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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查银行流水真伪 贷款查流水是查哪个银行的

时间:2023-11-24 04: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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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查银行流水真伪 贷款查流水是查哪个银行的

应该像人民币一样有流水码,卖出给客人扫码确认真假!

敏儿

发布了小视频

00:15

贵州安顺平坝农业银行专为中老年人,量身定制,调包、真假大额存单、最近查流水6月11号到期、4月22号己销户,真假存单银行收回、手机照复印件、第一次到手存单有花纹、我最信誉的国家银行…

#可变数据# #防伪# #流水码# #贴纸# 有需要这方面的老板吗,专业[中国赞]

#多地严查购房首付:可追查钱款来源#

随着楼市金融调控政策的不断收紧,“房贷全面收紧”“银行要全面暂停房贷”“买房不能贷款了”“房贷利率要上调”等等真假消息满天飞。尽管消息有真有假,但是无数信息都在暗示我们,风雨欲来的楼市,真的要变天了。

借钱买房的要哭了!深圳放狠招:严查首付款来源,就算找父母借钱,也要倒查半年!

如何证明“我的钱是我的钱”,“我妈是我妈”,大概是最近深圳楼市最焦心的表情。近日,有消息称,广州多家银行纷纷出手,严查购房首付来源!根据消息称,购房首付的来源不仅要查,如果查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银行将不予批准房贷。

广东购房"首付"须是家庭自有资金,爸妈帮买房:要提供半年流水。

不过不管怎么说,银行此次双管齐下,查完消费贷查首付款,确实给了炒房客一个措手不及。尤其是广州的多家银行,直接给出了首付款资金来源的要求,一旦违反,房贷恐怕是没戏了。

事情一起来了解下:

全国各地严查首付款来源 置换型买家受影响最大

全国各地严查首付款来源 置换型买家受影响最大

湾区直击

一位山东大爷银行取款2万,发现有600元假币,找银行却不承认。江苏一位女士银行存款,多存了1万元,拒绝归还后被银行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归还银行1万元。这就是“现金离柜,当面点清,离柜之后,概不负责”的真实写照。

这位山东大爷去某银行取款2万元,给老伴交住院费,因为2万以下要去ATM机取款,大爷在大堂经理的指导下,顺利的取到2万元现金。随后老人去医院交钱的时候,却被告知有6张百元假币,大爷表示刚从银行取出来的,怎么可能有假币呢?

于是大爷到了银行讨要说法,银行就给大爷一张冠字号的取款记录,这个冠字号就是纸币上的编码,是印在纸币上用来标记印刷批次的2-3个英文字母,由印钞厂按一定规律编排和印刷的。而这6张假币并不在取款冠字号记录中,所以银行直接收缴了大爷的假币,还给了一份《假币收缴凭证》。

大爷越想越生气啊,本来就是从银行ATM取的钱,医院缴费处自己看着点钞的,不可能存在调包的情况。现在反倒被银行莫名扣了6张百元大钞,于是告知银行取款机可能有问题,银行坚决否认机器有问题,于是大爷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了法庭。

大爷思维清晰表示冠字号打印记录是银行自己制作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根本没有客观性。并且银行收缴这600元纸币就是想销毁证据。并且大爷在7天后又去了这条ATM取款时,已经不能打印出冠字号了,这就更加确认这机器是有问题的。

而银行说自己将涉案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进行公证,该公证结果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毕竟我是一家银行呀!然后收缴这600元假币是根据我国规定的条文执行的,并不是销毁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大爷并不能举证自己主张的,所以需要承担一切后果。

意思就是说大爷必须要拿出一份证据,表明自己从银行取款后,再回到银行说有假钞这段时间内,这笔钱没有被调包过。大爷当场反驳:谁家每次取款后,都全程拍视频留下自己如何消费的证据?这明显不符合常理的啊,但最后还是判定大爷败诉,并且要承担受理费。

而江苏周女士去某支行网点办理现金活期存款业务,当时她存款金额是15570元,因为柜台人员的疏忽多存了1万元,变成了存款数额为25570元。银行发现后赶紧打电话告知周女士要来银行办理存款金额更正业务。但周女士表示当天存款金额就是25570元,并且是经过验钞机反复检验过后的结果。

后来银行直接把周女士告上法庭,法官查看银行提交的多个监控视频,当即表示银行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银行柜员因失误多为周女士多存 1万的事实,周女士不给人家钱已构成不当得利,所以法官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周女士没办法把钱还给了银行。

银行柜台的“离柜概不负责”,是约束储户的,不是约束银行的,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对吗?其实严格来看,这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银行增加了储户的责任并免除了自己的义务,这很显然这个条款是没有法律效率的,你就当个摆设就成,但是要注意很多问题。

离柜概不负责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如果银行少给储户钱了,储户也不用着急,保留好单据,并且要求银行调取公共视频,在诉讼期限内主张银行返还少给的钱就好。当然如果银行多给了也要还给人家,毕竟银行也不容易,是吧?

