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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减免贷款利息的请示 申请减免贷款利息的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1-12 04: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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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减免贷款利息的请示 申请减免贷款利息的报告怎么写?

中村事件之后,面对日本的战争叫嚣,8月12日,蒋介石电告张学良:“此非对日作战之时。”8月16日蒋介石再次电令张学良:“无论日本军队此后如何在东北挑衅,我方应不予抵抗,力避冲突,吾兄万勿逞一时之愤,置国家民族于不顾。”【注84】张学良也“通令各军,遇有日军寻衅,务须慎重避免冲突”。【注85】九一八事变爆发前一个月,驻守北大营的东北军独立第7旅预感日军要动武,旅长王以哲专程到北平请示张学良。张学良指示说:蒋介石要求暂不抵抗,遇事要退让,军事上要避免冲突,在外交上采取方针牵制之。王以哲根据这一指示,决定采取“衅不自我开,作有限的让步,万不得已时,全军撤退”的方针。【注86】九一八事变发生时,东北军将领曾“向官方请示办法,官方即据前项命令,不许冲突。又以日军此举,不过寻衅性质,为免除事件扩大起见,绝对抱不抵抗主义”。【注87】张学良也电报请示蒋介石,蒋电令张:“力避冲突,以免事态扩大。”【注88】张遂据此答复了东北军参谋长荣臻等人的电话请示。东北军奉命:“尊重国联和平宗旨,避免冲突,……即使勒令缴械,占入营房,均可听其自便。”对此,东北军爱国士兵愤慨不已。据荣臻报告“士兵各持枪实弹,怒眦欲裂,狂呼若雷,群请一战,甚有抱枪痛哭者,挥拳击壁者。”【注89】——《中国抗日战争史(共4册)》

1988年,一个叫王彦青的死刑犯即被处决,行刑前,他突然大喊要用“撬锁”的高超技术来保住小命,不曾想在请示上级后,这位死刑犯真的免除了死刑。

然而他并不珍惜国家对他的宽容,继续作恶,直到被抓后再次被宣判死刑,那他又怎么作妖的呢?

这个人就是“山西贼王”王彦青。 80年代的山西,黑社会势力依然猖獗,尤其是太原,以“四大罪”著称:“厂矿童工多,无业青年多,打架斗殴多,小偷小摸多”。

据老警察回忆,当年被誉为“华北盗贼第一城”的太原,每隔几百米就有一个小偷。而那个“山西贼王”就是太原人。

其实他的家庭还是不错的,王彦青的父母是当地一所重机厂子弟学校的老师。

在父母的熏陶下,其实他可以努力进取,然而他却走错了一步,他喜欢撬锁,并且技术十分高超。

据亲眼目睹王彦清“干活”的人说,他用钥匙开保险箱的速度比别人快很多!在偷盗多起后,王彦清被警方逮捕,因为盗窃数额巨大,直接被判处死刑。

当法官宣判时,王彦青惊出一身冷汗。面对死亡的威胁,王彦青灵机一动,大喊:“我用我的开锁功夫换我的命!”

因为,王彦青这个破保险柜的手段,实在别具一格。为防止日后他人仿效犯罪,法院决定对其先行拘留,并向上级请示。

过了一段时间,国安部派人实地观察王彦清的身手,对他说:“成交!”就这样,1988年,王彦清的死刑被改判死缓。只要他不自杀,就一定会被减为无期徒刑。

能保住性命已是幸事,但王彦青仍不满足,不想把牢底做穿,想来想去,王彦青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与其死在监狱里,不如逃出去”。

王延庆被送到汾阳监狱服刑后,轻而易举地成为了里面的“老大”,他动员了11个狱友,指挥他们在监狱车间挖坑,历时三个多月终于挖出一个地道。

王彦青越狱后,打算带着11个弟弟逃往香港,他们一路南逃,为避免被人认出,一路上他们烧杀抢劫。

1989年,王彦青一行人偷偷回到山西,其中一个犯人想念家人,和父母见了一面,他的家人选择报警。

因为警察说: “只要自愿绳之以法,并说出同案犯下落,就不会被判死刑。 ”

