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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被退回 网站备案被取消接入

时间:2019-06-26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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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被退回 网站备案被取消接入

绿地网签违约[已回复]

您好,本人11月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绿地世界中心购买一套期房,并交付首付款58万,但是至今一年了没有网签,与销售人员沟通都是各种理由。目前与绿地签订了《购房合同》,每个月我都向销售及绿地询问,答复都是会尽快网签结束,现在已经10月还没有完成网签,拿到合同。联系工人人员回复是需要继续等待,由于我是公积金贷款可能还需要等半年以上。希望政府帮助我尽快完成房子网签,如果不可以请给出合理理由。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绿地世界中心开发商收取首房款后,迟迟已各种理由网签,并办理贷款,至今我们除了首付款收据,没有拿到购房合同。从心理上对这个购房表示质疑并且不放心,并且已在此期间多次与他们沟通咨询处理情况,都是以各种理由解释说已经提交、政府审批慢、说住建局网络问题、说公积金贷款就是慢。这个月咨询说还需要等。我已经不能容忍这种开发商行为。希望政府帮助解决这个民生问题,为人民做主。期待最好的结果。如果还是这个结果,不能尽快备案,我申请退还全部首付款和定金,不再考虑这个房子,这样的地产商不值得信任。期待政府的调查和回复!谢谢!

陕西省西咸新区管委会主任姜建春 留言id:11689278

回复

空港新城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留言后,空港新城住建局立即对接绿地世界中心项目了解情况,经了解,空港新城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网民完成网签备案,绿地世界中心负责人承诺于12月10日前完成备案。空港新城工作人员于10月29日回电群众,群众表示满意。下一步,空港新城住建局将持续加强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规范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行为,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房地产销售市场。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人:何启 联系电话:33636876

-11-01 09:53#西安头条#

#昆明一房企承诺延期交房超90天全额退款#【延期交房就赔钱,最高可赔400万?这座省会有房企“放大招”,都有什么条件?】延期交付,最高赔400万元?!进入6月下旬,房企开始为年中成绩单做最后冲刺。

昆明美的置业日前发布海报,称延期交付赔首付,最高赔付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此外,艺城控股也发布海报表示,6月底买入艺城昆明2盘的客户, 逾期交房超过90天,将全额退还购房款 。

昆明艺城项目当前在售户型建筑面积约107-143平方米的高层住宅,精装交付,均价约2.3万元/平方米,交房时间预计在年底,今年年底就能完成封顶。6月27日,项目置业顾问李双(化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项目‘逾期交房,全额退还’的活动仍在继续。”

以166平方米户型为例,照上述价格算可退约400万元。即若项目延期交房超90天,业主最高可获约400万全额退款。

不过根据其发给记者的资料来看,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若因开发商自身过错导致逾期交房的,逾期不超过90日的,购房者不解除合同,开发商按每日30元承担违约金;

逾期超过90日的,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开发商按已付房款的3%承担违约金,开发商应于买卖双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一次性退还购房者已缴纳房款及利息;

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自逾期第91日按每日50元承担违约金至实际交付之日,开发商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以合同总价款的3%为限。

位于昆明北市区的美的云璟项目打出宣传海报称: 延期交付,就赔你“首付” 。从海报上标注的说明来看,参加美的云璟此次活动的为7-12栋住宅楼。6月27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联系项目置业顾问,对方表示宣传海报上提到的“赔首付”,是指以合同总额的20%为最高限额,赔偿金额按照逾期天数进行折算。

以面积最大的139平方米、总价约208万元的房源来计算, 如按照合同总额20%赔偿计算,逾期交房最高可获赔约41万元 。(每经,希隆)延期交房就赔钱,最高可赔400万?这座省会有房企“放大招”,都有什么条件? | 每经网

#东营头条# #东营# #东营身边事# 1月28日,网友反映网络消费投诉处理回复难!难啊![已回复]

本人8月份在抖音平台购买了一家商户的生蚝罐头,到目前为止,已经多次联系12315和12345平台电话告知诉求,但当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回复让我等三个月,无奈我投诉至全国12315网络平台,结果商家竟然知道我电话,还打电话威胁我说陪我玩到底的话,真不敢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是怎么作为的,我就是一个消费者,并没提出法律规定以外的诉求,等一个处理结果就这么难吗?我投诉商户是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卖给我变质生蚝罐头8月19日我打的东营市12315投诉电话,我的诉求是:1、提供鲜捕头生蚝罐头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证明和销售给我的该商品同批次检验合格报告;2、提供出售该商品时符合冷链设备运输记录的证明材料;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和进销货台账记录。3、退还货款99元;4、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提供,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赔偿1000元。中间有一个自称东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的女同志回复说三个月处理期,让我等电话。

