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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鸡今日价格0辽宁省 辽宁今日肉毛鸡价格

时间:2023-12-26 06: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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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鸡今日价格0辽宁省 辽宁今日肉毛鸡价格

“狼来了也跑不快吧?”辽宁抚顺现实版慢羊羊有被网友捕捉到!一大片羊都是慢悠悠地赶路,不慌不忙好悠闲,网友直呼“好呆萌”!“舍不得吃也想领养一只!”

其实这是咱们国家地道的绒山羊,它们体态大却腿短,所以呢走起路来看似晃晃悠悠的,很呆萌。网友说舍不得吃,绒山羊呢还真的不是用来食肉的,主要还是用来采取它们的绒毛的,辽宁绒山羊是国宝级地方品种,禁止出境!

据了解,辽宁绒山羊体质健壮结构匀称,成年公羊平均体重90kg、产绒量1500g、绒长9cm,是难得一见的优质羊绒,被称之为“软黄金”“纤维宝石”。也是东北农民特种养殖致富增收的好门路之一。绒山羊的肉质鲜美如人参,不过一般人还真吃不起,咱们过过眼瘾就好了,下课!#中国地道风物##我的冬日乡村生活记#

#沈阳头条# 辽宁沈阳,听说大东区二台子清真牛羊屠宰场口碑不太好,有点黑,水很深,特意来看看。

里边儿好多阿姨正在穿串,各种肉食熟食应有尽有,种类特别齐全,买点牛羊肉串,非常新鲜,都是现串的,价格也不贵,挺好的,也没有大家说的那样不好,现场也有好多顾客来买东西。

听说买牛羊肉不太好,有假羊肉,假牛肉,买点烤串还是没啥问题的,大家觉着呢?

#沈阳有什么特色小吃#

沈阳发生持刀伤人案致2死7伤14日,辽宁沈阳大东区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该超市肉食柜台61岁的男性员工田某某,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发生纠纷,持刀将其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逃跑过程中,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凶手,7名受伤群众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一超市员工持刀行凶致2死7伤,警方正全力抓捕:7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通报,当日,沈阳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田某某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逃跑过程中,田某某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嫌疑人。(正义网)

【#沈阳警方通报一起持刀伤人案# 多名特警上街搜捕】7月14日上午9时50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技校路与南卡门路路口一家生鲜超市内,发生伤人案件。

沈阳市公安局警情通报:该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田某某(男,61岁,吉林省梅河口市人)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逃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田某某,7名受伤群众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沈阳警方已发出紧急协查通报↓↓↓(极目新闻)

【#沈阳一超市员工持刀行凶致2死7伤#,警方正全力抓捕】据@沈阳市公安局 通报,7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该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田某某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逃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田某某,7名受伤群众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沈阳一超市柜员砍死顾客,逃跑又砍路人:2死7伤!卖猪肉起纠纷】7月14日,辽宁沈阳。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该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田某某,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某砍伤,吴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田某某在逃跑过程中,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

【#沈阳一超市员工持刀行凶致2死7伤#,警方正全力抓捕】据@沈阳市公安局通报,7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该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田某某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逃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田某某,7名受伤群众正在医院接受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大连头条#础明集团破产?那么市场上的础明肉谁在卖?

刚看到一则消息,辽宁省大连市中院公告~11月11日,大连中院正式宣告:础明集团、础明肉联、础明食品、础明销售四家公司破产。

市场上础明专柜还存在啊,价格也不便宜啊,而且西南路早市和大沟早市还有卖础明袋装猪头肉,16.8-19.8元一斤,我还以为销售模式变了,现在看不是啊。

那么这个牌子目前谁在卖?之前是大连最放心的肉食品牌呀,价格永远比棒棰岛贵1-2元。~~熟悉的下面回复一下#生机大会# #我的#

#男子持刀行凶至2死7伤#

突发:今日(7月14日)上午9时50分,辽宁沈阳市大东区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超市肉食柜员工田某某(男,61岁)与顾客吴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某砍伤致死。逃跑过程中,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犯罪嫌疑人田某某。

@法律有道 可怕至极,六十来岁的年纪,仅因为卖肉的一点纠纷,能持刀砍人,这人的性格极端有问题。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逃跑就逃跑,为何要对无故的群众进行伤害?这些陌生群众哪里招惹到你了?从这一点来看,田某某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是极大的。

