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怀化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的通知》(怀文旅广体〔〕41号),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怀化市财政局按照旅游奖励标准,对符合奖励标准的旅游企业予以奖励。经怀化市旅游企业自行申报,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对10-11月怀化市自驾游、直通车旅游营销奖励进行了核查,现将拟奖励项目及企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同时,对于在 12月2日—12月9日,1-3季度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公示期间,旅游企业提出的1起异议情况,我局及时进行了处理及调查核实,经审核,现将异议处理结果涉及的奖励项目及企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2)。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机关纪委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执行奖励。
公示时间: 12月12日—12月18日
联系电话:0745-2724197(局机关纪委)
0745-2721161(局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科)
联系地址:怀化市体育中心东门3楼
附件1:10-11月怀化市自驾车队奖、旅游直通车奖明细表
附件2:1-3季度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补充表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12月11日
10-11月怀化市自驾车队奖 旅游直通车奖及1-3季度怀化市旅游营销奖励公示期异议情况处理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