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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银行不受理 买车银行贷款下来了不买了可以吗?

时间:2024-06-25 05: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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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银行不受理 买车银行贷款下来了不买了可以吗?

湖南常德,男子买了辆新车,开了4天后得知车子有多处地方在交车前就补过漆,男子觉得受到了欺骗,随即去要求协商赔偿事宜,销售公司的态度是不赔不退且不认,气的男子直接将其起诉至法庭!

黄先生在当地的汽车销售公司相中了一辆“宋”系列车,6月18号付了97400元,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8月24号提车,黄先生如约提到了车,检查过后也没有发现有任何问题,便办理交接手续离开了。

回去后因为是新车,黄先生开得也十分爱惜,但是奈何驾驶技术不精,8月28号车子的右前门给刮到了,凹了进去,漆也蹭掉了一大块,便找了家汽车维修店去做钣金喷漆。

结果在维修的过程中,师傅得知他是刚买了几天的新车,但是却发现汽车很多配件上都有溅上去的漆,而且漆面也明显看着像是出厂后又补过的,便把自己的看法告诉了黄先生。

买车时向自己保证的是全新车,结果竟然补过漆,黄先生担心自己买到了翻新车,或者是事故车,不然全新车为什么要人为喷漆呢,便开车去找销售公司理论,想要退车,和赔偿自己的损失。

结果销售公司不承认他们补过漆,看了车子补漆的痕迹后,反咬黄先生一口,说给黄先生时是原厂漆,是黄先生补了漆以后反倒想来讹他们,不可能退车,也不会进行任何赔偿。

无奈之下,黄先生只得离开,9月4号,黄先生将车送去做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车辆鉴定书:

1、被鉴车辆车身外表大面积进行过手工油漆喷涂,由于底层处理不良或喷涂过程中黏附灰尘,导致油漆尘点痕迹及其他缺陷;且喷涂过程中遮挡不良,导致油漆漆雾飞溅到周边部件。

2、被鉴车辆车身外表大面积进行过手工油漆喷涂,导致被鉴车辆外部油漆涂层较同型号新商品车(原厂原装标准)外部油漆涂层厚度更厚。

拿到鉴定报告之后,黄先生也不再去跟销售公司扯皮,直接将他们起诉到法庭!

黄先生向院方提出了诉求:销售公司返还购车款97400元,保险费5639.44元、车辆购置税6375元,并3倍赔偿购车款292200元;诉讼费由销售公司承担。

并将车辆鉴定报告提交给了院方。

销售公司当庭辩称:黄先生不能证明公司交付的汽车不符合同质量要求,鉴定意见不能证明车辆重做油漆的时间。

院方认定事实:8月24日汽车交付到黄先生手中,随后黄先生使用过程中发生刮擦,8月28号到维修过程中发现油漆存在修补过的痕迹,当天便去协商,但是未果,9月4号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鉴定,整个过程历时仅10天,这些销售公司都没有异议。

并认为: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判断,认定该汽车在销售时即存在质量瑕疵证据充分,符合《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明标准。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院方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另一方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销售公司与黄先生签订了《交车确认表》,但《交车确认表》中并无对车身油漆是否存在瑕疵进行确认,且双层油漆属隐蔽质量瑕疵,并不能在交付时通过视觉判定,不能认定交付了符合质量标准的汽车,销售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至于是否涉嫌欺诈,院方调查之后注意到一个情况,这家汽车销售公司在以前的销售中,对因刮擦等原因发生损坏的汽车均在重新修复后销售,且不向购车人进行特别说明。

院方认为:作为从业多年的汽车销售企业,对汽车品质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相对于普通消费者,更能了解所售汽车质量状况;并且根据调查情况,可以理性地推知销售公司对车子存在大面积油漆瑕疵及其形成原因是明知的,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证明标准。

销售公司故意隐瞒汽车存在重大质量瑕疵的事实,足以导致消费者因误信该汽车虚假品质之表象而产生错误判断,作出购买的错误意思表示,符合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证明标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因销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黄先生要求退车并三倍赔偿的诉求应予支持。

