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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今日毛猪价格多少钱一公斤 新乡毛猪价格是多少

时间:2019-12-08 12: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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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今日毛猪价格多少钱一公斤 新乡毛猪价格是多少

1952年,贵州遵义一位农民瞒着他父亲,偷偷地在自家猪栏的横梁上,找到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子,取出里面16张已经发黄的纸,准备拿到银行换钱。

他怀着紧张的心情走进中银桃溪寺分行,拿出一叠发黄的纸问:“领导,请问这个能换钱吗?”

“嗯?”工作人员有些奇怪,这一身土气的农民拿什么东西来这里换钱?他接过来一看,这叠纸张明显有很多的年份了,已经发黄了,不过那上面的字还能看清楚。

这时农民说话了:“我叫赵玉林,这是乡里的介绍信。”说着他又递给工作人员一封信,“我带来了15张“红军票”,还有一张前的红军借条,想来这里看能换多少钱。”

这时候工作人员才明白了,这是拿当年红军打下的借条来兑现的——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当年红军队伍在行军打仗的过程中,由于物资缺乏,红军们打下借条,向老百姓借用物资。

建国后,有不少农民拿着当年红军的借条前来兑现。当时的做法是:红军绝不能白拿老百姓的一针一线,所有的借条要依照承诺兑现。这既体现了红军的诚信,也是对当年老百姓帮助红军的回报。

工作人员看向手中的纸张,有15张印着列宁头像的国票,面值是一元。还有一张借条,上面写着:

“收到:红军连部收到赵姓肥猪一只。国票十五元正,每张即付银币壹圆,我军走后转来再用。此致,连长赵树容,公元1935年阳历2月20日”

工作人员一看就明白了,借条意思是说,红军买了老百姓的一只肥猪,然后留了15张苏维埃币,每张价值一个银元,等红军再次来当地的时候再使用。

而且有乡里的介绍信,说明这个事情不假,那么这个借条确实应该兑现,但到底兑现多少钱呢?工作人员向上请示。

没过多久,工作人员收下了赵玉林的国票和借条,给了他35,000元(第一版)。

赵玉林拿着钱欣喜地回去了,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回去后却遭到借条主人的狠狠责备。

红军写下的借条不是给赵玉林的,而是给他父亲赵金和的,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1935年1月的时候,红一方面军经过贵州遵义,其中有部分红军在遵义凉水井乡走马坝休整。大约半个月后红军队伍离开了,但是有一些受伤的,不方便行军的战士,留下来在老百姓家里养伤,其中赵树容几个就留在赵金和家里。

赵金和是一个善良的百姓,他知道红军是穷苦百姓的队伍,心里十分拥护。为了几位受伤的战士能尽快恢复健康赶上队伍,他不仅爬山找草药疗伤,还把家里的一头肥猪宰了,让红军战士们补充营养……

赵树容他们临走前提出,能在老百姓家里养伤已经是非常感激了,肥猪一定要算红军买下来的,因为红军的纪律规定不能白拿群众的一针一线。

最后双方商定,肥猪价值15个银元,由于赵树荣身上没有银元,便留下15张面值一元的苏维埃币,等红军再来的时候,可以拿着去换银元。

等红军走后,赵金和转身把这条放到盒子里,再藏到猪栏的横梁上,再也没有动过。直到十几年后有一天,他无意中跟儿子说起了红军借条这件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儿子赵玉林就想:有不少的人拿着红军借条兑现了,那父亲这张借条到底能不能兑现呢?又值多少钱,于是他就瞒着父亲到乡里开了介绍信到了银行,最终换回来了35,000元。

赵金和知道儿子把借条拿去兑现了,他十分生气,气得直瞪眼睛,因为他根本就没打算把借条拿去换成钱——在他心里借条比钱更重要。

这张红军借条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后来去向如何呢?