但现实中总有一些事情是无法让所有人圆满的,比如有个人在柜台去了几万的现金,然后去另一家银行ATM存款时,却被机器自动没收1张百元假币,还给了这个人出了一张认定其为假币的凭证单。最后也是闹得不可开交,银行表示ATM验钞机存留的冠字编号由于没插U盘而无法考证,最后只能不了了之,你说这事怎么整?

其实在ATM取款机取款后,很多人不点钱的,直接拿回家或者直接消费的时候,会发现少了1-2张,此时要是你碰到要怎么办呢?

1:首先要知道每台ATM机都有摄像头的,你的所有动作都会被记录下来,银行调取相关录像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2:在ATM取的钱每一张都有相应的编码,而这些冠字号都会被机器记录下来。银行查看取款的编码就能知道到底取了多少钱。

3:如果你取款后经过了很长时间才发现少给钱了,这个事就有点麻烦了,但是也要知道ATM取款,每张纸钞编码都会被记录,就要让银行提供取款当天的,这条ATM机的所编码,一个编码代表一张纸钞。只需要计算编码的数量就能知道当天取了多少钱,然后和银行的流水比对,就能知道情况真伪,但问题是银行肯不肯为你提供这些服务?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头条创作挑战赛##谣零零计划#

网友咨询我们,收到这样的短信,是已经违法了吗?

短信内容:

【报案通知】某某某欠款经多次提醒未处理。我司已核实到您名下的资金流水,足以偿还您目前的欠款,因您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避,报案文书已送达公.安机关,现正式申请报案,将申请前往派.出所进行经济纠纷调解,!限4小时回电处理!详询:繁忙回Y

我们具体分析一下短信内容的真伪:

1、贷款公司无法核实其他人的资金流水,所以借款人的资金有多少,流水有多少,贷款公司不会知道。

2、贷款逾期,只是违约,违反了合同约定,并不是违法。即使有足够的钱,不还贷款,也不是违法。

3、派出所不对经济纠纷进行调解,不接受这样的报案。所以小催其实也是知道的,故意说报案文书已经送达公安机关就是为了威胁借款人。实际上,他们也不会准备报案文书。

所以收到这样的短信,只是小催自己捏造的短信内容,借款人不违法,也不需要相信短信的内容。

#重庆头条#虽然放开了,但是现在免费的10:1的免费核酸检测现在没有了,有的就只有16元的单管,还有加急的,不知道真假。封在家一个月没有收入,用钱如流水啊。

第五套人民币9910“四大天王”特点及收藏分析

一、普水(水印10)

9910四大品种之一为普水9910,该币的重要特征是防伪水印形态为“10”。

二、横水(水印1-0)

9910四大品种之二为横水,该币的重要特征是防伪水印形态为“1-0”。

99版10元券印刷初期,由于水印印刷技术不过关,使得原本应与纸*币面额相同的数字“10”变成了“1-0”。

且“1-0”白水印与该券别数字“10”明显不符,故有藏友提出该券别是错版。“1-0”白水印并不存在于所有的99版10元券中,只存在于早期发行的一些冠号组中,后期因为在工艺上进行了较大的改进,使得“1-0”水印变成了正统的“10”水印。

三、普水红(红1+水印10)

9910四大品种之三为普水红,该币的重要特征是防伪拼接码单色全红1且防伪水印形态为“10”。

99版10元券首次采用了红黑拼接码印刷技术。

在其冠字号码第2位数字中采用左红右黑双色拼接,但由于数字“1”太细,双色拼接失败,以致从0到9十个数字中只拼接了9个,数字“1”没有拼接,只采用一种颜色——红色。

四、横水红(水印1-0+红1)

9910四大品种之四为横水红,该币的重要特征是防伪拼接码单色全红1且防伪水印形态为“1-0”。

横水红为99版币王的潜力股,也是公认的佼佼者。此币包含了99版10元券的两大奇特之处水印“1-0”与拼接码单色全红1。排名为9910四大品种珍稀程度之首。

五、横水双红金箔介绍

在9910四大品种珍稀之首的横水红中,流水号开头前两位是11且水印形态为“1-0”的称为横水双红。

因其双色红1,预示着双喜临门、成双成对,经常是一币难求,弥足珍贵!