判决:销售公司十日内返还购车款97400元并赔偿保险费5639.44元及车辆购置税6375元,三倍赔偿购车款292220元,共计401614.44元;黄先生将车返还给销售公司。

受理费7326元,销售公司负担。

@看案明法

#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常德头条#

花十四万买的二手车一年多挂不上牌,竟因俩车管所意见不统一

由于性价比高,现在很多人选择购买二手车。临沂市民李先生就买了一辆二手奥迪,可是到现在快一年了,却一直没法合法上路。

9月份,临沂市民李先生在潍坊高密荣耀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奥迪A4,总共花费144000元。提车后,李先生就开着车到了车管所挂牌,可是工作人员的一席话,让他懵了。

临沂市民李先生: 临沂市车管所那边告诉我说,这个车车架号打磨,无法在临沂落档,民警也开了退办证明。

李先生给记者提供了这辆二手奥迪A4的档案照片。其中有一张山东省机动车登记业务退办凭证,内容为经审核车架号打磨,无法确认唯一性,车辆手续暂不能受理,盖章单位为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车辆无法落档挂牌,那就没法合法上路,李先生也赶忙联系了二手车卖家。

(临沂市民李先生)卖车的就是以各种理由推来推去,把问题都推给了临沂市车管所。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和李先生来到了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

临沂车管所:车架号被打磨 这车有问题

临沂市车管所二手车查验区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检查车辆时他们发现,车架号和出厂铭牌存在伪造的可能,然后就对车架号进行了脱漆处理,确认车架号被打磨。同时为了进一步印证,他们还联系了车辆厂家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对方也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内容为:根据提供的车辆主安全气囊条码,在我公司系统内查询,该安全气囊出厂时对应装配车辆车架号的后两位数为20,而李先生这辆奥迪A4车架号的后两位数却是17。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二手车过户查验区 工作人员)车还没落到临沂,我们发现问题了给你退回去不很合理的事嘛,退回去比如说这个车管所看到车确实有情况,协商卖车的给退了不就行了嘛。

追问卖家:挂不上牌 这车咋回事?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原因,记者又和李先生找到了潍坊高密荣耀车行。

针对厂家出具的情况说明,潍坊高密荣耀车行又会如何解释呢?

(记者)气囊编号和这个车架号不是一个车架号。

(潍坊高密荣耀车行工作人员 李先生)你这个东西,换个气囊正常不正常。

即使临沂市车管所出具了车辆登记业务退办凭证,汽车厂家也出具了情况说明,潍坊高密荣耀车行的工作人员依然表示他们卖的车没有问题。

车行的负责人邱先生说,这辆车原本就是从临沂买回来的,当时手续是合格的,并且到了潍坊高密后落档也很顺利,这些都可以证明车辆没有问题。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来到了潍坊高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潍坊高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邓所长)那个车辆车架号打磨,无法确认唯一性。它这句话证明什么问题?它什么问题都证明不了。我们的查验记录表证明了什么问题,这个车是合格的,并且有我们查验员的签名,查验全过程我们都有执法记录仪。

高密车管所:找“高手”验车 这车没问题

高密市车管所邓所长解释,车辆提档手续是在高密市祥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的。在李先生反映问题之后,他们也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结果车辆手续都是合格的。而且为了进一步确认,他们再次找了专业人员对车辆进行查看。

(潍坊高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邓所长)咱上潍坊,找了高水平的查验员,他说这个车也没有问题,只是后面有点小事故。

针对车辆是否存在问题,两地车管所竟然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这让李先生有些迷茫。

同一辆车 两地车管所说法不一样?

这辆车到底有没有问题,两地车管所是否能给出一致答案呢?李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临沂市民李先生)我现在也没有过多的要求,就是两个车管所出的结果是否能一致。到底这个车是否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我就找买车的,找高密。如果没有问题,我就找临沂车管所。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二手车过户查验区 工作人员)你可以告诉潍坊,这一个配件我已经有证明,如果你对这个事情还不处理的话,下一步真的要对这个整车出鉴定报告,但是到那个的话就都没有回头之地了,车就摆在这里,如果真的是做所有的鉴定报告,潍坊会很打脸。

(潍坊高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邓所长)检测站出了合格证明,假如说这个车不合格,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当时不合格为什么签名?但是谁证明这个车是不合格的呢?