回复

东营留言办理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东营市邮政管理局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代卖荣成石岛广信食品有限公司产品,东营地区只有办公室,没有任何产品。针对留言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反映的在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鲜捕头生蚝罐头问题,12月27日上午10点30分,综合执法部工作人员约谈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配合。1、关于鲜捕头生蚝罐头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证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产品供货商荣成石岛广信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现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供货商荣成石岛广信食品有限公司的材料符合要求。2、关于同批次商品检验合格报告问题。供货商荣成石岛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抽检了从7月30日到8月2日生产的麻辣生蚝,检测的产品批次号是0722,经检测产品合格,此次检测报告所检项目符合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要求。综合执法部工作人员多次与留言人联系询问购买产品的批次号,留言人均未提供,因此无法核实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是留言人所买同一批次。3、关于商品运输记录。经了解,商品属于预包装水产食品,食品保质期为180天。该商品是由产品供货商荣成石岛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在威海于8月9日直接发货给留言人,发货时商品是由加厚加密的保温箱包裹,保温箱内有干冰、冰块以及由保温袋包装的食品,保温袋外层还有一层塑封。留言人因购买产品于8月11日由京东快递到货,于8月13日取货,不排除因长时间未取货并处在夏季气温过高导致食品变质的可能性。4、关于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和进销货台账记录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属于合法经营。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备案及供货商资质,以及留言人购买鲜捕头生蚝罐头的进货台账。上述材料已在综合执法部留档,留言人可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查看。5、关于退货问题。经综合执法部工作人员多次与东营市九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协调,该公司为留住顾客同意给予留言人退还99元的货款并给予1000元致歉款,但留言人不认可协调结果,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故终止协调,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留言。。

开一家小店,做全国连锁!!!

开设加盟连锁,这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步骤,如果屏幕前的你有三五家店、甚至三五百家门店,(但如果你有没有取得国家商务部备案)那么你就是违法开展“加盟”,那么一旦受到加盟商投诉,你所收取的加盟费是需要退还。

同时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早上还招生呢,晚上就告诉我要停课?”福建福州。苏女士是一早教中心的会员家长。她花费18800元为她家孩子购买了共计168课时的课程,可才上了几十节课,门店却突然关门了,更令他们不能接受的是,明明早上还在正常上课招生。

收到停课通知的不仅仅是苏女士,很多家长都跟她的情况类似,一些家长在几天前,刚刚充值了万元价格的课包,而其他家长未使用的课包的价格也都在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目前,店里的设备都还在,但大门紧闭,只剩下一张“通知”

通知上大致的意思,两年来连续的亏损导致园区负重不堪,现在歇业三周,并积极找人投资入场,上面还有一串联系电话,可电话拨打过去确实无人接听的状态。三周后能否重新开业,似乎也是一个谜。

目前,这些家长都担心机构会跑路,并建了一个维权群,将此事反映给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复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但如果反复联系负责人无果,该公司将被列为经营异常。

现在的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够望子成龙、健康成长。所以在小的时候就会给孩子报各种的兴趣班,不过一旦辅导机构出现经营困难,无以为继的时候,辅导机构就会选择关门停业,甚至会卷钱跑路。到最后家长承担下了所有的损失,让家长很是痛苦。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无法确定对方有没有跑路的情况,但这些家长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毕竟早上还上课,晚上就突然来通知,而且负责人留的电话又联系不上,肯定会往不好的地方联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如果培训机构真的因破产等原因卷钱跑路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当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培训机构退还课程费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向培训机构送达文书。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选择机构的时候,尽量选择证件齐全,取得办学许可、在教育局有备案的培训机构。这样的教育培训机构不仅有资质,一般经济实力也比较雄厚。另外还要考虑培训的周期长短与培训机构违约的风险承受能力。

#福州头条# #知名机构突然停业 数百家长维权#

武汉保利某楼盘大降价,老业主气的够呛!备案价1900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12700元/平方米。两者相差不是一点啊!每平米相差6000多元。换谁都会生气。房子还没交付,直接损失几十万!换个角度来看,对于新购房者来说省了不少钱!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开发公司为了生存也是被逼无奈,谁不想多赚点钱?!开发商也想多卖点,可惜市场变了,成交量下降了,购买的人也萎缩了。房子一天不卖出去,对于开发商来说就是没有业绩!开发商也愁啊,想降价也不行,不想降价也不行!总有人反对!

