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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个人信用贷款利率 绥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20-12-13 13: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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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个人信用贷款利率 绥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放心,行长都在买!“黑龙江绥化,银行大堂经理孙海燕,向秦大妈推荐了一款内部存款。在孙海燕的操作下,秦大妈存了66万元。可产品到期后,银行却说没有这笔钱。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6月,秦大妈收到一条通知,说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了。由于不太会使用手机,秦大妈便来到银行,让当初接待自己的大堂经理孙海燕帮忙操作。

此时的孙海燕,正愁没人过来办理业务,听闻秦大妈的来意后,热心地帮助秦大妈进行赎回操作。在操作的过程中,孙海燕见缝插针,向秦大妈推荐了一款“内部理财产品”。

见周围没人,孙海燕神秘地向秦大妈说道:“这是一款银行内部产品,回报率高,安全可靠。”

见秦大妈露出了怀疑的眼神,孙海燕继续透露:”我自己都存了不少,而且银行其他员工甚至行长都存了,这种产品回报率在9%-10%左右,银行保本保息,机会难得!“

秦大妈已经退休多年,对于自己的养老钱,秦大妈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听到孙海燕信誓旦旦地保证,该产品没有任何风险后,秦大妈心动了。毕竟保本保息,只有银行敢承诺。

接下来,孙海燕操作秦大妈的手机,为秦大妈购买了2笔理财产品,第一笔30万元,一年到期,第二笔36万元,一年半到期,两笔合计66万元。

在孙海燕操作时,秦大妈很疑惑,之前都是在理财专区柜台进行购买,怎么这次操作要躲在角落里,还要用手机购买。

孙海燕解释道:”这是内部产品,不能在窗口办理,只能在手机上操作,流程十分简便。“

望着孙海燕亮闪闪的工牌,秦大妈选择了相信。可过了一年,秦大妈的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

原来,第1笔存款到期后,别说利息了,秦大妈连本金都没见到。着急的秦大妈连忙询问孙海燕,为什么银行不回款?

孙海燕毕竟见过大风大浪,顺势安慰秦大妈:”国家对各个银行进行查账,款项最迟3个月后付清。你别担心,行长还买了50万元呢!所以这钱绝对没问题,到时本息一起还清。“

秦大妈半信半疑又等了一阵子,可钱依旧没有回来,再三质问下,孙海燕道出实情:“这款理财产品根本不是什么银行内部存款,而是转给了其他两家公司进行房产理财投资,现在爆雷了。”

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秦大妈瘫坐在了一旁。毕竟66万元是秦大妈仅存的养老钱。这笔钱要是没了,秦大妈的下半辈子难以保证。

愤怒的秦大妈要求银行兑付,可银行却说这两款理财产品,是孙海燕私自向客户推荐的,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秦大妈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踏进的是银行大门,接待自己的是相熟多年的大堂经理,购买的是大堂经理推荐的银行存款,最后产品爆雷,银行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愤怒的秦大妈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找到当地栏目《党风政风热线》进行举报。上级部门和监管机构的领导在栏目中表示:对于孙海燕的违规行为,银行存在管理短板,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秦大妈拿着视频找到银行,可银行却说该栏目不是司法机关,对于事件没有调查权,得出的结论也没有法律效力。

银行把话都说到这个程度了,绝望的秦大妈,最终选择起诉。

【刘律师Lawyer】

银行员工接私活,早年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大堂经理躲在银行小角落,偷偷操作客户手机转账,这种事并不多见。

一、孙海燕接私活,属于职务行为吗?