律师:车主需申请第三方鉴定

在采访过程中,两地车管所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自己曾经联系过对方,但是意见始终不能统一。针对这件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 尹鹏)当事人可以申请对车辆进行鉴定。如果车辆的手续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以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果车辆手续没有问题,可以正常办理过户,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临沂市车管所主张这段时间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生活帮)

#济宁头条#【电动车挂牌为何必须要购车发票,交警回应】

22日去指定的琵琶山和吴泰闸交叉口路段给电动自行车挂牌,告知必须要拿着购车发票才能挂。因电动车购买时间久了,发票早就找不到了,问身份证可以吗?告知:不行。我想问:那么多三小老年车,不挂牌无驾照一天到晚在大街小巷乱串不管,居民按照要求主动来挂牌照,还不给挂,反正电动车已经买了,找不到发票难道就不挂了吗?那能否出个证明,说发票丢了不给挂牌,免于处罚?怎么便民的?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10-26 16:04:36]回复如下:

您好: 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调查内容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来历证明是指: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交易发票,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有关材料证明);(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材料不齐全的无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如有疑问,欢迎咨询高新区交警大队,联系电话:2939358。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购车一年,前半个月发现后大灯玻璃有龟裂,未发现外部痕迹,找店家拍了照发厂家,说厂家回复是由外部撞击挤压导致的,不是车辆质量问题,不予受理,这个我该怎么办?我的意思是真是自己撞坏正常花钱该怎么修怎么修,但是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肯定不能吃这个亏

“父亲都被气得脑梗了!”上海,尹女士在二手车市场出售了一辆马自达轿车,出手一年多的时间里,竟然三次收到交通罚单。这让尹女士很生气。究竟怎么回事?

尹女士想出售一辆马自达轿车,于是通过当地一家二手车交易平台联系到了买主,对方是江西的魏某。于是尹女士,魏某和交易平台三方签订了合同,甲方是买方魏某,乙方是尹女士,丙方是交易平台。

约定的成交价是52000元,双方根据合同完成了交易,钱物两清。本以为这次交易就全部完成了,没想到预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两个月后,尹女士连续两次收到了交通罚单,尹女士就询问交易平台原因,对方称可能是买家还没有及时变更所有人联系方式,可以不用理会。

一年后,尹女士再次收到了交通罚单,这引起了她的注意,于是她连忙在查询车辆信息,结果显示,车主姓林,并非当初和自己买车的魏某。

尹女士联系林某,林某称自己是在二手市场买的,不清楚上一任卖家,因此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听到这个消息,尹女士开始担心了,自己销售的车辆是在父亲的名下,万一出现交通意外,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让尹女士很紧张。

于是尹女士联系了平台方,说明情况,平台查询后给她发了一张二手车销售发票,说发票就是过户凭证。尹女士一看,发票上面的买方姓刘,已经转入湖北黄冈,这让尹女士蒙了。

发票上面和自己合同上的不是一个人,在查询其他信息后,对方回复,没有牌照注销等其他受理信息和凭证。这一连串的不同车主都不是和她签合同的人。

尹女士认为,平台既然和买卖双方签订三方协议,就应该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平台回复,只督促不负责,平台已向买方发过催告函,但一直联系无果,建议尹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尹女士不认可这样的说法,指出合同上明确写着:丙方(交易平台)基于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车辆买卖事宜提供代办过户服务,甲方明确并认可,车辆过户完成即视为丙方完成服务,丙方有权基于提供的服务收取约定过户费。

既然合同约定,就应按照合同执行。但平台却说,他们不包过户。

这让尹女士很气愤,收钱不办事是违约,尹女士希望平台给个说法。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既然订立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手车不包过户 老人被罚单气到脑梗#