又看到一条信息,说保利某楼盘降价销售不符合规定,将原路退回购房款!是不是让新业主白欢喜一场?!

这样的事情谁说了算?老业主?开发商?房价到底谁做主?

梅州2家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移送公安立案,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

#梅州#

1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在其官网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梅州市有2家公司存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被所辖税务机关处以追缴税款、罚款,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而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具体如下:

1.梅州市栢某贸易有限公司,在01月至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2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5.0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5.02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梅州市君某商贸有限公司,在01月至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9.45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0.55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9.45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梅州市君某商贸有限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9.45万元,还没有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但其还有其他涉税违法问题,可能涉嫌其他犯罪,但如果不构成其他犯罪,那么,并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仅需处以行政处罚即可。

而对于梅州市栢某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其责任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退缴税款的,可以争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1.2.案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云检刑不诉〔〕676号)

1.3.简要案情:陈某某多次以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骗得299124.43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并已退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林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2.2.案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云检刑不诉〔〕599号)

2.3.简要案情:林某某通过套用他人出口货物信息、伪造销售合同、装箱单、提货单的形式假报出口,骗取退税款合计219496.21元。后再次假报出口,骗取退税款合计215333.12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后自首并已补缴全部退税款,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林某某不起诉。

或者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1.1.案例:邓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1.2.案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粤0114刑初1738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金额286361.06元),其行为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邓某某的行为,依法应当适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本案查明的量刑情节包括:1.被告人邓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2.被告人邓某某退还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结合上述法定刑幅度、法定量刑情节及酌定量刑情节,决定对被告人邓某某从轻处罚。本院考虑到被告人邓某某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予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提出的上述量刑事实和量刑情节,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邓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九万元。

#骗取出口退税罪辩护律师#

#骗取出口退税罪#

#梅州头条#

【交房时开发商 “冒名顶替”收取物业费,福鼎市住建局:第一次遇这情况】#小区俩物业致上百户业主交不了房#近期,宁德福鼎市京达盛世华庭小区迎来交房,但是开发商为了赶走前期物业公司,临时成立了一家物业公司,“冒名顶替”收取业主们物业费。同时开发商拒绝跟前期物业公司办理承接查验手续,导致业主们一直交不了房。针对此事,记者找到了福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一般由开发商选聘,但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可以为所欲为”,王副局长表示,前期物业公司(福州京福企业公司)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了物业管理权,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完成了相关部门的备案工作,开发商并无直接权利清退,更不能私自成立物业公司去收费。王副局长透露,在获悉情况后住建部门就第一时间到小区叫停了开发商(福鼎市京福置业有限公司)的“冒名顶替”的行为,并要求其退还业主们物业费。接下来住建局会继续组织协调会,化解开发商和前期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另外由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福鼎市住建局正组织研究如何认定跟处理此事,尽快让业主们能够顺利收房。#帮帮团快讯#via@第一帮帮团

【九个月卖了不到10%,深圳这个楼盘急了,主动大幅降价,或补偿前期业主差价】4月底,有消息传出位于大鹏新区的满京华云曦花园调低了项目的备案价,而开发商计划给业主退回降价后的差额部分,总补偿金额3000万元左右。为此,《华夏时报》记者在五一假期期间实地探访满京华云曦花园获悉,调低备案价的消息属实,而且还是开发商主动申请的。对于补偿前期业主3000万的消息,销售向记者称,具体怎么补偿方案还没出来,补偿金额“没对我们告知,都是上层部门领导去处理这个事,具体数额以后会公示”。九个月卖了不到10%,深圳这个楼盘急了,主动大幅降价,或补偿前期业主差价

#深圳头条##职称# #头条# #教育#

各位申报中级职称的学员,抓紧把自己学历备案表做延期,只有三次退回机会,别因为学历备案表未延期导致评审不通过!

做加盟连锁,你以为只要有一个品牌有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错❌大错大错!

作为专业人士告诉你,如果你没有特许经营备案你没有办,那么等待你的就是即使你收取了加盟费,你需要全额退还,并且还会受到罚款10-50万,可不光光是加盟费,以及开店的费用你都承担!

