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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翻译 刺客列传翻译聂政者

时间:2023-12-12 07: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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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翻译 刺客列传翻译聂政者

绍兴有条名字好听得不可思议的溪流,叫若耶溪。不知道若耶是什么意思,这是从古越语里面翻译过来的,也是目前绍兴境内唯一一条,以古越语发音的名字。

传说,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铁匠欧冶子,曾经在这儿搭了打铁铺,给越王勾践打了五把名剑。其中最有名的一把,叫鱼肠剑。《刺客列传》里的杀手专诸,烤了一条鱼,然后把小匕首剑藏在鱼肚子里,趁着给吴王僚上鱼的机会,从鱼肚子里抽出小匕首剑,把心急火燎等着吃鱼的吃货吴王僚,一剑毙命。

藏在鱼肚皮里的,为公子光杀堂兄弟夺权的这把小匕首剑,就叫鱼肠剑。

据说,轻易不接活的铁匠欧冶子,用的就是若耶溪里的铜,与附近一座山上的锡,采矿,冶炼,提纯,合理配方,小河边的一个打铁铺,打造了改变历史走向的鱼肠剑。

看起来,欧冶子还开过好几个打铁铺,今天这儿还有上灶村,中灶村,下灶村,他们都说欧冶子在他们村里,垒过灶台,叮当打过铁。

西施也在若耶溪里洗过衣服。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一顿打后,勾践看真刀真枪干不过吴国。有一天,把大夫文种拉到一边,说:本王听说吴王夫差是个色鬼,看到美女,就口水流一地,什么国家大事都不管了,看来用美人计,可以拿下吴国,你意下如何。大夫文种马上接话说,大王跟我想一块了,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吴王日益增长的好色之心与我们越国女子的美丽之间的矛盾。我们得大力物色国色天香的美女。

于是,各路人马四处去田间地头,寻找美女。大将军范蠡,有一天来到诸暨一条河边,见这河里的鱼很奇怪,原本在河里自由自在游泳的鱼,一靠近一个洗衣服姑娘的身边,就死命地往江底沉。

范蠡走近水埠头一看,恨不得自己也跟鱼一样,沉到江底去。自己也算走过三关六码头的,这姑娘,这美,你都找不出词来形容,真是难为了这一条江的鱼了,这一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见到她就羞愧的不行,一个劲地往水底跑,你让不让人活了?就这洗衣服的女孩,至少抵得上三个师。

范蠡跟村里打听,原来这姑娘叫西施,父亲是个打柴的,而且村里人听范蠡说,西施美得可以灭敌人的国家,又跟范蠡说,村里还有一个姑娘,叫郑旦,跟西施不相上下,一起为国争光去吧。

范蠡把西施,郑旦带了回去。勾践,文种几人看了也是拼命点赞。不过,西施,郑旦虽然难掩国色,但是,毕竟是村姑,举手投足穿衣打扮还得专业培训。培训学校,就开在若耶溪边。三年勤学苦练后,西施郑旦才北上报仇雪恨。

王献之书法可以跟他老爸王羲之打个平手,不过,王献之的婚姻非常不幸,被离过婚的公主看上了,公主又逼他跟深爱的表姐离婚,郁闷的王献之把家安在了远离城市的若耶溪旁,他的后人又舍宅为寺。寺院今天还在,叫云门寺,李世民曾经派人从云门寺骗走了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唐宋时期,若耶溪旁的云门寺,是文人的集体打卡地。李白杜甫王安石苏东坡,没去过云门寺,酒桌上都没朋友聊天。

李白写诗:若耶溪傍采莲女,笑隔荷花共人语。王藉: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若耶溪,今天还是美如画。

