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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贷款还款违约金 银行贷款 违约金

时间:2021-10-22 01: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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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贷款还款违约金 银行贷款 违约金

中国银行提前还贷,违约金直接减免了[祈祷][祈祷][祈祷]

据说青岛又一家新房交房翻车了,就是城阳区的双利城央府。几次延期后,业主终于等来交房,但是项目质量跟预期严重不符。

小区环境,很多地方就像是没完工,凑合凑合就交房了。据说开发商跟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每日仅为已付房款的万分之0.01。

100万买的房子,就是一天一块钱的违约金。对此,业主表示难以接受。

所以现在为什么建议大家尽量买现房,因为期房的坑太多了,就算不烂尾,质量也不能保证了。#青岛头条#

#青岛爆料#最近,有市民曝料:

城阳区双利城央府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合同上写的是延期按每天总房款万分之一赔付,但开发商无视合同,后来出具的赔付条款与此前合同上的不一致,严重损害了业主们的利益。负责人称公司没有钱赔付。

新年已过,最近出现了房产的一个大雷,有消息显示,在年初有购房者在青岛城阳区区长信箱留言:自己在两年前买了当地的共有产权住房,首付款大约150万,当地国资公司负责出资76万,到了交房时开发商称因市政公司没打款不能让其收房,如果想要退房需要缴纳20%的违约金,国资方称:没钱。房企没暴雷,这地方政府先暴雷了,三七分的购房款,购房者的七都交了,三确没钱了,退房还要赔偿几十万。事件经过广大网友的传阅后在巨大压力之下很快得到了解决。青岛城阳市政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针对此事作出了声明。

此事一出,后期购买共有产权房的购房者可能也有些忌惮了,本以为买商品房可能会延期交房或者开发商会跑路,买政府出面的共有产权房会好一点,没想到也会出问题。

任性的当事人和法官

这个“任性”,不含贬低的意思。基本案情是这样的,我这个济南执业的律师给朋友帮忙给他东北的朋友代理在青岛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标的额很小,要求房东退租并承担违约金共计一万元。立案后,速裁庭的法官就积极调解,我也本着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希望当事人达成和解,法官的意见是房东退七千。对方当事人(房东)是本地人,说给你五千就算是给你脸了,还一万?我当事人也更恼火了,本来七千我也认了,但是现在给九千我都不愿意了,何况我还搭了人情找了律师。

反复调解了四五次,还是没达成和解,双方都明确表示,只要法官不按照自己的请求判决,就把官司打到中院、高院、最高院........我和对方代理律师、法官面面相觑,最后法官说:那是你们的权利,既然你们想这么行使自己的权利,我们就把程序都走一遍吧,不走简易程序了,转普通程序,为了调查事实,当事人必须到庭!好嘛,戴口罩期间,我本省的还好,当事人从大东北到青岛,每去一次都要痛不欲生一次,付出的成本远高于这一万块钱了。确实心疼他,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代价有点大。也许,和解更好吧。

#青岛头条#走共有产权买房子的朋友们,一定要看完

违约了,违约金高达8%

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如果你社保离开城阳了,就是严重违约,国企会马上给你发律师函,让你交上那30%借款,大家千万不能脱离城阳交社保!!!

同事儿子晓雷海洋大学研究生毕业,同时考上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普华永道青岛分所。

这位年轻人做出了与父母观点完全不同的选择。

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全部面试通过以后,电话通知晓雷报到日期,晓雷没有跟父母商量,直接就拒绝了。为此,父母为他交纳了8000元的违约金。

农发行总行的工作机会也放弃了,最后自己选择的是会计师事务所。

父子俩经过畅谈。儿子晓雷说,他的职业规划是这样的:在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工作三年,努力把业务学的精通。然后跳槽到知名大企业的财务部门。因为有四大的工作经历,企业开出30万以上的年薪是能保证的。如果能得到晋升财务主管的职务,年薪还会更高。自己精通了这方面的业务,选择余地很多,大不了跳两次槽,年薪近百万不成问题。

他看不上人民银行这种拿着十几万年薪慢悠悠的工作,他认为那就是在浪费时间。

时间过去了几个月。昨天我把这件事与我一个同学说起来,这位同学大感震惊。

他认为晓雷是典型的年轻气盛,做的这个选择是完全错误的。

同学的观点是:首选农发行总行。核心是“京户”两个字。本身农发行待遇就不低,这是政策性银行,与人民银行一样,是妥妥的“金饭碗”。各种优厚待遇是少不了的,但是最核心的,是能解决北京户口,这个是花多少钱也不好买的。

我这位同学的观点是,你这一辈子成绩好,脑子灵,下一辈子女呢?还能继续成绩好吗?再说,在四大做财务这种工作,完全是拼精力,拼脑力,吃青春饭,年龄一大就基本到头了。

我们从小县城,拼搏到一线城市,从中下层,跃升到中层以上,需要两三辈人接力。有时并不是一个人自己就能完成的。

像晓雷这个情况,完全应先选择农发行总行,解决了户口问题,以后子女就算学习成绩不优秀,录取分数线比山东河南要低200分,何愁没有一流大学上呢?