孙海燕作为大堂经理,其本身的工作范围,就是向顾客推荐理财产品。如今孙海燕身着工装,佩戴工牌,站在大厅,以银行口吻向秦大妈推荐内部产品,可以认定其在履行职务。

二、孙海燕履行职务,银行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总则》第170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既然孙海燕在履行职务,那么她说出的无风险、高回报、内部存款等宣传卖点,应当视为银行的承诺。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法律严禁宣传保本保息,只要银行做出上述承诺,就会违反适当性义务,误导秦大妈购买自己不能承受的理财产品。因此,银行需要对秦大妈进行赔偿。

三、秦大妈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虽然秦大妈损失了66万元,但法院认为,秦大妈毕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之前购买过理财产品,所以要尽到注意义务,不应轻信大堂经理的话术,将手机交给外人转账。因此,秦大妈也有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承担70%责任,秦大妈承担30%责任。

不过本案还有一个神奇的地方,秦大妈的66万元最终流向了阳光城房产,比起那些通过正规渠道进入,赔了100%的投资者,至少秦大妈因为孙海燕违规操作,获得70%赔偿,这种结果也算因祸得福吧。

#头条创作挑战赛#

最高法:借款人主张案件为虚假诉讼,为查明借款是否真实,法院能否依职权向借款人的原法定代表人调查取证?

七彩毯业申请再审称:

1.一审法院超越职权进行取证。

一审法院在当事人并未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况下,于3月7日在绥化市看守所依职权对杨金朋进行询问。

原审判决以此证据作为定案依据,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

2.原审法院依据杨金朋的笔录认定案涉5月9日的借款利息为三分利与事实不符。

杨金朋在到期间一直任七彩毯业、七彩房地产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这两个公司在此期间均与国信公司有多笔借款,其不能清楚地记住每笔借款的数额、利息,在整个笔录中亦没有明确说明案涉5月9日借款利息是三分利。

同样杨金朋也没有说明其所谓未还清的债务是七彩毯业的借款还是七彩房地产的借款,甚至对于欠款数额的陈述前后自相矛盾。

就案涉5月9日的借款,双方是签订了正式的借款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该笔借款的利息为月一分利。

原审法院判决案涉借款的利息按三分利计算显然系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法院再审认为:

1.结合七彩毯业原法定代表人杨金朋陈述等相关证据,原审法院综合判定实际履行过程中七彩毯业依照月息三分支付利息,并无明显不当。

2.原审法院是否超越职权进行取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关于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规定,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债权债务关系,案情复杂,且七彩毯业辩称案涉合同虚假,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原审法院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可以依职权调取原七彩毯业法定代表人杨金朋笔录。

()最高法民申4691号 · -09-26

民间借贷胜诉实战指南

我全款70多万买了绥化某 大 大的抵押房,当时也是说6个月解押,合 同都签了,现在到期了说解押不了,找了多次没用,人家说你随便找,怎么办?

这是来自绥化市一位买房者的无奈,能怎么办呢?凉拌吧,店大欺客,客大欺店,自古就是这么回事儿,不要以为店大就不差钱,米国大不大,差钱照样耍赖。

给卖房的朋友几点忠告:

1.不要全款买房,尤其是期房,即使你有能力全款也要分期,让银行来审核开发商资格,五证,哪怕贷下来你再花多2个月利息再还上呢,托底一些。

2.不要买期房,买房ZUI大的风险不是买贵了,而是烂尾了,抵押了,一房多卖了.......前车之鉴,历历在目,某鸿大不大,某森林大不大,哪怕有百分之一的风险摊到你头上就是百分100。

3.刚需尤其不要买期房,还是全款买期房,你掏空了6个钱包,孤注一掷买了它,万一有问题你怎么跟自己和父母交代呢?钱房两空。

想好了这些风险你能否承受,路有那么多,为什么要选择满是坑洼的,坑里还有水,水里还有钉的路呢!

朋友们有什么好办法帮助他吗?

#绥化头条# #房产#

黑龙江绥化,某银行大厅内,一女子在银行大堂经理的推荐下,买了66万元“零风险”的银行内部理财产品,万万没想到,最后血本无归。事发后,银行大堂经理表示,这是我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秦女士是某银行的老客户,她在该银行买的理财产品,回赎到账19万余元后,找到之前接待她的大堂经理孙某,希望继续购买该理财产品。

孙某非常高兴地接待了秦女士,并向秦女士推荐了一款,说是银行内部的理财产品,回报率非常高,而且没有投资风险。但秦女士有点犹豫,她还是想买之前那款理财产品,毕竟之前那款理财产品,也比存定期的利息高。

孙某看出秦女士的犹豫后,谎称他们银行的同事和亲属,也购买了这款理财产品,甚至是行长都往里投了钱。听到孙某这样说,秦女士开始心动了,行长都买了,这款理财产品肯定很好!

