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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商户 信用社商户贷

时间:2024-02-27 2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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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商户 信用社商户贷

今天去南七菜市场装了200块钱的香肠,机器关了以后,我问他还有吗,他讲没有了,我说再开一下机试试,没有就算了,结果开机后又装了两节出来,虽然我当时没说什么,但是以后不会再去这样的商家买肉了,肉没问题,商家信誉有问题!

无信用商家[发怒]

雷神看法

浙江义乌。陈女士定了13桌寿宴,每桌2200元,其中有一道480元的大龙虾却没有上桌,陈女士找到店家讨要说法,对方却称:龙虾涨价了,他们要亏本。陈女士的父亲八十大寿,为了让他高兴,陈女士宴请所有的亲朋好友到酒店用餐,可等大家吃好离开时,陈女士却听到有亲戚在小声议论:今天定的是多少钱一桌?菜有点少,自己都还没吃饱。陈女士一听感觉很诧异,自己定的菜不少呀,怎么会出现没有吃饱的情况呢?陈女士赶紧拿出菜单仔细核对,果然发现有一道480元的龙虾居然没有上,她很是气愤,立即找到店方讨要说法。该店店员说:由于海鲜是时令价,他们发现最近龙虾涨价特别厉害,怕到时候亏本,就和陈女士的女儿提前联系过,想把菜单内容稍作调整。店员当时联系到陈女士女儿时,发了很多信息过去,陈女士女儿工作很忙,就直接问了一句有龙虾吗?对方回复:和之前的一样。陈女士女儿看到和之前的一样,就以为菜品没有变动,自然就没有再仔细核对菜品内容了。现在店员却辩解说,自己说的和之前一样,是指和刚发给陈女士女儿的菜单一样,但陈女士并不这么认为,她拿出了一段视频来揭示店员的谎话。画面显示,就在开席前,女儿找到店员问是不是有龙虾,店员说:和你们开始预定的菜品是一样,女儿这才放心接待宾客去了。店员面对陈女士拿出的证据,又说最近龙虾太贵了,如果按照2200一桌,他们肯定会亏本的。而陈女士则表示,2200一桌的寿宴,被他们直接删掉480元的龙虾,其他菜品又没变,那这480元不就成了酒店的纯收益了吗?陈女士郁闷地说:今天来了很多她们的老邻居,都是农村人,说好的让邻居来品尝一下海鲜,现在连海鲜壳都没有看到,这让陈女士以后怎么面对他们。最后,通过双方协商后,酒店作出了让步,补偿陈女士5000元现金以及5000消费卡,事情才算圆满解决了。那么店家这种以海鲜涨价,直接把这道菜都给删除掉的行为,该怎么定性呢?首先,陈女士在酒店消费,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店方因为龙虾涨价,怕按原来协议好的菜单来上菜会亏本,就直接把龙虾从菜单里删除掉,这种行为属于违约,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店方的这种违约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采取补救或者赔偿都可以,补救方法可以将龙虾这道菜加入菜单,但是客人都下桌了离开了,陈女士也不可能把13只大龙虾打包回家。那么,就只能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来弥补过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雷神看法 最后,酒店方做出了经济赔偿,补偿了陈女士5000元现金,以及5000元的消费卡,事情得以圆满解决。大家对2200元的寿宴,把480元的龙虾给去掉了,你怎么看?#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守护最美夕阳红# #头条创作挑战赛#

告诉刘强东,京东的客服要培训了,商户的信用巳经很差了

九派新闻《武汉晨报》旗下账号

11月22日报道,#刘强东发京东全员信 :副总监级别以上降薪10%-20% ,级别越高降得越多。#刘强东称对不起2000多名高管兄弟 :向你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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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店名、地址,让这样的无良商家信誉扫地,断其无耻的财路……[发怒][发怒][捂脸]