大S,不把自己败得精光都不好意思收手一样,居然出来晒银行流水,想力证是自己掏钱买的房

自从跟光头蟹在一起,大S变傻了,明显智商掉线。汪小菲被你逼急了有气,看在钱的份上你就让他发泄一下呗,非要出来挣人设,妄图又当又立。

先是绷不住还了个床垫,结果被全网直播辩真伪:还了个假床垫;

后又发文声明,没收到窝囊菲这么多钱。当网友都是傻子吗?汪小菲晒出的账单可是包含费用的完整清单,那些费用,肯定是直接支付到收款人的账户里去了,大S一句“没有收到”就想把这些钱否认掉,也是好笑。

这刚刚有点风平浪静的,终于可以不被全网关注了,大S又出来晒银行流水,妄图证明房子是自己买的。一个连床垫都舍不得丢、水电费都不愿意自己交的人,会舍得出几个亿买房?万亿网友都没有相信。

窝囊菲果然不负众望,很快出来发小作文,说明为什么是从大S账户里支付的购房款:他当时在台湾没有账户,只好将钱先打入大S的银行账户,再去买房。

汪小菲第一次小作文后,如果大S得了好卖个乖,悄悄地安静着,虽然很难看,但尴尬几天,也就风平浪静了。这样虽然会丢掉半个人设,但好歹还能剩下半个人设,但她却非要想着名利双收,一再出来嘴犟,结果一次比一次仆街 。

现在好了,一副不把自己彻底撕烂不罢休的节奏。

话说这热度才刚刚下去几天,大S又一副害怕被人遗忘的样子,重新把自己放在热搜榜上,莫不是为了巨额抚养费而倾力演出?所以刻意“心痛张兰被汪小菲骗”。

毕竟这抚养费包括老的、大的、小的,金额巨大,不好挣得出来。但是以汪小菲那个傻儿子的尿性,买房、开酒店这么大的钱,怎么可能会骗妈妈。

汪小菲还没学会对妈妈撒谎,他不高兴了,只会说,“这些事与你无关”。

#头条创作挑战赛# #冬日生活打卡季#

以案普法

上海,一律师在银行ATM机上取了500元,发现1张假钞,遂找银行退换,不料银行柜员态度蛮横,认为律师无理取闹,拒绝退换。律师一怒之下,认为受到了侮辱,一纸诉状将银行告到法院。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房先生是一名律师,事发当天,房先生在银行ATM机中取了500块钱,花了400元后,到一餐厅就餐,可到付款结账时,收银员却告诉这1张100元是假币。

房先生告诉收银员,这100元系从银行ATM机中取出,怎么会是假的呢?但收银员满面狐疑,语带嘲讽。当时就餐者甚多,众目睽睽之下,房先生只能使用微信支付。

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一下子变为一个道德败坏的假币使用者,房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

事后,房先生即赴银行处交涉,但银行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不耐烦地告知房先生,每一张钞票均有唯一的冠字号,一查便知。

然而,查询结果再次让房先生大吃一惊!工作人员告知房先生,装进ATM机中的钞票上无此100元的冠字号,不予更换。

银行的查询结果,房先生不能认同。房先生清楚地记得以下事实:

1.从银行ATM机取出5张百元纸币后,最后一张100元一直放置在钱包里,在去就餐前,自己从未动过,断无被调包可能。

2.自己的钱包再无其他百元现金,不存在混淆的可能。

3.付款时,自己一直注视着收银员用验钞机验钞,收银员不存在调包的可能。

钱不钱的房先生无所谓,只是自己从事律师这么多年,最终却成了一个骗子。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房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判决银行赔偿其1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若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房先生为证明其主张,向法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1.银行流水清单;

2.假币照片、微信支付凭证截图、倾诉遭遇发朋友圈的微信截图;

3.与事实不符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

房先生认为,首先,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从ATM机取款后打印的客户凭条来看,银行仅提供了售后服务的信息,并未提供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民事责任等信息。

