求为:
开盘日期在7月24日之前的,按照旧利率计算,因为不能网签的原因全在房管局,而不是业主不配合不积极,房管局无正当理由限制网签,那就是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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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率全面上调
为了预防楼市泡沫,央行发出通知,所有银行房贷利率上调,严控房贷。
这对刚需可不是好消息,上海楼市曾经火爆的场景将仅留存于记忆之中。
#上海头条#
上海房贷越来越严格,不是真正符合各种要求现在不可能贷到款了。
上海银监会27日接连开出17张罚单,处罚企业违规资金及贷款进入楼市。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现在没有雄厚财力的人,在上海买房已是梦,随之而来上海楼市逐步变冷是必然。
上海刚需购房的压力越来越大
300万入门的总价银行核价直接干到180万
原本指望的150万银行贷款转眼间只剩下30万
生生地逼出120万额外的首付款
很明显
不少人会因此望而却步
失去了银行的支持
金融属性降低
买房成本变高
高到普通人根本凑不出来
这真是一剂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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