最终,王彦青一行人溜走了,但警察却对其进行了猛烈的追击。王彦青到了湖南,他还有闲心找“小姐”放松。

王彦青等人选择拒捕,多人被枪杀,在监狱里的生活也算“幸福”,为了防止他自杀,警方特意雇了两名犯人看守他。

王彦青心情大好,将“喝酒吃肉”作为条件,交代了隐藏尸体的下落。

几个月后,警方才确认王彦清等人杀害了28人。不久之后他就被枪杀了。

其实王延庆的“解锁科技拯救生命”也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当时防盗技术落后。

如果党政机关的保险柜被盗,损失将十分严重。如果王彦青没有入狱,没有继续行恶,说不定最终也不会枪毙。

越通社河内——1月3日,越南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裴文强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公布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工作日程。

国会副秘书长阮长江介绍会议工作日程和内容时表示,第二次特别会议将于1月5日隆重举行,为期四天,预计于1月9日结束。

关于法律建设工作,在此次会议期间,国会将审议通过《疾病诊疗法(修正案)》。

同时,国会将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越南国会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阮氏清强调,人事事项是此次会议的重要内容。国会常委会正在征集有关部门的意见,严格遵守《国会组织法》和《会议规则》。 1月4日下午,国会常委会将召开全体会议,提出意见,决定向国会提交人事方面的若干内容。

当天下午,国会将召开筹备会议,通过第二次特别会议包括人事工作内容在内的工作日程。

预计,人事工作有3项内容,包括免除国会代表任务、批准人事罢免请示和批准新人事任命请示。

阮氏清强调,人事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干部选拔任用或及时进行人事岗位调整时正常的。发现人才和使用人才以确保肩负起国家和各机关的使命担当,及时进行人事岗位调整也是党的经常性工作。

关于医院自主经营,国会社会委员会副主任阮黄梅表示,《疾病诊疗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于公立医院,国家保障由其指定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自主经营时,医院将根据《疾病诊疗法(修正案)》及相关法案在人事组织、专业发展和其他活动中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 政府详细规定医院自主经营。

“我不认可你的治疗费用,所以我拒绝支付!”近日,浙江宁波,一男子开车带着他的狗去奉化漂流,因为将狗放进了后备箱中,导致金毛中暑,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宠物医生一系列的治疗,狗狗已经痊愈,但男子却觉得收费不合理,拒绝支付剩下的治疗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杨(化名)养了一只特别可爱的金毛,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开车带着它出去玩。不过由于这只金毛的体型比较大,再加之很爱掉毛,所以小杨平常出去的时候都是将狗放在后备箱里头的。

然而最近天气炎热,狗被放进后备箱中很快就中了暑,小杨听从朋友的建议,赶忙去附近的卫生间里打开水龙头给金毛淋水降温,从上午十一点一直弄到下午四点,狗狗吐了三四次,精神头才好转了一些,小杨这样带着它从奉化赶回来,直接去了家附近的宠物医院。

在医院,小杨花了1680元给金毛做了全面的检查,宠物医生表示,小杨的狗情况并不乐观,根据他多年的从医经验来判断,有到五成是要死亡的,而他们医院晚上是要下班的,建议小杨将狗狗转去总院,总院那边24小时都接诊。

杨先生当即听从了宠物医生的建议,立刻带着金毛去了总院。

到了总院之后,那儿的医生也表示小杨的狗情况不太好,建议送到氧气室里,费用是1000块钱一天。

小杨同意了医生的建议,并且在临走的时候,留下了5000元的押金。

宠物医生则建了一个群,将给狗狗治疗的每一笔费用都发在了里面,期初小杨并没有任何异议,直到第二天下午四点左右,医生告诉小杨,告诉目前给狗狗治疗已经花了4800,要想继续治疗的话,估计还的再花钱,总费用估计大概在8000到10000之间。

小杨觉得太贵,并且据他观察,狗狗看起来已经好多了,就要求医院保守治疗。医生说保守治疗只能凭他们的经验来治疗,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如果采取保守治疗的话,狗狗的生死只能听天由命。

