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网站未备案被禁用 怎么办 进入未备案的网站

网站未备案被禁用 怎么办 进入未备案的网站

时间:2019-01-21 17:45:56

相关推荐

网站未备案被禁用 怎么办 进入未备案的网站

速看!山东一地这几个收费站暂时封闭!

5月17日,日照高速交警发布施工公告。因山东高速集团路面养护,日兰高速龙山收费站至日照立交下行路段占道施工(施工时间预计为5月16日7时至23日18时)。

为保障行车安全,暂时封闭日兰高速龙山收费站、日兰高速西湖收费站日照方向、潍日高速转日兰高速日照方向。

温馨提示:日兰高速日照方向车辆请提前绕行莒县站、莒东站、龙山站下高速;因山海西路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未备案大货车禁止通行,上述车辆提前从街头收费站下高速。请广大驾驶人朋友提前合理规划行车路线,施工完毕恢复通行将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来源:日照高速交警

湖南张家界,老刘卖了一辈子豆腐,却被文件告知禁止小作坊生产豆腐,想不通的老刘在多番申请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市监局告上了法院。

(来源: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老刘经营了一家豆制品加工厂,因为规模小,所以他需要办理小作坊加工生产许可,于是,他向市监局递交了相关资料,然而,收到资料的当天,市监局就驳回了老刘的申请。

市监局驳回的理由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通知显示,非发酵豆制品、其他豆制品、除腐乳、豆豉以外的发酵豆制品均已被市政府列入了禁止项目。

显而易见,老刘生产的白豆腐应不适用于小作坊的受理范围。

老刘不解,自己的生产规模并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的要求,就是赚点辛苦钱,凭什么不能办理小作坊加工生产许可证呢?而且,政府明文禁止了,市监局却要让他补齐资料,他拿什么去补资料呢?

协商未果后,老刘将市监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支持自己办证的诉求。

【@以案普法 】

一、市监局驳回老刘的申请是否具备可诉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

意思就是说,可诉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成熟性、终结性,为作出成熟的、终结的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如通知补正材料等准备性的活动,不具备可诉性。

本案中,市监局以资料不齐且白豆腐属于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为由,作出“补正材料通知书”,老刘纵使按照要求,补正申请所需资料,亦会因申请事项属于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白豆腐而被市监局再次拒绝。

故市监局作出的“补正材料通知书”,虽具有过程性行政行为的外观名称,但实为终局性的行政行为,因而其作出的“补正材料通知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二、市监局作出的“补正材料通知书”是否合法?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属于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行政许可具有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的职责。

本案中,市监局在“补正材料通知书”中载明,白豆腐属于禁止小作坊生产类别,故不论老刘是否补齐材料,其申请事项均会被市监局不予受理,因而该“补正材料通知书”实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书得在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的基础之上,应当向申请人明示不予受理的处理结果,并依法告知其所享有的复议或诉讼的权利。

但市监局在本案中,既未向老刘明示不予受理的最终结果,亦未依法告知老刘救济的权利,在此基础上,仍通知老刘补正材料,老刘的行为将导致行政程序的空转,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市监局是否应当向老刘核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应限于被诉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若规范性文件并非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律适用依据,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准许。

本案中,市监局作出的《补正材料通知书》适用的依据是政府2号文件,因此,本案重点需要审查政府发文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公布前款规定以外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并报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张家界市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中规定非发酵豆制品、其他豆制品、除腐乳、豆豉以外的发酵豆制品属于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

因此,在法律、法规尚未对小作坊食品生产进行规定的前提下,湖南省制定了对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了禁止小作坊进行的食品加工生产的范围,并同时规定市、州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其他禁止小作坊食品加工生产的目录。

因此,市政府发文的2号文件是依据行政许可法及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由地方性法规授权地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其具有合法性。

故市监局对于老刘的申请不应核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最终,法院认为市监局作出的《补正材料通知书》违法,但不予撤销。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律师来帮忙# #律师来帮忙#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案无关)

#焦作# #焦作头条# #焦作身边事# 5月26日,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委督查室就不能上牌小电车的建议书进行了回复。

书记您好,

我是修武县的一名普通大学毕业生。从去年开始,家里的今日阳光牌小电车几次去修武被查罚款,刚开始是限制走机动车道,上次走非机动车道又被拦下,警员告知这种车不能往县里开。(我有驾照)