随后,孙某告诉秦女士,这款理财产品是银行内部产品,不能在窗口办理,只能在手机上操作。秦女士当时人就在银行大厅,对孙某很是放心,觉得在窗口办理和在手机上操作,都是一样的,反正是银行的理财产品。

而后,秦女士因年龄大,不会在手机上购买,孙某便代替秦女士分两次,一共购买了66万元该理财产品。

这款所谓的内部理财产品到期之后,秦女士发现银行迟迟没有返还本金和收益,秦女士问孙某怎么回事,孙某回复说:“国家在查各大银行的账,投资的钱被扣划在银行了”。

孙某的回复,虽然拖延了一段时间,但纸包不住火,最后秦女士因未能回赎兑付遭受损失,向银行索赔未果,便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希望法院判银行承担责任,返还存款66万元及利息。

法庭上,银行一方主张说,银行无法对工作人员及客户进行人身控制,也无法控制其具体行为。

孙某虽然是银行职员,但其私自向秦女士推荐与银行无关的金融理财产品,银行在客观上,无法履行更多的适当性义务,所以对孙某给造成秦女士的正常误解,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秦女士不服,秦女士表示,孙某是银行的大堂经理,在银行大厅向她推荐非银行的理财产品,还骗她说是内部产品,行长都买了,孙某在客观上,利用了银行的权利外观,她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才决定通过孙某购买该理财产品。

秦女士提出,《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如果孙某不是银行的大堂经理,或者换一个地点,不是在银行大厅向她推荐,她也不会上当受骗。

秦女士认为,孙某利用银行职员的身份和银行的营业场地,而银行没有进到管理和注意义务,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孙某很光棍,孙某辩解说,他向秦女士推荐案涉理财产品,是个人行为,并不代表银行,而且他已明确告知秦女士,这款该产品非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也非银行代理的理财产品。

秦女士不认可,秦女士代理律师提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秦女士代理律师表示,《银行个人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同步录音录像,对客户告知相关的风险提示。

换而言之,如果孙某曾告知秦女士,他给秦女士推荐的这款产品,非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孙某应当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而孙某作为银行大堂经理,明知有应当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其次,民法典第170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秦女士代理律师认为,孙某以涉事银行经理的身份,向秦某推荐“银行”的理财产品,属于职务代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该由涉事银行承担。

法院审理后,以涉事银行违反了金融机构应该具备的适当性义务,也没有尽到对孙某的监管责任,秦女士没有履行好必要的注意义务,轻信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自身亦有过错,酌定判令银行承担70%的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判银行向向秦女士支付46万余元。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