杨先生听到医生这么说,并没有改变主意,而是继续坚持保守治疗。

就这样,原本一天要好几千块钱治疗费,改成保守治疗后,费用便降到了一天两三百。

三天后,医生联系了小杨,告诉他狗已经完全康复了,可以把狗领回去了。

然而小杨却在群里发了这么一段话:不好意思,我律师让我今天不要来接,13号以后来接,费用的问题到时候维权以后再说吧。

小杨表示,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询问了自己的律师和其他的宠物店,得知自己很有可能被讹了,因为他送来的时候狗狗的状态已经开始变好了,没必要强化治疗,他怀疑医院看人下菜碟,觉得他有钱,所以就采用了超高标准的治疗,来讹他的钱。

而医院则觉得小杨有些无理取闹,治疗的费用都有明细,而且每一笔都已经告诉了小杨。

再者,费用的问题先不说,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可小杨却一直拖着不把狗领回去,而狗多放在他们这里一天,就要多产生一笔190元寄养费,再加上小杨之前欠他们的治疗费,如今已经欠了他们医院3000多元。

医生怀疑小杨是想弃养,因为之前曾在五月份的时候已经明确表示要花500块钱去每个月让人家帮他照顾狗。

小杨则表示之前他是想去三亚,因为他在三亚有自己的产业,所以才想让别人照顾他的狗,后来没去成,所以暂时就留在了这边,并没有想过要弃养。

就在这时,工作人员将小杨的狗牵了出来,狗狗瞧见自己的主人,高兴的扑了上去,小杨也十分的动容,有了要把狗带回去的想法。

不过小杨还是觉得医院收费不合理,费用过高,希望医院能免除一些费用。

宠物医生跟领导请示后表态,因为小杨之前在网上发布了这件事,且说的比较片面,对医院造成了影响,加上平时沟通中小杨表现的并不太友好,费用方面不会再协商。

最终,小杨还是打消了将狗接走的念头,选择将狗继续留在了宠物医院。

我觉得吧,医院既然每一笔费用都告知过小杨,那么小杨就不应该事后再拿治疗费用太高来说说事,而且他确实明明可以先把狗接走,真要觉得收费不合理,可以举报或起诉这家医院。

你们大家觉得呢?

五六年前本科实习的时候 坐标深圳三甲医院 口腔颌面外科病房

患者女 21岁 舌癌 家庭经济困难 手术前住院总例行谈话

父亲含着眼泪就突然跪下了 能不能减免费用 家里实在承担不起

病房里其他老师都转头看向老总 眼神里有些奇怪的神情 老总把他拉起来 温和的好言相劝 大致意思我们就是小医生没有权利 院里有规定 物价局定的收取费用没法改云云

患者父亲起来了问 能不能先做手术 再回家找亲戚借钱把费补上

老总说我去请示主任 我就很奇怪了 以前也有先做手术后补费的请况 怎么还要请示主任

我跟着老总去主任办公室 详细情况一说

主任看了会老总说 不行

主刀说我明白了

主任是个很和善的老头 平常也没啥架子 年轻如我善良的对主任说 她爸都跪下了 肯定不会欠费的 要不先做吧

主任认真看了我一会说了一句那时候完全让我三观崩塌的话

就是因为他跪下了 所以不行

我当时不明白什么意思 这理由太操蛋了吧 还有些恶心的感觉 心里骂了一万遍老混蛋

平时和老总玩的关系很好 下班了老总看我一直很郁闷 笑着骂我

看你一米八多的大个子 是不是平常光长饭量不长脑子啊

我说这事办的有点太冷漠了不大地道啊 人大爷跪下了 反而不给帮忙 这不埋汰人嘛

老总给了我根烟 自己抽了一口 三个事

第一 你以后不管还在不在学医 小心能给人跪下的男人 当一个人为了难处求另一个人 舍弃自己尊严而跪下 当他不用求你的时候 你要小心了 这样的人没有底线 你不知道能做出什么来