如果你是加盟商那么一定要有这方面资质,否则你就等着赔钱吧,很对抖音、短视频平台那些做招商基本老板都不懂,更主要的是加盟者也不懂,如果你投资了30,50万亏本了,可以找加盟公司要求全额退款,把这个条款给他看一下,乖溜溜的陪你因为他们这种企业最怕举报一锅端!

如果对你有帮助,只要你一个免费的➕关注,记得转发也让更多的想要加盟的创业者免遭损失!

深圳的回迁指标房将爆大雷,一大批的指标房是虚价空头指标,拆迁合同和开发商公章一套资料全是假的。

传福田一家公司涉案2亿,有购买了回迁指标房的朋友拿自己的合同去核实一下真伪。

已经备案的就安心等待几年,没有备案的赶紧报警,早一点还能在查封资产中分几万。

回迁指标房的交易流程复杂,普通购房者根本无法做好尽调,很多人连签约的开发商是否取得开发建设资格都没有确定,甚至没有确认卖方对被搬迁房屋的权属以及后续的备案确认就付了全款。

但是这一次暴雷更严重,被搬迁房屋根本不存在,开发商的合同与公章全是伪造的。

除了这种回迁指标房暴雷,这种喝茶费拿房也要注意,50万100万定金是常态,暂时没有跑路是因为骗得资金大于退回资金,等骗得资金缩小可能就收网了。

#成都头条#龙湖地产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邛崃唐女士至今未收到退还的购房款

龙湖地产,你的契约精神在哪里?!

今年9月下旬,邛崃的唐女士在购买龙湖地产★江天阙楼房时,因售楼小姐承诺银行贷款购房未果,唐女士提出退房,却被龙湖地产告知要收取20多万元的“违约金”。邛崃市住建局及时介入后,唐女士同意龙湖地产在国庆节后,退还全部购房款的方案。这是今日头条关于事情的链接。#成都头条#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款从3成增加到4成、5成,直至全款,

办理按揭的银行一换再换,

贷款不成却要扣除客户20多万...乔益民:#成都头条#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款从3成增加到4成、5成,直至全款... - 今日头条

龙湖地产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唐女士至今未收到退还的购房款

10月14日,龙湖地产*江天阙楼盘的公司方——成都辰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崃置业)和唐女士签署了关于解除购房合同以及退还唐女士购房款的《和解协议》。

据《和解协议》显示,辰崃置业和唐女士在10月14日解除了双方于4月29日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辰崃置业在房屋网签备案注销后30日内,退还唐女士已支付房款417882元。

11月9日,唐女士配合辰崃置业完成了邛崃市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笔录》。

11月11日,唐女士拿到了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出具的【()0183民初3621号】民事调解书。据调解书显示:“原告成都辰崃置业有限公司于11月30日前返还被告唐贵琼购房款417882元。”

“和解协议上约定的是30天以后,也就是11月14日就能拿回房款,怎么这里面说的是11月30日前呢?”尽管唐女士对退款时间有异议,她仍然选择了等待。

然而,直到今天(12月7号),善良的唐女士仍然没有收到辰崃置业应当退给她的购房款。“江天阙究竟在干啥子哦?昨天那个售楼小姐还在问我要身份证,我的身份证早就给了他们的呀?”唐女士很纳闷。

今天上午,百般无奈的唐女士在笔者的陪同下,来到了邛崃市住建局寻求帮助。

邛崃市住建局市场监管科周江科长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在听了唐女士的事情后,周科长很诧异,“他们怎么还没有办哦!?”随即,当着我们的面,周科长给辰崃置业的负责人打了电话,要求该企业要依法从快退还唐女士的购房款。最后,周科长请唐女士放心,“有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在,如果他们不从快落实好退还购房款,我们有权要求申请强制执行。”

兰州这7个小区有关房产证办理进度和拆迁改造的最新消息来了。

1、尚东嘉苑办理房产证的问题,近日,兰州高新区党工委回复如下:

经核查,雁滩路尚东嘉苑2号楼尚未开始办理首次登记业务。目前,开发商正在办理小区3、4号楼首次登记业务,3、4号楼办理完毕后将办理1、2号楼首次登记业务。首次登记办理完成后,开发商按照购房先后顺序将收集的分户产权登记报件资料,提交高新区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分户产权登记。在收到登记申请材料后,高新区登记事务中心将对资料审核合规的住户依法依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产权登记业务,核发登记证书。高新区登记事务中心已联系、督促开发商尽快报件,开发商承诺尽快完成筹备工作并报件。