头条热榜​#头条创作挑战赛##奇案大侦探第一季##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

行长都在买的理财

刘律师Lawyer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

”放心,行长都在买!“黑龙江绥化,银行大堂经理孙海燕,向秦大妈推荐了一款内部存款。在孙海燕的操作下,秦大妈存了66万元。可产品到期后,银行却说没有这笔钱。【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6月,秦大妈收到一条通知,说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了。由于不太会使用手机,秦大妈便来到银行,让当初接待自己的大堂经理孙海燕帮忙操作。此时的孙海燕,正愁没人过来办理业务,听闻秦大妈的来意后,热心地帮助秦大妈进行赎回操作。在操作的过程中,孙海燕见缝插针,向秦大妈推荐了一款“内部理财产品”。见周围没人,孙海燕神秘地向秦大妈说道:“这是一款银行内部产品,回报率高,安全可靠。”见秦大妈露出了怀疑的眼神,孙海燕继续透露:”我自己都存了不少,而且银行其他员工甚至行长都存了,这种产品回报率在9%-10%左右,银行保本保息,机会难得!“秦大妈已经退休多年,对于自己的养老钱,秦大妈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听到孙海燕信誓旦旦地保证,该产品没有任何风险后,秦大妈心动了。毕竟保本保息,只有银行敢承诺。接下来,孙海燕操作秦大妈的手机,为秦大妈购买了2笔理财产品,第一笔30万元,一年到期,第二笔36万元,一年半到期,两笔合计66万元。在孙海燕操作时,秦大妈很疑惑,之前都是在理财专区柜台进行购买,怎么这次操作要躲在角落里,还要用手机购买。孙海燕解释道:”这是内部产品,不能在窗口办理,只能在手机上操作,流程十分简便。“望着孙海燕亮闪闪的工牌,秦大妈选择了相信。可过了一年,秦大妈的脸上再也没有了笑容。原来,第1笔存款到期后,别说利息了,秦大妈连本金都没见到。着急的秦大妈连忙询问孙海燕,为什么银行不回款?孙海燕毕竟见过大风大浪,顺势安慰秦大妈:”国家对各个银行进行查账,款项最迟3个月后付清。你别担心,行长还买了50万元呢!所以这钱绝对没问题,到时本息一起还清。“秦大妈半信半疑又等了一阵子,可钱依旧没有回来,再三质问下,孙海燕道出实情:“这款理财产品根本不是什么银行内部存款,而是转给了其他两家公司进行房产理财投资,现在爆雷了。”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秦大妈瘫坐在了一旁。毕竟66万元是秦大妈仅存的养老钱。这笔钱要是没了,秦大妈的下半辈子难以保证。愤怒的秦大妈要求银行兑付,可银行却说这两款理财产品,是孙海燕私自向客户推荐的,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秦大妈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踏进的是银行大门,接待自己的是相熟多年的大堂经理,购买的是大堂经理推荐的银行存款,最后产品爆雷,银行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愤怒的秦大妈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找到当地栏目《党风政风热线》进行举报。上级部门和监管机构的领导在栏目中表示:对于孙海燕的违规行为,银行存在管理短板,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秦大妈拿着视频找到银行,可银行却说该栏目不是司法机关,对于事件没有调查权,得出的结论也没有法律效力。银行把话都说到这个程度了,绝望的秦大妈,最终选择起诉。【刘律师Lawyer】银行员工接私活,早年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大堂经理躲在银行小角落,偷偷操作客户手机转账,这种事并不多见。一、孙海燕接私活,属于职务行为吗?孙海燕作为大堂经理,其本身的工作范围,就是向顾客推荐理财产品。如今孙海燕身着工装,佩戴工牌,站在大厅,以银行口吻向秦大妈推荐内部产品,可以认定其在履行职务。二、孙海燕履行职务,银行要承担什么责任?《民法总则》第170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既然孙海燕在履行职务,那么她说出的无风险、高回报、内部存款等宣传卖点,应当视为银行的承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法律严禁宣传保本保息,只要银行做出上述承诺,就会违反适当性义务,误导秦大妈购买自己不能承受的理财产品。因此,银行需要对秦大妈进行赔偿。三、秦大妈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虽然秦大妈损失了66万元,但法院认为,秦大妈毕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之前购买过理财产品,所以要尽到注意义务,不应轻信大堂经理的话术,将手机交给外人转账。因此,秦大妈也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承担70%责任,秦大妈承担30%责任。不过本案还有一个神奇的地方,秦大妈的66万元最终流向了阳光城房产,比起那些通过正规渠道进入,赔了100%的投资者,至少秦大妈因为孙海燕违规操作,获得70%赔偿,这种结果也算因祸得福吧。#头条创作挑战赛#

