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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网通办”及“互联网+监管”平台专项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时间:2022-06-22 02: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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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网通办”及“互联网+监管”平台专项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网通办”及“互联网+监管”平台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网通办”及“互联网+监管”平台专项法律服务

二、项目内容

1、协助市文旅局,参加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市“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暨迎接省“互联网+监管”考核部署会议,明确并领取“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各项工作任务。

2、熟练掌握《关于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职能转发〔〕1号)、武审改办〔〕1号文件以及《武汉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指标(修订版)》文件精神,明确监管事项梳理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及考核标准。

3、收集市文旅局在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现有监管事项、市文旅局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认领事项、市文旅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执法云平台事项清单等相关资料。

4、以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管理系统中现有事项为基础,按照“法定依据同源”的判定标准,对文旅局监管事项进行梳理。

5、根据前期梳理情况,完成《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认领(关联)监管事项梳理表》《武汉市新增监管事项梳理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认领监管事项梳理表》(初稿)。

6、就梳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市文旅局沟通,确定最终监管事项清单,根据沟通结果完成《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认领(关联)监管事项梳理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新增监管事项梳理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认领监管事项梳理表》最终稿提交市文旅局。

7、按照全市“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工作考核统一要求,对我局的权责清单、监管事项清单、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并依法提供法律审核意见。

8、完成其他有关“一网通办”及“互联网+监管”工作事项相关工作。

三、项目工作要求

1、组建项目工作小组。安排至少4位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师参与此次服务项目实施。

2、确定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执行人员3名。项目执行人员须熟悉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对接工作经验人员。

3、根据项目系统进行工作分工。根据需求进行相关市文旅局监管事项收集、事项名称准确性及规范性核对,法律依据的准确性核查等工作分工。

4、对最终完成的《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认领(关联)监管事项梳理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新增监管事项梳理表》、《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认领监管事项梳理表》进行复核,确保市文旅局监管事项名称规范、要素完整、准确,法律依据充分,无遗漏事项。

5、把握工作时间节点,对照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武汉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指标》的要求,认真做好每季度的排名通报准备工作,确保考核不扣分,不掉队。

四、项目预算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应是依法注册的武汉地区法学教育机构、法学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类行业协会组织等。

(三)服务商应拥有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熟悉文化和旅游行业行政机关法律业务,最近五年内有为行政部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案例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服务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5日17:00。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积极报名。

七、服务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服务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联 系 人:陈罗庚

联系方式:027-82817065

地 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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