雷神看法

广东, 广州。陈先生请朋友吃饭,在海鲜摊买了一只龙虾拿到酒楼做菜,为了防止店家掉包,陈先生把龙虾的胡子掰掉了。店家端上来的龙虾又长出了两条胡子,陈先生知道龙虾被掉包了,于是要店家给个说法。 为了让大家吃上新鲜的大龙虾,陈先生决定花高价在外面买一只活龙虾,他挑了一只动作灵敏的,爬来爬去的生猛龙虾。然后让摊主打包,当他准备付钱的时候,他发现摊主装好的龙虾安静得出奇,刚才还在爬来爬去,现在在袋子里一动不动。于是他打开一看,竟然发现龙虾是死的,摸上去还冰凉冰凉的。陈先生知道这肯定是摊主掉包了,把生猛的大龙虾换成了冰冻的大龙虾。由于当时朋友在场,陈先生不想坏了雅兴,不想和摊主争论太多。于是多掏出了40块钱,告诉摊主不要和他玩套路,让他把冰冻的大龙虾换回原来那只生猛的龙虾。摊主看到事情败露,只好当着陈先生的面,把那只生猛的大龙虾装进袋子里。陈先生和朋友们拎着那只大龙虾,走进了一家酒楼,让他们帮忙加工。由于在摊主这里,已经被掉包一次,陈先生担心该店在加工的时候,也掉包,于是他把大龙虾的两根胡子掰掉做记号。然后还点了一些家常菜,等待店家上菜。菜陆陆续续地端上来,陈先生和朋友们一边吃一边聊,很是开心。然而等龙虾端上来的时候,陈先生竟然发现,龙虾的胡子又长出来了。看到自己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了被掉包的局面,陈先生很是气愤,于是要店家过来给他说法。店家了解情况之后,却对陈先生说,这只大龙虾肯定是陈先生拿过来的那只大龙虾,他们没有掉包,因为他们厨房里没有海鲜池,也没有龙虾,根本无法掉包,并且店家表示可以提供厨房拍的画面证明他们的清白。可是陈先生不认可店家的说法,因为自己提供的龙虾是没有胡子的,现在端上来的龙虾却有胡子,肯定是被掉包了的,双方也为此争执不下,谁也说服不了谁。谁知道,这时卖龙虾的摊主也跑了进来,她还拿着那只没有了胡子大龙虾进来。她跟陈先生解释,这是酒楼上错了菜,陈先生买的龙虾还没有做。看到这一幕,陈先生傻眼了,因为吃饭的时候,还没有别的客人,就他们一桌人,怎么会上错菜呢?并且,买龙虾的摊主,怎么知道店家上错了菜?陈先生已经没有了吃饭的雅兴,他觉得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于是他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了市监局。面对市监局的到来,店家不得不提供厨房的监控画面。当大家看到当时的画面时,大家都惊呆了。大家看见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子,从厨房的后门走了进去,手里拿着一个篮子,进去就把死龙虾放在桌上,拿起那只没有胡子的大龙虾,放进篮子里,又从后门走了出去,厨房里的人却司空见惯,就像没事发生一样。由此可以看出,店家和摊主早已经串通,并且他们如此作案,已经配合了很长时间,才能如此默契。市监局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也对卖龙虾的摊主和加工龙虾的店家进行了罚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为何卖龙虾的摊主和加工楼下的店家要受到罚款,他们的行为该如何去认定?从卖龙虾的摊主和店家的配合程度来看,可以看出其实他们是一家的,对于他们调包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他们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从调包行为的定性来说,卖龙虾的摊主和加工的店家,他们的行为涉嫌了盗窃。用自己的商品去和他人商品掉包的,会构成盗窃罪。理由在于:对方虽受骗,但并未基于受骗而处分财物。龙虾的价钱并不便宜,并且从卖龙虾的摊主和加工店家的默契程度来看,他们作案肯定不止一次,涉及金额应该已达到盗窃罪1000元的立案标准,因此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服务员将顾客的龙虾调包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调包属于什么刑事犯罪,调包达到一定数额的话,会构成刑事犯罪,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调包可能会构成盗窃罪,也可能触犯诈骗罪,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此规定,如果涉案的金额不是很大,那么是可以单处罚金的。因此市监局对他们进行了罚款处理。@雷神看法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买东西遇到掉包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因此在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以防掉包。当然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应当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掉包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广州头条# #广州#

很多商家都视信誉如粪土,自作聪明,大概是嫌生意太好了吧!