从哪个角度评价,平台都已经违约,尹女士可就造成的后果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关注@雷霆看法,看经典案例分析,一起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江苏南京,孙某花费20万元购买了一辆宝马车,行驶七年9万多公里后,得知该车出售前曾进行过维修,遂以4S店存在欺诈为由,请求3倍赔偿60万元,法院这样判决。(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孙某花费20万元购买了涉案车辆,行驶七年9万多公里后,准备以9.6万元的价格进行出售,却突然从购买人口中得知该车出售前在4S店系统就有维修记录,遂以4S店存在欺诈为由,要求4S店给予赔偿,但遭到拒绝。

随后,孙某到法院提起诉讼,以4S店存在欺诈为由,请求4S店退车退款,赔偿3倍购车款60万元。

4S店对此辩解:

第一、涉案车辆在运输时确实发生发生了碰擦,但损伤面积非常小,油漆费花了222.13元,工费花了518元,合计才740.13元,且他们如实记录在宝马维修系统中,任何人都可以查询;

第二、孙某购车后,累计行驶了七年9万多公里,车况良好,从没有出现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说明维修并未影响到该车的外观、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

第三、根据宝马规定、行业惯例、约定俗成来看,案涉车辆做漆部分,只要发生在后备箱部位,即使有个小凹坑的轻微损伤都属结构件损伤,事实上损伤程度远没有孙某声称的那么严重;

第四、从4S店同期销售相同车型的售价来看,4S店在向孙某销售案涉宝马车时应当已经告知该车“补漆”的事实并予以降价,4S店并无欺诈故意。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该车的维修档案中并无该车上路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而进行维修的记录。

虽然案涉车辆在4S店库存期间右后C柱和后备箱部分有过整形做漆,但所费的材料费仅222.13元,该损害较轻微,且4S店作了恢复性修补及保养后,未影响车辆外观、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

另外,标的物曾进行适度保养和轻微维修的事项不属于标的物的重大事项,且4S店将此维修情况如实记载并上传到宝马官方网站。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4S店不存在欺诈,驳回孙某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孙某承担。

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提起上诉,理由为:

第一、4S店的维修结算单上只记载了做漆用的油漆材料成本费用,并非对损伤部位维修的市场公允价格,维修费用没有真实全面地进行记载;

第二、4S店售前对案涉车辆右后C柱进行了整形、做漆,而C柱受损属于车辆结构件损伤;

第三、4S店将维修记录上传宝马官方网站并不能等同于履行了告知义务。

二审中,孙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二份证据,一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制作的案涉车辆二手车技术状况表复印件一份,证明案涉车辆出售时右C柱已经变形;二是《国家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复印件一份,证明根据该规范案涉车辆可以认定为事故车。

4S店表示,上述证据既未得到一、二审法院的认可和同意,也未通知他们,故对其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表示不予认可;且提出案涉车辆在最近3年没有在宝马4S店进行检测、保养、维修的记录,上述检测不能证明在此期间该车C部位损伤的可能。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根据《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商品。

本案中,孙某主张其在4S店处购买的案涉车辆在交付时隐瞒了右后C柱和后备箱部分进行整形做漆的事实,构成销售欺诈。

但根据查明事实,4S店在为涉案宝马车进行“新车装备”时,对因运输时碰擦的右后C柱和后备箱部分进行整形做漆,共计发生材料费222.13元,4S店将此维修情况如实记载并上传到宝马官方网站,且在维修档案中并无该车上路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或在被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而进行维修的记录,可以证明案涉车辆在出售时为完好状态,未影响车辆外观、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

4S店虽未将案涉车辆因运输时碰擦的右后C柱和后备箱部分进行整形做漆的事实在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示,存在瑕疵,但并未达到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商品的情形,不足以使孙某陷入购买车辆的错误认识并作出错误购车表示。

