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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诉讼反思报告 银行起诉贷款人败诉案例

时间:2021-06-08 18: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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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诉讼反思报告 银行起诉贷款人败诉案例

胡鑫宇事件今天官方给了一个明确的交代了!昨天看到说有新闻发布会,基本已经确定是自杀了,很简单的事情,如果是他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破案,检查机关的起诉,法院的判决,流程是很长的,不会有新闻发布会的!所以说,有确定的证据是自杀,才能有新闻发布会!事情过去了,自媒体不要拿人家痛心的事情炒作 伤口撒盐!还有,这件事情能炒作起来,主要公信力不够!这是主因!

#解读胡鑫宇事件:家属或可起诉学校#

哎 人都走了 还在推诿责任

自己是不是要检讨下为啥孩子要自杀都不不愿回家

是不是家里都没有温暖了

高中了 都大孩子了 并且除了学习上的压力 能有什么天大的坎过不去而去自杀啊

孩子该多失望 该有多大的勇气去自杀

哎 反省自己的问题吧[黑线]

二论胡某宇事件

结果是令人痛心的,对一个家庭来说,打击是沉重得,但还是希望家属节哀,合理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民事赔偿。

事件阶段性告一段落。100多天的舆论纷争也必须该告一段落了,再有无良媒体 网友质疑,我只能评价其没脑子同时坏透了。

反思事件带来的影响:

1.为什么网友宁愿相信错误的迫害论,也不愿意相信自杀论,难道我们的社会就这么不值得让人信任,难道网友就这么认为我们生活的社会特别黑暗。到底是谁的错?

2.为什么这么多人质疑我们公权力,为什么政府发布的通告,前期已经判断了其自行离校,为什么网友还是质疑?我们基层政府到底怎么了?明明是最接近老百姓的管理层级,可是没有很好肩负其使命,群众不信任。

3.重点媒体为何没能很好引导正确舆论,为什么没能做到媒体应该有的价值导向,为什么重点媒体也到哪里制造疑惑,从录音笔送到哪里鉴定,就开始造谣。

近期几个大事件,从疫情防控争论 到今天的胡某宇事件,我们真的都该好好反思,我们的社会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如此对立,为什么如此撕裂。

但愿,这种舆论纷争,不要进入政治层面,要警惕啊!

最后,还是呼吁,不要再吃人血馒头了,该结束了,也希望家属能节哀。

同时,严厉谴责部分自媒体把舆论引向胡某宇母亲,其母亲和家人此时是最痛苦的[点亮平安灯][点亮平安灯][点亮平安灯]。

自从胡鑫宇事件发酵之后,省、市、县三级组成联合专班调查组,不论是高度还是分量都十分足够,如果存在犯罪、正义与邪恶较量,也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把犯罪做到天衣无缝。

就算猜疑也得是建立在一些事实基础之上去猜疑,无限猜疑和不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猜疑可以说毫无价值,毕竟凭空臆想谁不会呢?!村口的“全天候情报系统”就能让你目瞪口呆。

今天发布会,省市县回应相关关注重点。

其一,金鸡山区域粮库院内,围墙外侧平整、内侧形成阶梯状,中心现场位于洼地竹树杂林中,是第一现场。

我把前几天文中的图再发一次,红色标线附近明显能看到土堆、梯子和勘察人员,也能明显看到小树林斑杂茂密。

其二,缢吊鞋带是涤纶材质,单根长147厘米,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受重量达85公斤。残存皮肤皮革样化,肉体腐败后水分丢失、体重逐渐变轻。

其三,尸体检验,头皮未见出血,全身骨骼未见骨折,胸腹未见出血,脏器无缺失,毒物监测也未发现常见药物成分。

其四,小胡足尖自然下垂,并不是网传的平行,网传小胡是熊猫血,其实小胡是O型血等等。

其五,录音笔内容公布,结合小胡行为脉络来看,10月10日至13日,小胡曾7次到宿舍楼三楼阳台观望校外树林。10月14日那天,小胡携带录音笔,两次登上五楼阳台,轻生意图明显。

14号17时40分,小胡站在宿舍5楼阳台试图跳楼犹豫未决,录音内容如下:

“真站到这里反倒是有点紧张了,心脏在狂跳,说实话没有理由,事实觉得没有意义,如果真跳下去了会怎样,不确定,跳下去了也应该没人发现,现在至少不会被发现,以后过来几天肯定还是会发现的,刚刚又不跳,哎,我真的是想跳,不想,我应该是不想。”

23时08分录音显示小胡再次表达自杀意愿:

“已经没有意义了,快零点了,干脆再等一下,直接去死吧,可以的,因为我今天已经有点不清楚了,现在我好想去死,感觉已经没有意义了。”

内容很残酷,但结合小胡在笔记上的留言无不显示小胡在进入高中新环境之后非常难以适应,一度反问自己“如果我不活了,将会变得怎么样?”

至于两段原始音频公开与否,家属明确表示可以适时公开,发布会上通报的部分属于摘录。

小胡的心理路程真相大白,全网追寻的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并不存在。

事实是一个青少年在新环境适应困难、学习障碍等产生的心理情绪无处疏导,进而走入极端、引发一场悲剧!