2、宜和花园办理房产证的问题,近日。七里河区委、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该小区建设在五里铺村集体土地上,是城乡ー体化建设项目。根据《兰州市化解国有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本次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国有土地上已售并入住,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城镇住宅。但是集体土地上的建房和存在乱占耕地、违反生态管控要求等问题的项目以及平房、简易楼房,不在此次办理范围。

3、兰州万佳置业有限公司不开购房发票及不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近日,兰州税务局回复如下:

经核查,兰州万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万佳润泽园”由于未换开办证发票,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因该企业违反税收管理规定,逾期未缴纳税款,市税务局已于5月19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兰市税二限改[71号),责令该企业按限期交纳税款,但该企业限期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市税务局決定自5月28日起停止向该企业领用发票。待该企业缴清税款后,市税务局将第一时间为该企业领用发票并责令该企业为业主们换开办证发票,用于办理房产证。

4、祥和家园房产证办理的问题,近日,七里河区委、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经核查,七里河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与项目开发商沟通联系,现该项目实测绘已结束,目前正在公示,之后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5、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家属院什么时候能拆的问题,近日,七里河区回复如下:

经七里河区棚改办核实,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415-463、489号,东临龚北路,西临兰州机电士门墩小区,南临兰州电机物业公司,北临恒瑞小区。该项目已通过七里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第二次会议并确定项目投资主体,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方案设计及成本测算工作具体拆迁时间需以政府发布的征拆公告为准。

6、中车兰州机车厂何时搬迁的有关问题,近日,七里河区回复如下:

西客站南广场片区地权属较为零散,其中涉及10家企业,主要为兰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兰州电机厂、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兰拖厂等大型企业。目前,兰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和兰拖厂已实施开发,其它企业已基本完成出城入园工作,正在做规划方案调整,待规划方案审批后,将启动开发建设工作,南广场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同步开始实施。

关于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进展。经核实,中车兰州公司沙井驿新厂区建设正在收尾阶段,工程形象进度达95%以上,目前已具备搬迁条件。该公司已于12月27日正式启动整体搬迁工作,预计于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搬迁,6月30日前沙井驿新厂区达到机车检修能力。

7、七里河区彭家坪三汇悦郡房产的有关问题,近日,市住建局回复如下:

关于所售房屋预售许可的问题。经核实,三汇悦郡项目前期确实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展销售的违法行为。1月,三汇悦郡项目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兰住建商预字()第007-1号、兰住建商预字〔)第007-2号、兰住建商预字〔()第023号。因三汇悦郡项目开发公司开发主体由甘肃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甘肃聚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前期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开发主体不一致因您选择办理的是公积金按揭货款,需待该开发企业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完毕更名手续后,方可为您办理网签备案。退还面积差事宜,开发公司答复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第一时间联系您,按多退少补原则为您办理房屋面积差。

#兰州头条# #兰州# #兰州身边事#

【武汉保利:降价大甩卖后又反悔退款,到底是谁在阻止房价下降?】一份开发商的声明引发关注,武汉保利旗下公司发布声明:前期降价销售行为无效,相关资金将原路退回,并且承诺此后也不会有类似促销。

此前,武汉保利庭瑞阅江台售楼部出现匪夷所思的现象,一边是前期购房的业主涌入高呼退房或退款,一边是冲着大降价而来的捡漏者排队刷卡付款,可谓热闹非凡!

其实,为快速回流资金开发商降价促销,反应最大的首先是业主。这也很好理解,我倾其所有买了一块金砖,还没捂热呢,你就拿刀子非要强行剌走一半,这比被土匪抢了,被小偷偷了还要闹心啊!而此次保利业主也是双管齐下,一方面冲进售楼部,另一方面也大量涌入政务平台投诉。

根据业主反馈,保利庭瑞备案价高达19000,而此次实际销售价格为12700,周边小区均价在15000左右。业主就投诉保利庭瑞以超高备案价诱导老业主,以比市场价高出很多的的价格购买了房子,而后又以大幅低于市场价销售。一前一后使得老业主损失将近百万(算上利息),“这不是割韭菜,这是杀韭菜”。