第二 如果他补不上费 科室里的其他老师都要罚款 还得平摊这笔钱 你实习的 你不用 你是借助他人担风险的情况下帮助他人 慷他人之慨 你不该说这话

第三 你人不错 有同情心 但是没能力你不该指责其他有能力的人不去帮他 也许有很多隐情是你不知道的 我和主任这俩混蛋都是从你这时候过来的 在这医院里发生过很多操蛋的事才变得这么混蛋的 希望运气好我说的都是谬论吧 滚去吃饭吧

我心里想 这个b真是装的清新脱俗不帮忙还扯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 以后小爷我有能力了 绝对不像你们两个这么混蛋

没过几天 上午老总被患者她爸投诉了 说索要红包 下午欠着医药费跑了。。。

湖南长沙。杨女士将一处楼房租了出去,前不久突然接到租户打来电话,询问能否减免房租。打听下得知,原来租户每个月都要交1000元的停车费,结果没有固定车位不说,好多空车位还被上了锁。多次沟通后,杨女士怀疑,物业有只卖不租的嫌疑。

杨女士所在的小区,1、2栋停车场只有1层,目前,在C区开放了27个临时停车位,虽然车位不少,但大量车位虽然处于空闲状态,而且都被上了锁。很多车辆因为没有车位,只能停在停车场路上。

杨女士找到开发商,对方的说法是:上锁是为了方便管理,留出来的临时停车位是根据入住率分配的,如果需要车位,可以购买。

对于这个说法,杨女士不能介绍,她找到媒体反映此事,可以带着记者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杨女士等业主们有什么其他诉求,可以发一份纸质文件给她,她再向上级领导请示。

这种说法,更是引起了杨女士的不满,因为同样的事情,她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反映过,结果现在又让她交纸质文件,根本就是一拖再拖。由于双方并没有协商出一个统一的解决方案。社区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从这件事上来看,其实杨女士的怀疑是有道理的,虽然开发商说现在开放的车位是足够的,但实际情况却差的很远。如果说没有车位也就罢了,但租户交了钱,却把空余车位都锁起来。不免会让人有所怀疑。按照最正常的逻辑,业主没有车位停车,把车停在过道上,这不是更乱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方便管理吗”?

要知道,对于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虽然产权属于开发商,但是只卖不租,却是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如果开发商以“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等各种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实际上变相限制了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小区内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开发商将空置的车位向小区内业主进行出租或出售。

所以说,每个月交着1000块钱的车位费,却眼睁睁看着空的车位被上锁,换成谁心里恐怕都不舒服,有时候,还是要换位思考一下,很多事情其实并不难理解。

#开发商锁车位 每月花千元停车难#

无名氏死亡赔偿金提存后车主能否向保险机构索赔?

【案情】

7月11日,原告戴某向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为自己的雪佛兰轿车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为20万元,不计免赔),保险期间自7月13日零时起至7月12日二十四时止。10月11日21时,案外人吴某驾驶小客车在105国道行驶时,与其左侧横过公路的行人发生相撞,行人倒在公路上后,又被原告驾驶的小轿车碾压,造成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经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吴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和行人(死者)共同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另经交管部门查明,死者系身份不明之人(无名尸)。6月8日,交管部门向原告下达了结案决定书,要求原告赔偿死者丧葬费9199.98元、死亡赔偿金224440.80元,合计233640.78元的21%,即49064.56元。原告将赔偿金交由交管大队提存后,要求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但遭到拒绝,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歧】

无名氏死亡赔偿金提存后车主能否向保险机构索赔?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未经保险人同意,同时在没有赔偿权利人主张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其认为的赔偿款交由交管部门提存,进而以此主张理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另外,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只是行政上的管理关系,受害人的赔偿权利依法应当由其近亲属行使,交管部门无权提存、保管赔偿金。权利人何时主张、主张多少,是权利人的权利,当然也包括权利人放弃主张。交管部门以受害人的身份要求原告支付赔偿款予以提存,没有法律依据。交管部门不属赔偿权利人,无权要求原告支付该费用予以提存。故而某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提起的诉讼,原告向被告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双方已形成保险民法典律关系。被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告按照交管部门出具的执行凭证支付赔偿款,事实清楚。原告应交管部门的要求交付赔偿款,并无过错。对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实际损失,被告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理赔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道路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无权利人主张权利,被保险人应交管部门要求支付赔偿金后,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是否应履行理赔义务。涉及到以下三个问题:

一、交管部门能否提存、保管未知名死者赔偿款问题。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具体损害事实也清楚,但因受害人为未知名死者,无权利人主张权利,损害赔偿之债的债权人缺位,无法行使和实现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通字[]16号)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交管部门应当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金额。交管部门能否提存、保管事故赔偿款呢?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百三十条及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对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损害赔偿”,交管部门应当将该死者“所得的赔偿费交付有关部门保存”,待有关赔偿权利人确定后,再通知有关部门实际交付。根据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责成加害人给付赔偿费用,并暂时代为保存。因此,交管部门代为提存、保管损害赔偿金的行为于法有据,非属滥用行政权力。对交管部门提存无名死者的赔偿款的做法应当给予肯定,这既便于无名氏的继承人出现后及时得到赔偿,有利于保护无名氏继承人的利益,也避免了“撞死无名氏白撞”的不公平现象发生。

二、关于保险人是否要承担双重赔偿的问题。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死者身份不明的交通事故如何结案的请示批复》(公交管[1998]122号)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对于死者身份无法查明的交通事故,应依据调查的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罚身份明确的其他责任人;依法确定赔偿数额,由赔偿方付款签字后即结案。剩余赔偿金在死者身份确定后,其家属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中“剩余赔偿金”就是除交管部门已提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之外的赔偿项目费用。由此可见,即使以后受害人的近亲属或其他权利人得知情况后,提出权利主张,保险人也不必担心承担双重赔偿的问题,对于已给付的理赔款可以扣除。

简述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有什么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我成功啦!”1993年,一死刑犯临刑前晃了晃手里的东西,对着狱卒大喊道。监狱领导闻声赶来,看清犯人手里的东西后,大笔一挥:“免除死刑!”

李红涛从小就特别聪明,他每次参加数学比赛都能获奖,每次考试都能拿高分,成为旁人口中的“好孩子”。他甚至还在1980年被评为“优秀青年”。

1984年,李红涛考入了浙江大学电子系,继续他的学霸人生,并交到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毕业后,两人都进入了昆明电阻二厂工作,他们用攒下的积蓄买房后,结了婚,准备再打拼几年要个孩子。

就在两人畅想着美好未来的时候,李红涛出轨了一个女大学生,他就直接给妻子摊牌,提出离婚。

妻子悲痛欲绝,做了一些偏激的事,这让李红涛良心受到了煎熬,他既不想背叛妻子,又不想放弃那个漂亮的大学生。

这时,李红涛的同学找到他,邀请他一同创业,李红涛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一开始公司一切正常,可慢慢地就因为经营不善,公司面临破产。

一念之差,李红涛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伪造印章,取走了银行8万元,解决了公司财务危机。

但第二次做这件事的时候,由于李红涛的同学太过紧张,引起了银行的怀疑使得两人都被捕入狱。在派出所,李红涛自己解开了手铐,大摇大摆地从派出所大门走了出去。

李红涛在家销毁了证据躲在房顶,逃脱了警察的追捕。然后他逃窜到了贵阳。他凭借着记忆就复制出了奥迪轿车的钥匙,开着它扬长而去。

但后来李红涛想家了,他又辗转回到了昆明,与大学生女友生活一段时间后再次被捕。

这一次被捕入狱,他靠着挖洞又逃了出来。这次越狱,李红涛觉得很有成就感,但几个月后,他觉得现在的生活不刺激,于是就故意给警察留下了蛛丝马迹,让警察将他再次逮捕入狱。