玉米行情继续跌,十月建仓最佳!小麦拍卖出炉,上涨空间受限

10月16日全国玉米涨跌

黑龙江青冈龙江落10元,14水2250元/吨,30水0.909元

黑龙江京粮龙江落10元,14水2250元/吨,30水0.909元

黑龙江绥化昊天落10元,14水2230元/吨,30水0.901元

黑龙江海伦国投生物开收潮粮,三等14水2180元/吨,30水0.8807元

内蒙古开鲁玉王再落10元,14水2310元/吨

内蒙古百业成酒精落30元,三等14水2390元/吨,30水0.939元

吉林中粮榆树落10元,二等14水2330元/吨,30水0.9413元

陕西宝鸡阜丰涨40元,三等2420元/吨

河北朋友淀粉落10元,执行2510元/吨

山东临清金玉米涨20元,执行2540元/吨

山东祥瑞药业涨20元,执行2600元/吨

山东华义容海落10元,执行2710元/吨

山东福洋生物落10元,执行2620元/吨

山东地区今早排队616车,较昨日减少161车

粮商会10月16日全国小麦涨跌

河北金沙河雨后麦涨价1.32元,雨前麦1.335元

陕西金沙河涨5厘,普麦1.385元

陕西渭南五得利涨1分,普麦1.38元

河南新乡五得利涨5厘,普麦1.335元,979价1.345元,02-1价1.43元

山东禹城五得利昨日涨1分,普麦1.35元

山东华统面业昨日涨5厘,净粮大车1.346元,毛粮小车1.331元

河北隆尧今麦郎昨日涨1分5,普麦1.345元

山东发达面粉东区昨日涨1分,普麦1.345元

山东发达面粉西区昨日涨1分,普麦1.345元

山东发达面粉聊城昨日涨1分,普麦1.345元

玉米价格继续震荡弱势,十月或是最佳建仓时机!今日玉米价格继续以下跌为主,东北地区随着上量增多价格下滑明显,华北地区则是随着到货量小幅波动。当前河南安徽新玉米上量尾声,河北山东上市正火热,东北正在陆续上量。短期内玉米价格仍处于上量的价格低谷,这段时间也是建仓的最佳时机。当前玉米价格大幅低于小麦价格,并且小麦价格到明年六月新麦上市前都会维持1.3以上的高价,再加上明年的托市小麦保护价上调两分后为1.15元/斤,明年小麦同样价格不会低。小麦价格高昂的同时也会让厂商大力采购玉米,而在玉米整体供需偏紧的局势下,后市可能还会出现缺口,到时候玉米不说高于小麦多少,达到小麦同价没问题。所以当前价格建仓建库存,如果没有利息和仓储费用,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其次,到了十月底十一月初,华北新玉米上市高峰结束,想卖粮的基层都卖了,不想卖的农户也都会做好存储到年底甚至春节,十月后市场厂家上量将相比有所减少,与此同时,中储粮竞标采购、粮库华北各地一直都在1.3-1.35的高价采购。还有一点最重要的,目前新玉米上市初期,有一个月的后熟期,所以各地饲料厂当前还没有大力建仓新玉米,毕竟当前价格弱势行情下跌,以及收了也得存一个月的后熟期,但一旦到了十一月后,各厂包括南方需求端都会陆续建仓。以上种种,玉米今年价格都不会低!达不到去年的高度,但也会有较好的走势!华北地区建议再十月份完成建仓建库存工作。东北地区看自身条件,也可适当建仓收粮。

小麦拍卖出炉!每周100万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发布了托市小麦启动拍卖公告,10月20日开拍每周100万吨,详细拍卖清单暂未公布。拍卖底价没有调整和停拍前一样。三等2350,二等2390,一等2430。平均按照二等质量算加上出库等费用合计出库价1.245左右,加上运费低于当前小麦行情!小麦后市上涨空间终会受到限制!只是刚开始拍,对行情实际影还不大,但随着十一月十二月拍卖持续,后续小麦上涨空间将受到限制。新麦质量优于陈麦,价格比陈麦到厂高一些还能接受,但如果高太多,面粉厂也会拍卖陈麦为主。其次本次拍卖只能让面粉厂和饲料企业拍卖,尽量避免了贸易商炒作溢价抢拍。并且当前玉米价格明显低于小麦,参与竞拍陈小麦的饲料厂不会有太多,也降低了对于面粉厂的竞争。预计短期内小麦价格依旧保持高位小涨,但随着后续拍卖的持续,价格可能有所震荡,涨到1.4、1.5希望渺茫。而对于还有库存的贸易商来说,建议出手更好,拍卖已经出炉,小麦断不可能像玉米那样暴涨几百,即便是留到春节前后,价格比现在最好也就高几十块钱,有没有必要为了高位再涨几十而再存几个月呢?卖了存玉米是否空间更大呢?但同时也建议大家不用恐慌和着急,20日拍卖,出库到厂至少也得是11月了,短期十天半个月行情仍是高位,想出手的陆续有序出手。还想搏一搏的建议关注后续拍卖成交情况!小麦还是和之前预估差不多,河北山东河南面粉厂1.35是顶!