现在中国的房地产真的是进入一个“涨,降,横”三难的境地,可谓真的是“众矢之的”,牵扯太多,关系太大,无论怎么选都是错,因为相关方都不是单独个体,每一方都是相当大的群体。这种矛盾的情况肯定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尤其是叠加疫情影响下。

不过,高度不同视野不一样。GF看的还是很清楚的,一方面“坚持房住不炒”,另一方面也认可“房地产是支柱产业”,在夹缝中搞平衡,用时间换空间,随着时间的发展,最后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会让你觉得满意呢?#保利地产# #房地产# #楼市爆料#

我发布的内容在今日头条大理热榜荣誉上榜!获得上榜名次第2名,快来一起看看吧~

11月2月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大理州委书记留言反映

洱海福门退款问题

本人10月6日在大理福门国际健康中心,认购洱海福门9号楼418室,只填写了认购协议,没签任何合同,房子没备案没网签,共交了人民币259996元,当时卖给我们的时间是没预售许可证的,由于楼盘置业告知贷款不通过,多方面跟跟楼盘协商退房,却遭百般推脱,坚持了两年投诉了楼盘至今都没人理会我们,蛮横强硬的态度让百姓无法理解,当时我们来大理旅游映象很好,看好这边的环境才下意识去支持当地的建设,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不公的待遇,令我们对当地的监管部门感到失望,该企业也不注重形象声誉,至今都没人对接过我们,多次向当地住建局求助无果,对于没预售许可证只说已经对开发商进行过行政处罚了,要我们走民事诉讼,我们住在外省,疫情又那么严重,作为开发商的主管部门都默认这种做法,楼盘多个负责人个个不接电,不给我们协商解决问题,这个楼盘今年9月竣工,却逃避不跟客户联系,朋友圈却天天售卖房子,尊敬的领导!我的诉求至今都没给我们解决,老百姓遇到困难,遇到不公,找政府帮忙,就是希望这种不公的遭遇得到帮助。本人再次请求领导帮帮我们,帮帮老百姓把事情解决了。

11月21日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

回复如下:

网民同志:您好!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杨国宗的留言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洱海福门不退房款”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查,您反映的大理福门国际健康中心项目商品房系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10月6日,您与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单,您自愿购买大理福门国际健康中心(洱海福门)9号楼418单元商品房,交纳了定金259953元,因剩余款项不能办理贷款,您要求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已交纳的款项。

您与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单时该公司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洱海福门10栋楼均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五证齐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办理您多次投诉信访件过程中,海开委相关部门多次督促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向您收取的款项无果。您反映要求大理福门置业有限公司退房(房款)的问题系您在预购商品房过程中与该公司发生的民事纠纷,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您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退房(房款)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

#大理头条# #大理福门#

#商品房# #房子# #退款#

【停车场扫码付费后上车准备离开 收费员又说超时2秒需补2元!咋回事?】“你上车超过2秒了,要再交2元!”近日,厦门市民蔡先生反映,自己在筼筜路咖啡一条街停车场扫码付费后,上车准备离开时却被收费员拦下,对方竟然告诉他还需要再次缴费。这让蔡先生感到非常不解,怎么会因为开门上车这短短几秒,收费员就要额外收费?

市民反映

扫码付了10元停车费后 被收费员告知上车后超时2秒

蔡先生告诉记者,近日自己驾车带着一家人前往位于筼筜湖畔的咖啡一条街,然后将车停在了筼筜路停车场006号车位。停好车后,蔡先生的手机里就收到了一条由“厦门智慧城市”微信公众号发来的自动消息,提醒他车辆已进场,上面还出现“入场时无需支付,请于离场时统一支付”的字样。

蔡先生说,大约两小时后,自己准备开车离开车位。上车前,他扫描了地上车位号旁的二维码,支付了10元停车费。然而,就在他回到车上准备离开时,却被停车场的收费员拦了下来。蔡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那名收费员跟我说,我上车后超过了2秒,需要额外再交2元停车费。”

被收费员拍了脸部照片 对方称是为了“取证”

蔡先生非常不解。“既然是离场时统一支付,那么我扫码交的10元停车费应该就是所有的费用了,怎么会因为开门上车这短短几秒,就要额外收费?”他说,当时自己并没有按照收费员的要求交钱,谁知收费员却在他降下车窗时,用手机对着他的脸和副驾驶拍照。“收费员说要拍照‘取证’,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拍了我和我家人的照片。”蔡先生说,虽然自己当时没有补交2元,但因为手机开通了免密支付,回家后系统自动扣了2元费用。