监狱里,李红涛想起了自己是个理科生,而不是四处流窜的小偷,他决定做一些实事。于是,一个名为“无刷电机”的蓝图在他脑海里完成。

监狱也对这个天才逃犯充满了好奇,表示愿意提供所有器材和工具,这个时候,离李红涛的宣判结果下来还有一星期时间。

过了几天李红涛被判处死刑,他若无其事地继续鼓捣着他手里的机器,就在临刑前三四个小时,“无刷电机”终于完成,李红涛大喊一声:“我成功啦!”监狱领导立刻请示法院取消死刑。

就这样,李红涛在监狱里开始了他的开挂人生,一再发明专利获得减刑,死刑到无期,无期到有期,终于,李红涛站在出狱,随即被国家所聘,成为了一名科研人员。

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李红涛悬崖勒马,避免了自己一条路走到黑,还书写了新的人生篇章,令人感叹不已。

#人世间的故事# #历史#

澡堂里闲聊,一个八十多岁、身体却很硬朗的农村老党员说:我有三十多年没见过镇长、党委书记了,有十多年不关心谁是镇长、谁是书记了。

旁人问:这么说三十年前,你经常能见到镇长、书记了?

老人说:那时候岂止是能见到,有好几任还是朋友呢。我跟你们说,改革前,运动多,大小官没有在机关能呆的住的,天天跑基层,抓运动、促生产,小麦熟了,当官的比老百姓还着急,催生产队赶快收割,怕遭雨天烂在地里;冬天就整大寨田,别说是公社干部了,县里的干部也都分片督战,所以,你经常能看到县委书记和老百姓一样的推小车、搬石头,一样的挑灯夜战,公社书记就更不用说了,和百姓一样,一个冬天吃住在工地上。

和老百姓一起干活的时候,边干边聊,所以,那时候的县委书记、公社领导哪个村都有几个朋友,尽管没有电话、手机,老百姓口口相传,就连半大小子都能说出县委书记、公社书记的名字,能讲出一些他们做过的好事,说过的让老百姓感动的话。

改革初期,很多人思想一下子转不过弯来,更害怕将来政策再变动,镇上的干部为了发动群众大胆“勤劳致富”,经常到各村召开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宣传党的政策,甚至到一些能人家里,鼓励带头致富,询问有什么困难,需要什么支持。

旁人说:现在的干部可没人这么干了。

老人说:现在的干部可是不好当了,一个是他们不愿意接触群众了,一个是他们也没有当年那些干部的拼命精神了。

理解他们的是,一接触群众,前几年反映的都是村干部大吃大喝、贪污腐败、选举不公这些问题,有的是有影儿,有的是胡说八道,那时候账目管理也不规范,有些规定也不明确,也不是一时半时能查清楚的。

他也不能随便对村干部免职,因为村干部都是选举产生的,搞不好就引起群访事件。

那年,有个姓江的党委书记,是个非常有能力、有正义感的人,看不惯一些村干部整天吃喝、无所事事,就一连免了四个村书记,结果,好几个村的老百姓在村干部的鼓动下,一起开着三轮车、拖拉机,拉着十好几车人,连着一个星期到县上上访,说镇上随便免除村民选举的村干部,这不合法,当时闹的动静很大。

因为能被选上村干部的,都是村里的大家族,他有能力发动村民闹事。

县里为了稳定,最后没办法只好把镇党委书记调走了,十八大以前,这种事情太多了,所以,那个党委书记再还敢来农村?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解决不了,只有找骂的份儿。

后来经济越来越发展了,老百姓的意见都集中到征地、拆迁、赔偿这些问题上了,这些东西上面都有明确的政策,可是老百姓的实际情况是千差万别的,不是上面想的那样整齐划一,所以,诉求也就不一样,他怎么来?没有政策的东西他来了也不敢答复,也不可能有哪项政策覆盖所有人的诉求,不能做主的事他只能让下面的人来了解,再往上请示,时间一长,老百姓的意见就更大,更不好解决。

所以,现在的年轻干部精力都集中在卖地、办企业上,也很少到村里走动了,就更不用说到老百姓家里炕头上坐坐了。

谁干都一样的干法,时间长了,老百姓也就不去关心谁是镇长、市长的了。

老党员的话很让人寻味,民不易,基层官员也不易,随着国家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不可能原原本本的按照老一辈的做法来做工作,但要维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基层官员又是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一环。

事在变,人在变,诉求也在变,但不变的是:党的事业需要人民,人民的幸福需要党!