玉米偏强趋势,山东涨跌互现!​

今日东北、河南多个深加工涨价,而山东部分厂家到货多下跌!玉米行情震荡偏强,后续还有一波上量震荡的风险?后市还能涨多少?

小麦今日多个厂家上涨,陕西五得利、好面缘、山东等多个面粉厂涨价,但也有东明五得利落1分,短期行情仍是高位偏稳!

粮商会03月20日玉米涨跌

黑龙江新和成生物涨价,14水干粮2630元/吨

黑龙江京粮龙江涨20元,14水2580元/吨,30水1.042元

黑龙江青冈龙凤涨20元,14水2590元/吨,30水1.046元

黑龙江绥化昊天昨日涨20元,14水2586元/吨,30水1.045元

内蒙古通辽开鲁玉王昨日干粮涨10元,干粮2730元/吨

锦州港一律劝返外地来车,到货不多,价格稳定 ,720容重15水2750-2760元/吨

河北辛集德瑞淀粉涨10元,执行2800元/吨

河南孟州厚源生物涨10元,执行2880元/吨

河南孟州华兴酒精涨10元,执行2930元/吨

河南孟州汉永酒精涨10元,执行2910元/吨

山东潍坊柠檬生化跌20元,执行3060元/吨

山东滨州华义容海涨20元,执行2950元/吨

山东枣庄恒仁工贸跌10元,执行2870元/吨

山东菏泽成武大地跌4元,执行2826元/吨

山东临沂沂水大地跌20元,执行2890元/吨

山东临沂沂水青援跌20元,执行2900元/吨

山东临沂鲁洲生物跌20元,执行2920元/吨

山东临清金玉米昨晚跌6元,执行2780元/吨

山东地区今早排队510车,较昨日增加203车

玉米偏强趋势,后续有震荡!近期疫情影响,多地物流受限,部分地区接近停滞购销。市场走货明显减少,玉米整体仍是偏强上涨较多,华北东北以涨为主。而山东今日早间到货五百多车,由于各地疫情风险不同,各深加工到货量差距较大,厂家价格有涨有跌。短期内仍需关注公共卫生事件对物流的影响,预计短期内玉米上量少行情稳中偏强趋势为主。但同时也要注意上量节奏的变化,短期的上量减少让各地厂家价格高位,各地基层贸易商出货心态级即!物流一旦恢复,各地上量必然增多,后续很可能出现阶段性的上量引起行情震荡。而行情大趋势仍是看好,玉米后市有望随着余粮逐步消耗价格逐步上涨趋势,也不能盲目看大涨,小麦到厂1.6以上,而饲料玉米到华北厂2900-3000左右,一旦是后市涨到小麦同价,再往上压力就大了,毕竟新麦6月全面上市,小麦必然到时候高位回落,其次定向玉米一周一百万吨的投放虽然不足以让玉米下跌,但也在持续补充供需,也将会限制玉米上涨空间,所以预计五月玉米上涨空间相比当前高一两百的幅度差不多,难以出现暴涨大涨,而六月后则需关注玉米和小麦的价格比关系。玉米水分大、难存储、资金有压力的朋友建议趁近期疫情影响玉米正在上涨的行情可以出手,如果质量好、存储没问题和资金没利息的话可以继续往后留,但一定要注意后市的出手时机!玉米价格后续越高,上涨的压力越大!关注着玉米和小麦之间的价格比!