从通报情况看,田某某持刀砍田某致其死亡,这个过程其应当遇见自己暴力可能至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至少具有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因此,属于故意杀人。

逃跑过程中其行为表现出来的同样的是对无故群众的任意伤害,明知可能导致他人死亡而继续实施,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事实上也发生了死亡的结果。因此对于已死亡的群众其构成故意杀人既遂,对其他7名群众属于杀人未遂。

田某某对所有被害人(死亡或未死亡)都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且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从严从重判罚。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以上情节分析,对其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目前凶手仍在逃,社会危险性极大。希望广大群众能注意安全的同时,及时提供有效线索,让公安机关尽快将其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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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案,说法。关注@法律有道

辽宁一青年养了三四十条流浪狗,每天伙食丰盛,荤素搭配良好,各种肉食相伴,开支巨大,但是经过开直播,爱狗人士打款就够伙食费了。

我这里就搞不懂了,狗的命是命,其他动物的命就不是命了吗?每天花费巨大,吃几十斤肉,虽说有爱狗人士打赏,不花其他人的钱,

但是还是感觉怪怪的,,,,,爱狗人士会说:管的宽,花你钱了吗?

好,我无言以对,朋友们你对待此事怎么看呢?

沈阳持刀伤人致2死7伤嫌疑人尸体已找到!

14日,辽宁沈阳警方在浑南区白塔镇大羊安村附近锁定此前致2死7伤的犯罪嫌疑人田某的活动区域,立即调集警力连夜搜查。15日18时许,警方在该区域一污水井内发现田某尸体。

14日,沈阳市大东区某生鲜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田某因销售猪肉与顾客吴某发生纠纷,持刀将吴某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逃跑过程中,田某又持刀将8名群众扎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央视新闻)

辽宁大连,一女子杜某逛海鲜市场买海鲜,想买一条鱼回家坐着吃,平时吃的都是鲈鱼,罗非鱼等,今天看到鮟鱇鱼,这种鱼长的特别丑,但味道比较鲜美,然而就挑了一条大点的,能够一家四口吃的,然而,在给鱼开肚的时候,却发现肚子里有个大东西。

买鱼的时候,杜某就觉得为什么这条鱼 这么重,以为是比较肥美,称重付钱之后就回家了,把鱼清洗之后,就准备给鱼开肚时,边开边看,结果发现,鱼的肚子里面居然有一个固体物。

慢慢扒开一看,原来是一个矿泉水瓶子,而且瓶子里还有水,杜某直接觉得,这个鱼白买了,怎么鱼肚子里面会有矿泉水瓶子呢。这肯定没办法吃了。

因为鮟鱇鱼一般生活在海底,属于食肉动物,所以,看上去也比较丑,但是,慵懒中使用伎俩捕捉小鱼,然后直接吞食,算是比较凶猛。

因为长得丑,所以价格也不是很高,但是就是味道鲜美,本以为是一顿美美的大餐,结果却变成了这样,但能吞到矿泉水瓶子,确实是出乎意料。

没办法,杜某找到卖鱼的老板,问老板这件事情怎么解决,老板说,因为这种鱼的嘴巴比较大,应该是在捕捉时海上飘来了一些瓶子,收网时,被认为是小鱼,就把它吞了,

【@看热点学法律】

1. 如果杜某主张赔偿,最大限额是多少?

首先,我们第一判断就是这个案例涉及到什么问题,其实大家明眼一看就知道是食品安全问题,那么主要受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

其次,关于鮟鱇鱼的价格来看,一般属于深海鱼中比较便宜的一种,大概在5-10元一斤,所以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

再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规定,消费欺诈一般是三倍赔偿或者500元赔偿,而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主张10倍赔偿,不足1000元的可以主张1000元赔偿。所以女子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1000元赔偿。

2. 如果是卖鱼的老板故意操作,会受到什么处罚?