其次,金融机构有其特殊性,内部系统如何运作外人无从得知。所以,房先生怀疑,银行有可能私自篡改冠字号码记录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规定,金融机构自行或唆使现金处理设备供应商篡改冠字号码记录信息,使查询后出具的查询结果不实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银行却不认可房先生的说法,银行辩称:

其一,银行已经向房先生提供了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服务,并且查询结果已经向相关部门公证,能够证明放进自助取款机的钱,并不包括房先生诉称的假币冠字号。

其二,在取款过程中,银行现场语音提示“进门请上锁”“请不要轻易将存款……”,并且在现场张贴标识,已经履行了风险警示和提示义务。

其三,房先生在事后以取证为目的,发生了第二次取款行为,故房先生的记忆有问题,或者其在刻意隐瞒事实。

基于这样的陈述,银行无法相信房先生所述的100元假币取自银行的机器上。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房先生申请的冠字号码查询,银行的查询过程是真实合法的。

也就是说,若房先生再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经过公证证明的查询结果,便缺乏事实依据。

最终,一审法院以房先生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并承担50元的案件受理费。

最后,笔者认为,银行有其特殊性,数据处理高科技化、行业术语复杂、内部系统如何运作外人无从得知,而大多数储户,比较信任银行,基本上不会取出钱后,再次确认钱的真假。

因此,本案也告诉我们,以后取款时,务必仔细核对纸币真假,否则出了门就说不清楚了。

来源:以案普法

那么,大家认为,银行应不应该向房先生返还其受损的100元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315全民行动#

上海,一律师在银行ATM机上取了500元,发现1张假钞,遂找银行退换,不料银行柜员态度蛮横,认为律师无理取闹,拒绝退换。律师一怒之下,认为受到了侮辱,一纸诉状将银行告到法院。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房先生是一名律师,事发当天,房先生在银行ATM机中取了500块钱,花了400元后,到一餐厅就餐,可到付款结账时,收银员却告诉这1张100元是假币。

房先生告诉收银员,这100元系从银行ATM机中取出,怎么会是假的呢?但收银员满面狐疑,语带嘲讽。当时就餐者甚多,众目睽睽之下,房先生只能使用微信支付。

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律师,一下子变为一个道德败坏的假币使用者,房先生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

事后,房先生即赴银行处交涉,但银行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不耐烦地告知房先生,每一张钞票均有唯一的冠字号,一查便知。

然而,查询结果再次让房先生大吃一惊!工作人员告知房先生,装进ATM机中的钞票上无此100元的冠字号,不予更换。

银行的查询结果,房先生不能认同。房先生清楚地记得以下事实:

1.从银行ATM机取出5张百元纸币后,最后一张100元一直放置在钱包里,在去就餐前,自己从未动过,断无被调包可能。

2.自己的钱包再无其他百元现金,不存在混淆的可能。

3.付款时,自己一直注视着收银员用验钞机验钞,收银员不存在调包的可能。

钱不钱的房先生无所谓,只是自己从事律师这么多年,最终却成了一个骗子。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房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请求判决银行赔偿其1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若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

房先生为证明其主张,向法院提供了下列证据:

1.银行流水清单;

2.假币照片、微信支付凭证截图、倾诉遭遇发朋友圈的微信截图;

3.与事实不符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

房先生认为,首先,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从ATM机取款后打印的客户凭条来看,银行仅提供了售后服务的信息,并未提供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民事责任等信息。

其次,金融机构有其特殊性,内部系统如何运作外人无从得知。所以,房先生怀疑,银行有可能私自篡改冠字号码记录信息。

《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规定,金融机构自行或唆使现金处理设备供应商篡改冠字号码记录信息,使查询后出具的查询结果不实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银行却不认可房先生的说法,银行辩称:

其一,银行已经向房先生提供了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服务,并且查询结果已经向相关部门公证,能够证明放进自助取款机的钱,并不包括房先生诉称的假币冠字号。

其二,在取款过程中,银行现场语音提示“进门请上锁”“请不要轻易将存款……”,并且在现场张贴标识,已经履行了风险警示和提示义务。

其三,房先生在事后以取证为目的,发生了第二次取款行为,故房先生的记忆有问题,或者其在刻意隐瞒事实。

基于这样的陈述,银行无法相信房先生所述的100元假币取自银行的机器上。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于房先生申请的冠字号码查询,银行的查询过程是真实合法的。

也就是说,若房先生再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经过公证证明的查询结果,便缺乏事实依据。

最终,一审法院以房先生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并承担50元的案件受理费。

最后,笔者认为,银行有其特殊性,数据处理高科技化、行业术语复杂、内部系统如何运作外人无从得知,而大多数储户,比较信任银行,基本上不会取出钱后,再次确认钱的真假。

因此,本案也告诉我们,以后取款时,务必仔细核对纸币真假,否则出了门就说不清楚了。

那么,大家认为,银行应不应该向房先生返还其受损的100元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315全民行动#

客户说我已经下载了反诈中心的app,我的银行卡怎么还被封了呢?