我的父亲——新洲区特殊教育创始人

父亲是一名回乡知青,72年高中毕业,75年当上了民办教师。在当时的大渡双河口中学任教,82年被派到大渡章程小学担任校长。83年入党。84年考上新洲师范(不转正,只发文凭)。同年7月通过民办教师考试,当上了国家教师。同年9月教育局就把我们这批转正的教师分配到各学校任教。(师范保留学籍,回师范参加期中、期末考试,两年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父亲被分配到大渡的大渡陈中学担任校长。86年父亲考入市委党校大专班学习,88年大专毕业,父亲被派到刘集高中担任副校长、副书记,94年担任党支部书记。

1997年5月,父亲被调离刘集高中。由新洲县教育局党委书记舒子松,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商幼康亲自到刘集高中找父亲谈话,揭盖子。通知父亲调任新洲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工作,暂时负责特效筹建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城关镇章林小学。当时挂牌为:新洲县特殊教育学校筹备(建)工作小组。由父亲负责筹建的日常工作。当时商副局长交待父亲的工作主要有两大点:一是迅速摸清全县“三类”残疾儿童情况,分街镇造册登记(已入学和未入学)已入学就是当时各街镇小学有随班就读学生,阳逻中心小学和城关镇中心小学还专门开了一个特教班。这个摸底、调查工作其实任务非常艰巨。当时教育局普教科邱建国副科长分管特教工作,他见父亲调来了非常高兴。于是,他带着父亲经常下去摸底,跟这些残疾孩子的家长做工作,说98年要办特教学校,请他们把孩子送特教学校读书,讲政策等。父亲他们上门走访、串导一是为办特教学校开班做准备;二是为迎接当年的普九验收作准备。父亲的工作是在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最后特教这一块的工作顺利地通过了省领导的验收。

98年的春节过后,父亲更是为特教学校98年9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忙碌工作着。一是请当时分管特教的夏春胤副局长在城关地区找特教校舍,最后确定先在教校(现教师培训中心)借用几间教室开班;二是积极准备上报县政府设立新洲县特殊学校的请示报告,及其他资料;三是利用时间同普教科邱建国副科长深入到残疾儿童家里做深入细致的入学动员工作,并同各街镇教委做好入学前的残疾儿童的登记造册工作;四是深入阳逻特教班、城关一小智残班听课,了解教学情况,为新生入学做准备。另外,父亲有时还独自骑自行车到附近乡镇走访,了解残疾儿童家庭情况,通过走访父亲了解到三店有一家兄弟俩都是哑巴,辛冲有一家兄妹三人都是哑巴,父亲了解这些情况后,就多次上门劝说,向家长保证孩子上学后负责减免学杂费,照顾其伙食费,终于在9月1日开学这一天,这两家的五个残疾儿童都来到了特教。总之,为特教98年能顺利招生开班,父亲是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终于在一片欢呼声中1998年的9月1日招收了26名聋哑儿童及智商缺陷儿童。开办了三个教学班(包括阳逻特教班的5名学生,城关镇一小的3名弱智儿童)。

在其后的特教生涯中,父亲想让他胸前的两面彩带来见证他的特教工作。一面是2000年父亲被市教育局等六家单位授予第二届武汉地区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的称号;另一面是,父亲被新洲区人民政府授予“新洲区第二届名校长”称号。父亲的事迹2000年12月14日长江日报作了题为“无声世界慈父心”的报道;第二届武汉地区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事迹,以“特教”战线上的拓荒牛作了介绍。

总之,父亲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来,可以说做到了勤耕耘、守清贫、不抱怨、不放弃,为新洲的残疾儿童撑起了一片蓝天,为新洲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可以说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至今,父亲还心系特教工作关心特校残疾童,与特校教师一起送教下上门、看望、慰问残疾儿童,并获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表彰。这就是父亲做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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