秦末有个长工,名叫陈涉,帮人种地为生。一日累了,大家坐在地头休息,陈涉惆怅愤恨了大半天,说,要是咱们有一天谁富贵了,可不能忘了这帮穷哥们啊。工友们笑了,咱们就是一帮长工,啥时候能富贵,你昨晚没睡好,正在补觉吧。陈涉长叹一口气说,哎呀,你们这些小麻雀,怎能知道鸿雁的志向呢?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庸者笑而应曰:“若为庸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过了几年,天下大乱,陈涉果然富贵,昔日的工友们就来找他,等到陈涉的车队出来,站在路边大声呼喊他的名字。陈涉听见,就让他们上车,一起回宫。这帮穷哥们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豪宅,大呼小叫,这么多房子呀,陈涉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这句话很快传遍天下。

陈胜为王,其故人尝与庸耕者闻之,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入宫,见殿屋帷帐,客曰:“夥颐(huǒ yí,意即多呀,小编注。)!涉之为王沈沈(chénchén,意即深深,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深深,小编注。)者!”楚人谓多为夥,故天下传之,夥涉为王,由陈涉始。

这个故事大家都知道,我也不是给大家讲这个烂大街故事的。我是摘录出来,让大家对比一下,我的三脚猫译文比起太史公原文来,差得有多远。更近一步是想说,如果不翻译,大家是不是很容易就能看懂原文,几乎无障碍?

这就是《史记》的魅力所在。鲁迅先生对《史记》有个非常精准的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前者谓其史学性,后者谓其文学性。

司马迁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不是一个书斋专家。虽然出身书香世家,读了万卷藏书,即使足不出户,也能写部史书出来,但他为了寻求第一手资料,毅然走出家门,足迹几乎踏遍大汉帝国每个角落。

《史记》写了那么多人物,每个人物的逸闻趣事都写得那么灵活生动,比如刘邦年轻时混流氓,领了小弟回家嫂子不给做饭,经常下饭馆白吃白喝;比如陈平年轻时长得白大,跟嫂子有染,被嫂子不小心说出来,他哥一气之下把嫂子休了;比如韩信年轻时混流氓,被一个杀狗的赖皮欺负的钻裤裆,等等,这些东西都是书上看不到的,单靠坐在家里编,绝对是编不出来的。想想当年的交通条件,你就知道工作量有多大。

孙木心在《文学回忆录》中说:一部《史记》,落落大方,有丈夫气概。读《史记》,当司马迁写出人物、忘掉儒家时,是他最精彩的部分。写屈原,以儒家精神写,不佳;写到“鸿门宴”人物,忘了儒家,大好!古时候不写商人,不写流氓,司马迁才气大,胆魄大,皆入文章,写得出了神,忘了儒家的训诫。以下是我以为司马迁最精彩的篇章:《项羽本纪》、《管晏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刺客列传》、《李将军传》。

钟阿城在《闲话闲说》里说:我读《史记》,是当它小说。太史公司马迁家传史官,他当然有写史的训练,明白写史的规定,可你们看他却是写来活灵活现,他怎么会看到陈胜年轻时望到大雁飞过而长叹?鸿门宴一场,千古噱谈,太史公被汉武帝割了卵子,心里恨着刘汉诸皇,于是有倾向性的细节出现笔下了。他也讲到写这书是“发愤”,“发愤”可不是史官应为,却是做小说的动机之一种。司马迁是中国小说第一人。

太史公写《史记》,搜集到那么多东西,其实是街谈巷议,他自己本身有国家图书馆,有系统性的材料,同时跑了很多地方,听的大部分是街谈巷议,再把街谈巷议和国家系统联系起来,《史记》才会写得那么生动、那么像小说。

回到篇首举,司马迁写《陈涉世家》,用的是口语和书面语的混合,用我们现在话说,就是白话文。《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白话文短篇小说合集。

比如陈涉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这句话就是书面语,陈涉虽然是个长工,但是据李开元先生考证,他有姓有名还有字,很可能是个落魄贵族,很可能是陈国的落魄贵族。秦灭六国,很多昔日的六国贵族都沦落下潦,有看大门的比如张耳,有混流氓的比如韩信,有放了羊的比如楚怀王,陈涉当了长工,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陈涉受过教育,自觉跟这帮工友不同,因此怅恨,因此蹦出这么个文词来。

