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贷款全款买房银行 全款房贷款买房

贷款全款买房银行 全款房贷款买房

时间:2019-09-22 16:49:34

相关推荐

贷款全款买房银行 全款房贷款买房

你觉得贷款买房好还是全款买房好?

房价高位横盘的今天,哪怕在楼市遇冷的环境里,7月份,全国商品房均价仍然能涨回10319元/平,足可见房地产这一支柱行业的坚挺,但房价保持在万元状态,对于普通家庭,不只是出首付困难,疫情常态化之下,很多行业仍然生存艰难,不少人害怕失业或者降薪后,负担不起每个月大几千的房贷,导致断供引起的损坏征信、增加罚息等恶性循环,这才迟迟不敢买房。

对此,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提出:国内现在一般是可以贷30年,能不能考虑延长到40年?目前房贷还款的最长年限是30年,如果真的延长,理论上是能够大幅度地为购房者们稀释还月供的压力。那具体可以省多少钱呢?

我们可以举例来更直观地看看,假设贷款100万元,3个人分别是按照、30年和40年等额本息的方式还贷。今年央行在8月份再次宣布下调5年期LPR,房贷利率目前的年利率是4.3%,换算下来月利率应该约0.36%。

月供的计算公式是=[借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借款月数]÷[(1+月利率)^借款月数-1]

按照还贷,一共的借款月数是240个月,月供约是3763.5元:

按照30年还贷,借款月数是360个月,月供是3345.33元;

最后按照建议中的40年还贷,借款月数是480个月,月供约为3763.5元,很明显,不考虑小数点后面3位以后的,还款40年几乎可以赶上按照还款的月供水平,并没有出现想象中,只要延长还款时间,就能降低月供的效果,说明30年的还贷时间,对于房奴来说,已经是最低最合理的方案。如果真的变成40年的还贷时间,导致的将是4个新弊端,多群体要受害,你也在其中:

第一,增加更多的利息成本

本来能少花钱,结果反而每个月多花了500多元,一年就要多花6000左右,就是6万,反向增加了房贷月供成本。

第二,转手房子竞争力减弱

房子背负着贷款,要转手,竞争力不如产权清晰、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好,本身经历了炒房时代,大批炒房客囤房,楼市出现供不应求的虚假繁荣,房企无限制拿地建房销售来获取暴利,导致如今房产已经过剩,广义的存量房已经足够9600万人居住,还不包含在未来即将开始建造或已经在建的房产,越晚还完贷款,房子想转手越困难。

第三,银行回款周期拉长、放款速度减慢

银行的款项是一边放款一边收回本金和利息的,如果说大家还贷时间都延后,银行虽然可以赚钱,可是仍然承担巨大风险,因为还贷时间延长了,部分人如果是在三四十岁买房的,要还40年贷款,要等到七八十岁左右才能还完,这个时候很多人快步入高龄,如果遇到意外或者疾病去世,银行就不能收回贷款。

而工资相比养老金来说,有替代率,目前是60%左右,本身养老金更低,中国的父母对孩子是从小照顾到结婚,供他们上学,帮他们买婚房,而这个规律现在的年轻人有了下一代后也会继续这么做,如今国家又放开了三胎,现在这些生育三胎的家庭,以后买三套房就是给孩子补贴3套房房贷,养老金还要维持基本生活,想想都很难负担,最后,可能就是大批人因为断供让银行背负坏账损失。由于前期放出的房贷有大笔收不回,那么以后其他人再借款,可能会因为银行收紧放款规模而更难通过审核了。

第四,申请其他贷款受影响

各项贷款申请时,银行都会先对借款人进行收入、负债、征信等条件的调查,有负债的人,银行一般会拒贷,或者压缩借款额度,如果你长期还不完房贷,以后想再买房,买车,借款都很难了。到时候,只能是在特别需要资金的时候,把手头的这个房子卖掉来套现,这样就会回到上面提到的第二个弊端,没还完房贷的房子难卖程度将远高于产权清晰的房子。