现在去一次县里相当麻烦,费不少事儿才能到高铁站,关于这个问题,我有几个建议:

1.给这种车上牌,要求开小电车的司机有驾照。

2.可以限制这种车不上机动车道,走非机动车道。

3.如果这种车不能进县里,倡导商家回收或者以旧换新,换那种可以上牌上路的车。

4.如果这种车不让进县里,希望政府交通部门能够出一个覆盖面广的通知,可以通过自媒体,让禁令覆盖周边的农村。

5.我家是常桥村的,修武到官司桥的公交车刚好把我们村落下,目前坐公交车还得去常庄,不方便。

简单几个建议,望采纳。

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委督查室回复: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为小电车上牌照的问题

经查,电动车上牌照需符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生产、销售条件,网民反映的今日阳光牌等电动车不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生产、销售的机动车范围内,不能进行注册登记,因此,无法为此类小电车上牌照。

(二)关于建议禁止小电车走机动车道,允许走非机动车道的问题

经查,由于该小电车无法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缺乏约束力和管制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保障交通安全,县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原则上不允许驾驶该种车辆,并对违反交通规则行驶的处以相应罚款。

(三)关于建议有关部门通过自媒体让禁令覆盖周边农村的问题

经查,5月,我县电(机)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过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驾校,广泛宣传有关规定,并充分利用修武交警“双微”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期间,共开展“六进”活动1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张,摆放展板40余块,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80余条,微博270余条,点击量达7万余次,收到意见建议200余条,取得良好效果。4月30日,修武交警发布“【重要通知】明日(5月1日)起,修武交警将严查严打机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行为!”,面向社会通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月16日,修武交警发布“修武交警致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再次明确整治范围、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

(四)关于建议倡导商家回收或者以旧换新,更换成能上牌照车辆的问题

网民可与购买车辆的商家联系,通过回收或以旧换新的方式更换成国家工信部许可生产、销售的能上牌照的车辆。

(五)关于反映常桥村未设立公交站点的问题

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设立是经过科学考量、实地考察和短期试运营后确定的。7路公交车开通初期,县交通运输局在常桥村设立了公交站点,但因常桥村道路狭窄、路况复杂,实际运营中严重影响公交车通行,乘车群众意见也较大。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44号)规定:“在建制村2公里范围之内合理设置农村客运停靠站点。”公交公司通过重新实地勘察通行线路,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最终确定绕行常桥村路线。虽然取消了常桥村公交站点,但最新的公交站点距离常桥村仅有800米,满足周边2公里内通公交覆盖标准。常桥村村民可以就近选择常庄站点或官司桥站点乘车。

下一步,修武县将进一步研究制定《电(机)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县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对销售商铺进行专项检查,从销售源头加强管控,督促商家合法合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工信部许可生产、销售电动四车上道路行驶。同时,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重点场所,持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民反应“岷山厂弘文园管理员禁止人们晚上再园内健身活动” 官方回复了!

尊敬的市长,您好!岷山厂弘文园的建成给附近居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休闲娱乐场所,可是最近弘文园的管理者禁止人们晚上在园内的健身活动,(早上可以)他们说这是上面的规定,不知道这个上面是哪一级单位?首先我们没有扰民,其次没有进行任何的非法聚会,也不存在盈利行为,只是在晚上做做健身操,而且只有50分钟的时间。这个公园不就是为附近市民有个休闲娱乐场所而建的吗?为什么只能早上可以晚上不行呢?公园管理者的这种做法实在让人不可理解我想请问公园管理者何谓休闲娱乐活动?早上做健身操是休闲娱乐,晚上就不是了吗?现在不是提倡全民健身吗?为什么到了天水弘文园就不行了呢?请问公园的管理者国家法律哪条规定不许晚上在公园健身活动?盼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弘文园夜间禁止健身活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弘文园自开园以来,园内以各类形式锻炼的游人较多,为避免园内进行各类健身活动的市民与团体在锻炼活动时发生磕碰和相互干扰,以及因聚群效应造成参加活动的人数和团体数量发展较快,影响其他游人正常游园、锻炼和休憩的空间,公园管理中心制订了《弘文园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在公园进行各类团体活动,须向公园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在获得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团体活动。 因此,如您是在个人进行健身活动时受到公园工作人员的限制,可向公园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如您是多人进行的团体健身活动,请向公园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并获得同意后,再行开展活动。另外,临近“两考”,请游人在园内进行健身活动时自觉遵守公园相关管理制度,避免对周边考生住户造成影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天水头条#

狗也要有编号备案,没有禁止饲养。若狗伤人,应该追究狗主责任。你觉得呢?