首先,我们从第一个问题可以知道,不管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还是从食品安全法的角度都可以看得出来,如果卖鱼老板故意这样操作,那么肯定要进行处罚。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如果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情形的,情节轻微的话,会给予警告,1-10倍的违法所得金额的罚款,如果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再次,根据食品安全法123条的规定、涉及销售生擒等肉制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销售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处以10万元至15万元的罚款。

有网友说,这个鱼太厉害,矿泉水瓶子都能吞进去。

对这个热点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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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辛苦原创,搬运抄袭必究#行家计划##我要上 头条##大连头条##头条创作挑战赛##热点#

【#沈阳公布新增1例确诊行程轨迹#】1月25日,沈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现住址: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街道新兴社区。

1月10日至1月21日一直驾车往返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住总冷库和沈阳水产批发市场、皇姑区一冷冷库(北方肉食城)之间。

1月22日由京沈高速返沈,先后前往铁西经济开发区沈阳水产批发市场、张士物流园、皇姑区一冷冷库,后驾车至皇姑区中海寰宇天下小区附近停车场,乘坐出租车到家附近厨哥百威手擀面老菜馆就餐,餐后步行至家附近祥醇精品烟酒行购物(沈河区大南街306号),后步行到达裕缘美容洗浴中心(沈河区大南边门318号)。

1月23日步行前往沈河区家附近富强便利店购物,后乘出租车到达大汗烤全羊(和平区和平南大街61号),短暂停留后前往建开烧烤(和平区南八马路117号)就餐,餐后乘出租车至家附近富强便利店购物,后返家未外出。

1月24日步行前往家附近何记安徽板面就餐,后到省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点、省金秋医院核酸检测点,随后步行到六合市场、顺鑫利民便利店购物,之后返回家未外出。当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进行隔离治疗。

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央视新闻客户端)

#沈阳超市员工杀害顾客后又连伤8人仍在逃#

7月14日上午,辽宁沈阳某生鲜超市肉食柜台61岁男员工田某某,在销售猪肉的过程中与顾客发生争吵,后持刀将顾客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在他逃跑过程中,又持刀扎伤8名群众,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田某某一言不合便持刀伤人,这样的人危害社会,死不足惜,只是那8名群众却遭了无妄之灾。

人们常说,顾客就是上帝,在很多商场超市,作为营业人员是绝对不会允许和顾客争吵的,更别说持刀伤人了。更可恨的是,他在逃跑的过程中,竟然周围对无辜群众痛下杀手,他这是多么痛恨社会,心理扭曲到何种程度啊?

根据沈阳警方的警情通报,田某某伤人后潜逃,目前正在全力抓捕。希望在抓捕他的过程中,不要再有新的伤亡出现。毕竟从他扎死、扎伤8名无辜群众的举动可以看出,田某某已经穷凶极恶,相当危险了。

这起案件源于卖猪肉时,产生的一点小纠纷,如果当时田某某能够冷静下来,不被一时的冲动,冲昏了头脑,也许就不会有如此重大案情的发生。田某某的一时冲动已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相信他也逃不了多久,必将落入法网,为他魔鬼般的冲动,付出惨重代价。#媒体人周刊#

中国各省男性平均身高!

山东 175.44厘米;

北京 175.32厘米;

黑龙江 175.24厘米;

辽宁 174.88厘米;

内蒙 174.58厘米;

……

湖北 169.54厘米;

贵州 169.35厘米;

云南 169.24厘米;

湖南 168.99厘米;

广西 168.96厘米;

各省平均身高跟什么有关系呢?

第一,气候因素。北方普遍比南方要严寒,在千万年的进化过程中,北方人需要更高大壮硕的身体,来增加体表面积,减少散热率,另一方面,壮硕的身体也让北方人身体素质更好,应对严酷的大自然的考验能力更强。这也是为什么北方人被称为“北方汉子”,尤其是东北一带,在体育领域特别有优势,辽宁是中国奥运冠军最多的省份,CBA有五分之一的注册球员来自辽宁,山东也是著名的体育强省。

第二,历史原因。北方在历史上是中原之地,经济文化的中心在今天河南,河北和山东一带,而且还跟北方游牧民族距离很近,历来兵家必争之地,战争最频繁的地区,北方人的后代越来越强壮高达,才能在军事斗争中更有竞争力。

第三,饮食原因。北方人喜欢面,吃牛羊肉,南方人喜欢吃稻米,俗话说,“食肉者勇,食谷者智”,所以北方人在身体上更有优势,而南方人普遍更加会做生意,比如江浙地区,读书学习成绩更好,比如江西,历史上有著名的状元之乡吉安。

辽宁大连,一名女子在市场买了一条安康鱼,安康鱼肚子鼓鼓的,像是有不少好货,女子还以为有意外惊喜,不料,打开一看却吓了一跳。原来,鱼肚子里有一个矿泉水瓶,不知道是商贩塞的,还是鱼自己不小心吃进去的,看上去太不可思议了。

女子表示,在市场上看到这只安康鱼,肚子有些大,应该才吃了东西还没消化。她心想买回去,还能开盲盒,万一意外收获小鱼小虾,那岂不是很美哉?

