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清塘2000是怎么杀死鱼的 鱼塘清塘是什么意思

清塘2000是怎么杀死鱼的 鱼塘清塘是什么意思

时间:2018-12-08 22:47:41

相关推荐

清塘2000是怎么杀死鱼的 鱼塘清塘是什么意思

玉米做钓,水库清塘,还真有这个事儿~

多年以前,我还是个新手。听一个水库老板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位资深钓友(圈内人称渔乐老人),在一个山体水库用玉米做钓,被水库老板笑话,说老人不会钓鱼。当然那是因为那个年代是丸九饵料大行其道的年代,国内也只有老鬼的918。钓友们在水库做钓多是用丸九配方。

水库老板的讥笑激怒了钓鱼老人。老人直接付了一个月的钓费3000元(当时一天24小时的钓费是100),并且当着很多钓友的面说好了不限杆数,只按时间,钓到多少鱼都拿走。

次日,老人的儿子带着一辆卡车来到了水库,卸下了一个月的装备和用品。包括:1000斤干玉米,两室的大型户外帐篷及生活用品,蔬菜及食品储备等。

老人让钓友帮忙先在潜水处泡玉米,一泡三天也没打窝钓鱼。三天后找船来打窝,整袋泡后的玉米打成了一个横向一字型的大窝。窝子打好后,老人又悠闲的坐在帐篷外喝茶聊天,就是不钓鱼。这让很多钓友误以为老人才是水库盯摊儿的,还是不是的去找老人借抄网或讨水喝。

这种情况直到第10天才有变化。老人的儿子带着一车的海杆来到水库,儿子负责准备杆子,海杆串钩钓玉米,老人负责抛竿,一共64把海杆,上下两层,每个落杆点相隔1.5~2米左右,在做窝点打了一个70~80米宽的扇形阵。

打下海杆阵后的头几天,每天也就是10条以内,鱼也就是5斤内的小鱼。但是从第五天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每天上鱼量都超过500斤,老人儿子联系的运鱼车每天早上都会来拉鱼,就像赶集一样。

直到第25天水库老板扛不住了,因为当天出鱼超过了2000斤。水库老板当着钓友的面认输,并且在五星级酒店摆了一大桌宴请老人家作为道歉。

这个水库,其后补了3万斤鱼,并且封库了大半年,直到次年开春才恢复放钓。

这位老人就像传奇一样存在于多年前老钓友的心目中。他的经历和钓鱼技巧更是很多钓友所仰慕,也在当年引起了一波玩海杆的热潮。

江西,搞鱼塘养殖的张老汉,在自己的鱼塘捕捞鱼时,遭到了执法人员的劝阻,并将其送到了公安机关。警察经过查证后对张老汉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这是怎么一回事?

张老汉原本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后听说搞养鱼赚钱,他就自学养鱼技术,用尽积蓄承包了一大片鱼塘。经过几年的摸索,张老汉积累了丰富的养鱼经验,在他的精心照顾下,鱼儿长得膘肥体壮。

眼看到了收成的季节,张老汉带着捕捞工具去鱼塘捕鱼,准备大赚一笔。可在刚捕捞了不到二百斤,就被几名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阻拦。

在问清楚张老汉捕捞的细节后,几人直接把张老汉带去了派出所,警方经过调查,告知张老汉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这下把张老汉搞的二张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不偷不抢捕捞自己辛苦养的鱼,还犯罪了?

原来,张老汉捕鱼是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地笼”捕鱼,他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而对此行为可以没收捕获的渔获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而本案中张老汉使用地笼网也属于违法,地笼网是一种隐蔽捕鱼工具,俗称绝户网,不管鱼的大小,一旦游进网笼里就游不出来,由于地笼网目过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对水域的生态系统破坏很大。

庭审中,张老汉提出辩解:

1、其本人在自己养殖多年的鱼塘里捕鱼,虽然使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渔具,但并未对社会造成危害,也没有致使其他人遭受任何损失,请求法院判无罪。

2、禁渔期和禁渔区的适用范围是指自然水域,如河流、湖泊和水库等,而不是塘主个人承包的鱼塘。否则,自己承包的鱼塘都决定不了收成的时间,那个人谁还会去承包鱼塘?

3、张老汉本人受教育程度低,不知道还存在禁渔期和禁渔区这回事,也没有受到过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不知道这种行为涉嫌犯罪。因此其主观恶性低,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如果被定罪,建议判处缓刑。

其实张老汉的辩解并非全无道理,在情理上是完全说得通的,但在法律上就难以逃避责任。

所谓的禁渔期和禁渔区,是指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具体的规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本案中张老汉所处的地方规定,禁渔区包括所有自然水域,张老汉认为鱼塘是他自己承包的就应该是他的,不应该属于自然水域,是错误的。因为这个鱼塘并非是张老汉人工挖出来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公共流域。因此仍然满足“自然水域”的条件。

其次,张老汉捕鱼的时间段属于禁渔期,而且张老汉捕鱼所用的捕捞工具是明令禁止的“地笼”。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使用这种竭泽而渔式的捕捞方式来捕鱼。因为这种方式一旦大面积使用,将会面临大鱼小鱼全部一网打尽的情况。使用这种捕捞工具,会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危害生态环境。

同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并非侵财类客体,所以张老汉辩解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是跟本罪的构成无关。

因此,张老汉在禁渔期间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捕鱼工具“地笼”捕鱼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调查认为:并非在自己承包的鱼塘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使用禁用工具捕捞,张松作为一名长期承包鱼塘的养殖户,他应该知道和了解在禁渔期内是不可以使用禁渔工具捕捞水产品。

这种捕鱼方式不但会影响鱼类的自然繁殖,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然笙态环境造成一定的损害。而张老汉仍然不管不顾,依然逾越法律的红线,理应追诉。

最终法院判决:张老汉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三个月拘役刑。#我在头条搞创作##我与宪法40年##头号有新人#

亲爱的读者,您觉得张老汉冤不冤?

小龙虾再火,我也没吃过。不敢吃。因为小时候看哪本书里,写到日本人在某条河里,放了小龙虾去吃尸体,吃的越多繁殖越多。后来知道是假的了,但最初的阴影还是在。

后来又听说有种小龙虾病,要是正好是对它过敏的就容易得,我本来就对虾过敏,这下更不敢吃了。所以每次朋友们聚餐点这个,我的内心都毫无波动。

他们不理解我为啥不吃,我也没说原因,毕竟是自己的一些障碍,挑食的人食谱就是那么狭窄。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