但是他的工友说“夥颐!涉之为王沈沈者。”,这就是当时的口语,太史公为了增强文学性,没有进行艺术加工。啥叫文学性?就是什么人说什么话。钟阿城谈《红楼梦》说,《红楼梦》是一本世俗小说,里面有很多诗词。许多人赞美《红楼梦》里面诗词高雅,其实没看到点上。曹雪芹的功力,在于将小说中诗词的水平吻合小说中角色的水平。书中的人物有何等见识,曹雪芹就替他们写何等境界的诗词,这才是真正成熟的小说家的观照。曹雪芹替宝玉、黛玉和薛蟠写诗,比只写高雅诗要难多了!

从这个角度讲,司马迁身为一个小说家,他是高明的,卓越的,用冯唐话说,“上了金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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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处理好这个细节,荆轲刺秦王极有可能成功》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大家都不陌生。燕太子丹为了挽救燕国于倒悬,铤而走险,派刺客荆轲去刺杀秦始皇。结局就是,行刺失败,荆轲被杀,燕国被灭。

但是《史记.刺客列传》记载了一个细节,可能就是这个细节导致了刺秦的失败。

《史记》中,太子丹见了荆轲有几句话是这么说的:“今秦有贪利之心,而欲不可足也。非尽天下之地,臣海内之王者,其意不厌。……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窥以重利;秦王贪,其势必得所愿矣。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秦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此丹之上愿,而不知所委命,唯荆卿留意焉。”

我们简单翻译一下,太子丹是说:秦有虎狼之心,不吞并天下是不会罢休的,所以噩运迟早会降临到燕国头上。现在我也没有别的办法,我觉得派一个勇士出使秦国,用重大的利益诱惑秦王,秦王贪婪,一定会接见。如果能趁机劫持秦王,让他悉数返还侵占六国的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一样,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做不到这样,就刺杀秦王,秦国内乱,诸侯联合攻秦,那秦国就可以破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太子丹和荆轲谋划的上策并不是刺杀秦王,而是劫持秦王,让他返还土地,然后全身而退,这是Plan A;下策才是刺杀秦王,鱼死网破,也就是Plan B。从这个意义来说,就不能叫“荆轲刺秦王”,而应该叫“荆轲劫秦王”。

但是有两个问题太子丹没考虑周全:

1、在别人的地盘上,单枪匹马,时机稍纵即逝,哪还容得着你思前想后,审时度势,从容行事?

2、就算真能劫持秦王,秦王在被威胁的情况下给你签了协约,为什么秦王在威胁解除后要像齐桓公一样遵守协约?如果秦王是个守信重义的人,他就不会无休无止地攻击六国;

而反过来,如果第一目的不是劫持秦王,而就是刺杀秦王,那荆轲在出手时可能就会更决绝,更迅速,刺中的机率也会大大增加。要知道,荆轲拿的匕首可是专门从徐夫人那里寻来的神兵利器,并且还淬了毒,可谓是见血封喉,只要秦王被刺破皮,那刺杀的目的就算达成了。

我们可以拿专诸刺王僚的事件做参考。

吴国公子光请专诸谋划刺杀吴王僚。公子光请吴王僚到自己家喝酒,吴王僚当然也是心存戒备。保护吴王僚的卫士从宫廷一直夹道排到公子光家里,门口、台阶两旁都是吴王僚的亲信,而且手里都拿着长矛。这安保措施可比秦王大殿上的强多了,秦王大殿上可没人带兵器。但是专诸就是在这众目睽睽之下,端着腹中藏有匕首的烤鱼,走到吴王僚跟前,电光石火之间就抽出匕首刺杀了吴王僚,周边的卫士压根就没来得及反应。这就是目标简单,执行明确的效果。

所以我说,如果荆轲效仿专诸,极有可能刺杀秦王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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