当晚,蔡先生拨打了市长专线12345投诉。“筼筜路停车场自动收费系统有漏洞,这里是厦门有代表性的消费区,更是厦门的门面之一,难道就是这样对待市民和游客的吗?”他说道。

单位回应

已向蔡先生致歉 将推进收费系统改进优化

5日,记者采访了筼筜路停车场的主管单位——思明城建集团下属的思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明城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筼筜路停车场是按照厦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来运作的,白天收费时段通常是每15分钟2元,扣费时段从车辆驶入车位时算起,直到车主扫描二维码驶离车位。思明城服工作人员表示,已通过市长专线收到了来自蔡先生的投诉,将会和上级报告,进一步协商收费系统的改进和优化,提升完善市民的消费体验。

蔡先生说,思明城服已和他联系并致歉。对于收费员不合理取证的行为,思明城服也表示会继续调查。“通常收费员只需要拍车辆取证即可,拍脸一事,他们提出会让收费员道歉。同时,他们也提出,要退还多收的2元。”蔡先生表示,退费并不是他提出异议的主要原因,“希望我们的停车收费系统能和文明城市相匹配,不断提升智慧城市管理水平,不要忽视市民关注的点滴细节。”

律师说法

未经同意拍摄车主照片属侵犯个人隐私权行为

福建巽明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拥军:停车场在交通管理部门均有备案,其收费标准都应向大众公示。市民如遇到停车收费不合理的情况,可以按照不同主管部门分类,例如,小区停车场主要由物业公司管理运营,公共停车场则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管理。市民可以根据相应情况,向市长专线、主管部门或是消委会投诉,必要时可以依法诉讼。在蔡先生的案例中,收费员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拍摄车主照片和车内情况,是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厦门身边事##停车费#

编辑 | 张贤计 来源 | 厦门晚报

#郑州头条# #郑州身边事# #郑州爆料# #郑州日记# #郑州生活记录# #郑州# 1月28日,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永威城五期物业公司违法入场提供物业服务[已回复]

根据12月21日市城乡建设局和城管局的答复,永威城五期未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备案,属于违法交房。依据补充信息中的相关法规,物业入场提供服务行为违反基本的程序和法律法规。现诉求如下:

1、相关物业管理部门依法对物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2、物业公司及永威置业自行承担由自身违法入场期间的物业支出

3、退还从初基于物业公司及永威置业违法事实违法收取的业主物业费及车位管理费

4、向全体业主通过地方媒体(电视、报纸)等公共渠道致歉

5、赔偿由于建设单位及物业公司串通、导致的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无消防验收及竣工备案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建筑物进行收房导致的个人经济损失

6、赔偿整改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导致个小区内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大门缩水、绿化景观缩水、水系无循环水无法正常使用、地下夹层由规划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被开发商违法建设为储物间、非法改造地下一层车库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等共用设施缺陷对业主权益造成的损害

7、公示违法违规入场以来从小区电梯广告、公共设施租赁、装修公司入驻小区以及垃圾回收权专卖等途径获取的所有收入

8、公示违法违规入场以来的所有支出

以上问题,请领导关注。

回复

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查收,并即时转管城区处理落实,现已办结回复,特将回复结果告知如下:

经十八里河办事处核实,永威城五期澜溪庭承接查验手续齐全,竣工备案完善(见下图),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首登证)也已经办理完毕,不存在违法入场提供服务的问题。澜溪庭小区合同约定6月30日交房,开发商了解到部分业主急需装修入住的需求,在2月份提前进行钥匙交接;在此期间,小区供水、供电、电梯、照明、游乐设施等各项公共设施有效运行,小区具备交付小区装修期居民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正常收取交钥匙以来的物业费;虽说是是第一年交房,天然气、暖气在下半年均已经正常开通。澜溪庭小区的公共收益问题,目前物业已经核算完毕,具备公示条件,春节前可进行正常公示。部分业主在入住后,认为小区有减配的情况,但是参照业主的购房合同,不存在违约情况。

自澜溪庭小区交房以来,办事处以及社区一直致力于物业、业主之间的关系维护和业主各种合理诉求的处理,永威置业、物业等相关单位也很配合。目前,业主关注的天然气、暖气、水管异响、游乐设施、凉亭、路灯等问题均已妥善解决;针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业主需求,下一步,我区将督促办事处与永威加强沟通,最大程度的为业主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也请广大业主理解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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