于是,她就高高兴地买回了家,结果,拿回去清理的时候,发现鱼肚子里面的竟然是矿泉水瓶子!女子很质疑,要说安康鱼都是吃小鱼小虾的,怎么会吃矿泉水瓶呢?

她把自己的经历发到网上,结果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有的网友表示,这个得去找商贩说理,鱼是不会平白无故吃这些东西的,可能是为了牟利放的,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也有人认为,这种鱼生活在海里,也有可能是无意中吃到了海洋垃圾导致的,商贩也有可能不知道,毕竟鱼肚子里的东西,谁能预判呢?

那么,这矿泉水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女子找到了商贩说理。商贩表示,安康鱼的嘴巴很大,可能是,收网的时候,它在网里乱吃,不小心把矿泉水瓶吃进去了。这个说法也有些道理,女子便没再计较!

这种情况就不好说了,毕竟没有人见证捕鱼的过程,而且也没有相关的进货视频。安康鱼虽然嘴巴大,但是吃到嘴里的东西,应该有感觉吧,矿泉水瓶误吞的几率可能不大。

如果女子对此有质疑,也可以向相关部门的海洋专家询问试试,看看安康鱼是否有这种误吞的习惯?

如果确实是有这种误吞习惯,那么就反应了海洋垃圾的问题。

海洋垃圾时不时会产生,虽然我们无法直观地看到它的危害性,但也要明白,海洋也是一个世界,垃圾危害海洋生物,那么也会间接给人类带来影响,食物链循环因果,谁都不能置身事外!

如果是人为的,这种做法就太过分了!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也属于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以及3倍赔偿。

对于商贩来说,掺杂、掺假的行为,除了民事赔偿之外,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经营者还可能面临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具体情况按情节而定。

女子也可以继续观察商贩的售卖行为,如果还有类似情况发生,那么就值得注意了,一条鱼可能乱吃,但不可能多条鱼乱吃。仅仅只是一条出现了这种情况,还真有可能是误吞的。

安康鱼的嘴巴本身比较大,就是我们常说的“灯笼鱼”。背部有发光器,因此游动的时候,就像个灯笼一样晃来晃去,也是个十分神奇的鱼类。

从女子买鱼的经验来看,她应该比较懂安康鱼的生活习性,安康鱼是肉食动物,主要吃鱼虾,因此肚子鼓鼓的,还有可能是刚吃了鱼虾,不过,买的也要注意参假的情况,以免被忽悠。

#大连头条##我在头条做科普#

笑晕!辽宁营口,光天化日之下,一只大花猪正在小区里散步!居民小区里哪里来的猪呢?居民不禁议论纷纷。

5月16日,一只大花猪的出现,引得小区居民们议论纷纷。视 频中,憨憨胖胖的大花猪,正一摇一摆地低头前行,背上还背着两支菜兜子。憨态可掬的样子,让人荵俊不禁!

不久,小区居民便三三两两的围过来,好奇的看着大花猪,议论纷纷:“这猪,不应该在农场的猪圈里吗?怎么跑到小区里来了?”

正当大家被大花猪,弄得一头雾水。大花猪的主人唐女士,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边追边喊:“可算找到你了!你走得还挺快,也不知道等等我!”

经唐女士介绍,原来大花猪,是她领回家的。原本是当宠物猪购买的,结果养着养着,发现猪的品种不对劲。它并不是,秀气娇小的“宠物猪”,而是一头普通的“肉食猪”。[笑哭]

唐女士哭笑不得,看着自己的宠物猪,从3斤暴涨到400斤。不由得感叹,被猪贩子忽悠了!但是,毕竟养了这么长时间,唐女士也对大花猪产生了感情,便一直将大花猪留在家里了。

这次带大花猪出来,是因为疫情,唐女士想多囤点东西在家。一想自己也拿不动,这么多东西,便让大花猪来帮忙驮了。用唐女士的话讲:“养猪千日,用猪一时”。

看到大花猪这么懂事,还知道心疼主人。想想唐女士也应该很欣慰,不枉养猪一场!

@豆包爱写作 话说,如果你也遇到,宠物猪变肉食猪的事,你会怎么办呢?是像唐女士一样,继续养下去呢?还是…?[大笑]

#我要上 头条# #我要上微头条# #营口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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