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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担保人贷款利率 社保担保贷款利率多少?

时间:2023-02-13 2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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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担保人贷款利率 社保担保贷款利率多少?

河北石家庄,刘某在银行贷款10万元,好友王某为其担保,但贷款未到期,王某就不幸去世。后贷款到期,刘某无力偿还,银行就将刘某和王某的妻子肖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偿还贷款,肖某承担连带责任。(来源: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某因做生意需要,在银行贷款10万元,月息9.5‰,期限2年。银行虽然不要求抵押物,但要求刘某提供人保,刘某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自己的好友王某。

王某得知刘某贷款是为了做生意,想都没想就答应为刘某担保,并在连带责任担保书上签字确认,表示自愿用家庭财产及经济收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不料,银行给刘某发放贷款仅仅2个月,王某就因病不幸去世,而刘某也开始拒绝给银行利息。

两年后,由于刘某逾期还款,银行便将刘某和王某的妻子肖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偿还10万元贷款及其利息,肖某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求,而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

【@颜回说法 】

1、王某的担保合同是否生效?

在贷款担保合同法律关系中,贷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主合同有效,从合同有效。

具体到本案,一方面,刘某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

另一方面,王某也是自愿为刘某担保,并没有违反其意思,其担保合同应当有效。

但是需要注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夫妻另一方同意,本案王某虽然承诺以家庭财产保证,但是还保证并未获得其妻子同意,因此,其担保只能以个人财产担保,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担保。

换句话说,本案王某的保证合同只是部分有效,而非全部有效,即其以个人财产为刘某作连带保证而非夫妻家庭财产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有什么区别?银行为何要求王某签订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的最主要区别就是承担责任方式不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承担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时才要求保证人承担。

用最简单的话就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既可以要求王某偿还,也可以要求刘某偿还,而一般保证,银行只能先要求贷款人刘某偿还,只有穷尽一切手段,刘某无力偿还,银行才有权要求王某偿还。

很显然,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一般保证有利于保障保证人的利益。

过去担保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现在民法典明确规定,未约定保证方式的,视为一般保证。

本案王某虽然没有和银行约定保证方式,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上签字,就视为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

3、既然保证合同有效,为何一审法院判决肖某败诉,二审法院判决银行败诉?

这里很多人好奇,为什么同样的事实,同样的证据,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果不一样呢?

其实这关键还是对法律的理解不同,有人认为只要签订了保证合同,就表示了“保证责任”;而有人认为签订了保证合同,只是表示了“保证义务”,并未产生“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只有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产生。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签订保证合同不代表就产生保证责任,毕竟实际生活中,坑保证人的还是少数。而且只要债务人按时还款,和保证人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本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就是认为王某在保证期间死亡,债务尚未到期,保证责任尚未产生,所以不会转给继承人。

但是如果王某在贷款期限届满后死亡的,那么保证义务就已经转换为保证责任,他的继承人就需要承担相应保证债务。

最后,俗话说,“借钱穷一生,担保毁三代”。该案再次提醒人们,如果可以的话,尽量不要给他们担保,担保就和借钱一样,别人让你签字的时候,你是爷!该还款的时候,你就啥也不是了!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律师来帮忙#

————————————————@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网友:我爸爸的朋友带了高利贷,我爸爸妈妈作了贷款担保人,但是等到还高利贷的时候,我爸爸的朋友跑了,现在找不到他人,只能找到他的妻子,我爸爸把这些贷款及利息全部还完了,麻烦问一下,我们可以起诉他的妻子把这些还了的贷款要回来吗?

