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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站备案 互联网备案服务平台

时间:2020-01-13 0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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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站备案 互联网备案服务平台

新农合缴费标准上涨了,医疗保障待遇也提高了,城乡居民注意这3点,看病买药更省钱

咱们城乡居民之所以参加医疗保险,其目的就是想在看病的时候减轻经济压力,医保能给报销一部分,自己也就少花点钱,从实际情况来看,医保也确实起到了保障性作用。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上涨,医疗保险保障待遇也提高了,对应的医疗补助标准也上涨了30元,每人每年不得低于580元,医疗补助加上个人缴费全部用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了,你比如说降低统筹门诊起付线标准,提高统筹门诊支付限额,这样老百姓看病就省钱了。

新农合缴费标准上涨了,医疗保障待遇也提高了,咱们城乡居民在看病买药的时候注意这3点,这样看病买药更省钱~

第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随着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已经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了,这就意味着咱们看病不用先垫付医药费用,在出院的时候直接承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药费用就可以了,医保报销的部分直接结算了,这样咱们老百姓看病就省钱了。

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时候需要注意,在入住医院之前要进行网上备案,有的地方称为转诊证明,那有的地方是用电话进行备案,那有的地方是互联网上备案,还有的是通过医保平台app备案,在异地就医的时候,要及时进行备案,如果不备案的话,医保报销比例降低,自己看病买药将承担大部分医药费用~

第二,确诊慢性病住院报销更多

如果患有慢性病,一定要去医院办理一个慢性病证件,你比如说高血压三级的患者,或者说糖尿病,或者是慢性肝炎患者都可以办理慢性病证件,以后在门诊看病的时候就可以报销了,就不用再住院了,在我们当地,普通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为65%以上;特殊慢性病在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计算一次起付线500元,所以是慢性病患者,及时办理慢性病证件。

第三,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部分的医药费用超过大病起付线标准,就可以申请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是第一次报销,大病保险可以进行第二次报销,自付部分的医药费用越高,大病保险第二次报销的比例越高,从而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一般大病起付线标准跟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直接关系,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越高,大病起付线标准越高,比如说我们这里大病起付线标准是18000,那超过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按60%、5-10万元按65%,一般地方都设置大病保险支付上限,那有了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看病的经济压力就减小了。

#央行官员点名互联网存款:无照驾驶#从头条热榜上看到,如果央行将互联网存款定义为无金融资质的发行,那未来可能所有大型的互联网平台都不能代销互联网存款产品了,除非先行取得央行的备案或者资质取得。

1.在前几年网贷红火的时候,很多地区性的中小银行同样也是合作一些网贷公司,跨区域进行放贷。之后被监管部门定义为违规超经营区域发放贷款,目前已经越来越少。那现在地区性银行,通过合作互联网平台,进行负债端的跨区域吸存,也被定义为违规超经营范围吸收存款,那么未来也可能会遭遇监管。看来支付宝存款产品下架仅仅是第1步,后续其他平台也会逐步整改。

2.其实通过二类户来吸收互联网存款,在合规流程上并没有违规。真正可能涉嫌违规的是:合作的互联网平台有无代销资质。存款产品条款设置上有无违规(例如就近靠档计息就属于违规)。针对存款人的身份识别、资金来源审查、信息完整性,有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还有重要的银行实质给付的存款利息加上给平台的佣金,合并一起有无超过利率指导上限。这是目前监管的重点风险所在。

3.那未来地区性的中小银行该如何吸收存款呢?除了加紧在线下通过营业网点进行更努力的工作之外,可能也就是建设自己的网上银行APP,以及自己的网站。尤其是自己的互联网APP,这是合规合法可以吸收异地存款的最好方式。因为此时所有的数据归银行所有,所有的风控流程由银行独立把控,所有的出金和入金也是银行全程管理,所有的营销和服务也是银行全程在维护。这属于银行独立自主的吸收存款的行为。

未来储户也要逐步改变自己互联网存款的方法,盯住一些银行的APP,如果觉得此存款产品有吸引力,而且也符合自己的流动性配置,那么可以自主操作按照银行流程成功存入。在利率自由化的大趋势下,时不时的还是有一些非常有吸引力的存款产品,可以找寻到的。

【新规落地!所有互联网保险都要下架?!】

世界上谁跑得最快?不是他,是谣言!

有传言所有互联网保险都要下架了,我们的粉丝也来给我们留言。

今天这个视频就来帮大家辟谣,建议大家点赞收藏,接下来我从三个方面来讲。

第一点,新规后,互联网上只允许销售这五类保险,这个其实对我们影响并不大,像我们经常提的百万医疗险、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险这四大险种,依然是正常卖的。

不过线上线下要分开,线上的保险,必须要打上“互联网”字样后重新备案。

此外,新规对保险公司做了限制,这8家暂时不满足5个条件,它们的互联网产品会全部下架。

而之前买的产品,保障、理赔不受影响;以后这些公司满足条件后,还是能继续销售的。

第二点,年金和增额终身寿这些储蓄险,受到的影响最大,虽说可以继续线上销售,但是新规对它们的要求很高。

首先,它们的保险期必须在十年以上;其次,保险公司必须要满足这6个条件,才能销售年金和增额终身寿。

这个门槛就非常高了,最后筛选下来,只有20家保险公司满足。

而市面上在售的高收益率储蓄险中,几乎没有这20家的产品,也就是说,高收益率的年金和增额终身寿,最晚会在12月31日全部下架。

所以说,看好年金和增额终身寿的小伙伴,要抓住这最后两个月时间,赶紧上车。

第三点,新规对我们消费者还有很多利好,比如禁止“首月0元/1元”的保险,取消了投保区域的限制,对保险公司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等等,大家以后在网上投保,体验感会越来越好。

总之啊,从长远上看,互联网保险一定会合规有序地发展;但从短期来看,高收益率的年金和增额终身寿很快就没有了,有需要的小伙伴要及时入手,如果你不知道怎么选,可以私信找我们。

关注我,我是自保叔,让你不买错不买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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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爆雷##北京长租公寓监管新规#

简要描述多部门对北京长租公寓的新规:

1.应向住建部门报送开业信息和从业人员,备案房源信息,否则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

2.应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3.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

4.押金由专用账户托管,数额不超过一个月租金,本息一并退还;

5.“租金贷”资金不得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未禁止拨付给出租人);

6.租赁企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履行各方责任,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相当于没说);

7.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持有房屋并依法出租,享受税收金融等优惠;

8.本通知自3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

大概意思,并不限制长租企业发展,但你的利润不可以来自于资金池,那就继续“创新”吧。

其实不光有租金贷,各种“0首付”、“一折首付”都有资金池的问题,只不过暴雷以后负面影响力没有打工人大,政府才迟迟没有出面协调。

也是给其他领域的“创新”提个醒,政策风险是不得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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