事情至此盖棺定论。

谈几点思考吧:

第一,那些吃人血馒头的无良造谣者、无限阴谋论者会有反省吗?!

小胡事件中吃人血馒头博眼球、蹭热度的不在少数,甚至有一对父子自导自演为小胡发声遭威胁、亲属失踪等虚假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造假、传播假信息依法严惩十分必要。

第二,小胡自杀前并非无迹可寻!

9月27日小胡与母亲通话三次,哭诉不想读书想回家,10月5日与母亲通话三次,内容其母未透露,小胡生前也多次跟同学表达“人活着有什么意义”。

这时候其实只要有心人劝解一把,或许小胡心理就能过关,就能上岸!

可惜,学校没关注也不会关心,分数才是王道;家长也忽视了孩子的心理健康,或者说没有这个意识。

小胡事件不鲜见,是太多青少年因心理健康而酿成悲剧的案例之一!

第三,如果全网只关注阴谋论,那小胡的悲剧就纯粹是个悲剧,必须得深思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

光关注生育率,却不关注孩子心理健康,还谈什么优生优育!

残酷点说,小胡事件只是众多青少年自杀案例之一,类似案例毫不鲜见。

之所以引起这么大轰动、省市县联动,反过来还得“感谢”那些造谣的和光头老师,没有他们的带节奏和嚣张,也没法引发全网关注。

小胡失踪到被发现,家属全程见证搜索、勘验、检测过程,煎熬的同时恐怕也隐隐为之前与小胡通话没有重视疏导而后悔。

但对于我们普通观众来说,阴谋论群情激奋之后更多的是以人为鉴、深思对孩子的心理关注。

学校责任可通过民事诉讼去追责,社会的责任一时半会也难以全面优化。

终归是当父母的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啊!

“刑事司法的最终目标应当是推动企业承担合规责任,督促其通过合规建设矫正经营和管理结构中的违法犯罪隐患,积极实现再犯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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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秦前红等:“合规不起诉”的批判性反思

【车浩】不阿权、不顺流、不媚俗,坚持独立思考、理性表达;有情怀、有学养、有尺度,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才是读书人应该有的状态,车浩兄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国家的未来。当知识功利主义盛行,不胡说八道成了读书人道德上限的时候,青年知识精英有责任和义务担当起来,敢于发声,传播科学理性,弘扬批判精神,推动社会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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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社会#【韩国一博物馆馆长盗窃“大明律”被判刑】

18日,据韩国庆尚北道法院透露,他们对因涉嫌违反韩国《文化遗产保护法》而被起诉的庆尚北道永川市的某私人博物馆馆长A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同被起诉的A某的儿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期4年执行。

5月至7月,A某父子以1500万韩元从文物贩子B某处购买了"大明律"。 A某承诺,如果这本“大明律”被韩国文物当局指定为文化遗产,将多给B某支付1000万韩元。

大明律是中国明朝时期的法典,A某父子手中的大明律是1389年明朝的修订版本。这是比目前中国保有的于1397年颁布的年份更早的珍稀本,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 据悉,该大明律于1998年在庆州被盗。

10月,A某父子向永川市厅申请国家文化遗产时,谎称大明律是"从专家处获得并收藏" 。随后该大明律在被指定为韩国宝物1906号。但是,A某父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给B某1000万韩币,因此B某愤而举报。

法院表示,犯罪嫌疑人A某父子对购买大明律的经过编造谎言,犯罪性质相当恶劣。但A某父子却丝毫没有表现出反省的态度。因此二审也维持了对这对父子的有罪判决。

#女子遭家暴起诉同居男友索赔获支持#【恋爱同居中被家暴,女子起诉男友索赔获上海检察机关支持】“我愿意接受法庭调解,对我曾经的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伤害,非常悔恨也很抱歉。”近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小叶(化名)向其男友索赔人身损害赔偿一案顺利调解结案。

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支持起诉,此案的申请人正是一位在恋爱中遭到男友暴力侵害的女性。承办检察官强调,此案涉及了恋爱中同居情侣的暴力行为,如今这种情况在社会上不时发生。其实,#恋爱同居中的暴力也是家暴#。

先前,被害人小叶与男友小郭(化名)因感情纠纷在家内发生肢体冲突,小郭挥拳造成小叶多处受伤,她随即报案、进行验伤,并且希望对方就伤害行为进行民事赔偿,但由于被害人在恋爱过程中遭受情侣人身伤害,害怕打击报复,因此向浦东新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排查线索,了解小叶的伤情司法鉴定结果,发现被告人未就伤害行为进行民事赔偿。检察官告知申请人根据《民诉法》相关法律规定,她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合理费用。电话中,申请人表示非常需要检察院支持起诉。随即,检察官将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收集整理就诊发票等证据的后续事项详细告知了小叶。

法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配合法院一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检察官一方面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也重点对受害人进行了持续的心理安抚工作。最终,被告人小郭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反省,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协议内容,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并当场执毕,案件顺利办结。详情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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