短篇小说:《闫老汉奇遇人生》(原创,根据真实事件编写,文中为化名)。

宛南乡村农民闫刚,年近四十,生性敦厚,为人仁义,乐善好施,育有两个闺女,一个儿子。九十年代正值打工大潮,俩闺女南下广州打工,嫁在了当地,随后又开办了工厂,赚了不少钱,闺女们孝敬,知恩图报,隔三差五往家寄钱,几年来给了闫刚50多万,闫刚便审时度势、看准时机,在乡村里开始放贷,需要2个担保人,利息1分。村里有能耐的人收花生、剥花生米,做花生收购生意,就找他借钱,周转资金。放贷到第三年的时候,冬夜某晚,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闫刚突然牙疼难奈,耳朵嗡嗡作响,头痛欲裂,连夜和家人坐车去了南阳市区医院治疗,慌忙之际大门也没有落锁,把老黄狗拴在了屋檐下,随手扔了几个馍头,当晚家里房子失火,大火映红了半边天,黄狗也毙命火中,当时没有监控,没有人伤亡,闫刚就没有往多处想,没有报案,开春便盖起了3层楼房,楼封顶的时候,燃鞭炮的时候,村上西头也响起了鞭炮声,原来是一妇女早上去赶集,不小心脚踩了西瓜皮,一头栽在一泡狗屎上,竟当场死了。同年6月份,这个妇女的儿子,钓鱼时鱼竿甩在了高压线上,整个人都焦黑了。妇女的闺女,在荆条地里同奸夫苟合,一丝不挂,被抓个正着,婆子妈用粪水和麦糠泼在了她的床上,随即离了婚,十几年杳无音信。后来闫刚去找了东坡神婆,问过失火的事,把几年放贷挣的钱捐给了玉皇庙,修了村里的路,族人盖祠堂,又捐了不少。又过了两年,栽狗屎上死的妇女的丈夫董三身染重病,在病床弥留之际执意要见闫刚。闫刚坐在床边,董三说:当年火是他和媳妇一起放的,为的是杀人灭口,不想还贷闫刚的10万元,我有大罪啊!闫刚说:怀疑都是你,果真是你!你杀心起的时候,天理就难容你了。你丧尽天良,欠下的终究要还的!一天后董三一命呜呼,葬在了村西头,怪的是他的坟墓几年都不长草,光秃秃如一堆烂泥,距离坟墓50米,乡里修电路架起了高压线杆,家族里有执事人的说不吉利,都把坟迁移了,但坟墓却还是没有长草,愈发越来越小了。光阴似箭,闫刚的儿子考上了华南理工大学,如今在广州供电局上班,生了对双胞胎,孙子健康活泼、聪明可爱。闫刚也年愈六十,逢人便说:人心是天理,好人好自己,坏人坏自己!

不懂法吃了亏,应该多咨询律师,协商时候没有争取到最大利益,利息可以协商的。加上执行庭有失公允,怎么将担保人,变成失信人名单。欠债60万元协商时机没抓住。便宜了申请执行人。//@执行君:我爸向别人借了30万,月息2分,执行时欠本息60多万,对方让我执行担保,缓半年执行,结果我爸还是没还,我被追加被执行人进了失信名单,一直扣我的工资和公积金在还,现在已经扣了四十多万了。申请执行人现在不愿协商,对我影响很大,我的工资水平也在降低,照我的现在的工资水平,这个利息都无法负担。案子之底的,已经4年了。请问我作为担保人有什么办法可以少还利息或者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解脱出来协商还款呢?【@执行君 说法】这里面有几个诉讼和执行阶段的问题,我们一一解答。首先,本息问题。时法律是支持年利率24的,因此本金30万,年利息24%,最终的本息是可能超过60万。其次,还款顺序问题。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法律规定,还款顺序是先息后本,当然双方可以协商,也就是你们可以协商先本后息。先本后息有个好处是,本金不断地减少,每月产生的利息就会相应的减少,这对被执行人有好处。当然,既然是协商,那就需要申请执行人同意。你这个案件,申请执行人应该是要求你先还利息,再还本金。再次,关于执行担保的问题。执行担保是指案外人在执行案件中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法院可以暂缓执行。执行担保一般分为物保和人保。提供物保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提供人保的,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也就是说法院执行你的工资和公积金没有问题。但你提到,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还上了黑名单,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法律规定,不得将执行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依据是3月1日实施的《执行担保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最后,你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撤销追加财产书和失信名单,同时和申请执行人协议还款。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律师来帮忙# 我是@执行君 。关注我,专注诉讼和执行一体化解决方案。