近期去银行网点解控银行卡的客户比较多,通过查看客户近期的流水,金额都不是很大,但一天内交易比较频繁,交易笔数比较多,转出款项多发生在夜晚,触发了风险监控模型,为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暂停了银行卡的非柜台服务,需要去网点柜台核实身份后可解控。曾听被限制银行卡服务客户说怪不得反作中心总给我打电话呢。

收到不明电话或短信可拨打反诈中心电话咨询真伪,有利于自己的保护资金安全。

山东菏泽,宋某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在银行存2000万一周。谁知,一周后去银行取款时,得知存款已被银行负责人李某挪用。遂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请求银行赔偿,法院这样赔偿。(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银行负责人李某找到宋某,请求宋某办理存款,承诺如能存款2000万元,就可以得到利息400万,一周后可随时支取。

但是宋某告诉李某,他只有1200万。李某答应他可以借给宋某800万。随后,宋某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就在银行开户存入1200万,并收到李某转来的800万。李某给宋某出具了2000万的存单,并加盖银行公章。

一周后,宋某到银行取款,但是李某以电脑程序出现问题等理由拖延兑付。后经宋某多次催办,李某给宋某出具了一份承诺书。

内容为:李某承诺三个月后,宋某到银行取款,如不能按时取款,自存款之日起,每天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因此发生的纠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该书面承诺加盖了银行公章。

谁知,一个月后,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后,宋某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银行按照存单兑付2000万元存款及利息,理由为:

第一、他将存款存入银行,就和银行形成了合法的存款储蓄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存款安全;

第二、李某给其出具的承诺书加盖有银行公章,且李某系银行负责人,银行对此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不过,银行对此答辩:

第一、根据银行流水显示,宋某将2000万存入银行后,很快就被转入第三人账户,银行和宋某之间没有真实的存款关系;

第二、经过鉴定,宋某持有的存单系李某变造,现在李某已经被判刑,其赔偿责任应由李某负责;

第三、承诺书中的公章是李某私刻的,其属于李某的个人行为,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第四、宋某明知短期存款不可能获得如此高息,却为了获利,轻信李某的承诺,本身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宋某在银行存入2000万,李某向宋某出具2000万存单,宋某并不知道该存单系李某伪造,因此双方形成合法的存款储蓄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宋某的存款安全;

第二、虽然存单后经鉴定系李某变造而来,但宋某在接收存单时并不知晓,且无法辨认存单系由李某变造而来。

李某作为银行负责人,负责该营业网点的全面工作,宋某在银行正常的营业时间按照李某的指示将款项存入该行后,其有理由认为李某为其出具存单的行为系履行职务的行为,而非其个人行为。

第三、同样,对于李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虽然银行认为承诺书上的公章系李某私刻,但是鉴于李某作为银行负责人的特殊性,其出具承诺书的行为就是银行的行为,因此承诺书上的公章的真伪,并不影响其代表银行出具承诺的效力。

第四、宋某受高息诱惑,客观上扰乱了金融秩序,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相关规定,其违规收取的437.2万元高息不受法律保护,应从存款本金中扣除。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宋某和银行之间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银行支付宋某1562.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一审判决后,双方都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关于宋某与银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

宋某在银行开户,并先后存入1200万元和800万元,李某给宋某出具了2000万元银行存单,该存单虽然事后经过鉴定是假的,但由于李某身为银行负责人,在向宋某出具的存单上加盖有银行的业务专用章。