小胖沉迷开心果

玉米地冲出一只恶狗袭人,男子带伤自卫徒手捏死,男子:打疫苗花了上千,找不到狗主人,只能把狗肉炖了解气@抖音短视频

00:08

【大陆再禁台湾水产品输入,郑丽文讽:该恭喜民进党“戒毒”成功?】

大陆暂停台湾石斑鱼输入后,台“农委会”推“班班吃石斑”计划,日前大陆再度禁止秋刀鱼、午仔鱼、鱿鱼等水产进口。被视为蓝军女战神的中国国民党“立委”郑丽文表示,现在班班要换吃什么?

郑丽文9日在脸书粉专贴文表示,12月8日,大陆海关总署禁止台湾秋刀鱼、午仔鱼、鱿鱼等水产进口,无疑是对远洋渔业产生全面性的影响,因为这两项产品是远洋渔民主要的渔获。

郑丽文接着指出,从去年农产品被禁止出口,政府不就该有后续备案了吗?产品被禁以后,不是大撒币补助、台军加菜、班班吃石斑,还有什么改进之处?根本都没有往长期方面来做规划。“农委会主委”陈吉仲不是很会保证,你的保证有用吗?

郑丽文指出,民进党一提到ECFA,就说是“糖衣毒药”,结果执政以来,每年对大陆出口的贸易值居高不下,现在被暂停出口这么多品项,是补件不成功?还是什么原因?这已经不是今年第一次台湾品项被暂停出口,有多少业者尚未补件、又有多少业者需要协助?这才是百姓最关心的事情。

郑丽文指出,现在民进党所谓的“糖衣毒药”被大陆戒了,该恭喜民进党戒毒成功?渔民也因此损失惨重,政府还要继续漠不关心吗?

好消息,建言献策了[赞]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期待大家的声音,我准备提以下三条防疫的,大家看看行不行,有好的建议欢迎留言[雾霾]

1,全省疫情管控的信息要公开透明,标准统一。这点哈尔滨做的好,定期公布全国从哪个地市来实行什么管控措施,建议给予全省推广且标准一致,不要让老百姓问当地政府或社区,基本上打10个电话能接1个。标准的统一还是要科学的态度,不能各地自行制定,有的落地检,有的居家隔离7天,有的隔离14天,有的劝返,不能给执行者留下发挥的空间。

2,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我想还是要利用好数据,这三年来政府对全市常驻人口基本都已心中有数了,家住哪里,打过几针疫苗,做过几次核酸,联系方式,同住人等等,对于外来人口也是有备案数据的。每轮做核酸未做的赋黄码,禁止出小区,禁止上班,守土有责,再结合确诊者流调信息封控单元或居家。5轮核酸后基本判断出哪些是可能感染者,达到社会面快速清0的目标。

3.如何做到精准防控而不是一刀切,目前中高风险地区基本上都能够定位到街道或小区,按照科学的理论,那能否通过行程码,历次核酸历史记录来判定这个人是健康的?毕竟健康者是多的,应该实现区域放开和健康人员自由流动,实现核酸报告互认,避免省内各个社区管控成本增大,据我身边人经历来看,那些封闭7天的 14天的,反复做核酸的,都是徒劳,没有发现一例,浪费成本。

#厦门全市居民小区实行闭环管理#根据当前厦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本小区(村)居民凭小区(村)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村)。除抗疫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小区(村)。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进行组织。

二、请广大市民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家办公、弹性工作等灵活工作方式。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就医途中严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社区(村)应当开展拉网式居民健康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就诊。居民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如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四、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做好封闭封控小区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五、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杀工作。

六、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殡仪馆暂停告别服务。“白事”办理需提前报居(村)委会备案,居(村)委会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全程管理。

七、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短信、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