另外,二审中,虽然孙某提供了第三方检测报告,但4S店对此不予认可,且案涉车辆已经使用6年之久,故该检测报告不能客观反映案涉车辆购买时的状态。

因此,对孙某主张4S店销售案涉车辆时存在欺诈,要求三倍赔偿购车款的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孙某负担。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条创作挑战赛# #南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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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犯错

#济宁头条#【买二手电动车没有手续不给上牌无法上路问题,交警回应】

从五月一日济宁市全市开始让电动车上牌戴头盔,买的二手电动车没有手续,车管所不给上牌,也不能上路,问车管所有没有什么解决措施,车管所却只说上牌需要的材料,没有就上不了牌,也不能上路行驶,我们买的是二手电动车,没有手续,车管所说怎么上牌已经告诉你了,别的问题让自己解决,没有手续电动车就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就等于买了是个摆设。二手电动车肯定有很多人会买,但是没有手续就不给上牌也不让上路,那让我们这些买二手电动车的人怎么办呢?花钱买个车子不能骑?证明是自己合法买来的车子就不能有点别的方法上牌吗?非得拿新车那种严格的标准拿来要求二手电动车吗?不能有一些别的措施来合理的解决我们这些买二手电动车没有手续需要上牌的问题吗?希望市相关单位能出台关于合法买的二手电动车上牌的问题解决措施和相关政策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05-19 15:20:13]回复如下:

您好,您咨询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济宁市自12月1日起就开始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12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了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期间办理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及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二轮车的备案登记业务,发放了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转入常态化,仅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及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变更、转移、注销、补牌等业务。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登记申请,交验车辆,并如实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明或者进口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挂牌。三、建议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群众,首先要索要电动自行车原始来历证明等合法手续,以便办理登记挂牌。若购买的二手电动自行车为已登记过的车辆,提交原所有人及现所有人身份证明、交易发票等来历证明,交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即可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若购买的二手电动自行车之前未登记挂牌且符合新国标,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交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即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您也可以拨打语音服务电话0537-12123 进行咨询,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恳请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济宁头条#【4s店拒绝提供消费券承诺书,无法领券如何办?官方回应】

《“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规则》中告知的汽车消费券申领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其中有一条,要和4s店签订《“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我们在6月23日买车,后出台消费券活动细则,4s店商家以各种不清楚,不了解等理由无法提供,造成无法申请领券怎么办?

已受理市商务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商务局 [-06-07 08:56:14]回复如下:

亲爱的网友您好,《“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模板我局已提供给全部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由个人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并签署。针对5月22日至5月31日购车的消费者,已通过新闻发布会提醒个人消费者尽快联系售车单位,与其补充签署《“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领取承诺书》,签署日期为实际签署日期即可、无需与订购车的日期一致。

关于您提到的4s店商家以各种不清楚,不了解等理由不提供承诺函模板的,请您前往济宁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参与“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行业消费券(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及其所属门店名单》核实您前往的4s店是否在参与活动企业名单中。

我在通辽江淮大众4S店买的江淮大众瑞风m3是不行,买车七个多月发动机丢机油跑一千公里丢一升机油还不保,我打315投诉了,4S店打电话让我去给检查一下。好几个人查了一个多小时没查出来毛病让我将就用,可笑吧,现在一个多月没解决,我那天打呼市市场监督说结案了,结果是不是本人投诉不予受理,我问车是我的,手机号码是我的,我本人投诉的,啥是本人,后来人工台又给我立案了,在不解决就投诉当地市场监督不作为,等解封了我去4S店拉横幅给他们宣传去,希望看到的朋友谨慎买车。

昨日偶尔刷到一页新闻,河北省石家庄市二手车市场,销售多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下线车辆,车辆多为出租车快到期营转非,私自气改油,全车漆面喷漆改变车辆性质,加装改装非常严重,有些车连档位都不全,灯光照明,刹车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销售人员通过快手,抖音等平台在线上销售,车主收到的是手续不全,当地交管部门都不敢受理的隐患车,事故车,联系退货销售人员拉黑不理,买车人的合法权益到底怎么维护,有谁来维护,提醒广大群众,石家庄当地有多家这样的二手车市场,警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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