山水重庆

浙江义乌,一名女子办寿宴,在某酒店按2200元/桌的价格,定了13桌,宴席当天,当服务员上完菜后,她却发现不对劲,菜单里明明是有龙虾的,可是,直到他们吃完,都没看到踪迹,她找到酒店方,对方却说,龙虾最近价格涨了不少,按2200元的标准他们会亏本。女子这个寿宴是给父亲办的,为了庆祝80大寿,她早早地就联系了亲戚朋友,准备到时大家一起乐呵乐呵,由于请的人比较多,大概有近百人,在家里办肯定是不合适的,于是她选择了一家酒店。在一番考察后,她选定了2200元/桌的标准,里面有热菜、凉菜、海鲜、大龙虾,这样丰富的菜品,也不会失了父亲的面子,可到了宴席当天,一切都很正常,到了吃饭上菜时,却迟迟不见龙虾的影子。这份龙虾就价值480元,占了总价值的1/5,起初她怀疑会放在最后上,可是眼看着,客人都快吃完了,还是没上,她以为酒店忘了,就找到服务员询问,可服务员却说,他们菜品已经上齐了。女子听完直接傻眼了,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她找到酒店方讨说法,一名店员却告诉女子,他们之前就联系过女子,海鲜是时令价,最近涨得太多,480元的价格确实卖不出,就想联系女子调整菜单。当时联系上的是女子的女儿,由于工作比较忙,酒店联系了好几次才联系上,女子的女儿只是简单问了一句,还有龙虾吗?店员说和之前一样,殊不知,店员所说的和之前一样,是指的新菜单,而女子女儿则认为菜品没啥变动,也没有再核对菜单。#浙江头条#可这真的是误会吗?女子随后拿出了一段视频,证明店员在撒谎。原来,就在开席之前,女子的女儿再次找到酒店,询问是否有龙虾?店员说和你们开始预定的菜品一样,有了这句话,她们就放心地入席了。可事实却是,根本就没有龙虾,在其他菜品没变的情况下,直接少了龙虾,这不是妥妥的欺骗吗?而且女子在请客时,已经放出豪言,说有大龙虾让大家品尝,众人也是摩拳擦掌,准备见见世面。毕竟,大龙虾这种东西,有些人可能一辈子都尝不到一次,可没想到,最后却是这种结果,让女子丢尽了脸面,她希望酒店能给个说法。那么,从法律角度看,酒店以龙虾涨价为由,擅自去掉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酒店方的做法不仅属于违约,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试问一下,如果龙虾涨价,商家可以违约去掉,那么龙虾降价了,商家会把差价返还给消费者吗?1、酒店这样自作聪明的做法,殊不知已经违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你事先告诉了女子,龙虾被换掉或者不上了,女子同意换同等价位,那么酒店就没问题,可酒店错就错在,事先不告知清楚,等到人家找上门才说,中间沟通也存在误会,这都属于酒店方的问题。2、一开始承诺有龙虾,定好的菜单,即便亏本也要上,因为没考虑到成本上涨,是酒店自己的问题,对不稳定因素没有做预估,出现原材料上涨的情况,那是你们自己的原因。就算真的承担不了,也不能是直接不上这个菜,最次的解决方式也起码要换个同等价位的其它菜品吧?结果直接不上,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最后,双方协商后,酒店作出让步,补偿女子5000元现金以及5000消费卡,事情才算圆满解决。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龙虾降价了,你会给消费者退钱吗?本来就是风险,店家应该承担风险,作为经营多年的饭店,会不知道龙虾价格随季节调整?这是可预见的风险……明显就是侵权,赔偿是应该的。也有网友表示,一桌480,13桌6240块,酒店赔偿5000块+5000元消费卡,怎么都是陈女士被坑了。应该直接走法律程序,以酒店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款和精神损失费。还有网友表示,做生意讲诚信,该赔就得赔! 龙虾等高档活鲜(尤其是进口的、产地远空运的等等),其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大的,你酒店不是不知道!当初说得多少价就得按多少价上,涨了你亏,跌了你会退款给客人?我发表一下我的观点,首先餐饮方未经客人许可改菜品,是错误的,这是对客人的不尊重,做餐饮的应该诚信,就算菜品食材涨价,应该提前和客人沟通,我认为责任在餐饮方,餐饮方要承担责任,这不是道歉的问题,这是诚信问题。#律师来帮忙#也提醒各位,外出就餐时特别是宴席,一定要再三核对菜单,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餐饮做不到诚信,餐饮早晚会倒闭,因为客人才是餐饮的财富。哪怕今天吃点亏,将来会得很多,留住客人才是财富的资源。

面对疫情我该怎么办,10月份贷款开了个快餐店,90以上的客源是学生和来往沈阳的客货车司机,尹老太一人搞垮所有商家,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固定工资的我该怎么办,房贷,贷款,信誉卡,房租,水电费,还有很多很多[流泪][流泪][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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