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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广西多人当街持械打砸车辆 警方回应

时间:2024-08-02 02: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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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广西多人当街持械打砸车辆 警方回应

“猖狂!”广西北流,一辆白色轿车当街逼停一辆黑色轿车,随后,多名男子拿出棍棒等器械,冲到黑车跟前,开始打砸。黑车上面的人拉开车门,惊慌失措地逃离现场。当地通报说,抓了8个人,自首了3个人。

之前网上有许多这起事件的视频,其中一段疑似白色轿车内部视频,当时一男子正驾车追赶黑色轿车,车内还有人不断说:“撞它!”

对此,当地警方发布通报,显示事发时是2月3日凌晨2时多,男子姚某、骆某驾驶车辆途经沿江路时,怀疑驶经该路段的一辆轿车是与其有纠纷的人员驾驶,于是驾车将该车截停。姚某、骆某等人持棍棒等工具捶打被截停轿车。被截停车上人员跑离现场。该案件无人员受伤。

事发后,警方迅速出警,将姚某、骆某等8人抓获,赵某等3人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家子说法】

当街驾车追车,十几个人拿棍棒砸车,太无法无天了!这群人是看《狂飙》看出后遗症了吗?拿现代社会当什么了?真拿警察不当回事啊!这下好了,不但迅速被抓获,而且他们面临的不是简单的拘留,而是刑事处罚!

一、这群人是故意毁坏财物,还是寻衅滋事?

在这个事件里,虽然这些男子没有伤人,只是打砸车辆,但这种行为的性质十分恶劣,不是简单地故意毁坏财物,而是已经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危害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所以他们涉嫌的不是故意毁坏财物,而是一种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两方面。

第一方面,寻衅滋事罪里,行为人的作案动机具有“随意性”,其作案对象也是不特定的,其作案往往是为了发泄情绪、逞凶斗狠等,表现为无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而故意毁坏财物罪里,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矛盾基础,行为人针对的也是特定的某个人,而不是特定的某个人。也就是被打者、被毁坏财物者可能是刚好撞上这个事了,换个别的人,别的车,行为人也会这么干。

第二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的主要是“社会秩序”,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的主要是财产本身,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相对来说比较小。

这起事件里,这群人只是因为怀疑黑色轿车的驾车人员与他们发生过纠纷,不管是不是,就强行拦车,之后也不确认身份,就直接上去砸车,显然属于一种逞凶斗狠的任意行为,破坏的也主要是社会秩序,而是简单地毁坏财物。

属于寻衅滋事中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和“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而不是故意毁坏财物。

二、这群人是违法还是犯罪?

由于寻衅滋事罪的性质远比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恶劣,所以这个犯罪不但处罚要比故意毁坏财物罪重,而且入罪门槛也比故意毁坏财物罪要低。

如果是故意毁坏财物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必须被毁坏的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这些人才会构成犯罪,但现在他们涉嫌的是寻衅滋事,那么不需要被毁坏的财物价值有多高,就可能涉嫌犯罪了。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追逐拦截他人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直接就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而随意毁坏财物罪里“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也可以直接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个案件里,从视频上看,白车追赶的时候,后座的人就拿着棍棒,属于持凶器追逐、拦截,一群人拿着棍棒打砸车辆,损失很可能也超过2000元(当然,如果定罪的话,还需要鉴定),因此大概率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了。

而一旦构成这个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他们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要是查出来这群人不是一次两次干这种事,属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话,更是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并处罚金!

所以说,做人不能太嚣张,还是要把法律当回事,否则必然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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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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