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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车辆违章查询 平顶山查违章电话

时间:2021-11-14 09: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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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车辆违章查询 平顶山查违章电话

【交通违法曝光台:逾期未检验校车名单】为强力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现将一批逾期未检验校车予以曝光,名单如下:

#平顶山头条#滞纳金问题反映及回复。

关于滞纳金问题,本人没有签收,签字确认处罚通知单据,不知晓什么时候处罚的,后7月听朋友说可以在综合执法公众号查询,查询后有4条违章停车,滞纳金合计588元。违章罚款800元。上述罚款及滞纳金已缴纳。按照行政处罚条款,需要本人在场签字确认,才产生滞纳金。

其次按照721工作指南,车辆连续4次在一个地方罚款4次,证明停车位不足,执法并没有以帮助,纠正为主,去解决问题,而是连续4次直接顶格罚款。

有关部门回复经查该车辆共有4次违章,我局执法人员已将违停处罚告知单贴于车窗处,并于6月3日、6月9日通过短信方式向车主手机发送了处罚决定书。车主反映不知晓什么时候处罚的情况不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该条款并未要求被处罚者签字,我局也并未找到相关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而反映人所停车路段为新华路矿工路交叉口附近,该路段地形复杂,两侧往来车辆较多,如施划停车位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因此不适合施划停车位。

市城市管理局将持续推进静态交通人性化执法,深入践行“视年长者为父母,视同龄者为兄妹、视年幼者为子女”的执法理念。

认真贯彻住建部“721工作法”(7分服务,2分管理,1分处罚),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九条“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不予罚款,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的有关规定,对违章停车,坚持以纠正劝离为主,处罚为辅,凡是车主在附近的,一律提醒驶离违法现场:凡是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十分钟以内到场的,一律补录证据予以撤销。

#平顶山头条#

曝光!曝光了!22名人员被终身禁驾!都是醉酒肇事和肇事逃逸惹的祸。

消息称:为了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汝州市交警梳理出22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向社会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员以此为戒,安全守法出行。

终身禁驾是指这辈子不能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了,也就是禁驾后永远都不能开车了。违法必究,终身禁驾可以说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处罚。

被终身禁驾后的人员,公安部门会将这些驾驶人员录入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被禁驾人员报考驾驶证,系统会自动锁定。如果禁驾后仍然开车上路,驾驶员被查住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拘留。

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望各位驾驶人员开车上路一定要谨慎驾驶、安全驾驶、规范驾驶、安全行驶。

#平顶山头条##平顶山身边事#平顶山网友: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应如何处置?

近期我市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大量增加,电动三轮车是否需要上牌照,是否需要购买保险,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责,无证驾驶,逆行,随意停放,随意变道,以及揍机动车道屡见不止,是否需要出台有关于电动三轮车相关政策及处罚方法,电动三轮车没有证是否属于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置

一、关于电动三轮车是否需要上牌问题,市区大量电动三轮车能不能上机动车牌照取决于是否进入工信部公告的目录之内,如果在目录之内,可以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完税证明、保险等相关资料在车管所上牌。实际情况是大部分电动三轮并不在工信部公布的目录之内,有些车辆并没有合格证,所以也无法在车管所上牌。

二、关于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责问题,要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有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来判定,具体情况要依公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来划分责任。无牌无证无保险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但不能作为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依据。

三、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随意变道、逆行、无保险等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以警告教育纠正为主,罚款为辅。去年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全市公安民警加大对非机动车的劝阻管理,起到很好的效果,支队下一步将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广大市民营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四、关于电动三轮车随意停放问题。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通告》(〔〕1号)要求,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为由市城管部门负责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城管部门对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治理。

五、关于电动三轮车上保险的问题。经实地调研载人电动三轮车人在购买电动车的商店,比如市区雅迪,小刀等电动车品牌可以购买保险,也可以致电保险公司。

六、关于三轮车驾驶证的问题。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需要在公安交管部门考取持有D驾照。

七、下一步支队将根据市民来信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积极学习外地市电动三轮车管理经验,推动相关法律政策制定实施。