看完后你觉得贷款买房好么 ?把您的建议写下来吧

钱可以从银行借,但不能一次性全款给开发商,要按工程进度分批给。

以案普法中国法学会会员 优质本地领域创作者

“房子都烂尾楼了,银行凭什么让我继续还贷?”福建福安,陈某购买了一套商业房,不料,房地产商突然中止施工,房屋延期交付,迫于无奈,陈某将房地产商、银行告上法院,主张解除合同,停止继续还贷。@以案普法 5月,陈某和丈夫购买了一套商业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1月,房地产商、陈某、银行共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将该房产作为抵押,由银行给陈某贷款44万元,贷款,房地产商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除此之外,陈某还支付了首付款、专项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共计21万余元。9月30日,约定的交房日期到了,房屋并未如期交付。起初,陈某不以为意,心想这么大的房地产公司,不可能不能交付,想着再等等看吧。不料,直至6月,楼盘依旧处于停工状态,而且房地产商一拖再拖,态度也变得支支吾吾,最后甚至不见了踪影。陈某终于慌了,见不到房还要继续打贷款,这不合理。陈某夫妇认为,合同明确约定,逾期交付超过90日后,她就有权解除合同,房地产商应当自解除合同后30天内,退还给她全部支付的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于是,陈某将银行、房地产商同时告上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民法典第143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真实,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合同便生效。具体到本案,陈某夫妇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属有效合同。有效合同约定的事项,当事人应履行。买卖合同明确约定,逾期未交房超过90天,只要陈某夫妇提出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就需按约定,履行解除手续,并返还全部费用。所以,法院首先判决解除了陈某与房地产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至于银行贷款,最高院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所以,陈某夫妇作为无过错方,请求合法、合理,于是,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陈某夫妇的所有诉求。本以为这事就此结束,没想到,银行又将陈某反诉到了法院,请求驳回陈某夫妇的诉求,并支付剩余借款的本金及利息40余万元。银行认为,商品房是否解除,均与银行无关,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贷款人是陈某夫妇,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中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但并没有规定借款人无需还款,所以,这钱就该由陈某夫妇来偿还。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于解除合同之后的效力,也同样作了规定。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意思就是说,合同解除后,陈某夫妇无需对剩余的贷款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对于银行主张合同解除,债务仍继续履行的诉求,显然站不住脚,最终,二审法院也驳回了银行的诉求。一二审都支持了陈某的诉求,可银行仍不服,继续上诉至福建高院,请求再审,毫无疑问,福建高院也支持了陈某的诉求。福建高院认为,本案系开发商违约在前,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意味着陈某已经不是案涉商品房的所有权人了,也就没有义务继续支付贷款,而房子的实际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商,所以,银行应找房地产商还款。因此,福建高院判决,房地产商作为实际占有人,应承担返还贷款的责任。本案到此结束!但问题来了,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主要是由于资金链断裂,所以想要要回各项费用,陈某、银行还得再继续打官司。但值得庆幸的是,合同解除了,陈某夫妇不用再继续“砸钱”了!那么,针对此事,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交流~~#楼盘逾期未交付 法院支持业主不还贷# 头条热榜

现在疫情反反复复,经济下行,未来三年,给普通老百姓购房的建议。

第一、收入不稳定,最好别贷款买房。

疫情反反复复,经济下行,很多人收入和工作不稳定,挣钱难,手头要留有现金,以防不测。买房会掏空家底,还要背负房贷,以后经不得一点波折,抗风险能力太差,断供不仅财房两空,还影响个人征信,小孩都受到牵连。

第二、买房,记住,不要买期房。

如果没有现房,买二手房,不要碰期房,如果你要选择,不要急着下手,去楼市上蹲几天,工地上是否“演戏”,工人热火朝天的局面是真是假,期房要是变成烂尾楼,那就财房两空了,老百姓挣的都是辛苦钱,一定不能打水漂,给银行打工。

第三、期房只选央企。

除了期房,没有其他选择,那就专挑央企、国企的楼盘,起码能交付。其他房企,名气越大,可能更容易爆雷。

第四、优先考虑现房。

楼市已进入买方市场,很多楼盘已出现现房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办证。没有现房楼盘,也可优先考虑二手房,安全第一。

第五,如果手上的资金够买房子的百分之八十,现在千万不要贷款买房。

过几年买房,房价还会下跌,到时候手上的资金足够买全款了,不要给银行打工,贷款利息那么多。

第六,买房一定要买核心地段。

有能力买房的,就买核心城市的核心地段,物以稀为贵,核心地段还有上升空间,是可以抵抗通货膨胀。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