随后,李某还向宋某出具了承诺书,该承诺书上同时加盖了银行公章,因而宋某有理由相信李某向其出具的存单为真实的。

另外,宋某作为一自然人,其无能力识别存单是否变造及承诺书上公章是否真实。故李某向宋某出具存单的行为应系其职务行为,可以认定宋某与银行存在存款关系。

第二、关于宋某是否有过错、应否承担过错责任。

从现有证据来看,宋某将200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是为了与银行建立正常合法的存款关系,而是为了收取由李某支付的非法高息,即便李某当时系银行负责人,宋某也应清楚其承诺的高息并非银行支付的银行法定利息。故宋某对本案款项的损失亦有一定过错。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宋某承担10%的责任,银行承担90%的赔偿责任,支付宋某1406.52万元及利息,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号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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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颜回说法

警方破获特大贩卖假烟案 案值达3.65亿元

k经过半年多侦破工作,甘肃陇南警方联合烟草专卖部门日前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捣毁假烟窝点3处,现场查获30多个品种涉嫌走私的假烟6436条,经对犯罪团伙涉案资金流水梳理,该案案值达3.65亿元。

查获假烟6436条 案值达3.65亿元

,有群众向陇南市烟草专卖部门反映,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低价销售软中华等品牌高档香烟,立即引起烟草部门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陇南警方也获得线索,在微信朋友圈低价销售高档名牌香烟的是文县人王某。

陇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政委 李波:出售香烟的种类大部分有咱们国产的一些销量比较好的香烟,比如说中华还有钻石、南京这些香烟。通过进一步工作发现,我市宕昌籍几名人员在王某处邮购了几条香烟,被烟草公司发现了以后,经过鉴定都是假烟。

烟草部门查获的是假冒的中华烟,它的包装仿真度很高,一般消费者从包装上很难辨识真假。

陇南市武都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郑康宏:只有通过吸食才能辨别出这个烟的真假。打开以后可以看到这个烟丝,真烟的烟丝切的是相当规整,而且是颜色很亮丽,这个烟丝特别粗糙,里面还有烟筋都没剔出来,而且特别发黑,有烟末。

警方调查发现,文县人王某长期在四川成都某影楼做化妆师。警方对她的微信朋友圈梳理发现,她所发布香烟广告涉及品牌规格多达83个。那么,王某销售的假烟又是从哪儿来的呢?陇南警方与烟草专卖部门立即联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陇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政委 李波:进一步工作发现,王某的香烟是来自于她的表姐王某云,王某云也是咱们当地文县人,后面我们就对王某云实施了抓捕。

犯罪网络分工明确 假烟来自跨境走私团伙

王某云到案后,警方从她的手机里发现了大量转账记录等销售假烟信息。经梳理分析,警方发现王某云的上线为广西防城港的王某阳,王某阳所销售的假烟均来自一个跨境走私团伙,假烟是在海上从越南籍走私船上买来的。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很快摸清了王某阳在防城港的住处,并将其抓获。这是王某阳家存放走私货物的一个房间,里面堆满了中华、南京等多个国内知名品牌的假烟,共计1135条。王某阳供述,他所购买的假烟都是由走私团伙从越南组织货源。

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张军:从越南通过快艇,就是他们说的大飞拉过来。他拿上现金,一手交钱,一手拉货。然后根据他们下线需要的香烟品种和数量,用快递的方式发给要烟的这部分人。

王某阳每条烟可赚取10元到30元不等的利润。行动当天,专案组获得新的线索,又有一名下线向走私假烟团伙购买了10万元的货,利用一辆河南牌照的货车准备将假烟运往江苏。专案组立即部署警力,在一高速收费站将车辆截获,现场查扣假烟2977条。专案组查实,走私团伙的另外一个重要下线王某平在云南蒙自,警方立即赶赴云南将其抓获,并在他家中查获还未发出的各种品牌假烟2308条。王某平向警方交代,他的一名同伙当天携带假烟去了昆明长水机场。

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刘晋铭:我们在登机口的地方就把他抓获了,他随身携带有56条香烟,有中华的,还有莲花烟、炫赫门之类的香烟,原来他是准备要去新疆开拓新的市场。

行动中,专案组民警在广西、云南、四川等地先后将假烟走私团伙头目宁某及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查,这个走私、销售假烟犯罪网络层级分工明确。

文县公安局局长 杨军:从以来就开始从事犯罪活动,组织内部结构严密,有越南走私的团伙,公海和越南边境的交易人员,还有广西、云南等边境的一级代理,还有各省的二级代理和全国各地分销三级代理等五个层犯罪组织框架。

首批20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目前,检察机关已将该案首批2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安部也将组织25个省区的涉案地公安机关对梳理出的107名下线假烟分销人员发起集群打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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