“不把违章处理掉就别想办年审!”河南省平顶山市,男子在给汽车办年检的时候,有70条违章未处理而被拒绝办理。男子不接受,认为交警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于是将交警大队告到法院,要求交警大队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法院是这样判的。

男子唐某的车买了好几年了,前几年汽车免检还好,现在车龄也老了,就需要到检测机构验车了。唐某平时工作很忙,于是就专门请了半天假去办理年审,唐某去到车管所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各种检测内容汽车都顺利通过,剩下就是到交警队申请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就可以了。

到了交警队,由于临近午休的时间,很快就到唐某了,原本想着很快就可以办好,结果交警队工作人员拒绝了唐某的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申请,因为交警队的工作人员审查到唐某的汽车还有违章没有处理,而且还是高达70条违章记录!

面对着70条的违章记录,唐某表示,你们不通知我,我自己又没有去查,那是你们的通知工作不到位,而且这个违章跟车子年检是否也没有联系啊,一件事归一件事。

随后唐某便请求职员先帮他办理年审业务,回头马上把违章给处理掉,自己只请了半天假,上班迟到就要给经理扣钱了。但是工作人员说“不把违章处理掉就不能给你办年审。”

唐某一直请求工作人员先给自己办年审业务,但是工作人员始终都是一个意思:不处理完违章的话,没法办理年审。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听到工作人员这样子说,他们会马上处理掉违章,然后再处理年检就完事。但唐某并没有这样做,他认为交警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滥用职权,如果自己不去把违章处理掉,就是不能办年审,到时候年审期限过了,可能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因此唐某认为交警队工作人员这样的做法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使用。

于是愤怒的唐某开始了漫长的维权道路,他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抗诉的过程。

为什么唐某一直坚称交警部队违反了法律呢?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13条规定,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辆,由公安局颁发检验合格标志。

在年检过程中,唐某已经提供了机动车驾证和强制保险单,经检测,机动车各项安全技术指标均合格,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交警应出具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49条规定,机动车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与该车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对此,交警部门则辩称根据以上规定,唐某的汽车经查验是有违章并未处理完毕,故不符合以上条件,因此交警部门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而且将违章和检验合格标志放在一起处理,这样也更有利于督促交通违法者及时处理违法行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不会增加人们的相对负担,是一举两得的做法。

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唐某的观点,支持唐某的主张,要求交警部门给唐某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然而并不是,事情才只是刚刚开始。

交警部门不服判决,随即提出上诉,而且二审、再审,都是不支持唐某的主张,唐某都败诉。如果是你,到了这一步,大概率就会放弃吧。但是唐某仍然拒绝接受,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院提出抗诉,唐某成功扭转了败局。

其实本案的争议点也是非常明确的,即是否有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说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是通过年度车辆检查的前提。

一、车辆年检合格标志的颁发条件应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基准,不适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

根据法律位阶理论,若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的内容存在抵触时,下位阶的法律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优先适用上位法。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法律,《机动车登记条例》属于部门规章制度。很明显法律是部门规章制度的上位法,当二者对于颁发机动车年检通行标志的条件相冲突时,应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车辆是否违章与车辆本身是否合格是不同的概念,二者不能混淆。

发放车辆年检标志的对象是车辆本身,以及时发现和解除车辆隐患,减少车辆本身造成的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车辆驾驶人,其目的是对违法驾驶行为进行处罚和警告,避免违法驾驶行为的再次发生。

二者在客体和性质上存在差异,并在一起处理是违反了行政法中的禁止不当联接原则。

回到本案中,唐某的车辆在年检申请前未处理的违章是属于驾驶员的违法驾驶行为,而非车辆本身存在的安全缺陷。因此,违章的行为不能成为机动车检验标志审批的障碍。

综上所述,交警部门因唐某的车辆没有处理违章而拒绝给他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是违法的。最终,唐某胜诉。

正因为有了唐某一直以来的坚持,才有个后来的胜诉,虽然历经了很长的时间,个中辛酸也只能自己体会。而这起案件也是行政部门因未能履行其法定职责而提起诉讼的结果,结果是具有代表性,也有警示的意义。

你支持唐某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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