后来这张借条作为账本上缴到省行,在整理的时候,有人觉得这个应该是有纪念价值的文物,请文物人员前来评估,最终评为国家一级文物,存放在贵州博物馆。

也许有人问,这怎么能成为国家一级文物呢?其实除了借条具有浓厚的历史纪念价值,那国票——苏维埃币,也很珍稀,因为它是红军在长征途中仅发的“红军票”。

1935年1月12日,红军在遵义以打土豪缴获的布匹、银元,还有大量食盐作为保证,群众用银元或其它物品换成红军票,可去购买平价的食盐、布匹等,深受群众的欢迎。

遵义会议结束后,红军决定撤出遵义,便通知百姓们拿剩余的红军票换成银元。正因为红军在离开遵义之前已基本把苏币都回收了,少数剩下在百姓手上的,又怕反派查到而销毁了,能完整保存下来的真是不多。因而,赵玉林交来的“红军票”具有珍稀的价值。

回想当年,红军在恶劣的条件下,能够南征北战取得最后胜利,是离不开老百姓们的支持和帮助,那老百姓手上的一张张借条凝聚的是深厚情谊。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手上有一张红军的借条,你是拿来兑现还是保存着作为纪念呢?欢迎留言、转发,为当年支持红军的老百姓点赞。

#历史#

近日,赵师傅在贵州遵义一高速服务区点了碗面后问可否加青菜,店家指着酸菜怼到“那是给猪吃的”。赵师傅感觉有被侮辱,要求退钱。店家虽退了钱嘴上却一直在说。事后负责人找到赵师傅称会处理,要求删掉视频。赵师傅表示,就想要个道歉。#男子服务区吃面想加青菜被嘲是猪#

【窦律说法】

买卖自愿,顾客想要加菜,如果不能加或者有其他条件,可以明说,没必要辱骂他人,消费者花钱消费,你却让消费者不爽,以后谁还敢你这里消费。

顾客是上帝,服务行业的宗旨就是服务好顾客,让顾客满意,这样才能招揽更多顾客消费。该商家因地理位置好,垄断了客源,不愁没人消费,所以得意忘形,不把普通消费当回事。

商家的行为如何评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最起码的权利之一,该店员把消费者不当人,辱骂消费者是猪,侮辱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消费者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直接起诉。

俗话说,和气生财,你把钱退了,本来什么事都没有了,可这位店员退了钱还一直骂骂咧咧,作为谁都不可能让步。毕竟退钱事小,丢人事大,没有什么比脸面更重要的。作为店员,如果你在外面消费,被人辱骂是猪,别人只把钱退给你,不给你赔礼道歉,你作何感想?

这件事情的处理,不止退钱这么简单,不要以为钱退给了,你的过错就一笔购销了。消费者不是吃不起饭,消费者为的也不是这点钱,消费者要的是你们处理此事的态度,此事已经公开了,视频删不删除已经无关紧要,所以,奉劝商家不要顾此失彼,尽快拿出你们的诚意赔礼道歉,全国的消费者都在等着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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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窦律师,您身边的法律人,@窦律说法,每天学习法律知识。

#男子服务区吃面想加青菜被嘲是猪# 在1月10日,赵师傅去到贵州遵义服务区吃饭,点了一碗面条,赵师傅跟服务人员沟通能否加点青菜,服务人员说没有青菜。旁边一服务人员指着“酸菜”说那是给猪吃的,并说那不是菜是猪食。赵师傅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却未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内心受到了侮辱。遂与店家沟通,要求退钱不吃了。最终店家退了钱,但是嘴上依旧不依不饶。(材料来源:豫视频)

【付律师说法】

1、以前学政治课本,里面有一句话叫做“顾客是上帝”,尤其是作为服务人员,你的服务质量将会影响一个店的收入。顾客在你这买东西,不说要提供多好的服务,但是最起码的尊重是要有的,这是人与人沟通中最基本的礼貌。

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赵师傅在服务区购买了一份面条,想问一下有没有青菜。却被店内的服务人员冷嘲热讽,并指着“酸菜”说是猪食。明显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不尊重。说严重一点涉嫌辱骂。这次视频曝光以后,这店员估计也干不下去。将很大可能被商家辞退。我认为这种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就应该让其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样才会明白,懂得尊重他人是最基本的素养。

3、店内服务人员的此类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视频中店内工作人员的行为,我认为尚不足以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只是对消费者一种不尊重,冷嘲热讽。如果事后,存在公然侮辱或辱骂赵师傅的行为,那么则涉嫌治安违法,公安部门可以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关于此事,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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