执行君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我爸向别人借了30万,月息2分,执行时欠本息60多万,对方让我执行担保,缓半年执行,结果我爸还是没还,我被追加被执行人进了失信名单,一直扣我的工资和公积金在还,现在已经扣了四十多万了。申请执行人现在不愿协商,对我影响很大,我的工资水平也在降低,照我的现在的工资水平,这个利息都无法负担。案子之底的,已经4年了。请问我作为担保人有什么办法可以少还利息或者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解脱出来协商还款呢?【@执行君 说法】这里面有几个诉讼和执行阶段的问题,我们一一解答。首先,本息问题。时法律是支持年利率24的,因此本金30万,年利息24%,最终的本息是可能超过60万。其次,还款顺序问题。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法律规定,还款顺序是先息后本,当然双方可以协商,也就是你们可以协商先本后息。先本后息有个好处是,本金不断地减少,每月产生的利息就会相应的减少,这对被执行人有好处。当然,既然是协商,那就需要申请执行人同意。你这个案件,申请执行人应该是要求你先还利息,再还本金。再次,关于执行担保的问题。执行担保是指案外人在执行案件中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法院可以暂缓执行。执行担保一般分为物保和人保。提供物保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提供人保的,可以直接执行担保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也就是说法院执行你的工资和公积金没有问题。但你提到,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还上了黑名单,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法律规定,不得将执行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依据是3月1日实施的《执行担保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最后,你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撤销追加财产书和失信名单,同时和申请执行人协议还款。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律师来帮忙# 我是@执行君 。关注我,专注诉讼和执行一体化解决方案。

大环境下现在在西安银行贷点款,真的太轻松了,只要你有营业执照,满6个月,就能贷到3年期,年利息3.8厘的低息贷款,算到月利息也就3厘左右,啥关系不要,银行流水也不要,担保人也不要,一星期内放款,随借随还,用一天算一天,贷出来不用不算利息。只要有资产就行,疯了疯了

唯一要的就是你名下必须有套房子,否则一分也不贷给你!房子确实是个好东西,不但丈母娘喜欢,银行也喜欢!最关键是自己财务周转也轻松了[赞][赞][赞]

想贷点款,用于近期周转,可一看贷款利率,着实让人吓一跳。

现在贷款方便多了,下载个手机银行APP后就可以办理了,方便倒是方便,没想到年利率竟然有23.76,贷款10万元两年期限总共还127081.99元,这还是正规银行的。

前段时间咨询过当地一些银行,利率大都没有超过5个点的,就是手续办理上比较繁琐,没有这个快捷,需要抵押物和担保人。可这个怎么就这样高呢?高得有些离谱了,着实是让人担心还款能力啊,这要做什么才能赚回来顺利还进去呢?

问过JC银行放贷业务员,他们才3.6个点,怎么差别这样大啊。

有懂行的没有,给出下主意,这个钱敢不敢贷。

《民法典》1月1日实施后,担保合同一定要写明担保方式:连带担保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利息为银行贷款利率4倍,王五为担保人,张三、李四、王五均在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处签字按手印,就担保方式未约定,现张三本金利息均不还,问:李四是否可以直接要求王五承担担保责任?王五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担保责任?

答:李四不能直接要求王五承担担保责任,王五承担一般担保责任,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民法典》686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68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因未约定担保方式,故王五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李四只能先向张三主张借款及利息,只有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到执行阶段,张三仍然无财产可供执行,才能向王五主张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460000, 利息428470,每月还款2500元

10月,购买了人生第一套房,才发现商业贷款利息高的吓人。

本来我们买房的城市是支持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奈何需要有担保人,并且需要担保人自己名下的房子作为担保,无奈之下,只得选择了商业贷款。

房子面积105.75,两室两厅,贷款了460000,30年还清,总利息接近43万,利率是4.995%。现在想想真是高的吓人啊!还完自己也接近60岁了,一辈子在为房子打工!

大家都贷了多少万呢?是不是利息也这么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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