玉米涨跌互现!短期上量建仓最佳时机!小麦等政策出手

10月13日全国玉米涨跌

内蒙古扎兰屯阜丰再落10元,三等14水2400元/吨,30水0.938元

黑龙江京粮龙江昨晚落10元今早落10元,14水2280元/吨,30水0.921元

黑龙江青冈龙凤昨晚落10元今早落10元,14水2280元/吨,30水0.921元

黑龙江绥化昊天昨晚落6元今早落10元,14水2270元/吨,30水0.917元

内蒙古开鲁玉王落5厘,14水2370元/吨,30水0.96元

山东恒仁工贸涨20元,执行2700元/吨

山东沂水大地涨20元,执行2390元/吨

山东成武大地涨20元,执行2540元/吨

山东禹城保龄宝涨20元,执行2660元/吨

山东盛泰药业落20元,执行2550元/吨

山东天力药业落10元,执行2570元/吨

山东乐陵中谷落10元,执行2560元/吨

山东寿光金玉米落10元,执行2580元/吨

锦州港价格稳定,720容重15水2460元/吨

山东地区今早排队459车,较昨日增加70车

10月13日全国小麦涨跌

河北金沙河面业涨3厘,雨前麦1.33元,雨后麦1.306元

河北大名五得利涨5厘,普麦1.33元

河南志情面业落3厘,普麦1.316元

安徽亳州五得利涨7厘,普麦1.327元

安徽涡阳金沙河涨5厘,普麦1.328元

山东发达面粉西区涨5厘,普麦1.335元

山东发达面粉武城涨5厘,普麦1.325元

山东发达面粉聊城涨4厘,普麦1.332元

山东发达面粉东区涨1分,普麦1.33元

山东华统面业昨日涨3厘,净粮大车1.335元,毛粮小车1.32元

山东青岛平五得利昨日涨1分,普麦1.34元

山东禹城五得利昨日涨1分,普麦1.34元

玉米价格仍是涨跌互现,东北地区随着上量增多继续下跌探底。华北地区各厂根据自身到货车辆涨跌互现。东北地区上量逐步增多预计短期内行情还将继续探底,甚至后续上量增多冲击华北市场。短期内华北市场震荡处于弱势,十月份仍是建仓的最佳时机!目前有少数粮库挂牌收购,价格都不低于当地厂家,各地中储粮也在积极采购轮换,价格也不低!就单从目前华北粮库和中储粮采购的价格来看,华北难出现大跌!总的来说,玉米行情短期震荡为主,但十月底十一月份随着第一波新玉米上量高峰结束,随着各地粮库、厂家全面开收,价格会逐步震荡上行!华北建仓应尽早!东北关注上量情况!大量上市再开始备货。但无论是东北还是华北,今年做玉米库存注意两点,1、存储质量和条件;2、避免第三方资金利息和仓储费等,尽量降低库存成本。

小麦继续冲高!目前小麦行情继续冲击历史高点,陕西厂家都在1.37以上,河北山东陆续1.35左右,河南1.32-1.33左右。粮商大量转战玉米,库存小麦的粮商也都有普遍的惜售挺价心态,优质余粮有限,天气降温面粉需求提升,厂家目前只能持续涨价吸引到货。虽然中储粮近期也有一些轮换拍卖,但量不大,价格也是跟随市场价格,对市场难有补充调控作用。昨日山东中储粮拍卖1.6万吨16、17、小麦。全部成交均价1.318元,最高1.33元,最低1.305元。河南中储粮昨日拍卖17、18、小麦2.7万吨,全部成交,均价1.318元,最高1.3275元,最低1.31元。三年前的陈麦拍卖出库都1.3以上的价格,并且全部成交,充分表现了当前面粉市场对于小麦的需求。而粮商更为关心的还能涨多久,涨多少,说实话没人能预测,全看政策!如果短期内没有大批量补充市场的拍卖,或托市拍卖还不启动,行情再涨几分接近1.4都有可能!但小麦毕竟口粮,市场也有传闻说19日启动托市小麦拍卖,暂未确定真假。建议粮商持续关注政策吧,一是托市拍卖何时启动,二是中储粮后续会不会增加轮换拍卖数量补充市场。等拍卖公告出炉后,再决定是否出手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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