说到最后,这位同学连连扼腕叹息。

到底哪种选择才是正确的呢?欢迎朋友们留言。

#职场# #就业# #青岛#

青岛城阳红火一时的共有产权房竟然因为城投公司没钱而延期交房,多大的讽刺?买房人不但价格下跌损失,现在退房还要20%违约金,这算谁责任?

“我住1楼,不用电梯,为啥每月要交48元电梯费?”青岛侯先生与物业产生矛盾,拒绝缴纳物业费长达6年。物业起诉,要求赔付三倍违约金38453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1.侯先生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面积约120平方米。楼下一层是地下室,楼下2层是公共停车场。

居住在一层的住户原本不用交电梯运行费。到了7月,物业通知一楼住户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4元缴纳电梯费。

侯先生交了4个月的电梯费后,提出不应交这笔费用。物业公司多次催缴,双方协商无果,侯先生拒绝缴纳各项物业费。

物业公司只好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侯先生补缴6年的物业服务费9537元、电梯运行费3546元,以及两费滞纳金38453元。

2.侯先生认为自己不应该缴纳电梯费,提出3点辩护理由。

第一,本小区原来没有收取电梯费。但在7月,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突然加收这笔费用。侯先生开始时没在意,被收取4个月的电梯费,协商不成才拒交。

第二,本小区业主大会才成立。物业公司收取之前的电梯费,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支持。

第三,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电梯起始层有误。

本小区的电梯起始层不应该是半地下的负1.5层,而应该是1楼。他的住宅在1楼,无法享受电梯服务,不应该缴纳电梯费。

3.物业公司提交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电梯收费通知等证据,证实该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包含电梯运行费,1.8元/月/平方米(其中电梯运行费0.4元),并且明确约定一层用户也应当缴纳电梯费用。

既然侯先生购买该小区的房屋,就应该按照预售合同的约定,默认同意缴纳物业应收取的各项费用,逾期未缴纳按照每日3‰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4.双方争议在于,小区电梯原先不收费,现在有收费,收不收谁说了算?

其实,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另外,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的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因此,无论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还是因为没有约定,侯先生作为小区业主,都有义务分担电梯运行费用。

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抗辩理由,不履行义务。

侯先生以不使用电梯为由,拒缴电梯运行费用,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所以,法院最终判决,侯先生在10日内缴清所欠的物业费和电梯运行费13083元。同时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3000 元。

您认为,一楼住户要分摊电梯费吗?欢迎在下方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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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阿芃读世界 ,一起把这世间百态,当戏看,当书读。#315全民行动#

青岛的薛女士,租了一套房子,租期1年,因为个人原因她想提前几个月退租。她算了一下,房东应该退给她5100块钱,但是房东却不同意,他说自己后半年的损失谁来负责?

最终两人因为500块钱,闹得不可开交,打算走法律程序。薛女士介绍自己通过中介,租了房东的房子,租金是一年13000元。因为个人的一些原因,他们想退租,合同上写着如果要退租要提前30天告知房东。

薛女士说,他们是在4月7日告诉房东的,也同意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他们算了一下,扣除所有应该扣的,他们应该要得到5100块钱的退款。但是房东却说,要薛女士他们赔偿后半年房子租不出去的损失。

薛女士说,房东最开始才打算给他们退2000块钱,后开在中介的协商下,房东答应退4000块钱。薛女士说考虑到现在大家都难,她们也退了一步,把需要退的钱又降了一写,要求给4500就可以了,但是房东却不同意。就因为500块钱,薛女士跟房东的关系越闹越僵。

记者联系了薛女士的房东,房东表示租期是1年,但是她半年就要走。房东表示,如今这个特殊时期,房子退了也不好往外租了。

记者跟房东表示,薛女士愿意承担一个月的违约金,从5月7日再开始退。房东似乎并想协商,他跟记者表示,让薛女士走法律程序,法律怎么判就怎么走。

记者表示即便走法律程序也是按照合同走的,何必绕这么大的圈子浪费时间呢。房东说,原本他也想好好协商的,但是第一次过去,也不知道什么情况,薛女士直接叫的110,现在又叫记者。

房东还表示,他曾经同意给薛女士退4000,下半年的损失他也就不提了。记者说按照合同,给4000不对啊。房东表示,我就是没按合同走,你让薛女士走法律程序。

中介则表示,房东那边可能不是在乎几百钱,主要是薛女士又是110,又是记者,他很生气,所以才这样。

薛女士则表示,既然房东不想协商,她就准备走法律程序。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薛女士提前退租,到底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同事应该维护什么样的权益呢?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其实这类事情,最好是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真要走法律途径,即便有合同在,也会耗费一些时间和精力。而且房东主张的自己下半年房子租不出去的损失,或许也会让租客承担一些。最终还得看合同中如何约定的,和实际造成的一些损失。

两人其实都是在“怄气”,假如一方能退一步,给另外一方一个台阶,我估计情况可能会更好一些。大家觉得呢?

最后问问,你认为薛女士提前退租后,房东下半年的租房损失她应该负一些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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